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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乔布斯与无形之门
文/Tom Junod
译:季风

 

在他一手掌控下,科技已成为卓越的引擎和象征。
但当 iPhone 从其手中滑落那刻起,
乔布斯就开始为不朽做最后冲刺了。
(原文曾刊登于2008年10月的 Esquire)

乔布斯.jpg

1
终有一天,史蒂夫·乔布斯会离开这个世界。首先,他是一个凡人;其次,对他不利的因素

不单单是经过了精算——我们都要面对这个无可避险的严峻的现实——它们是经过临床诊断

的。四年前,他在一份给员工的备忘录中宣布自己接受了手术,切除了胰腺上的恶性肿瘤。

用他自己的话说,手术很成功。一个专长于超凡化自己的非凡之人——他是一个辉煌了30年

的经济动力,但依然难以把他归类,甚至很难说清他是干什么的——同样以超凡化的方式回

应了自己的病情。他煞费苦心地表示自己所患的胰腺癌并不是那种胰腺癌——不是那种希望

渺茫、只剩半年左右时间的不治之症——而是“一种极其罕见的胰腺癌……大约每年只占这

种病例的百分之一,可通过手术切除治愈。”即使面临死亡,乔布斯表现得还是那个乔布斯

:他坦白事实,他简化事实,他夸大事实,他也遗漏了部分事实。的确,起源于胰岛而非胰

腺管道的肿瘤生长缓慢,用专家的话说,可以“根据治疗目的”处理;但即使接受手术,患

者平均也只能再活五年,这也是事实。
要知道,这正是对他自身能量的赞许。在今年六月初苹果全球开发者大会上他站在台上发表

了主题演讲、并介绍了公司的普通平板产品的完善创新,他在会上所表现出的能量令人震惊

不已。他像一只细长的螳螂——这话一点不带夸张——他昂首阔步的样子也像一只螳螂:尽

管摇摇晃晃,但跟以往一样他迫使你一点不愿与之为敌。不过,当主题演讲一结束,一位到

会的开发人员便用iPhone告诉他的太太:“也许咱们该卖掉手里的苹果股票了。”仅在短短

几周内,这场会后的不良反应便开始爆发了,迫使乔布斯打电话告诉《纽约时报》,是的,

他是患了病,但不是那种要命的疾病。
事实上,人们并不该为此大惊小怪。乔布斯一直说自己生命垂危了数年时间。从一开始,他

就恶魔缠身;从一开始,他就将自己对不朽的诉求建立在他不会获得成功的知识上。接受了

癌症手术一年后,他在为斯坦福大学毕业生做毕业演讲时,认为自己“已经康复”,希望再

活“几个十年”。与此同时,他像谈论一件苹果最新产品似的说起了死亡——也就是说“极

有可能是生命中最伟大的发明。”他说从十七岁开始,“我每天早晨对着镜子扪心自问,如

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那我还会做我今天原本要做的事吗?”
好了,人们在毕业典礼的演讲上总要说这样的话。但毫无疑问乔布斯却是认真的,从他还是

一个年轻人的时候他就这么说话,他对死亡的看法不仅贯穿于他的生命,也体现在其公司设

计的每一件产品上。他对产品的美学苛求并不是那种企业形象掩盖下的装腔作势和华而不实

,而是他对自己的美学苛求。这种苛求是对某个事情——某个极具个性色彩的事情的回应—

—所以它们才保持神秘,而且无法复制。“这就如同所有产品都是他的影子一样,”史蒂夫

·沃兹尼说。此人曾在乔布斯成长的加州库柏堤诺的车库里,制造了第一台苹果电脑。
这是一个道林·格雷的寓言在21世纪的翻版:乔布斯通过尝试前人从未做的事而成为了乔布

斯——将电脑不仅视为工具,而且视作镜子,将科技不仅制造成动力,而且变成了卓越的象

征。但总有一天,他一定去做所有人都曾干过的事,并将最终展示什么才是凡夫俗子的人生

,即便是在一个完美精致的机器时代。现在不可否认,他已快要接近那一天了,这让他日益

增加了对余下日子的紧迫感——在镜子前回眸一望,那张脸已经失去了一头极具加州魅力的

光亮的秀发,变成了一张衰老的阿拉伯商人的贪婪之脸——值得去问一问,那种永无休止的

存在意识究竟对他造成了什么样的压力。

2
1999年夏,乔布斯推出了两样东西:其一是iBook,这款笔记本可以做第一代iMac 一年前在

台式电脑上所完成的一切;其二是一个完美和永恒的自我版本,事实也是如此。
在美国历史上曾有过伟大一刻,当摩尔定律——这是计算能力呈指数增长、每隔18个月提升

一倍的概念——不仅推动了科技预期,也推动了经济预期;所以那是一个经济预期理想化的

时代;那时人类突然想到可以通过电脑芯片超越计算能力的自身缺陷,不管被集成了多少和

多么地粗糙。在美国历史上的眩晕和荒谬的时刻,乔布斯狂妄地站了出来,他说自己有个更

好的想法,因为他有一款更好的产品。
同iMac一样,iBook也不是作为一个实用的工具、而是作为一个欲望之物而设计的;同iMac一

样,它是为提高观赏和使用的乐趣而设计的;同iMac一样,它是为设计而设计出来的。在重

返苹果两年、推出 iMac一年后,他是要表明自己对科技创新的想法不像那些人似地只知道玩

同一个游戏,只会依赖装在集成电路上的晶体管数量,所以他重新定义了科技创新的概念。

虽然无法同基于摩尔定理——以增强性能和降低价格为基础的 PC 直接竞争,但乔布斯却绕

道而行,将计算机的进化期望延伸到了设计领域。就让Windows-Intel的革命在可预测的指数

利益的追逐中烟飞云散吧:从今以后,乔布斯将打造一种只有他本人才能完成的登峰造极的

艺术;从今以后,乔布斯将打造一种唯有他的产品才能满足好奇心的艺术;从今以后,乔布

斯将成功定义设计标准上的技术创新,之所以如此,恰恰是因为他本人对不太美观的科技产

品产生了质疑。他将大刀阔斧、周而复始地做设计,他将身着当初推出iBook 时穿着的那套

装束,一往如前地做这件事。
早在1999年的主题演讲上——苹果在台式电脑还没有彩壳的时代推出了5款颜色鲜艳的iMac之

后——苹果就推出了橘红色和蓝莓色的iBook。这对身着黑色高领套头衫、蓝色牛仔裤和脚蹬

纽巴伦运动鞋的乔布斯而言意义非凡。从此之后,他再没脱下过它们,再没穿过其他的衣服

。两年后,他身着这套装束推出了iPod;六年之后,他又身着这套装束推出了iPhone。决心

已下,无从抉择,没有退路,直至终结。苹果的生产线将会进化发展,而乔布斯却不会,只

愿将自己变成连接苹果产品走向世界的唯一通道。在乔布斯即将发表主题演讲的前几周,没

人猜测过乔布斯会穿什么,对此他们都心知肚明。人们只是猜测乔布斯将会推出什么——他

的下一步计划——也就是乔布斯到底想怎么演绎自己的作品。那套装束不仅仅是他光彩照人

的组成部分,完全就是他的光环全部,是他这个人是与不是的物理显现。在那些必须与他做

过交流的人中,至少有一个人对他的穿戴困惑不安:“什么人才会有一个塞满上百件黑色套

头衫和上百条蓝色牛仔裤的衣柜呢?让我告诉你吧,他是个疯子。”
从那时起,这个幸运男人发现了一套适于出席任何场合的衣服——任何场合,确切的说,除

了生病和死亡。这是一个涉及最终决断的问题——但注定没有结局。这套装束本是为苹果产

品的变革提供的一个标尺,换句话说,只要乔布斯不做出改变,这套着装就是他的天赋的完

美写照。此外,着装不仅是他经历变化的标尺——他的权利被削弱了——而且还是将变化带

给苹果的迎接挑战的标尺。他的公司和公司产品已经日臻完善,个性宣泄,原创独特。每一

台苹果电脑,每一台 iPod 和每一台 iPhone ,都打上了史蒂夫·乔布斯的签名烙印——尽

管并不是从字面上看。抹去这个签名,抹去他的生机勃勃的归属感,它们便少了些什么,只

是个小玩意,苹果公司也只是一个非常酷的电子产品公司,就像 80 年代的索尼一样。
只要乔布斯还健在,苹果就不止是一家电子产品公司,就不止是一家电脑公司,就不止是一

家 iTunes 公司或 AppStore公司——甚至远远不止是这些公司所生产的部件的总和。它将成

为书写人与机器的关系史中的一部分。
从一开始,乔布斯就想以不人性的方式从机器中找到适合人类呆的地方;他以极其刻薄的冷

漠寻找具有人情味的机器。但他的关注点始终都在机器上。一位前苹果工程师说:“你永远

忘不掉苹果是一家硬件公司,过去是,永远都是。”
乔布斯对不朽的渴望永远都襟怀坦白;同时,他一直将他对不朽的赌注押在他生产的经久不

衰的机器上。机器终究会死去。无论机器生存了多久,终究会被死亡拖垮。这需要从长计议

,从长远看,苹果就是索尼;而iPod就是垃圾堆中的随身听。因此,尽管乔布斯一劳永逸地

改变了三个行业——以苹果II为代表的个人电脑,以iPod 和 iTunes为代表的音乐,以Pixar

为代表的电影——而且凭借iPhone改变第四个行业的革命一触即发,但他的遗产太过庞大以

致给人的感觉扑朔迷离,他的成功太过深远以致阻止和妨碍了继任者。他是苹果机器的幽灵

,“没有他,苹果还会以某种方式生存,但却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公司。”这个苹果工程师说

。在美国、或可能在全世界,都不会再有一个公司老板,能将他的个人理念如此深入地移植

到他的公司和他的国家的文化之中;不会再有一个企业家被人称颂为活在理念之中了。但乔

布斯的想法的迷人之处不在于它的存在方式,或难以定义它的困难;它的迷人之处就在于,

对人类而言它无法传承。
这就是为什么乔布斯在六月推出 iPhone 3G 时,现场气氛如此感人。这不仅是因为他枯萎憔

悴,他的黑色高领套头衫在无精打采的一天如同旗帜似的皱缩在一起;而是因为乔布斯正在

他的信念中日趋枯萎。穿着这套刀枪不入的服饰,像个海盗令人生畏,他依然以米基·鲁尼

电影中的少年发明家的语调发表着演说,他依然谈论了苹果是“非常伟大,非常漂亮”的产

品,他依然还是那个优等少年,他依然在为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想法奋发努力。这想法——

为了不朽、为了影响力、为了在无论是否还是他的时代个人形象深入人心——变成了最新版

的iPhone,就在他的掌心上,而这正是他梦魂牵绕的东西……但这场发布会也清晰表明,他

开始了一个自己无法完成的工作。这不仅因为他体弱不堪,还因为iPhone是那么活力四射。

3
去年十一月,人们目睹了两款差异巨大的科技产品的同时发布,一款明目张胆地尝试对乔布

斯模式进行模仿,而另一款则小心翼翼地试图为乔布斯模式提供一个新选择。前者是亚马逊

的Kindle,那款白色的塑料“阅读器”意旨在书籍方面实现iPod对音乐的替换;后者是

Google的开源手机计算平台Android,意旨找到可进入成千上万部手机的方法,然后将这些手

机变成“gPhones”。两个月后,在苹果世界发表了主题演讲后,乔布斯接受了《纽约时报》

的采访,并对上述两款产品发表了评价。出于对亚马逊的敬意——推出了杰夫·贝佐斯的白

色小玩意——他简直不屑一顾,公开宣称这玩意的好坏无关紧要,“事实上人们已经不读书

了。”对于Android ,他强调在推出iPhone前自己就赢得了六个月的时间优势:“设计一款

手机,要比看上去难得多。我们倒要看看他们的软件有多么好,消费者怎么喜欢,需要多长

时间才能被市场接受。”
对他的声明存在着两种解读。其一这是乔布斯本人及其思维方式的典型表现——反应迅速,

思维敏锐,还原真实,如同市场调整一样现实和客观;其二是极具个性的臆想,连乔布斯本

人都毫无察觉。乔布斯是一个养子。他是养父母最美好的梦想,不是因为他取得了巨大的成

功而当上了亿万富翁,而是因为他一直将自己的养父母——已经去世的保罗和克拉拉·乔布
斯——视为自己的亲生父母。同时,这么说吧,他拥有许多养父母都会碰到的控制权问题。

有许多人,无论长幼,都对自己被人收养而深感幸福;但是,这并非是他们打一出生就做出

的选择。这是人类在最年幼时所经历的最大的控制权缺失,其结果便是很多收养子女对控制

权的渴望如同对爱情的渴望……甚至被看成是爱情的基础。
对比一下乔布斯与强大的竞争对手和同辈比尔·盖茨,从出身(盖茨生于富豪家庭,而乔布

斯出身于中产家庭)到创造力(盖茨认为自己本质上是一个电脑极客,而乔布斯认为自己是

一个浪漫诗人),但他们之间的竞争却存在着一个根本不同,与竞争密切相关且又被人忽视

:乔布斯是个养子,而盖茨不是。毕竟,乔布斯在台式电脑的霸主之争中输给了盖茨许多年

,但这并不是因为他是在生活拮据中长大或缺少学校教育,而是因为他拒绝放弃自己对创造

物和对公司的控制,他坚持将硬件和软件捆绑出售,他决定苹果涉足的领域必须是“整只香

蕉”,而盖茨则喜欢极其贪婪地与人共享。“有人说盖茨比乔布斯更有钱的原因是他没那么

贪婪,”一个设计顾问说。尽管这结论有点残酷,但却精辟准确。乔布斯贪得无厌,与盖茨

的贪婪相比,乔布斯的贪得无厌简直难以名状。乔布斯的贪婪是保育室的弃婴才有的贪婪,

一旦他大权在握可以自由做主时,这种贪婪才能得到控制。
乔布斯的养子身份导致定义乔布斯的工作错综复杂。如果说一个创造者拥有创造性的基因,

那么乔布斯的基因从何而来?如果乔布斯出类拔萃到后无来者的话,那他的祖先到底是谁呢

?“他父亲是一个不错的技术工人,”沃兹尼亚克说,“他喜欢向乔布斯展示工作原理。我

知道史蒂夫回忆过去时会觉得他当初没能足够欣赏他。”这是否因为保罗·乔布斯是一个
机修工人,才使乔布斯敢于梦想机器类的事情?或是因为乔布斯是个养子,才使他总将自己

创造的机器与生命诞生相提并论?他创造了生命——他有四个孩子。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个

宅男,非常珍惜同孩子们在一起的时间,当玛利亚•施莱佛(Maria Shriver)要求他出席入

选加州名人堂的典礼时,他以时间同家庭之夜相冲突为由极力想逃避(他急匆匆地赶到,施

莱弗说,“他来得晚,却走得早”)。但是,他一直恪守着发布产品如同创造生命的人生哲

学,iPhone的发布会刚过去几天,他对一个相识了十多年的人说,将iPhone推向市场如同经

历了一场“感情创伤”,这句话令他的老相识惊讶不已。“我知道这与他的癌症手术有很大

关系,iPhone是他接受了癌症手术后苹果推出的第一款真正意义上的新产品。然而,当听到

一个人如此形容将一款手机推向世界时,的确让人惊诧,尤其当你知道他们已有了自己的孩

子时。怎么会是这样呢?”
但即使没有那种复杂的压力——因被收养所产生的与日俱增的压力,乔布斯照样也让人难以

理解。他的创造基因由于其血缘复杂而变得扑朔迷离,让人困惑。他并不是家族基因库中唯

一具有创造天赋的人。他的亲妹妹同样富有创造力。她与乔布斯同父同母——乔布斯在斯坦

福大学发表演讲时曾说,父母“生他是为了被人收养”。他们那时都是研究生,未婚生下了

乔布斯,婚后有了一个名叫莫娜·辛普森(Mona Simpson)的女儿。之后父亲离家出走,母

亲孤身在威斯康星格林湾(Green Bay)抚养莫娜。莫娜并不知道她在加州有一个亲哥哥,直

到她出版了小说处女作《在别处》(Anywhere But Here)不久以后。 她将自己的处女作部

分献给了“我的哥哥史蒂夫”,然后她写了第二本小说《失去的父亲》(The Lost
Father),出版此书是出于他们共同的萦绕于心的感受,出于对那个在某种程度上同时遗弃

了他们兄妹的男人的幻想。后来她写了《一个凡人》(A RegularGuy)。但故事的主角并不

是一个凡夫俗子,而是一个成为了百万富翁的企业家,这个人从一开始就是个“无能的人,

不会趋炎附势,对他人的愿望和奇想置之不理”,只希望“地球因他的到来而焕然一新”。

这是一本小说,主人公名叫汤姆·欧文斯,他选择的职业是生物技术,但他把自己看做是一

个艺术家而不是企业家。写的很残忍,这男人因其复杂的出生状况导致他对婴儿降生拥有复

杂的想法——同乔布斯一样,他在第一个女儿降生时未婚且正忙于一项永恒的技术,对是否

承认这个女儿充满了迟疑。事实上,在小说发表十二年后,在乔布斯重返苹果、距iPod诞生

还有五年的时候,《一个凡人》是乔布斯的最好写照,无论对其思想还是对其本人,都是如

此——这不是一本如果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发现他有一个名叫亨利·福特(Henry

Ford)的亲哥哥后可能也写不出来的小说。尽管不是出自乔布斯之手,但它仍然保留了他的

部分基因,回答了为什么在2008年,当乔布斯被问到对于Kindle的看法时,他不仅嗤之以鼻

,而且全盘否定。这款产品是其创造天赋的例证,人们对其赞誉有加。乔布斯不是那种公开

断言“人们不再读书”的人;他是那种当他的妹妹——那个他亲生父母养大的孩子——成为

美国知名小说家后,才公开断言人们不再读书的人。妹妹写了那本关于他的书后,就没有人

再去读书了。

4
这是一个乔布斯的故事。不局限于时间和地点,因为人们讲述乔布斯的故事时一般都没有时

间和地点——他们害怕他追查故事的来龙去脉。虽然是一个平常的故事,但就是因为平常这

故事才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其意义才显非凡。这是一个关于乔布斯在不受欢迎的地方现身的

故事。既让人惊讶,也顺理成章,无法避免,道理很简单,反对者的口袋同样垂涎于他。也

许这是一次对他不利、一边倒的公司会议,或是一个苹果员工声讨乔布斯缺乏关爱的内部会

议。总之,他站在他们面前,身着那套装束,解释他的立场——为何公司应当站在他这一边

,为何员工不值得他的关爱。发言时间不长——乔布斯就是乔布斯,是那个在苹果销售人员

面前说他们是“一群大废物”的乔布斯,也是那个告诫斯坦福毕业生的乔布斯,“你们时间

有限,所以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像他人那般的生活里。”他的理论并非如他的设计那样逻辑清

晰;他凡事都追求简约,他的简约风格是那么恰到好处地令人信服,几乎不可争辩。但是现

在问题来了:总会有勇敢的人,总会有人站出来勇敢地说,手头的事情一点也不简单,而乔

布斯会在瞬间摧毁他。“听着,我知道你,也知道你在想什么,还知道你会想什么,这就是

你为何犯错的原因。你知道,我也知道,所以我们别再浪费彼此的时间了。”过后,人们聚

在这个可怜的家伙旁边安慰他。但他们并非是因为他是对的而去安慰他,而是因为他们认为

乔布斯说得对才去安慰他的。他们的忠诚出现了变化,他们看似安慰其实饱含愧疚。他们要

为乔布斯卖命了。
现在,没有人想当那个家伙,没有人想凭借对“现实”的片面理解而敢于挑战乔布斯的宏图

大志。没有人敢像那个家伙似的指责乔布斯是个“十足的混蛋”或者“恐怖之人”——因为

乔布斯已经赢了,单凭规模就令人叹为观止。一位前苹果雇员说得对:“问题不在乔布斯是

不是个混蛋,这不是重点,问题就在他能不能在当一个混蛋的同时,也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

。”这问题说得好,因为它承认了显而易见的事实,并将问题转移到乔布斯恪守的史诗般的

简约风格是否隐藏在看似不连贯的风格之中。一个佛教徒——严格的素食主义者——怎能将

那么多人如臭虫一样碾死?一个在当今科技时代阿波罗式的艺术家怎能同时成为一个如同马

基雅弗利式的企业家呢?这个人又是如何含蓄地将自己与甘地、约翰·列侬、鲍勃·迪伦、

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的同时又敦促我们“思考不同”才能赢得胜利呢?“对大多数人而

言,他将以一个让科技变得容易使用的发明者而载入史册。”一个高管说道。“但对商业圈

的人而言,他将作为一个只在他全部掌控且有充分影响力的领域进行买卖交易的人而被铭记

——而且他会使出浑身解数。仅仅获胜对他还远远不够,你必须失败,对此他一点也不心慈

手软。”
那这真是反复无常吗?像乔布斯这样的人可否成为佛教徒的问题其实是在问,他能否活在自

己的信仰中。答案是肯定的,一点也不犹豫。乔布斯实践了自己的思想,且深知他人无法逾

越自己。这就是他的优势。“他以前经常谈论历史上的伟人,其实是想让你在某种程度上感

到他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或者他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沃兹尼亚克说。乔

布斯统率苹果其实是对其内心矛盾的一种自我拯救。那他都干了些什么呢?首先,他不停地

工作。“他告诉我在过去了的四十天里,他熬了二十个通宵。”一位在iPhone发布不久采访

乔布斯的生意伙伴说,“这真是吓了我一跳,在回家的路上,我好像听到妈妈的声音在脑海

中回荡,她说,看见了吗?这就是为什么他是乔布斯而你却不是。我是说,我工作也相当努

力,但我在过去了的四十天中的二十个晚上都干了些什么呢?全都出去吃饭了。”
还有,如同所有伟大的专制者一样,他通过双管齐下的方式追逐自己单一幻觉。他不断肯定

自己,不断否定自己。他判断事情的方式是要么伟大无比,要么狗屎一堆,从而建立了自己

独有的二分法,始终坚持,并由此步入正轨。乔布斯“在苹果取得的第一场胜利就是,公司

对自己在行业领先的地位引以为豪”,一位前苹果雇员如此评价。“比如牛顿。还记得牛顿

吗?它是第一款PDA。也许现在已经没人用了,但它创造了第一。他们现在已经放弃了这东西

,让曾经存在的经历变得一钱不值,而这正是乔布斯的过人之处,也是他的冷酷的发源地。

他对自己冷酷,对他人冷酷——他对技术也同样冷酷。他非常清楚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iPod之前有MP3播放器,但这些播放器让人生厌。所以他就想,既然这样,我们该怎么做才能

不让人讨厌呢?对iPhone而言,情况也是如此。在iPhone诞生之前,很多手机都有网页浏览
器,但没人用它们。为什么?因为这些浏览器令人厌恶。现在,即使没有iPhone的人也会使

用自己手机上的网页浏览器,这要归功于iPhone。这都是乔布斯的工作。他使科技体验变得

奇妙无比。”
在苹果公司没有大量的管理部门——雇员与乔布斯之间只有六个阶层。所以如果苹果以乔布

斯的技术体验开场的话,那结束便是雇员的乔布斯体验。“你也许半天都见不到他,”一位

前软件工程师说,“但你总能感到他的存在。你总会感到你做的一切或者让他满意,或者让

他生厌。我是说,他可能不知道你,但他千真万确地知道你做的是什么,正在干什么,不管

他是否喜欢。”
这就是乔布斯诞生想法的地方,这想法也许能或不能传给未来一代。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

室的前工业设计专家、现任罗德岛设计学院校长John Maeda说,乔布斯所做的一切,“证明

了在一个科技公司,你并不需要每个人都了解你的想法,你只需要独断专行,发号施令。这

不是一个民主的模式,而是一个大权集中的模式。这模式不需要让手下什么都知道。你可以

明白,也可以不明白,只要乔布斯明白就行。很多公司给我打来电话,说我们想做另一个

iPod。也就是说他们想要白色的,他们想做这个,也想干那个,但外观要像iPod。但这都是

些皮毛,根本没有用。iPod的外观是因为它的内在,但你看不到里面。所有人都认为乔布斯

只专注于漂亮的硬件。大错特错,他只专注于软件。他能看到软件,这就是他的天赋。他可

以触摸到软件。所以他只专注无形的东西,专注于让无形变有形,让人们看到他所看到的东

西。苹果产品看上去与众不同,因为它们只能这样造型。这就是设计的伟大之处。乔布斯不

是设计师,也不是软件工程师,但他能在两者之间穿梭,知道无形和有形的碰面地点,还知

道怎么与它们同时碰面。他是那个深知确保人性化才格外重要的人。”
乔布斯不是常胜将军。他输给过比尔·盖茨。他对掌控的嗜好迫使他离开了苹果,开始了流

放的生活。他在自己的下一个公司NeXT经历了失败。当他重返苹果时,立即将苹果转变为一

个“尊重失败”的地方,一位前苹果雇员说。显然,如果你尊重失败,并从中吸取了教训,

那你就不是失败者。所以,乔布斯在NeXT开发的操作系统为Mac OSX打下了基础。“并真正地

挽救了苹果,”现已成为第三方软件开发者的原NeXT雇员说。苹果根据从Newton的失败中学

到的教训,将Mac OSX变成了 iPhone的平台。然后在突然之间,乔布斯又回到了二十岁的时

候,那时他和盖茨正在为台式电脑的霸主地位在前线浴血奋战。盖茨出售无形,乔布斯为其

塑形和雕琢,然后装进他的漂亮的盒子里。他事必躬亲,从来都不舍得放手。苹果是家硬件

公司,将来也是如此。乔布斯一直专注于机器,恪守库布里克的观念,机器都有灵魂。的确

,即使机器看上去是超越一切的凝聚智慧的入口——Google正咄咄逼人,而比尔·盖茨正在

烧着钱盘算怎样经营Zune——而乔布斯却对自己最初的幻想不做任何妥协,坚持认为人类在

桌面电脑流行的末期最渴望的事情就是在因特网上复制台式电脑的体验。人们正谈论虚拟化

的计算,正谈论要在一部带有数十亿功能的手机里诞生新一代互联网。对乔布斯而言,世界

上任何人都在气质方面比他更适合抓住这个机遇。如果他无法与人相处,那他怎么能成为连

接人类的靠山呢?如果乔布斯因性格原因不肯放手,那iPhone如何才能成为人类沟通的必备

连接点呢?
之后,发生了两件事。
首先,在乔布斯一生中发生了开天辟地的事情,人们明白了他的产品胜过他本人。其次,他

开始转入幕后。

5
有些东西是乔布斯的软肋。首先,他不民主。“他不是一个乌托邦主义者。”沃兹尼亚克说

。他是一个救世主,他的一生就是介于这两大目标间的差异写照。他从未被诞生一个更加美

好的世界的梦幻所驱动,他的力量源泉来自要建立一个自己可以主宰的世界。他想制造一个

带领世界前行的装置,让人类可以走得更远。他想建设一个并不存在的现实。他想成为一个

伟人之人。言之有理,但他不具备博爱之心。一位曾与乔布斯并肩工作的慈善家说,“许多

投身慈善的人正在努力将他们的智慧投身于慈善,将他们的创造力用于慈善,以便改变慈善

事业的现状。我从他身上并没有感受到这些。我感觉他只专注于他的事情,没任何创造力可

言。他是个艺术家啊。他对自己看到的一切爱憎分明,从不关心为他人奉献些什么,他只想

干震惊天下的事情,同时也让他本人惊讶不已。”
如果他创造的iPhone震惊了自己也了却了心愿,但取得如此凡响也让他始料未及。他通过将

电脑家庭化从而改变了二十世纪;现在是他将电脑装进人们衣袋从而改变二十一世纪的大好

时机。当iPhone在2007年7月面世时,乔布斯坚持认为这玩意只像微软CEO史蒂夫·鲍尔默这

类诋毁者说的那样——一款500美元的手机。他坚持认为,“这玩意更像iPod而不是电脑。”

他坚持认为苹果应当控制所有为其编写的应用程序——“手机中的一切都由我们决定,你一

定不想让你的手机变成一台PC。”总之,他坚持认为iPhone是一款非常流行的苹果产品——

一款物有所值的奢侈品,一款未必能拯救我们发财末路的具有影响力的工具,也是乔布斯恪

守的救世主信仰和追求控制欲的繁花硕果。
但后来发生了一些事。先是人们认识到iPhone根本不是一款手机,而是一台电脑——一款带

有OSX操作系统的功能强劲的电脑——但可以打电话。正因为它是一台电脑,所以才能被破解

。正因为可以被破解,它才可以被解锁——摆脱乔布斯与手机运营商签订的限制协议。正因

为它可以被解锁,于是它变成了,用KPCB投资公司硅谷风险投资伙伴Matt Murphy的话说,“

有兴趣看看它在哪些地方会被破解——需求究竟在哪里。”事实上,需求在中国和第三世界

,在那些iPhone没有被官方授权出售的地方。事实上,iPhone对乔布斯扩大影响力的最大潜

力并不在他创造的苹果商店里,而是在他掌控的渠道之外。
当乔布斯针对iPhone再一次发表公共声明时,它已经不再像iPod了。在去年三月的主题演讲

上,他推出了一套使iPhone应用程序使用更加便捷的软件开发工具包,并宣布将建立苹果软

件商店,完全掌控所有开发完成的应用程序的线上发布。在同一会议上,KPCB的合作伙伴约

翰·杜尔上台宣布,KPCB将投资一亿美元设立iFund风投基金,以鼓励iPhone开发应用程序。

其实,iPhone就是一台电脑,但又不仅仅是一台电脑;用杜尔的话说,它“远超一台家用电

脑”,因为它为真正的移动计算提供了第一个平台。
听上去这是个胜利的时刻,也是对救世主的方式的最终辩护。但事实上,iPhone是逼迫乔布

斯做出的妥协。“iPhone的故事是一个乔布斯同意下放权利的故事,”一位熟悉KPCB投资公

司高层的设计师说。“但这并非自然而然地发生在乔布斯身上。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

是在重压之下同意设立iFund风投的。”当他在六月走上全球开发者大会的讲台时,新闻头条

并非一如既往地锁定在乔布斯的主题演讲上——一件新生活方式的附属品的必然亮相后,在

乔布斯的推销手段的作用下竟然成为了生活的必需品。新闻头条是他的身体状况看上去糟糕

。新闻头条是超过250000人下载了软件开发工具包,而iPhone的未来——用一位开发者的话

说,依托在“无人知道的应用上”,包括乔布斯本人也是一样。新闻头条是这款更新、更快

的iPhone——iPhone3G,也同样是一款更加廉价的iPhone。或者像一位将自己的基金投向

iPhone相关产业的金融家所说,“刚一听说他们将iPhone价格降到199美元时,我说,这就对

了——这就是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一直在说的100美元的笔记本。还记得苏联解体后,从未

有过电话的东欧人开始用上手机的事吗?这种事也会发生在iPhone上。没有台式电脑的人不

再为台式电脑烦心,甚至也不会为笔记本烦心。他们只需有一部iPhone,这就是他们的第一

台电脑。我是说不是只有类似东欧的地方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我是说那些尚未见过电脑的人

,我是说第三世界……”
总之, iPhone 正在被重塑成乔布斯未知的一切——并被冠以乌托邦和民主的烙印。一款为

富人量身打造的奢侈品却在富人的嘴里变成针对贫困人群的必需品,电子时代的启蒙工具和

摆脱经济困扰的手段。即使下一步iPhone将迈入陌生甚至不存在的领域,但至少它会成为可

能。不,乔布斯“绝对不甘心只逗留在手机行业”,一位开发者在听了他的演说后说。但手

机之后,机器之后,还会有什么呢?这就是“云”,这是极客们热衷的事情——是虚拟化数

据的收藏法宝,是我们超越自身的数字化版本,是人类虚拟化体验的下一步。它被冠以移动

网络的根基,或者如人们所说的“新一代网络”,但它的诱惑就在于找到一个脱离人体后进

入无形的途径,而这正是人类最古老的梦想。所以,当其他人还在为如何到达那里、如何在

空中追逐利益时,乔布斯却拿着他的iPhone,一如既往地提供了一个可能,用一个光彩夺目

的盒子从而实现到达云端的可能。但他的灵魂就在这些盒子里,从未被解过锁,他在六月发

表的主题演讲上推出的服务——MobileMe服务,表明了他对无形世界的坚信,或者至少表明

他已为争夺无形世界的控制权做好了准备——一个月后,这场发布会被公认为是“一场灾难

”、“一次失败”、“是乔布斯结束流亡回归后苹果十年来所发布的最糟糕的产品。”对乔

布斯而言,数字化的天空宛如天堂与他格格不入,但仍然是对他的召唤,而他仍然要回应这

召唤。他还有其他选择吗?他已经上路了。

(见《时尚先生esquire》2011年12月《先生读本》)

 克里斯丁·贝尔迟早要杀人

撰文 John H.Richardson

摄影 Nigel Parry

译 西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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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丁·贝尔走进酒吧,穿着一件普通的防风上衣,看上去比在电影里更邋遢,但也更帅气——洒脱,迷人,像个海盗似的留着八字须和一撮山羊胡,废人一个。他的英语口音带着强烈的工人阶级的高音,略带一点威尔士本地人热情的粗喉音,听上去很悦耳。他要了一瓶 Stella啤酒,出于礼貌,对周围的噪音和录音机表示了担忧。但几分钟后,一切就变得再清楚不过了,他更喜欢提问,而不是作答。
贝尔说:我真是弄不明白你们为何要公开那么多拍摄电影的细节,特效啊,幕后花絮啊,等等等等,我真的感觉这会影响电影的魅力,这些东西不应该当成额外馈赠放进DVD里,而是应该成为真正想从事电影的人的学习资料。              

是,但是……        
他又说:有人告诉我“应该读狄更斯”,让我读狄更斯还不如让我去死。他的作品会杀了我,我从没觉得我跟他的作品能扯上私人关系。
同很多艺术家一样,贝尔说他也不喜欢评论自己的选择。
“做特定的事情时,我心里清楚为什么要做,也知道兴趣点在哪儿,但我不想走上前台与别人分享。因为一旦我那么做了,我就完了。自我毁灭!无聊透顶!所以你想不断发现新东西,就要格外小心。
而他真的不喜欢谈论其他电影人的职业轨迹。


E=ESQUIRE 

贝:为什么问这些事?
E:出于好奇。
贝尔:为什么关心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E:我觉目睹别人作出选择,你自然会想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贝尔:那你为什么替别人瞎操那么多心?多关心一下自己,难道不好吗?

 

陷入僵局,这很像电影大师安东尼奥尼在《过客》(The Passenger)中的一个场景,杰克·尼克尔森正采访一个巫医,而巫医本人却认为他是一个讨厌的白痴。“你的提问透露了你自己,远远超过了我本人回答你的提问,”巫医边说,边把镜头转向尼克尔森。当杰克尔森凝视符号和记号的深渊时,便产生了一个事关生存性的巨大时刻。但我们都看过这部影片,结局不是太好——必须打破这个魔咒。

 

贝尔:一切顺其自然,一切顺其自然,如果一切是真的,那就不会在意市场。我再怎么跟人解释,也都是扯淡。
E:我不想争辩,可这未必是真的。
贝尔:你是说我是个骗子?在撒谎?
E:有时也需要做好准备,但你给我设定了条条框框——我只能一问一答。

 

其实,这些话不该让读者看到,贝尔有个习惯,媒体采访他必须以问答的形式发表。他还喜欢在洛杉矶的同一家五星级豪华饭店里接受采访,并且事先声明自己讨厌私人问题。

 

贝尔:你不喜欢这样?
E:对!我讨厌被人牵着走。
贝尔: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吧。那些死皮赖脸非要采访我的人,其实是想当小说家,他们写出来的故事,我只能说,“瞎编乱造,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全是他们自己杜撰的!他们都该去编故事当小说家,没必要费力采访我啊?”
E:所以你希望被人准确理解,可你又不想提供任何细节,要知道这两者之间相互矛盾。
贝尔:不,这更简单。我只想演戏,不想接受任何采访,但我没胆量跟电影公司作对,只能说,“我这辈子再不接受采访了!”所以,我只能脱帽敬礼,面脸堆笑地说,“好的,先生!没问题,先生!我要做推销员的工作了!”
E:但你一直都回避谈论你的私生活和家庭背景。
贝尔:你看,我为我的家庭无比自豪,我是那种一说起自己的女儿就眉飞色舞的爸爸。可这跟我是一个演员没任何关系,我不想与外人分享我的家庭幸福。
E:为什么?
贝尔:我不想让人了解我。
E:为什么?
贝尔:因为这妨碍我工作。
E:怎么会呢?
贝尔:因为一旦你对某人有所了解,你就会把他和他所塑造的人物联系在了一起。
E:但这未必是事实。如果你完全消失在角色里,人们就不会在电影里认出你了。
贝尔:不!这就像在散热器后面儿涂油漆——烫不烫手只有自己知道。
E:但对观众来说,这是一种乐趣。“哇!他真是个好演员!跟他在《凯撒大帝》(Julius Caesar)里完全不一样。”
贝尔:这么说吧,我都被自己烦死了。

 

作为童星,贝尔演过科幻电影,曾在迪斯尼音乐片《报童传奇》(Newsies)里载歌载舞。如今他最忌讳“童星”这个词。

 

贝尔:我曾花了很多年假装自己不是童星。
E:为什么?
贝尔:因为这让人尴尬。
E:为什么?
贝尔:嗯,当明星本身就是一件让人尴尬的事情。很多人看着你说:“这工作多美啊,难道不是吗?”但最重要的是,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只是个工具——你所做的每件事儿都被人操纵,你要受编辑们的摆布,你自己无能为力,也别无选择。但我明白了你只有无休无止地处于尴尬,才能塑造出人物。如果你能笑对尴尬,那你基本上就能所向披靡了。看来,只有采取非常措施才能让采访继续了。

E:你不想当一个徒有虚名的电影明星,这我完全能理解,也充满尊重,但你说“采访必须以问答形式发表”,这是在耍大牌啊,只有电影明星才这样,只有你和从前的汤姆·克鲁斯才他妈这样。
贝尔:这不是事实!(笑)不是只有我们俩人。就像我昨天说的,这是因为有几次接受采访后,他们胡编乱造,虚构了太多的东西,简直是在练习创作小说。
E:这有多盛气凌人,多傲慢无礼,你知道吗?
贝尔:什么,我?
E:是的。
贝尔:可这些家伙是在撒谎啊。
E:难道电影界就没有人对你撒过谎吗?
贝尔:噢,听着,这不局限于任何一个行业,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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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尔大笑……
贝尔:我真的喜欢被人掏空,我并不在意说的是什么,但就是喜欢。你越是在意我,我就越是高兴。

贝尔恢复了冷静,但声音仍透着英国人特有的调侃。

贝尔:你看过我们现在讨论的这部电影吗?
E:《斗士》(The Fighter)?你演得太出色了,真的是一部好电影。
贝尔:如果你觉得演的很烂,那你会告诉我吗?
E:我不敢肯定。
贝尔:因为我就喜欢那种作者跟我说实话的采访,“知道吗?跟我无关,不太喜欢。”我觉得这样的采访才妙趣横生。

这其实是一部非常出色电影,由一向不按常理出牌的鬼才导演大卫·拉塞尔执导,马克·沃尔伯格出演马萨诸塞州传奇拳击手米奇·沃德,贝尔扮演他的哥哥迪基(Dickie),一个堕落为瘾君子的职业拳击手。

E:迪基身上有一种非常迷人的气质,即便他是个瘾君子。
贝尔:他是个令人着迷的瘾君子,对吧?我太喜欢迪基了。我今天还跟他聊了天。他非常富有爱心,喜欢所有人,所以陷入了困境。
E:我喜欢他每次见妈妈来就跳窗户的样子。
贝尔:那全都是真的!我和迪基走遍了小镇,逛遍了每个酒吧,有时你能听到他们说起迪基。有几个酒吧禁止他进。他像个市长,走在街上人人都冲他大喊:“迪基!迪基!”
E:姊妹们也很厉害。
贝尔:他们一大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如果其中一人对自己的银幕形象不满,而且扮演她的女演员继续在戏中我行我素,那就要面临肢体接触了,一切都在酒吧解决。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用一只手堵住了耳朵。 

贝尔:哦,亲爱的,我告诉过你,我在接受一个没完没了的采访,你要在这儿真的会很无聊——我们只是坐在桌子旁胡乱瞎说——可是我不能,亲爱的,这家伙是从大老远飞过来的。我保证回家亲吻你,拥抱你。 

他挂断了电话

贝尔:我们说哪儿了?
E:迪基,迪基。
贝尔:对。如果不是因为那些破事儿,他可能就是拳王了。如果规定一星期只许参加派对不许睡觉,然后打一场拳击赛,他肯定能轻松获胜。他上场比赛的前8个小时,一直都在喝酒。
E:我喜欢那个场景,他走在街上,竟然忘了胳膊夹着的生日蛋糕,那傻样太可爱了。

女服务员问他是否再加一瓶Stella啤酒,他同意了。

E:你为拍《机械师》(The Machinist)减了63磅,这事广为人知,你在片中的样子很吓人,这到底是怎么了?
贝尔:那只是一个傻帽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在一段时间里从精神上实现自我控制。

他很不情愿地揭开了自己的伤疤。

贝尔:我干的工作女里女气,需要做头发,需要化妆,我只是念念台词,已经被人惯坏了。人人都好奇你还能走多远,极限在哪儿,我认为考验自己永远是件好事儿。虽然很多东西根本没给人留下印象,但对你而言却是有意义的尝试——当然也很愚蠢,很多人就是这么说我的(笑)。

但《机械师》却为贝尔的下一个角色打下了基础,成就了他的未来之路,由此诞生了一个好莱坞巨星。

E:你出演的蝙蝠侠完美无缺,这角色彻底征服了你。(现在看,贝尔扮演的动作明星——蝙蝠侠,其演技介于他在《小妇人》(Little Women)和《美国精神病人》(American Psycho)之间。)当时你预料到了结果吗?
贝尔:没有。我只知道我从没见过的东西太多,但你只能接受这种极端的阐述。所以我只是说:“我真希望他们做下去,如果不这样,我就没有参与其中的必要了。”这是一种命中的倔强,当你勇往直前,不顾一切时,就会取得好结果。所以你要敢于抛弃一切,为自己打气,“我已经无所在乎了,就这么做了,即便他们不喜欢,我也要我行我素。”从此,你就不再焦虑“我该怎么掩饰和怎么假装,以便让人相信我?”了。这都是徒劳的,放弃也是一种执著。

在理智与鲁莽的对立中,贝尔的形象开始高大无比,与先前他在很多影片中出演的角色发生了背离,但理性和娱乐却在自然中合合二为一。(难怪《娱乐周刊》评选他是“最具创造力的人”。 

E:那就说说那些阴暗、悲惨的角色和你的愧疚吧?
贝尔:你说的“阴暗”是指什么?是什么意思?给我举些例证。
E:《机械师》。
贝尔:好的,但这个例证很极端。
E:我也觉得。
贝尔:我不喜欢在我的电影里找什么模式。但《非常时期》(Harsh Times)是有点儿粗糙,但《新世界》(The New World)、蝙蝠侠电影、《致命魔术》(The Prestige) 、《重见天日》(Rescue Dawn)、《决斗犹马镇》(3:10 to Yuma)、《我不在那儿》(I'm Not There)、《天鹅绒金矿》(Velvet Goldmine)却不是这样,我肯定拍过一些跟阴暗、愧疚、粗糙无关的电影。
E:《报童传奇》(Newsies)。
贝尔:对,《报童传奇》。
E:那时你可是个又唱又跳的快乐小孩,到底发生了什么?
贝尔:我现在还是又唱又跳,非常快乐啊,我只是不喜欢音乐片罢了。
E:我听说还有浪漫喜剧。
贝尔:我只是觉得它们在大部分时间都不浪漫或风趣。
E:那《育婴奇谭》(Bringing Up Baby)呢?
贝尔:那是电影吗?
E:那是加利·格兰特和凯瑟琳·赫本联袂主演的。
贝尔:我没听说过。
E:《费城故事》(The Philadelphia Story)?
贝尔:没看过。
E:《蒂凡尼早餐》(Breakfast at Tiffany's)?
贝尔:没看过。
E:别胡扯了。

贝尔:你的谈话对象可不是电影狂。
E:但我打赌你看过《阿基尔,上帝的愤怒》(Aguirre, the Wrath of God)。
贝尔:没错。
E:《蓝丝绒》(Blue Velvet)?
贝尔:看过。E:还有呢?贝尔:我最近刚看过《日落黄沙》(The Wild Bunch)。我记得看《赤裸裸》(Naked)时,简直把我震撼了——我讨厌迈克·李在影片中推崇的那种自命不凡,但不知为什么,正是这种自命不凡让我特别着迷。

E:那是一部非常肮脏的电影。

贝尔:克里斯·法力是个奇才,《比弗利山庄武士》(Beverly Hills Ninja)永远都是我的最爱。

E:你在撒谎啊。

贝尔:我看过这片子。有一次我连看了两个晚上,每次都又哭又笑,这家伙是个奇才,我们全家都怀念他。现

在该把话题引向深入了。

E:你有非常强烈的信念,但其中一些信念感觉离奇古怪,你被自我膨胀或虚荣心或其他的什么困扰过吗?

贝尔:没有,但我对自己的大部分表演感觉尴尬。

E:是因为质量还是表现?

贝尔:我不知道,也确实说不清。但我对表演充满了爱——我认为这之间并不矛盾,没什么奇怪的。你知道,我们彼此都在侃侃而谈,谁都不是只用寥寥数语进行概括。

E:你好像极端拘谨。贝尔:拘谨?真的?E:尴尬,还有苛刻。

贝尔:耶稣受鞭?

E:对,完全正确。

他解释了自己为何拒绝使用“方法演技”的技巧,然后又回到主题。

贝尔:我不是躺在沙发上接受治疗,如果把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每件事情都跟自己联系起来,那就太受限制了,最后我肯定是在不懂装懂。如果你浅尝辄止,完全凭借自己的想象力,那你肯定是个冒牌货。你要变得强迫性地专注,甚至几乎迷失了自我,变成了一个容器。天啊,什么好事都来了。我讨厌自己现在的说话方式,听起来像个废物,但这就是我的神秘抱负。

E:成为了容器。

贝尔:对,但我不想公开。

E:为什么?

贝尔:只管去做!只做不说。

E:可你是个演员!干的是自营业务!

贝尔:是自营业务的对立面!其实是说:“我没有机会做我自己,为了交流我必须创造一个他人。如果我把自己从记忆和压抑中删除,创造出另一个人物——天啊!我就能用他的方式与人交流了。”对我而言,其实就是毁灭自己,然后你才能有所突破。奥斯卡·王尔德说过一句名言,“艺术家不应把自己的生活放入作品。”

E:你知道这是废话,对吗?

贝尔:解释一下!解释一下!为什么是废话?

E:你看马丁·斯科塞斯,他所有的电影……

贝尔:他是导演!

E: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全部小说中都有他的影子!

贝尔:他是作家!

E:杰克·尼克尔森塑造的全部角色都有他的影子!

贝尔:他们是伟大的电影明星,只有电影巨星才能如此。比如史蒂夫·麦奎因,难道你也想成为史蒂夫·麦奎因啊。世上还有比他更酷的人吗?我反正做不到,也从没有过这种想法。我总在想,如果我加入乐队,那我绝对不当主唱。

E:当贝斯手?鼓手?

贝尔:必须承认,我也有点自负,我要当首席吉他手(笑)。

E:我完全理解,但除了一件事。

贝尔:哪件事?

E:你13岁就成了名,所以这肯定是一种本能反应,对此你的任何解释都显得苍白无力。

贝尔:是这样!我们不必深入探讨,但这一点源于见多识广,以及必须的再创造。你说得对,这就是根源。我成为职业演员之前,就擅长表演了。

 

很快,他把话题又扯到了迪基身上。

 

贝尔:你想和迪基聊聊吗?

E:不想。

贝尔:你不想和迪基聊天?

E:现在不想。

贝尔:他可是个人物,老兄。

E:如果允许我写篇真实故事,那我倒想和他谈谈。

贝尔:如果你采访迪基,就不用被问答形式所束缚了。我喜欢让迪基出现在这篇采访里。

 

也许是他过于投入,也许是他想消磨时间,不管怎样,他渐渐地放松了神经,打开了话匣子。

 

E:如果不当演员,你会去干什么?

贝尔:也许我会步我父亲的后尘,感受生活——到处游玩,无拘无束,随心所欲,像父亲那样从经验中学习。

贝尔的父亲喜欢冒险,开过飞机,卖过牛仔裤和滑板,当过保护动物权利组织的积极分子,结过三次婚——包括晚年娶了妇运老将葛罗莉亚·斯坦能。

贝尔:通过表演我学到了一些知识,但在无人保护的环境里,你必须发奋努力,因为每个人都以为你是个没了助理连牙都不会刷的大笨蛋。你只有竭尽全力才能像普通人那般生活。我本该非常开心地环游四方,享受生命中的各种奇遇。我从未有过野心,没念过大学,我的家庭也没有人上过大学。我爸爸太会表演了,一直假装自己念过大学,他就这样伪装了很长时间。
E:真的?

贝尔: 对!他很受人尊敬。他有头脑,而且非常、非常能干。

E:他什么时候去世的?

贝尔:7年前。

E:那他看到了你的成功。

贝尔:是啊,如果你把这叫成功的话。但我觉得他对成功的定义并不是一成不变,“嘿,拍些好看的大片,儿子

。”

贝尔再次把话题回到了这儿。

贝尔:但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只是在按部就班,没一个属于我自己。天啊,这想法就让我难过。

E:你说过,“我只演过一次蝙蝠侠。”
贝尔:只有痴呆到重度的人,才会自鸣得意。上学这事我本人无能为力,也许现在应该补上这一课,我可能回去念书,当然,我也只是说说而已,别太认真,我现在抽不出身,无能为力。如果回到从前,也许我会重新选择生活。我记得看到我的朋友们在大学读书时,我当时还在想,“他们简直太可笑了。”

E:而你已经工作赚钱了。

贝尔:是这样,我有了这一生中的第一份工作,第一次受雇开始了工作。

E:而且你要养家,自己还要面对压力。

贝尔:当时并不觉得。我讨厌发牢骚,我想换个话题。

E:但如果你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肯定也发牢骚。

贝尔:有谁不发牢骚?但希望你不这样。

E:你多久搬一次家?

贝尔:相当频繁,一个地方最长待5年,有时只有2个月,6个月。搬家不用提前准备,留出两天就行——“我们去别处了。”每次都发个类似的通知。

E:这可够难的。

贝尔:太有意思了,特别好玩,我喜欢搬家。

E:但你会失去朋友。

贝尔(指着自己的脑袋,声音低沉和恐怖,像是在演电影):但——很多朋友都住在这儿。他在开玩笑吗?他的话带有早年经历留下的烙印。

贝尔:我从来都不记去过的城市的街道名字,我待过最长的地方是5年,可我一直都不知道隔壁那条街的名字。

E:这有什么奇怪的?

贝尔:没什么奇怪的!我觉得在城市里迷路是一种享受。不知道你在哪儿,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到了午夜,你还

在迷路,到处乱走,这是探索一个城市的最佳方式。你初到人世时,根本就没有方向感,也不知道去往何处。

E:有意思,搬家太多给你留下了心理创伤,所以你要么控制自己,要么接受混乱;或两者兼而有之。

贝尔:接受并安慰自己,“再坏还能怎样呢?”

然后,他又一次发自肺腑地袒露了心声,无须暗示,给人一种水到渠成的感觉。

贝尔:我必须承认,这绝对不合常理,自相矛盾,听起来虚伪,但我喜欢一直隐身。“当个破演员?还说想隐身?噢,太明智的选择了,老兄。”但问题是,当演员你就要隐身,我知道这大多源自我的成长经历,源自我不停地搬家,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你在尚未做好充分准备时,阴差阳错地过早被人关注,你要承担责任,还要养家糊口,但这些都是别人长大后才要面对的。你宽慰自己,“这之前你不是也有过快乐时光吗?如果时光倒转回到8岁,就算我去商店偷东西也不会有人认出我,因为我是隐身的人。”明白吗?那是多么美好的光辉岁月啊,但我却过早地失去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E:太好了,回答问题一箭双雕——首先是合乎常理,然后针对我要提出的问题,提前给出了答案,并解释了其中的缘由。我现在不必再问了。

贝尔:完事了?

E:没有。

贝尔放松时,才显现出了男人的优雅。 

贝尔:今天一上午,我几乎都在当观众,看女儿唱歌跳舞。他女儿5岁,快上一年级了。

E:是学前班表演还是什么?

贝尔:不是,自娱自乐,自编自导,专为我们表演。

E:那可太有意思了,对吗?

贝尔:是的,置身其中你会发现这种聚会充满新鲜,与你的想象完全不同,我现在也喜欢上了充气城堡聚会。

E:充气城堡?

贝尔:孩子们的玩具。

E:噢,玩具啊。

贝尔:这几年我一直都在看动画片——陪我女儿——从中得到很大的乐趣。

E:这要感谢皮克斯动画工作室。

贝尔:非常对。

E:你最喜欢哪部?

贝尔:她喜欢的我都喜欢,只要她开心,我就高兴。女儿看电影时,我坐在边上看得比她还投入。我和太太隔着她互相对视,“哦,我的上帝!我们真是在看电影吗?是的,没错!”

E:请举个例子。

贝尔:《飞屋环游记》(Up)。

酒吧里的人越来越多,说话声音越来越大,他瞥了眼数字录音机,流露出了一丝不悦,这一点也不像个名人。

贝尔:你不觉得太吵了吗?

他起身换了一个能俯瞰太平洋的露台座位,这儿坐满了身着休闲西装的有钱人,喝着冰冻的鸡尾酒,太太们坐在边上,不苟言笑,冷若冰霜。

E:好多了。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贝尔:说了些狗屁话,你不用附和我,好让我说个没完。不用玩雕虫小技,好吗?

又有了裂痕,这次真撞到了枪口上,看来趋奉迎合一点没用。

贝尔:你觉得是我不允许你写一篇好故事?我在阻碍你的采访?我在扼杀你的才华?

E:是的,你本该说,“你需要我做些什么?”

贝尔:我会给你讲我的故事,但不用你告诉我。

E:但我比你讲得好。

贝尔:你知道我想告诉你谁的故事吗?是迪基的故事!我想让你和迪基通电话,他会跟你聊制作电影,跟你聊所有的事情。

E:好吧,真够费劲的,给我电话号码。

贝尔:你现在就想打给他吗?

E:不。

天色渐晚,海水泛着亮光,太阳变成了橘黄色,硕大无比,低垂在圣莫尼卡海滩,有钱人的鸡尾酒会快要结束了。

贝尔:10分钟后我必须走了。

他说他要给女儿念一个故事。你还能说什么啊?

E:你解脱了,可以走了。

但你无法抗拒对他的隐身托词发起最后的攻击。那你希望人们怎么看你?

贝尔:我不在乎。

E:真的?

贝尔:我一点都不在乎。作为演员,被误解不是坏事儿,我自己知道真相。 

他起身,扫了一眼周围,露台俯瞰着太平洋,有钱人带着太太在此聚会,然后露出了迷人的微笑——带着某种顽皮。

贝尔:你知道我为什么选这个酒吧吗?

E:为什么?

贝尔:因为这酒吧和我的生活无关,我从不来这儿,这儿离我居住的地方太过遥远,所以我才选了这个地方。它跟我没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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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见《时尚先生esquire》2011年1月号《先生读本》)

陈佩斯是个严肃的人

文:谢丁  摄影:颜志雄 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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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凤凰网举办了一次“你最期待的春晚人物”民意调查。陈佩斯和朱时茂以3168292 票领先第一。但他们俩仍然拒绝登台。

13 年前那次和央视的官司,如影随形,直到今天仍然有人不断提起。陈佩斯说,一个男人,离开了体制,也要能养活自己。

他安身立命的东西就是喜剧。

 

1

我和陈佩斯初次碰面时,他一句话也没说。那是7 月下旬的一个下午,排练间隙的休息时分,几天来炙热的阳光突然没了影,小风轻轻掠过剧院外的树枝,陈佩斯就站在那里,和几个演员小声说着话。他左手叉在腰间,右手举一支烟,看起来似乎很累。我走过去,自我介绍一番,他接过名片,用那双出了名的小眼睛斜视着我,点点头,一句话没说。

也许是因为天气太好,他的光头在那天并不显眼,像打了一层磨砂,底下又是非常干净的,仿佛那里从未生长过任何东西。他的眉毛不浓不淡,已经有点泛白。一双鹰般的黑眼珠却不停地来回移动,灵活得有点过分警惕了。他常用这种眼光斜视看人。排练的时候突然朝我投来一瞥,吃饭的时候不经意盯我一眼。起初我似乎觉得那有点轻视的意思,后来渐渐察觉那只是他在偷偷观察,并无他意,甚至是带点好意,他大约总是想照顾到身边的人。有好几次,我们走在路上,我问他能否找个时间坐下来说话。他就用这种眼神斜着我,嘴巴夸张地咧开,轻轻吐出一个字:“累。”

我那时正想方设法能和他说上话。自从1998 年他最后一次在央视的春晚露面之后,我再也没有在电视上看见过他。我肯定错过了一些,比如2008 年北京电视台的春晚,他和朱时茂奇迹般地再次登台,演了一个名叫《陈小二乘以二》的小品。但那真是奇迹,能请动陈佩斯再次在电视上演小品,得拿出什么样的诱惑?当我和段嵘聊起此事时,她是那年春晚的导演,她说,起初谁都认为这件事没有希望。他们第一次见面,陈佩斯留下一句话,“我可以上春晚,但没有好作品我就不去。”其他人都觉得这大概是一种推辞,但陈佩斯给段嵘留下的印象却是极为认真的,他只是对作品很挑剔。

那次登台有着不平凡的意义。陈佩斯刚好离开央视春晚十年,大多数中国老百姓已很久没看见过他。十年来,偶尔传来的消息也总是把他和央视扯到一起。最传奇的一个说法是,他被央视封杀之后,有一段时间无路可走,在北京郊区承包了一座山种植果树。靠贩卖果子赚来的钱,他东山再起。尽管这则谣言一再被陈佩斯自己或者朋友们否认,但人们似乎宁愿相信这是真的,一个明星就应该有这样传奇式的“大起大落”。

这十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则报纸上的新闻:“离开央视也能活,陈佩斯狂卷4000 万票房”。那大约是2002 年,他的话剧《托儿》前一年全国巡演127 次,据说票房极好。起初,他的舞台似乎主要在南方,在江浙和两广地区。但到今天为止,他一共排演了六部话剧,514 场的足迹遍布全国(除了西藏、青海和新疆)。在一些二三线城市,票总是一抢而空。在当今的话剧市场,这种盛况几乎令人难以理解。有次我问他,那些观众大约都是想来见见他真人吧。

“他们不是冲我来的,是冲着笑声。”他说,“因为我曾经给他们带来笑声,他们对我就有一种期待。”

不过,我并不总是有机会和陈佩斯讨论这些问题。在那个夏日的午后,我和他第一次碰面的时刻,他不想和我说话。他穿着浅蓝色T 恤衫,领口是鲜黄色的,一条藏青色宽松的纯棉短裤,脚上是一双厚底舒适的卡骆驰鞋。我这样描述,你可能还是没有什么印象。你不妨想象一下,坐在老北京胡同里的那些整日晒太阳闲着没事打牌下棋的人,他们才不会在乎如何打扮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他们眼中只有面前的那盘棋,你站在旁边,只有看的份儿,千万别说话。

 

2

第二天下午,我提前到了排练场。那是一个宽敞、四面镶着镜子的大厅,中间摆了一条欧式三人沙发,一个白色茶几,几件简单的道具。即将在8月上演的《雷人晚餐》是陈佩斯的第六部话剧,剧本来自法国一部经典喜剧,讲述一群聪明人和一个笨蛋打交道的故事。这是他第一次从国外引进剧本,外国人的喜剧能否把中国人逗乐,他一直有点担心。

今年年初,这部戏曾在北京等地上演过一轮。陈佩斯扮演其中一个聪明的精英分子。93 岁的父亲陈强,和于洋、葛存壮等一大帮年事已高的老艺术家前去捧场。演出前,在贵宾厅,陈强说希望自己也能上台演戏,但别给他太多台词,他记不住。但演出结束后,他对儿子说,他根本看不清楚舞台,也听不见台词,以后还是别来了。

陈佩斯是出了名的孝子。父亲生病(脑梗塞)后,他专门在同一个小区买了公寓。段嵘有次去他家,听见他给父亲打电话:“开不开心?今天太阳很好,我推你出去转转吧。”段嵘说,“陈佩斯说话的那种语气,就跟哄小孩似的。一个孝子,一定是个好人。”

他如果能在晚上九点半之前回家,一定会过去看看。多年来,每次都是他给父亲洗澡。

但最近,陈佩斯可能没那么多时间陪父亲。每天早上他起床后要写点东西,他正在整理自己多年实践出来的喜剧理论,下午一点半要赶到排练场,有时候到很晚。这天下午,他稍稍有点迟到。因为这部戏的宣传人员在中午安排了一次专访——尽管他似乎那么讨厌访问,多年来说的总是那些话,人们总要问起央视,但他偶尔也会尽量配合。

他走进大厅,嘀咕了一句:“没留意时间。我一看表,这还得了。”他取下肩上的白布环保袋,搁在椅子上,朝我斜视了一眼,转头问道:“咱们练到哪儿了?”

其他演员正坐在大桌子旁,有人一直玩着手机。这时都站起来,伸伸腰,准备入场。陈佩斯走到大厅角落里,躺到一台健身器材上。“昨天练了几个俯卧撑。”他说,“哎哟,那腹肌给酸的。”

57 岁的陈佩斯是这个剧组年龄最大的人。常常有人担心他的身体。和电视上几分钟的小品不同,话剧是个特别消耗体力的活儿。有次演出,他下场后晕倒了,到了医院,医生说,“你们这些做演员的,怎么还这么累?”他听见后有点不高兴。以后每次演出时,陈佩斯都会在场边搁几瓶生理盐水,换场时他赶紧喝一瓶。他的许多朋友都告诉我,陈佩斯生活中是个特别沉默的人,不爱说话,但到了舞台上,他就像换了个身体,精力旺盛,声音很大。他平日里似乎都是在为舞台积攒精力。

但这天的排练刚开始,陈佩斯又忘词了。他呆了一下,问场下的副导演:“还有什么?”大家都笑起来。副导演提示了一句,他似乎对那句台词仍不满意,觉得有点奇怪。“我有这词么?”他走到桌子前拿起剧本,嘀咕说,“我给忘了。这瞒不了观众的。”然后他对着一名站在场下的工作人员轻声喊道:“帮我沏杯咖啡。”

副导演吴美丽是个有着浓烈艺术气息的年轻女孩。她和陈佩斯在上海戏剧学院认识。她那时念导演系大二,学校决定把陈佩斯的话剧《阳台》作为教学案例排演。她可能是那些学生当中最认真的一个。陈佩斯喜欢这点,之后就一直让她跟着剧组排练。她刚从上海专程过来,这时,她一边提示台词,一边观察戏中人物的对话之间是否有漏洞。

“这里有点不对劲。”她说。

几个演员停在那里,想了一下,逻辑上好像真有点说不过去。陈佩斯突然一弯腰,自在地放了一个响屁。但好像没有人听到。

在第一轮演出之后,陈佩斯修改了这部戏的剧本。年初的演出效果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好。他认为法国人碎碎叨叨的东西太多,得加快节奏,增加戏里的冲突。他删掉了将近一万字。演员几乎都换了,陈佩斯自己也重新选择了角色。他决定扮演戏中那个笨蛋——事实上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早应该如此,那是一个厚道却有点蠢的好人。他越笨,台下笑得越开心。

现在,排练进行不下去了。大家坐回桌子旁,开始讨论怎样修改台词。陈佩斯独自在那里念起来,声情并茂。一个演员提出了一种修改意见,被大家否掉。又有人提出另一种,还是不合适。大家陷入沉默。

有一阵子,谁都没说话。突然,那个一直在电脑上记录台词的场记叫道:“我们昨天晚上不是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么?怎么修改,喝酒前早已经定好了!”

大家想了一下——好像的确如此。现场忽然就热闹了,有人骂了自己两句。陈佩斯也显得有点生自己的气。“哎呀,”他低声骂道,“操他娘的!”他瞟了我一眼,脑子里好像又过了一遍台词,接着说,“这样终于干净了,舒服了!”

 

3

7 月12 日,一个名叫“话剧老陈”的用户注册了新浪微博。第一条内容是“首开微博,还不会玩,正在请专人培训中!”。第二条则是回应一个网友的评论,网友给他留言,引用了陈佩斯当年在小品中的台词:“队长!别开枪,是我!”他则幽默地回复:“哦,是你小子!”

这两条短短的微博很快被转发上千次,而评论迅速达到600 多条。大多数网友并没有怀疑这个“话剧老陈”到底是不是陈佩斯。他们热情地留言,都说“好久不见”!但新浪很快证实了那是假的。一个月后,另一个名叫“话剧陈佩斯”的用户重新注册了新浪微博,他很快又被证明是假的。

陈佩斯似乎没有精力去玩微博。即使在排练休息时,他也很少玩手机。他有时候环顾四周看看其他人在做什么,有时是自己在那里默念台词。有次我看见他目光直射窗外,望向远处,神情模糊。熟悉他的人知道他可能正在思考自己的角色。吴美丽告诉我,有天晚上排练结束,陈佩斯顺带捎她回公司。他在车上说:“我就不明白了,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都喜欢拿个手机玩——干嘛呢?”

陈佩斯年轻的时候也不喜欢手机。那时他和朱时茂去演出或者参加活动,他的手机总是关着。“我从来没问过他为什么。”朱时茂说,“他老婆找他,也得打我的手机。”我在一个炎热的下午去拜访朱时茂,他住在北四环附近的一栋别墅里。我们坐在豪华的欧式装修客厅,他说:“如果不是为了佩斯,我一般不接受采访。”他也很长时间没见到陈佩斯了。

他们俩在80 年代初相识于八一电影制片厂。朱时茂那时刚调入八一厂。因为在《牧马人》中出演一个在文革中被打成右派却信念不倒的知识分子,他声名大噪。他外貌英俊,文艺气息浓厚,是那个年代的当红小生。陈佩斯出演的则尽是普通小人物。在1979 年的《瞧这一家子》中,他扮演车间主任的儿子,戏中的父亲也由陈强出演。那是文革后的第一部轻喜剧,陈佩斯一夜成名。

陈佩斯是家中的老二,他出生在长春,后来随父亲搬到北京。在北京师范大学附中散淡地读了三年书后,15岁那年,父亲在文革中受迫害,他下放到内蒙古建设兵团。陈佩斯在沙漠待了四年,在那里他从来没吃饱过。但那段痛苦的经历,对他后来的人生选择至关重要。兵团里的人大多来自贫民阶层,即便你出生世家,也没有谁会把你当回事。有一次,他的妻子对我说,“他在兵团真正接触到了贫困百姓,使他骨子里产生了一种平民意识。”他年少时衣食无忧的经历,在下乡的日子逐渐被磨灭。“佩斯演小人物为什么会那么亲切,感同身受。”她接着说,“因为他从那时知道,人不是生来就平等的。”

陈佩斯在八一厂逐渐显露出他的表演才华。除了天赋,他的认真和努力也开始为他赢得声誉。《瞧这一家子》的导演王好为,有次对媒体回忆陈佩斯:“他宿舍的墙上贴了整整一面墙的人物分析。他把自己所有戏的动作语言都写在上面。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演员像他这么用功。”那是文革刚刚结束的年代,备受磨难的陈强认为人们太缺少欢乐,他似乎在儿子身上看到了喜剧表演的天分,他鼓励陈佩斯,以后也许可以继续走喜剧这条路。

1984 年春节,陈佩斯和朱时茂把一段演员训练时的表演段子搬上了春晚。《吃面条》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那个人人都看春晚的年代,陈佩斯给中国人留下的喜剧形象,自此再也没有从人们心中消失。从那年到1998年,他们俩一共在央视的春晚上表演了11 个小品——他们甚至开创了小品这种娱乐节目形式。但某种意义上,他们的公众形象也以这种模式固定下来。人们想当然地认为,朱时茂就应该是严肃认真的,而陈佩斯,则一定是爱耍小聪明的小痞子。

但圈内人都知道,尽管朱时茂和陈佩斯维持着将近30 年的友谊,但他们俩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朱时茂性格外向,喜欢交际,朋友众多,直到现在他几乎天天晚上都有饭局。而陈佩斯一周至少有五天都在家里吃饭。“佩斯比较严肃、也很严谨,不苟言笑。”他对我说,“我认为佩斯在生活中过于拘谨。”

每一个小品都是争论出来的。朱时茂说:“佩斯有时候是一根筋,一种咬着屎橛子给馒头都换不下来的精神。他就是那么一个固执的人。”当双方都争执不下时,还得靠老婆来决定。朱时茂的妻子之前是搞舞台剧的,到最后,陈佩斯都会听她的。

但对于陈强寄予儿子的喜剧梦想来说,仅仅只有小品显然不够。1986年,父子俩合演的电影《父与子》上映,陈佩斯扮演一个赋闲在家,却又向往着外面世界的青年“二子”,陈强出演的父亲则一心希望儿子安心复习准备高考。他们敏锐地捕捉到80 年代中期的时代精神——在文化复兴和商业大潮来临之际,新旧两代的矛盾和困惑。随后的一系列“二子”电影,都以一种戏虐却善意的方式调侃着那个时代——“二子”总是想去做一些事,却总有一些原因制约着他。但对于陈强父子来说,这些电影几乎每部都是一个反讽,因为几乎没有一个电影制片厂愿意投拍他们的这种喜剧,认为太低俗。

1991 年,陈佩斯在海南成立了自己的“海南喜剧影视有限公司”。两年后,他改名为“大道影业有限公司”。他那时的目的似乎很单纯——既然国有电影厂不投资喜剧,那么他自己来当制片人。他反抗体制的途径也很简单,既然一条路走不通,我就走另外一条。在90 年代初期,体制本身已经开始灵活,陈佩斯可以花钱向电影厂买拍摄指标。公司成立后投拍的第一部电影是《爷俩开歌厅》,讲述“二子”从深圳淘金回到北京,继续创业的故事。电影照射着社会现实,也影射着陈佩斯自己的创业。

成为独立制片人之后的陈佩斯,迅速拍摄了六部电影。《临时爸爸》把故事置于海南的经济大潮之下,而《编外丈夫》更是直面下海浪潮和体制改革。陈佩斯在后一部电影中饰演一个被逼下海的机关干部,那是他少有的带有官位的角色。电影结尾处,他终于在体制外寻找到新的生活。但在现实生活中,陈佩斯却不得不再次陷入体制困境。从中影的统购统销,到和各省分账、再到票房分账,大道影业公司刚好经历了中国电影体制改革的所有过程。“我们的电影没有一部是赔钱的,无论是拷贝还是票房,都是当年国内电影的前三名。”大道公司的负责人对我说,“但我们永远都没有挣到我们应该挣的钱。”

和今天的电影市场一样,陈佩斯的票房常常被偷瞒漏报。那些年,陈佩斯常常在公开场合表达他的愤怒。“但当你面对一个体制的时候,你就知道你是何其渺小。”有一次,他的妻子对我说,“即便你再有名,你也撼动不了这个体制。它是一个强大的利益链。”在公司最困难的时候,他们常常派人前往各省讨债,即便有些债务只有几千块钱。

到了1998 年,陈佩斯和体制的矛盾激变成一场著名的官司。他和朱时茂起诉中央电视台出版春晚光碟,盗用版权。那是一场毫无争议的诉讼,仅仅需要陈佩斯的勇气和敢于担当。朱时茂对我说,许多朋友在私下都会打电话给予支持,但他们从不会公开支持。

陈佩斯没有登上1999 年的央视春晚舞台,并且再也没出现过。随后,父亲陈强突然病倒。在经历了电影市场的磨难后,他的公司也决定退出电影领域。之后将近两年的时间,陈佩斯在公众眼中消失了。那几乎是他和体制之间的一次彻底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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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第二次去排练场,正赶上他们中场休息。所有人围坐在桌子前,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有人问在场的演员谁最小,结论是一个1988 年出生的女孩。也许是兴之所至,陈佩斯讲了他费力改户口的故事。他的真实年龄比登记在户口上的要大一岁。他说自己找了三个派出所,最终回到他小时候刚进北京的那个派出所。“所有纸片式的档案都存放在那里,我一个一个去找。最后终于找到了。”他说,“以前住的那个院子,早不见了。”

那天他的精神状态似乎很好,在场地奔跑得最起劲。如果出现忘词的情况,他还会自嘲两句:“我现在真是老了,这么两句话我就记不住。”相对第一轮演出,这次重排几乎完全颠覆了之前的剧本。台词和人物改动得都很厉害。而且由于新换了笨蛋这个角色,陈佩斯经常把身份搞混。但所有人都能原谅他的忘词。

他们在附近的餐厅吃了晚饭,按照既定日程,大家都应该回家休息。但陈佩斯决定晚上再多排一会儿,只留下他和何瑜两个主角。何瑜是国家话剧院的演员,在戏中扮演那个聪明人。他和陈佩斯合作已有八年,一共四部话剧。他毕业于中戏,是个高大英挺的中年男人。有次他对我说,“陈老师心中,永远是戏比天大。”

那天晚上是他们两个人的戏。吴美丽坐在场边,拿着剧本,不时提示一下台词。排练进行得很顺利。到了晚上8 点,何瑜和吴美丽下楼抽烟,留下陈佩斯一个人坐在大厅里。排练场忽然变得很安静,他舒服地靠到那张欧式三人沙发上,享受了几秒钟,然后打起精神,盯着茶几上的剧本,小声地背起台词。他背台词的方式和别人不同,带着肢体动作,手舞足蹈的,像是独自一个人在表演,对着空气说话。惨白的日光灯使整个屋子宛如白天,那是我见过他最享受的时刻。

他对何瑜说,他前一天晚上才进入状态,才开始琢磨这个人物。“但越晚进入状态,其实越好。”他说,“因为之后你就再也睡不着了。”

有天深夜12 点,他突然发了一个短信给何瑜:“你还是补点盐吧!”

“您放心。”尽管被吵醒了,但何瑜知道陈佩斯是担心他的体力。

“我放心什么?你吃了什么?”陈佩斯接着问。

“我吃了咸菜,您放心。”

“哦,那我高枕了。”这时已是12 点半。何瑜说,如果陈佩斯进入状态,他几乎24 小时都想着戏。他考虑如何修改剧本,谁的表演会有什么问题,舞台上也许还差点什么,他也常常担心演员们的体力是否能跑完全场。

“我就吃不了他这个苦,太累,太寂寞。”有一次朱时茂对我说,“每天都要重复。同一个舞台,同一帮演员,同一句台词,同一个感觉,你不觉得很寂寞吗?”他曾经应陈佩斯之邀演出《托儿》的第一轮,33 场下来,他再也受不了了。

“我并不认为话剧是一个最佳选择,现在传媒这么多样化,为什么一定要在舞台上?”朱时茂说,“你一晚上最多有两千多观众,可是我如果拍一个电视剧,一晚上也许就上亿的人看。为什么你每天晚上要吭哧吭哧演__话剧呢?”

“ 你劝过他?”我说。

“当然。我记得大概一年前,我们在这里拍桌子吵。”他停了一会,接着说,“我们各自追求不同,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朋友关系。”

“他太倔,认死理。”朱时茂最后说。几天后,大道公司在排练场召开了一次媒体探班会。记者们带着话筒,扛着摄像机入场。为了配合这次宣传,陈佩斯专门为大家排练了一个场景。不凑巧,他又忘词了(事后他说是因为摄像机离他太近,走神了)。几乎所有的机器都对准他一个人。他走到哪里,机器就跟到哪里。

那大概是世纪剧院最热闹的一天。适逢八一建军节,排练场外的走道里挤满了老头老太太,也许是某个街道当晚要在这里组织一场庆祝晚会。陈佩斯还是他日常最普通的打扮,一件不起眼的T 恤和短裤。探班结束后,他推开门走出去。走道的不远处,两个身穿八路军制服的老太太突然发现了他,赶紧跑过来,拿着一个笔记本,问能否签个字。她们脸上刚刚化完妆,皱纹和腮红挤成一堆奇怪的笑容,兴奋异常,仿佛看见了一个多年没见的老战友。

 

5

大道影业公司的办公室,位于北京亚运村附近的一栋涉外公寓楼。陈佩斯1997 年买了那里的两套公寓。工作人员并不多,大约只有十几个人,但室内干净整洁。大厅右墙上贴着陈佩斯的电影海报,左墙上则是他十年来制作的六部话剧,一部音乐剧。进门处是一个小会客室,沙发上方挂着两幅陈佩斯的书法,但很少有人能看出那写的到底是什么。

那是一些奇怪的字体,有些像甲骨文,有些则像篆书、小楷。编剧史航有次去那里,认出几个字来,他随即当场背出这首词,让陈佩斯大吃一惊。那是郑板桥的《沁园春·恨》,“是一首清朝的天问。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撕碎了,那种疯狂。我认为那才是陈佩斯的内心世界。”史航告诉我,“他在我们眼中也许就像一个身穿大褂的老和尚,但他的背后却可能挂着刀和枪。” 陈佩斯曾对史航说,喜剧中有很多人生的真相。

陈佩斯正儿八经开始思考喜剧,是在和央视打完官司之后。他沉寂了两年,但他并没有像外界描述的那样,前往延庆的山中种树。那座山是他1995 年承包的,那之前他已经在附近买了一个院子,作为一个周末常去的乡下的家。他承包的条件是封山育林,不许砍柴。山上主要是杏和柿子等果树,那些年许多文艺界的朋友常去那里采摘果子。他的妻子说,他们从来没有靠这座山赚过钱。

在公众视野中消失的那两年,陈佩斯大部分时间待在家里。他决定把文革中错过的教育重新捡起来,他开始大量的阅读,而阅读的重点则是喜剧。他试图从多年来的演出实践中,整理出一些有关喜剧的思考。但最重要的是,他要开拓一个新的喜剧实践领域。因为电视和电影,已写着“此路不通”——史航说,即便此路可通,但对陈佩斯而言,已无异于钻狗洞。

2001年,陈佩斯要排演话剧的消息传出来,许多人大吃一惊。话剧体制内的人对他们说,如果你们不怕赔钱就做吧。那时,许多话剧演员都要靠演电视剧来生存。在中国,大部分剧场都是黑着灯的。《托儿》的演出队伍大都是陈佩斯的熟人朋友。朱时茂、伍宇娟、郭凯敏、马羚,几个人在一家婚姻介绍所上演一台骗来骗去的戏。陈佩斯上场时说的第一段话,似乎回应着观众对他过去经历的期待:“诸位都看过电视台的文艺晚会吧,场面那叫火,尤其是相声、小品演员往那儿一站,说了半天, 也没包袱,不可乐呀,可您看电视机里的观众,笑得前仰后合,掌声跟下雨似的—— 那儿都有咱的人在领着呢……这就叫托儿!”

掌声来得又猛又快。已经三年没看见陈佩斯的观众,很快把他们的期待转化成了票房。《托儿》全国巡演一年,直接营业收入将近一千万。但这种商业上的成功,在话剧体制内或者学院派那里却听不到任何声音。尽管《托儿》以写实的风格反映着那个时代的诚信危机,但史航和何瑜后来对我说,他们那时都没有去看这部戏。陈佩斯有次说,大家不要去我的戏里寻找深刻的东西,我就是逗个乐。但他自己很清楚,喜剧如果不讽刺现实,永远招不来观众。

2004 年,陈佩斯原创的话剧《阳台》公演。他扮演一个包工头,在民工和地产商之间努力求得生存。史航说,那部戏就像英国一部经典结构喜剧《谁家老婆上错床》,但陈佩斯准确地把握了中国国情。“他在舞台上的笑料方面是颗粒归仓,一次都没有放过。”直到今天,《阳台》仍是大道影业公司最赚钱的一部戏。

对陈佩斯来说,这也是他第一次把自己的喜剧理论融入到创作中。那年他50 岁,他告诉妻子,自己对喜剧的认识和探索好像才刚开始。《阳台》被上海戏剧学院作为教学案例后,陈佩斯去做讲座。但开场没多久,听众走了一多半。谁也没耐心坐那里听他从喜剧的起源讲起。

有一次,上海戏剧学院排演《阳台》,戏结束后,但大幕还没有完全合上,一个学生从舞台一侧直接下台了。陈佩斯立即严肃批评了这个学生。他说,你在演出,观众还没有退场,作为演员你怎么能从两侧下去?你们要尊重舞台。吴美丽那天也在现场,她后来对我说:“我们都愣了。学校的老师从来没跟我们强调过这一点。而陈佩斯告诉我们,舞台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似乎是一种无意的嘲弄。当他在舞台上以可笑的小人物出现时,人们那么爱他——以至于在2011 年的央视春晚调查中,许多人仍然高呼让陈佩斯上台。但当他在日常生活中,展示他的严肃,他的认真时,人们似乎又认为他像个不合时宜的人。很多人都曾对我说,和他接触后,你才会发现,他完全不是我们想象中的样子。“伟大的悲剧人物,只是一个民族的自我想象。而伟大的喜剧人物,才是这个民族的灵魂。”在谈论起陈佩斯所扮演的那些角色时,史航对我说,“他一直都在扮演真正的中国人,那些都是我们内心的面孔。”

 

6

8 月11 日,正式演出的前一天,《雷人晚餐》剧组在民族文化宫彩排。一个多月来,他们不断地调整人物关系,修改台词,哪怕其中的某个字,某个声调。这一切都将在这天晚上得到检验。观众都是剧组的亲朋好友,仅限内部演出。

陈佩斯很早就化完妆,穿上了一条牛仔工装裤,戴副厚厚的黑框眼镜。他打扮成笨蛋的样子,却一脸严肃,在后台走来走去。在其他演员上妆的时候,他来回巡视着舞台,仔细观察着哪里还有什么差错。道具、灯光、布景。他始终一句话没说。

工作人员零散地站在后台,但他们知道,这时候千万不要随便和陈佩斯说话。在化妆间,他独自坐下来,对着镜子,拿粉扑扫了扫光头,用眉笔补了一点眉毛,然后闭上眼睛,双手盖住耳朵,呆了一会儿,像要把周遭的一切隔开。屋子很安静,演员们说话都轻声细语,仿佛怕惊吓了什么。

观众陆续入场。他们大多是一家老小集体出动,像参加一场家庭聚会。7 点半,剧场已坐满了一半。灯光暗下来,舞台是一间法式风格的豪华公寓。何瑜第一个出场,然后是他的妻子,紧接着吴美丽扮演的医生走出来。节奏快了很多,台词中似乎有几个笑料,但到目前为止,观众席还没有什么反应。

门铃响了,一个熟悉的大嗓门喊道:“请问,这是皮埃尔先生的家吗?”我听见四周传来一阵雷鸣般的掌声。陈佩斯慢吞吞地走进舞台。他扶了扶眼镜,脸上带着那个笨蛋特有的胆怯和不安。

观众席上,一个小孩突然大声叫道:“老陈来了!”

(原文见《时尚先生esquire》2011年9月号)

大午狂想曲

文:谢丁 摄影:张雷

八年前,孙大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入狱,随之引起有关民间融资问题的大讨论。在关押了158天后,孙大午出狱。他开始静心打造他的世外桃源,“大午城”。他仍然醉心于带领村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但这会成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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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孙大午起了个大早。天刚蒙蒙亮,飘着细雨,他走出家门,穿过弥漫着新鲜空气的马路,到了对面的办公楼。这是栋三层小楼,发黄的白色瓷砖墙已经斑驳,蓝色的塑钢推拉窗显示着上个世纪的流行色。谁也不会想到,大午城最有威望的精神领袖孙大午,就在这栋又老又丑的楼房办公。他爬到二楼,沿着逼仄的走道前往办公室。秘书处的工作人员早已等在那里。

“下雨了。”秘书说,“我们还去么?”

“为什么不去?”孙大午说。他看看外面,“多带几把伞。”

他身材高大,穿一件蓝色细条纹的短袖衬衫,看起来有点廉价的休闲裤,皱着眉头,仿佛多年没笑过似的。作为徐水县釜山文化研究会的会长,57岁的孙大午有一半精力都放在考古上(另一半精力用来思考)。他似乎有足够的理由相信,那座离家不远的釜山,就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真正源头。今天是研究会每月一次的例行大会,他决定带领20多个会员再次去爬釜山。但这天气,真不凑巧。

几年前,孙大午在南开大学演讲时参观当地博物馆,突然回忆起自己小时候在釜山看到的一些碎残片,随后就突发奇想地一门心思扎到了考古堆里。别人有的,我们那里也应该有。他多年来似乎养成了这种习惯。有一年他去德国,看到科隆大教堂对当地人的影响力,回到河北农村后,他就建了一所敬奉孔子的祠堂。

为了证明家乡这座釜山(全国各地还有许多釜山)才是真正的釜山—《史记》 中记载的“黄帝合符”的地方,孙大午掏钱成立了研究会。他极尽可能地散播他们的研究成果,希望有朝一日得到国家官方的认可。那些官方的专家们—某某考古学者,某某博物馆前领导、现领导,某某某某,从北京一个一个被孙大午接过来,住在温泉度假村,带他们去看釜山的遗迹,然后一起畅谈古今天下,顺便游览“大午城”,这个被孙大午称之为世外桃源的地方。

就像多年前孙大午曾做过的那样,这个河北省徐水县高林村镇郎五庄村的农民(也有人说是一个亿万富翁),和北京的大人物们一直保持着某种神秘畅通的关系。他们以前多半是讨论政治,如今则是文化。但政治让他坐了牢。出于某种至今未知的潜藏原因,他在2003年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了刑。媒体的关注让他一度成为中国最有名的农民企业家。他以敢说敢做,坚持正义和替农民说话闻名,赢得一种在绝境中挣扎求活的声誉。但在政府眼里,他是一个不安心于赚钱的富翁。他的律师曾说,为孙大午做无罪辩护是很困难的,但“如果他被判有罪,那不是孙大午的错,那是我们国家法律出了问题。”

八年过去了。企业家孙大午变成了孙先生—秘书们和身边的人都这么叫他:“孙-先-生”,就像在亲切呼唤他最尊敬的人之一孙中山先生一样(他的塑像就立在大午城内)。他年轻时的梦想是建立一座共同富裕的世外桃源,就像如今的“大午城”:有厂房、居民区、学校和医院,还有一个温泉度假村,一个包罗万象的科幻乐园,一个养着孔雀和鸵鸟的动物园,一个长年紧闭着大门的斗狗竞技场,一个铁丝网围起来的高尔夫练习场。还有将近完工的别墅区,正在修建的五星级宾馆,策划中的禅学院(也许就在高尔夫球场后面) 。他说,“城里人有的我们都有,城里人没有的,我们也应该有。”

这天早晨,当大午城笼罩在细雨中时,它的创始人孙大午站在他简陋的办公室。从窗户望出去,“大午集团”几个红色大字就立在对面一栋同样简陋的屋顶。他独自呆了一会儿,来到楼下。秘书们已经用食物堆满了中巴车。大饼、小葱、生菜,还有他们自己生产的大午扒鸡、大午鸡腿、农家风味蛋、大午甘泉矿泉水、以及名叫“釜山合符”的白酒。他们希望能在釜山野餐。

孙大午和他3岁的长孙坐在后排,只有和孙子在一起他才偶尔露出笑脸。尽管儿子和儿媳妇不太同意,他还是执意给孙子取名为“孙企轩” —一个融合着企业梦和轩辕黄帝考古梦的名字。他的妻子刘会茹坐在前面,26年前是她从一个养鸡场开始创办企业。他的父母亲就住在不远处几排平房中的某一间,早年的老宅,据说他们拒绝搬到楼房,仍习惯过清贫的生活,但显然已没体力去登山了。他的两个弟弟和两个儿子周末也要上班,他们各自分管着整个大午集团下属的10余个企业。这是个非常忙碌的家族,但所有人的忙碌几乎都只有一个目的,实现孙大午的梦想。他是这里独一无二的家长。

 

2

 

如果你曾经有幸去过大午城,不用我再细说,只需在那里转上几圈,就能看到孙大午的梦想。从北京开车,沿着京石高速公路行驶大约1个半小时,就能抵达徐水县。那里曾是毛泽东在1958年离开北京出外视察的第一站,是中国“大跃进”时期的一面旗帜,当年的徐水人民公社号称接近了共产主义的天堂。大午城所在的那块土地,曾经是因为这个天堂而饿死的人的最后归宿地,一个坟场。

坟包密集之处,现在是大午城最豪华现代的建筑群,大午中学。据说只有公益事业才能震住那些孤魂野鬼。教学楼的正面写着两个字:“慎独”,那是孙大午从儒家学说那里精选出来、寄予学生的厚望。“道德”是这个大约100亩的大午城的精神基础。这里到处密布着孔子的道德语录,以及越来越多孙大午自己的语录。他偶尔写诗,也喜欢写对联。在《公司简报》上,在公园鱼塘边,在敬儒祠的廊柱上,在工业厂区的墙壁上,在俱乐部大门两侧。但最有名的,是在职工浴室的房檐:“安得淳风化淋雨,遍沐人间共和年。”他的秘书说这是“孙先生的名句”,是他目前还无法实现、但那所中学的学生也许可以继承、并在未来去实现的最伟大的梦想。

 

这个梦想在孙大午小时候显得更像一个梦。他在1954年出生,没多久就碰到了全国性的饥荒。他曾希望“长大以后,要多印一些钱,坐在飞机上往下撒”。八九岁,他开始学做小买卖,每天晚上挎一篮瓜子和烟卷到附近的地下赌场去兜售。到了十三四岁,他跟着别人徒步到200里外的北京去倒卖二手自行车。十六岁时,他初中毕业决定参军,为此和村干部吵了一架。但他的倔脾气并没有在部队捞得什么好处。他的职位不停地贬,从营级助理到连职,最后到代理排长,一级一级往下降。他和官员们相处很难,却极容易赢得普通战友们的感情。多年后,他当年的部队送给他一个退役的坦克和三门大炮,现在仍然晒在大午城。

1978年,孙大午退伍转业到徐水信用社工作。他聪明,擅于抓住机会,但性格中却有个“硬伤”,不喜欢送礼搞人际关系。他在银行一共干了十年,曾经想过当一名作家,为此专门参加了中国地质大学的中文函授班(他在那期间写了10万字的散文小说),随后又报名河北政法学院的函授班,学了三年法律。到最后,他终于决定辞职下海。那是1989年,也许他悟到了什么,觉得应该回到乡下。他的妻子那时已经租下村边的坟场荒地,办了四年的养鸡场,第三年就已赚到10万元。他重新给养殖场取了名字,叫“大午农牧公司”。

下海的第二年,孙大午带着弟弟孙二午前往温州考察。回来后他说徐水落后温州至少十年,然后他告诉弟弟,一定要在这个地方建一个大午城。1992年,他劝说正在做小生意的孙二午,以及已经在政府机关上班的三弟,回到这里共同打造大午城。他是家中的老大,又在外面闯荡过,比两个弟弟经历得多,反正无论如何,他奇迹般地用“共同富裕”打动了他们。

他的钱赚得越来越多,起初存在保险柜,然后存到银行,最后,钱就变成了存折上的一个数字。当他的兄弟们开始分担生意上的业务后,他有了更多时间去思考自己梦想中的“大午城”。第一个冒出来的念头是一座花园。他挖了一条人工河,河上漂着铁皮船,河边种着大树。建厂十周年的时候,大午公园对附近的村民开放。人们可以到河边散步,坐在惠儒亭休息(这座八角亭是用来纪念他的妻子,创始人之一) 。小孩们跑到坦克和大炮上玩耍,他后来不得不用铁丝网来阻拦他们的破坏。1997年3月,他去了一趟欧洲,回来在公司的干部学习会议上,发表了自己的“欧游心影录”—西欧国家的物质极大丰富,西欧国家是文明祥和的社会(他用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鸟语花香,随处可见”来形容自己的见闻。) 他开始意识到精神信仰是一个多么重要的东西,随后就在大午城添加了一座敬儒祠,人们可以自由前去拜奉孔子。

但在大午城之外,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孙大午不是一个好惹的人。他和工商局闹了无数次纠纷,主动状告税务局,一直告到国家税务总局。他的鲁直,争气讲理,也许在他瞧不起的人面前还表现得有点傲慢,这些都在徐水县一些人心里埋下了种子。他做事的理念是,“有理不怕见朝廷。”

“朝廷”并不远。1996年,孙大午去北京开会,他抓住机会和农业部下属的中国农学会谈好,一起合作在大午城举办“全国科教兴村培训班”。他出钱,农学会负责招人。全国各地的乡村支部书记们都到了大午城,一同光临的还有农业部前来讲课的政府高官们。他们在这里讨论菜篮子工程,农民政策。一起唱歌(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一起辩论(“文革”问题、土改问题,“三农”问题)。孙大午说,那是多么热闹的时候,新鲜,刺激,我们思考国家的未来,辩论大邱庄、南街村、大寨的模式。“大午城的模式会超过他们吗?”他说,“我们当时就讨论这些。”

在北京,孙大午开始崭露头角。他不同于一般的农民企业家,似乎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他结交的人越来越多,从农民问题专家,到政府高层顾问。1998年,孙大午第一次踏进中南海,在国务院第三会议室参加一次研讨会。和四十年前徐水县委干部对毛泽东说的话不一样(他们汇报全县一年可以达到十二亿斤粮食),孙大午在会上毫无顾忌地说出了农民面对的真实情况。从中南海出来后,同行的一位领导问他“是第一次来中南海吧?”他回答是。“你也是最后一次。”领导说。

但随后的几年似乎更为顺利。中国很快掀起了讨论三农问题的热潮,一个叫李昌平的乡党委书记因为致信朱镕基总理而赢得“为农民说实话”的声誉。到了2002年底,孙大午已经可以和杜润生一起讨论农村问题,他是中国共产党内最资深的农村问题专家。次年3月,孙大午踏上了北京大学的讲台,他那篇著名的演讲《十八年感受“三农” —来自底层的声音》 很快引起剧烈反响。在以自身经历严肃地解读“三农”问题之后,他带着炽热的情感说道:“我有两个梦想。第一个梦,我想建一个大午城,一座世外桃源,人们很祥和地生活在一起,这个愿望正在实现。第二个梦想我题在了职工浴池的外边。它不好实现,但我希望我们的学生可以实现。”

2个月后,孙大午就在徐水鸿雁大酒店被十几个便衣警察羁押。他随身还带着几份北大的演讲稿。第一次预审,他痛斥预审人员:“你们好大胆!竟敢抓我审判我?!”他生气地说,“我的言行是和中央相通的,你们审判我就是在审判中央政策!”但回答他的,就是后来被媒体广为传播的那句话:“你以为北大是你家?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3

 

开往釜山的中巴车情绪高昂地驶过徐水县城。车身上广而告之,鲜红地记录着大午中学今年的中考成绩。中考状元和第二名都出在了这所学校。孙大午一路少言,偶尔和孙子逗乐,仿佛是个慈祥的爷爷。车子最终抵达釜山脚下时,他领着孙子跳下车,朝四周看了一圈,转头问道:“我们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记不清楚了。”一个秘书说。几分钟后,釜山研究会的成员们陆陆续续集中到山脚下的这块开阔平地上。有的人是从邻近的涿县赶过来,他们大多是退休的机关干部,在当地颇有一点考古背景的文化人。也有一些年轻人仍在政府部门任职。有人负责后勤(搬运野餐物质),有人负责摄像(记录孙先生的一举一动),更多的老先生开始一步一步缓慢地登山。

眼前的釜山并不出众,但在一望无际的华北平原,这座突兀而起的石头山仍有一种雄伟的气势。可惜采石场在它身上留下了几个巨大的伤口,如果不是孙大午在2008年提出要保护釜山,也许采石工人早已踏平这里。他们拿走政府的补偿金后,在山脚丢下了几个废弃的石场。

孙大午走在队伍的最后面。妻子牵着孙子的手,他则专心在草丛中给孙子寻找蛐蛐。半个小时后,我们抵达半山腰的一座土庙。老百姓在这里供奉着黄帝的妻子嫘祖。我们站在一棵高大的野枣树下,朝四周望去。孙大午指着山下的村庄说,“那里就是黄河故道。现在谁知道我们这里才是文明的源头?”在另一侧的山脚,一条模糊的白色带穿过平原,那是著名的南水北调工程,它也将从大午城旁边经过。

雨点又洒下来,我们接着往上爬。一个70多岁的老太太正在下山,从我们身边经过,孙大午的秘书给了她一瓶水。接着一个中年农村妇女也从山上跑下来。到了山顶,我们发现那里聚集着一大堆村民。

孙大午也有点吃惊。他很久没来这里,发现山顶的平台上(他说这个平台应该是非常古老的遗迹)多了两块石碑。竖在正上方的黑石碑,写着“轩辕黄帝之神位”。右下方,另一块全新的黑石碑上写着“毛泽东、周恩来、朱德之位”,显然是这些村民刚刚搬上来的。

大家休息了一会儿。孙大午走到正中央,背对着黄帝牌位坐下来,清了清喉咙说道,“安静一下,我们开始开会。”然后一个女孩开始汇报最近这段时间的研究成果。一个令人惊异的好消息是,河北省政府对釜山突然重视起来,决定花一笔巨资修建釜山遗址文化公园。孙大午插话说:“如果要证明这里才是黄帝合符的地方,我们必须拿出充足的证据。”他扫了人群一圈,接着说,“你们谁有兴趣,都可以写。”

村民们站在一旁安静地听着。突然,刚才已经下山的老太太冒了出来,她不知何时已回到山顶。她大声问到:“你这小姑娘还讲么?”说罢就往中间走。众人面面相觑。一个村民迅速把她拉回人群中。直到会议结束后,大家才发现她只是想再去黄帝的牌位前跪拜几次。

我问一个村民,为什么要立下第二个石碑?“是神说的。”她神秘地在我耳边说到。停了一会儿,她接着说,“第一块石碑是供奉我们的第一个皇帝,第二块则献给最后一个皇帝。”当我把这句话转告孙大午时,他笑了笑说,没错,“老百姓的智慧还是很高的。”然后天空突然飘来了一阵大雨。

 

 

4

 

孙大午在牢里呆了158天,据说有150多家媒体对他进行了报道。记者们轮番前往大午城,尽管那里似乎已经显得很萧条。他的两个弟弟早已和他同时被抓,妻子藏在朋友轿车的后备箱里逃了出去,保险柜被撬开,抄走了300万现金,银行账号冻结,孙大午的世外桃源被贴上了封条。

媒体和学术界的参与,引发了一场更大规模的对民间融资问题的讨论。在道德和法律之间,人们这次罕见地都站到了孙大午一方。他成了被逼非法生存的无辜企业家的代名词。直到今天,当人们提到正在审理中的浙江吴英案时,仍会顺便提起孙大午。在他之前,“吉林孙大午”沈太孚因民间融资被枪毙,“湖北孙大午”陈远豪从2000年就被羁押,“四川孙大午”肖安宁被重判收监,“山西孙大午”张长法虽然同样只是判三缓四,企业却已被廉价拍卖。但孙大午似乎更加幸运,他活着走出了看守所,回到大午城。

在牢里,他曾写下“人为什么有思想,有思想是多么痛苦”,但安全回到他一手建成的大午城后,他似乎认为,只有不停地思考,才能找到未来的方向。他说:“如果说以前我个人的生命属于我自己,属于这个集团,属于这一带的老百姓,那么从我走出监狱的那一天,我觉得自己是欠这个社会的。”

这也许是他从孙大午转变成孙先生最关键的一步。他几乎不再管理大午集团的业务。多年来他培养的年轻干部已经可以接手生意上的事情。他的儿子孙萌,自从父亲入狱后已经放弃了去澳大利亚留学的计划。这个河北农业大学的年轻毕业生,似乎已经接受命运戏剧般的转变,决定留下来。起初他当了几个月的董事长,却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懂,于是辞职去了下面的水厂工作。孙大午一直认为真正锻炼人的地方就在企业,因为这里会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对此他已感受多年)。他又亲自开车去兰州,把大学刚毕业的二儿子也接回来,就像他当年劝说两个弟弟回到郎五庄一样,他这次总   算把全家人都带回了大午城。然后他告诉大家,“这个企业不属于我,也不属于你们任何人”。

虽然孙大午在1992年就提出“私营企业不姓私”(他另一个著名的口号是“企业不以盈利为目标”),但他之前从未真正思考过这个家族企业的未来。坐牢的经历让他明白,把企业的命运维系在某一个人身上是危险的。他对股份制也持怀疑态度,家族太大,又不能抛弃在坐牢期间对他不离不弃的员工们,“谁能摆平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也许可以想个办法,新设计一个制度?”他的妻子说。她自从逃难回来后,阴影缠绕恶梦不断。

2005年2月,大午集团举行了第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孙大午再次邀请了那些一直关注他的媒体和学者们。他奇思妙想般的“私营企业君主立宪制”第一次展示在世人面前。这个自创的制度,来源于中国隋朝的“三省六部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和美国的“民主共和制”。他将企业的所有权、决

 

策权和经营权分开,分设监事会、董事会和理事会。其中监事会由家族成员组成,所有权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由后代继承。而孙大午则自然是监事长—也许可以说,他就是那个没有多少实权的“君主” —你可以叫他监事长,或者,你最好称呼他孙先生。

质疑和批评随之而来。但孙先生从来就不怕争论。他现在有的是时间去思考和辩难。在总结这个制度的优越性时,他引用一句古老的英国谚语说,“两个魔鬼胜过一个圣人。”他解释说,他是反皇帝不反贪官的。圣人靠道德资源和领袖威望来治国,远不如两个魔鬼在制度范围内的互相制衡对大众来说更安全。在随后另一篇口述文字中,他向那些质疑的人解释“制度、道德和文化之间的关系”。他说,“制度比道德更重要,更可靠。制度和文化之间没什么关系,文化决定论是个伪命题。”

在郎五庄,也许再也没有谁像他这样,整日思考这三个名词的意义。这个距离高速公路很近的世外桃源,在简陋的办公楼里,很少露出笑脸的孙先生,正在把他全部的思考和想象,投入到他眼前的大午城的建设中。有多少,就建多少。

 

5

对全世界的人来说,大午城一直都敞开大门。无论你是美国的学者、欧洲的背包客,还是中国的企业家、学者、官员,这里随时都欢迎你们。政客、知识分子、左派、右派、作家、艺术家、农民、学生,什么身份不要紧。你可以是前来寻找经验的老板,生意场受挫的经营者,事业成功但却迷茫的企业家,你也可以是纯粹探讨精神信仰的和尚、道士、禅修者,基督徒和传教士。反正,孙先生的客厅一直都敞开着。他可以和你们任何一个人都聊上天。

这些漫无止境的对话,随时随地都进行着,伴随着共鸣和争论。有时是在孙大午的办公室,他泡茶和你论道。有时是在大午城内的路上,或者干脆就在他的家里。孙萌有次抱怨说,即便是春节期间,也有外地来的客人和他父亲不停地聊天。几乎总是有个秘书跟着,负责记录这些对话,整理发表在秘书处主编的《孙大午行思录》。

他的格言数不胜数,有些刊登在公司内部的简报中,有些就题在大午城各个醒目的位置。每个月两次,他还会给集团的所有年轻干部开一个学习会。他有时说儒家传统,有时讲道德经,那要取决于那段时间他在思考什么,但他的思考从不停止。有一次我问他是否意识到自己也有局限性,他说,“我的作为是有限的,但我的思想没有禁区,精神没有枷锁。”停顿片刻后,他接着说:“把知识转化为智慧,这是人生大快—这就是我对我自己的描述。”不过,如果你也在旁边听到了这些话,不要急着记录,否则你要写下来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他说的每句话都像格言般,让你有种迫切想雕刻到墙上的冲动。

尽管你偶尔还能感受到孙大午性格中的锋芒,那种大胆直言的气魄和无知者无畏的勇敢,但他身边的人都说这几年他已经收敛很多。孙萌有次对我说,2003年之前他和弟弟一直很怕父亲,家族传统的教育是要乖乖听话,好好做人。但他也能感受到父亲出狱后,不像以前那么有棱角。这几年是父亲对他影响最大的时间。但孙大午自己说他从没变过。无论是梦想还是性格,“别人看来我可能圆滑了很多,”他说,“但那只是一种表象。”

他的圆滑有时候完全让人摸不着头脑。我在今年3月和他聊天时,他曾告诉我,他现在已失去了动力,“因为我在超越。”他用了一句诗来形容自己的状态:“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也许他那时正在体会道家的思想,他说一旦悟了道就这样了。半年后,当我再次和他说话时,他看起来精神奕奕,向我大谈他的事业,他的大午城和共同富裕的梦想。

他似乎随时都在更新自己,像一棵不停吸收营养的大树,等到枝繁叶茂时,众人才能在树下乘凉。他全国各地到处去演讲,去参观,和数不清的人说话,各种言论和思潮都能为他所用。他尤其在乎中国其他和大午城类似的地方,曾经多次前往南街村、华西村和大邱庄。他评论南街村是一个有信仰的地方,但那种“相同的共同富裕”模式是走不通的(他有次问一个当地人,如果生活中的所有东西都是配给的,那么有一天突然想吃螃蟹怎么办?)。而华西村就是一个实用主义盛行之地,唯一信仰的就是钱。至于大午城,他说是“有差别的共同富裕” —他新创的名词。在这里,每个人占有的生产资料不平等,但生活资料却是相同的。换句话说,他和一名普通员工相比,也许他更有钱,但他们在吃住行上却没有太大差别。“我这里是最好的。”他最后说,“绝对没有错。”

在北京,孙大午的朋友们对这一切都抱着支持和观望的心态。有一次,当我和李昌平见面聊起这些事,他和孙大午相识多年,多次去大午城参观,他说:“你必须用另一种眼光去看待这一切,他的语录,他的君主立宪制,他那些像大杂烩的糅合在一起的思想,都是他生活的一部分,是以一种好玩的心态在做。”

“没有人觉得有点怪?”我说。

“只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会觉得奇怪。”李昌平说。

他直盯着我,眼睛里藏着笑意,接着说:“孙大午不是一个怪物,他是个很丰富的人。 大午城就像他的孩子,他只是努力去打扮这个孩子。他有很多想象,而且他是那么勇敢地把这些想象都变成了现实。”

 

6

 

在釜山的顶端,我们最终淋着小雨吃完了午饭,带来的扒鸡和鸡腿都吃光了,孙大午一口气吃了好几个大饼卷葱。一行人对能在此地喝酒聚会甚为满意。“在釜山喝酒,讨论黄帝合符,难得,难得!”一个老先生说。几个人乘兴轮番赋诗,轮到孙大午时,他想了想,端起纸杯说:“举杯遥寄轩辕帝。”片刻之后,另一个人回应到:“和谐社会谱新篇。”这个场景显得有点怪异:灰蒙蒙的天空下,我们全都站在一张废报纸前,上面堆满了吃剩的鸡骨头,黄帝在前方盯着,身后则是毛泽东,最后大家齐声说:“干杯!”

那天下午稍晚时分,天气已经放晴,孙大午决定带我细细游览大午城。我们从这里最大的建筑群大午中学开始,然后绕到东侧的居民小区。那里是一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大午集团专门为邻近村庄的人修建的住宅楼。用不了多久,村民们就可以住到南北通透的楼房里,像城里人一样,享受这里的一切。

然后我们沿着大午城梦想开始的地方散步。那条暗绿的人工河还在,铁皮船已弃废多年,斑驳不堪。但岸边的公园则开满鲜花。穿过藤蔓繁茂的游廊,就是惠儒亭。几个外面的小孩在公园内玩耍。孙大午似乎很久没到这里散步,他常常陷入回忆。他说河边的大树已经砍了,那些大树有20年的历史,伴随着整个企业的成长。

在敬儒祠,岳飞和关羽伴随着孔子。我们绕到后面的小花园,猛然看见那里竖着一尊孙中山先生的雕像,那是我身边这位孙先生在年轻当兵时就崇拜的人物(有次他告诉我,将来他死了后也竖个像,这样人们才会想着他是这里的创始人)。围绕着花园,是一圈游廊,墙上是中华民族的历史画描(他细心地在游廊屋檐下,画着另一部中国的野史),在历史的尽头,是毛泽东的开国大典。

这是星期天的下午四点,大午城显得寂寥无声。只有在途径温泉度假村时,大约能听见里面传来的水声。我前一天晚上才在那里享受了中西合璧风格的温泉。然后我们继续往前走,沿着城中一条安静的小道,题字的墙壁,标着语录的横幅,最后来到一个小广场。

孙大午挥舞着手臂,向我介绍四周的一切。西北方是乡村动物园,他们刚刚卖掉了其中一头鸵鸟,但孔雀和梅花鹿还在呢。旁边是斗狗场,据说上个月刚在这里举行过一次激烈的比赛。北方是宽阔的高尔夫练习场,他对此没多说什么,仿佛后悔建了它似的。但他说,即将有一位禅师到来,他们专门修建了一座禅学院。

随后我们进入广场东侧的科幻乐园。当广播里节奏感十足的流行音乐响起时,我们这趟大午城之旅终于进入了高潮。我问他,这里最终可以容纳多少人?他认真地盯着我,用一种富有想象力的声调说,“起初的设想是一万人。但你去想象吧,也许是十万人。”他停下来,仿佛自己想象了一下,接着说,“它不是一个终结化的东西,20年以后这里会不会是一个城市呢?”

我不知道如今的大午城,在多大程度上已经满足了孙大午的梦想。2003年他入狱前,曾在北大讲台上说:“我相信只有在一个和谐的社会里,孔子的‘仁政’、孟子的‘民本思想’、朱元璋‘剥皮实草’惩治贪官的目的、康有为的‘大同书’、孙中山的‘天下为公’和毛泽东的‘寰球同此凉热’才能实现。”——这些名字我今天几乎都看到了。

大午城充满了想象,我几乎迫不及待地期待下一刻。最终,我们抵达了罗汉广场的中央。天色正在暗下来,我发现自己站到了大午城最疯狂的位置。我面前竖立着一个高大的自由女神像,她高举着火炬,站在一座球幕电影院屋顶,旁边卧着一尊巨大的金色弥勒佛,他笑逐颜开地盯着我身后的4D电影院,十八个金色罗汉包围着我们,好像是为了保护我们不被左侧的地狱鬼城吞没。孙大午安静地站在这里,宛如一尊雕像。

(原文见《时尚先生esquire》2011年10月号)

生命的坠落(The Falling Man)

文:Tom Junod

图:Richard Drew /AP Photo

译:季风

 生命的坠落-1.jpg

   照片上,他像离弦之箭从天而降。他已经无从选择自己的命运了,但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最后时刻,他是以拥抱大地的方式与人类诀别。那一刻,倘若他不是高空坠落的话,那他一定是在空中自由地翱翔。在与气流急速摩擦中, 他看上去神态轻松,动作舒展。他看上去没有被地心引力的魔爪所挟持,淡定面对生命的终结。他的双臂伸向身体一边,略微朝外,出于本能屈起了左腿;白衬衣,外衣或是工装外衣,摆脱了黑裤子的束缚随风扬起;脚上穿着黑皮鞋。而在其他一些照片上,那些同他一样从天而降的人,在与死神最后搏斗时却显露了巨大的恐惧和无奈,在若隐若现的宛如巨像般的世贸双塔的映衬下,他们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坠落中,有些人的衬衣和鞋子脱落后随风扬起;他们看上去困惑和迷惘,就像是要从山顶一侧跳海逃命。但这张照片上的人却与那些人形成鲜明对照,他是垂直而下,与身后的建筑群控制线完全一致,劈开且均分了这栋庞大建筑:照片中,他的左侧是世贸北楼,右侧是世贸南楼。虽然他无法知道自己在坠落中完成了一个平衡几何图形,但这丝毫不影响他是创立一面新旗帜的核心,这是一面全部是钢筋组成的旗帜,在阳光映射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有些人从照片上看到了一种超凡的坚毅和勇气,一种听天由命的襟怀;而另外一些人却从照片上看到一种为追寻自由而表现出的怪异和恐惧。从他坠落的姿势上看, 给人一种桀骜不驯的感觉,从容面对死神的来临,义无反顾,好像他就是一枚导弹或一支长矛,自己可以决定目的地。照片拍摄于美国东部时间上午9点41分15秒,他的坠落速度是每秒9·75米, 时速超过了241公里。照片上,他全身僵硬;而在照片之外,他在坠落,一直在坠落,直到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是摄影记者理查德·朱用长镜头捕捉到的一张照片。他谙熟历史,具有一种有别于他人的判断力。他预见了照片刊登后所产生的巨大反响。在现实世界中,历史往往是在恐惧和混乱中创造的,所以只有像他这样的职业见证人才能镇定自若地记录下历史。他遇事向来沉着冷静, 这是他年轻时就养成的性格。总统候选人鲍比·肯尼迪(肯尼迪总统的弟弟)头部中弹时他就站在他的右后面,那年他只有21岁。肯尼迪的血浆溅到了他的西装上衣上,但眼前的一切没有让他产生惊恐,他跳上桌子,抓拍了弥留之际的肯尼迪,埃塞尔·肯尼迪抱着丈夫,乞求包括他在内的摄影师不要拍照。

   理查德·朱在抓拍时从来不会听从劝阻。尽管他迄今仍保存着那件沾着肯尼迪的鲜血的上衣,但他从未放弃过拍照,也从想过“移情别恋”。他受雇于合众社,是一名新闻记者。跳入镜头的画面由不得他来舍弃,因为没人知道何时才能创造历史,你只有先用镜头记录下来。生命的去留由不得他来辨认,因为手中的相机不具备这种识别力。同所有的摄影师一样,他也从事商业人体摄影,所以他们成为不了(风光摄影师)安塞尔·亚当斯。2001年9月11日的上午,他当时就在拍摄人体写真。合众社委派他去曼哈顿布莱恩公园拍摄一组孕妇时装秀。一定能引起轰动,他说,“因为都是怀了孕的真模特。”那年他5 4 岁,戴着眼镜,头发稀疏,胡子花白,头脑顽固。干了一辈子摄影,他学会了一种既温文尔雅又粗暴无礼、既循循善诱又不胜其烦的做事风格。那天他像往常一样拍摄时装秀,正不断“开辟新领地”时,突然从一个CNN摄影师的耳机里听到有架飞机撞上了世贸北楼,这时他的编辑也给他的手机打来电话。他立即把摄影器材装进包里,冒险搭乘地铁进城。尽管地铁还在运营,但车厢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在钱伯斯街站下了车,抬眼望去世贸双塔笼罩在滚滚浓烟中。必须开辟新领地,他径直朝西走去,赶往救护车集中的地方,因为救护人员“一般不会一脚踢开你”。他听到了人们喘着粗气。摩天大楼里的人正在跳楼,地面的人惊恐万分,喘着粗气。他站在警察和救护人员之间,使用一个2 0 0 毫米的镜头抢拍。每次听到喊声,“又下来一个。”他便从取景器上看到一个从天而降的人, 他追踪着目标,连续抓拍了9到12张。他一共拍摄了10到15个跳楼人。这时他听到世贸南楼发出了隆隆声响,随即他在取景器上清晰地见证了轰然倒塌的南楼,烟尘蔽天,呛得人喘不过气。他从救护车上抓起一只防毒面罩,接着拍摄世贸北楼的楼顶,“爆炸掀起了蘑菇云”,爆炸碎片像下雨似地铺天盖地。他突然有了一种特别的冲动,急于想看到自己刚才抓拍到的照片。于是他加入了撤离的人群,朝北一路小跑,赶往洛克菲勒大厦的办公室。

   在合众社办公室里,看不到一点恐惧和紧张。相反,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一种正在创造历史的表情。办公室与先前一样拥挤,但此刻却出奇地平静,每个人都在忙碌手头工作。理查德·朱自然也不例外:从机身取出存储卡,插进笔记本电脑。突然,他发现了一张极具震撼力和感染力的跳楼照片。至于其他照片,已经没必要看了。“编辑图片就是学找构图,”他说,“这张照片上的人,跳楼姿势垂直和对称,表情也非同寻常。”

   他把这张照片上传到了合众社的服务器上。第二天早晨,《纽约时报》在第7版刊登了这张照片,随后全美国和全世界的数百家报纸都转载了这张照片。可是照片中的坠落人,其身份却无人知晓。

  

   当第一架飞机撞到北楼并引发大火后,一些人便爬出窗户跳楼,一个一个接踵而至,直到北楼坍塌才结束。他们从破碎的窗户,后来是自己打碎的窗户上一跃而下;他们为了逃避烟雾和大火一跃而下;他们在屋顶倒塌和地板塌陷时一跃而下;他们为了在死亡来临前喘上口气一跃而下。他们从大楼的四面八方,从大楼受到重创的那个位置四周,连续不断地往下面跳。他们从马什·麦克伦南保险公司的办公室跳了下来;从坎特·费茨杰拉德证券经纪公司的办公室里跳了下来;从1 0 6 层和1 0 7 层的“世界之窗”餐厅的窗户跳了下来。在一个半小时内,他们呼喊着从楼上纵身跳下,不是集体跳楼,而是接踵而至,后面的人是从前面的人那里找到了跳楼的勇气。一张在远处拍摄的照片显示,他们像跳伞者那样按照一种完美的顺序从天而降,3个垂直落下的人,彼此间距相等,在空中画了一个弧形。正如一些报道上说的那样,他们确实想跳伞逃命,但坠下的冲击力撕碎了他们手中的窗帘、桌布以及胡乱抓到的化纤物。显然,他们在坠落时头脑清醒,或者至少还活着。一个跳楼者砸在了地面上的一个救火队员的身上,致使后者当场毙命。当麦克神父正为这名救火队员的尸体涂油做临终祈祷时也不幸被坠落者击中身亡,那张救火队员从碎石堆中抬起神父尸体的照片曾让许多人潸然泪下。

   在大多数美国报纸上,理查德·朱拍摄的那张跳楼者照片只刊登过一次。《华兹堡星球电报》、《孟菲斯商业呼声报》和《丹佛邮报》都曾被迫对刊登这张自杀者照片进行过辩解。人们指责这些报纸剥夺了跳楼人的尊严,侵犯了他的隐私,让他一丝不挂地裸露在读者面前。许多读者一边谴责,一边询问同一个问题:这个人到底是谁?尽管他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圣英雄, 但却没有人知道他姓甚名谁。不久,《多伦多环球邮报》派一个名叫皮特·切尼的记者前去调查,想揭开笼罩在人们心中的这个谜团。这任务几乎让切尼处于绝望和崩溃的边缘。纽约市的墙上到处都贴着失踪者或死亡者照片,在多如牛毛的照片中寻找那个跳楼人如同大海捞针。于是,他把这张模糊的数码照片送到洗印店进行了高清晰度处理,研究后发现了一些新的线索:照片中的人不是黑人,只是皮肤黝黑,像个拉丁人。他留着山羊胡子,黑裤腰上飘起的白上衣并不是衬衣,而是类似餐馆服务生穿的那种束腰外衣。世贸北楼顶层的“世界之窗”在9月11日那天死了79名雇员和91名顾客,那个跳楼人很可能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个。但究竟是哪一个呢?晚上,切尼在餐桌上和朋友们讨论起这个问题。他和朋友们告别后,一个人走过时代广场。那是恐怖袭击发生后的第8天,时间已近午夜。到处都是失踪者的招贴,但切尼的眼睛却死死盯住了其中一张,对他而言这张失踪招贴具有特别的意义:上面说寻找一个在“世界之窗”工作的糕点师,失踪时穿着白色束腰工装,脸上留着山羊胡,拉丁人,名叫诺伯托,家住在昆斯市。第二天,切尼拿着这张照片,按招贴上的联系地址找到了其家属,准确地说是诺伯托的哥哥姐姐。他们说照片上的人就是诺伯托,姐姐在那个可怕的上午已经在电视上看到了很多人跳楼,她从其中一个跳楼者的姿势和模样上判断,此人就是她的弟弟诺伯托,他跳楼的样子很像奥运会上的跳水运动员。所以,她一看到照片马上便确认了死者的身份。现在,切尼需要与诺伯托的太太和他的3个女儿最后核实。但她们拒绝与切尼见面,尤其当诺伯托的躯干和一条胳膊经DNA检测确认了身份后,她们更不愿再说起这件伤心事。于是,切尼决定参加诺伯托的葬礼。在葬礼上,他把这张照片直接拿给了3个女儿中的老二杰奎琳,她草草地看了几眼,然后盯着切尼,命令他马上走开。

   切尼迄今还清楚地记得她当时说的话,愤怒中充满悲哀:“这狗屎照片上的人不是我父亲。”

  

   对这张照片——以及这类照片——的敌视很早就有,而且根深蒂固。有位母亲在安慰看到跳楼人后心烦意乱的孩子时撒了一个弥天大谎:“他们是正在飞翔的小鸟,宝贝。”比尔是救火队的2号人物。他曾追上一个拍摄跳楼录相的路人,命令他关上机器。“你还有人情味吗?”他大声质问拍摄者。随后,大楼坍塌,比尔倒在了废墟下面。那天,人们拍摄了大量的照片和录像,真实记录了历史的瞬间。全世界都目睹了世贸北楼的跳楼者。许多人在互联网上看到了这悲壮和凄惨的一幕。出于对死者和其家属的尊敬,这类照片随即全被删除了。CNN曾实况转播了跳楼人的画面,但新闻转播室的人马上意识到直播将给公众带来负面影响,随即卡断了这些令人胆战心惊的现场画面。

   《纽约时报》和《今日美国》分别对世贸中心的跳楼者人数做了统计,结果却大相径庭。前者统计的人数太过保守,是依据记者拍摄到的跳楼者统计出的人数,大约50人。而《今日美国》是根据目击者和影像资料统计出的跳楼人数超过200人,官方并未否认这个数字。如果《今日美国》的统计数字准确,那就是说在9:11那天,共有7-8%的死亡者是从世贸中心跳楼摔死的。具体到跳楼人数最多的世贸北楼,每6个死亡者中就有一个是跳楼毙命的。

   你如果打电话询问纽约医疗检查办公室推测出的跳楼人数,他们马上劝告你:“没有!那天落下的人都不是主动跳下的,而是被爆炸气浪炸出大楼,或是被吹出大楼的。”

  

   理查德·朱拍摄的这张坠楼者照片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其实, 照片中的坠落人既不像离弦之箭那般精确无误,也不像奥运会跳水队员那般姿态优美,与一般跳楼自杀者相比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们在坠落过程中拼命地挣扎,因绝望导致身体扭曲变形。但是,这张照片中的跳楼人与世贸大楼的轮廓最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完美诠释了摄影师本人对人性的解读,这才是照片的最大亮点。

   但在他拍摄的余下照片里,我们崇尚的人性出现了扭曲。摄影师本该根深蒂固的美学理论出现了理解偏差,并没有逃脱人的局限性,他在惊恐中只顾在取景器上寻找水平直线了。在这组连续抓拍的系列照片中,跳楼人曾两次面朝镜头,此后巨大的风力扯开了他裹在后腰的白上衣。这么看来,当初《多伦多环球邮报》的记者切尼凭借这张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跳楼照片揭开死者身份的思路是对的。跳楼人皮肤黝黑,脸上留着山羊胡,像个食品公司的工人。他身材削瘦,面颊细长,又像个中世纪的救世主,由于风力的作用才导致他面颊扭曲。9月11日上午,“世界之窗”的79名员工在恐怖袭击中丧命,21名为坎特·费茨杰拉德证券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福迪食品公司”的员工丧命。死者中绝大多数是拉丁人,浅皮肤的黑人,印度人,阿拉伯人。多数人梳着黑短发,留着小胡子或是山羊胡。凭借照片中的死者特征确认其身份本不该是一件太过复杂的事情。照片中的死者有一个最别于他人的特征,他在白色外衣里面穿了一件橘黄色衬衣,当残忍的地心引力掀开了他的白色套头衫时,我们看见了里面的一件橘黄色衬衣。但没有人知道他身上的束腰衣或是外衣是不是脱落了,或者坠落时他身上的白衣服被撕成了碎片。可任何人都从照片上看到他当时穿着一件橘黄色衬衣。如果他的家人看到照片,一定能想起他生前是否有橘黄色衬衣,甚至能回忆起他那天是否穿着这件橘黄色衬衣去上班的。

   这不该是什么难题。或许某个认识他的人能够回忆起他那天早晨是否穿着一件橘黄色衬衣;或许某个幸存者能替我们揭开谜团??

  

   凯瑟琳在父亲的葬礼上没有看记者夹在胳膊下的照片。她妈妈尤劳吉娅也没有看。只有姐姐杰奎琳看了一眼,然后勃然大怒,轰走了那位可怜和无辜的记者。但此后,这张照片就像影子一样伴随着她们。诺伯托生前对她们充满了挚爱,他的人生座右铭就是和她们“永远在一起”。但悲剧打碎了这个曾经温馨祥和的家,这张家喻户晓的跳楼者照片让母女们陷入了凄惨的悲哀之中。倘若诺伯托还活在世上,那他们一家还会住在昆斯市那条最熟悉的街区上。而现在,尤劳吉娅太太和女儿们只有忍痛割爱搬到了长岛。16岁的女儿塔迪娜长得最像父亲诺伯托:宽宽的面颊,黝黑的眉毛,厚厚的黑嘴唇,不拘言笑。住在原来的房子里她每晚都梦见父亲,总听见有人在枕边窃窃私语,说她父亲是跳楼自杀的。她精神恍惚,无法自拔,无奈全家搬到了长岛。

   诺伯托绝对不会从窗户跳下去的,母亲和女儿们对此深信不疑。

   世界各地读过切尼撰写的那篇追踪跳楼者的文章的人都相信,照片上的人就是诺伯托,他就是从世贸大楼的窗户跳下去的。人们写了许多赞美他跳楼的诗篇。很多人打来电话提出捐款,并想与她们见上一面。但他不会跳楼的,家人最了解他,跳楼人绝对不是她们的爸爸。“他一直想着回家。”一天早晨,在挂着许多父亲照片的客厅里,女儿凯瑟琳娓娓而谈。“他一直想着回家和我们团聚,他知道从窗户上跳楼是回不了家的。”凯瑟琳是个可爱的姑娘,22岁,皮肤黝黑,长了一对褐色眼睛,穿着T恤和运动裤,脚上蹬着一双拖鞋,紧挨着妈妈坐在长椅上。她妈妈是酱色皮肤,铜色头发紧贴在脑袋上,穿着一身点缀着蓝天和白云的套裙。尤劳吉娅太太在大部分时间说英语,遇到关键问题时,马上用西班牙语与女儿耳语,然后由女儿翻译成英语。“我妈妈说他死时一定在想着我们。她说自己能感受到他死前一直在想念我们。我知道这听上去有点奇怪,但她非常了解他。他们从15岁就在一起了。”尤劳吉娅太太知道,丈夫诺伯托不会因烟雾和大火就跳楼抛弃了她们母女,为与家人团聚他宁愿忍受任何痛苦和煎熬。她知道如果丈夫死了,那他的在天之灵一定正在凝视太太和女儿们的面颊。

   为何这么确信呢?“我帮他穿的衣服。”尤劳吉娅太太用英语回答,脸上浮现出笑容,随即又陷入伤感。“每天早晨我都帮他穿好衣服。我记得那天早晨他穿的是绿内裤,黑袜子,蓝牛仔裤,戴着卡西欧表,上身穿了一件方格蓝衬衣。”她驾车送他到了地铁站。那他到了单位,不是要换衣服吗?“他在餐厅换衣服,”与父亲同在“世界之窗”上班的凯瑟琳说道。“他是糕点师,所以要穿白裤子或厨师裤子,就是那种黑白相间的格子裤。他穿白色外衣,里面套一件白色T恤。”那他穿过橘黄色衬衣吗?“没有,”尤劳吉娅太太斩钉截铁地回答,“我丈夫没有橘黄色衬衣。”

   但有照片为证啊,照片上的人穿的就是橘黄色衬衣。想看看照片吗?凯瑟琳代妈妈回绝了,然后解释说: “妈妈不应该看。”过了一会儿,她突然走到外面,一屁股坐到台阶上,然后示意:“请,请让我看看,快点,别让妈妈看见。”当她看到理查德·朱对这名跳楼人连续抓拍的12张照片时,突然惊讶得屏住了呼吸,轻喊了一声妈妈,这时尤劳吉娅就站在她的身后,伸出胳膊翻动起了照片。她一张一张地仔细端详,脸上浮现了一种既骄傲又轻蔑的复杂表情。“这不是我丈夫,”她把照片递给了记者。“知道吗?只有我才了解诺伯托。”她突然又要过照片,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终于摇了摇头,“画面上的人是个黑人。”她提出要这些照片,以便给那些相信诺伯托跳楼自杀的邻居们看看。这时,凯瑟琳双手抱胸,低头坐在门口的台阶上。“他们说爸爸是因为跳楼才死的,”她低声说道,“因特网上说爸爸是让魔鬼带进了地狱,我不知道如果那真是爸爸,我该怎么办。我肯定会垮掉,让他们在精神病院里找到我??”她母亲站在边上,她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先前那种好斗的骄傲,阴云密布,一副哀愁。她关上屋门前恳求道:“请替我丈夫洗清罪名。”

   在康涅狄格州,屋里的电话响了,一个女人拿起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他想确认一下刊登在2001年9月12日《纽约时报》上的跳楼人的身份。“说说照片上的人长什么样?”她问道。男人说就是那张家喻户晓的跳楼照片。“是不是网上说的那张‘天鹅之跳’的照片?”女人又问。也许是吧,男人回答。“那就是我的儿子。”女人回答。

   9月11日那天,她失去了两个儿子。他们都在坎特·费茨杰拉德证卷经纪公司上班,而且坐在同一间办公室,背靠背地从事股票研究。但打来电话的男人告诉她,照片上的人可能是餐饮服务员,穿着白色上衣,跳楼时脑袋朝下。“那,那不是我儿子,”她说,“我儿子穿的是黑衬衣和卡其布裤。”

   她知道儿子当天上班的装束,急于知道究竟是什么夺去了两个儿子的性命,但她却没有勇气面对现实。9. 11 后,她不再看报纸了,也不再看电视了。新年前夕,她无意中拿起了一份《纽约时报》,上面刊登了一长篇全年大事回放,其中有一张坎特·费茨杰拉德证卷经纪公司的全体雇员聚在世贸中心残骸上的合影。从他们的举止和做派上,她好像又看到了两个儿子的身影。于是,她给这张照片的摄影师打去电话,让他放大一张高清晰度的照片,摄影师当即答应了她的要求。看着这张合影,她感觉儿子还活着,兄弟俩仍然在并肩工作,他们是好兄弟,也是好搭档。电话上的男人并没有问她的儿子是否也跳了楼,他只想知道这张照片上的跳楼人,况且他也得到了妇人的回答。

   诺伯托家人认为跳楼是一种背叛,自杀背叛了其对家 人的爱的承诺。而那位失去两个儿子的母亲却认为跳楼是一种无奈之举,不应受到任何怠慢。

   诺伯托的女儿凯瑟琳觉得,她看到那组照片后就知道了跳楼人是谁,但她拒绝吐露这个人的名字。“那天他和妹妹在一起,”她说。“他告诉过妈妈他要照顾妹妹,他不该丢下妹妹自己跳楼。”她说他是个印度人,确认其身份很容易。他叫辛格,身材瘦小,一点都不像照片中的跳楼人。还有,他脸上没有蓄胡须。他在“世界之窗”的视听部门工作,那天应该穿着衬衣,系着领带,不该穿厨师才有的白外衣。采访了“世界之窗”的所有幸存者,没人相信照片上的人长得像辛格。

   他有妹妹,所以他绝不会丢下妹妹自己而去。

   “世界之窗”的一个经理看过照片后说这人叫格迈兹。几天后,他又仔仔细细地看了几遍照片,然后否认了先前的判断。衣服不对,身材也不对。从穿着上看跳楼人很像莫罗或吉米奈兹。吉米奈兹在厨房工作,应该穿格子裤。莫罗在采购部工作,不该穿白色外衣。再有,莫罗身材肥胖。而在这张照片中,跳楼者只是微胖。在此后连续抓拍的照片中,跳楼人的体形几乎都被拉长了。

   餐厅后厨的人,包括诺伯托本人,从着装上看与照片中的跳楼者不符,所以都被一一排除了。宴会服务生也许身着黑白色衣服,但没有人记得有谁长得像那个跳楼人。

   2001年9月11日,“福迪食品公司”也失去了雇员。但他们的雇员全都在厨房工作,也就是说他们穿的不是格子工裤就是白色工裤,不允许任何人在白色外衣里套橘黄色衬衣。

   但一个曾在“福迪食品公司”工作过的人记得,有个小伙子经常到他的柜台替坎特证卷公司的高官购买食物。他是个黑人,身材欣长,留着山羊胡子,穿着厨师外套,敞着扣子,里面套着一件橘黄色衬衣。

   可在坎特公司,却没有人记得有这么一个人。

   当然,确认照片中的跳楼者的最有效的方法是打电话给任何一个跳楼人的家属,询问他们是否知道他们的儿子或父亲或丈夫在地球上最后一天的生活情况,他们出门上班时是否穿了一件橘黄色衬衣。

   但该打这样的电话吗?该问这样的问题吗?这会加重他们的痛苦吗?他们难道不认为这是对死去的亲人们的亵渎吗?难道会与诺伯托的家属见到照片后的感受有何不同吗?

   布莱利在世贸中心的“世界之窗”上班。他的一些同事们在看过这张照片后说,他可能就是照片中的跳楼人。他是黑人,皮肤光亮,身高190厘米,43岁,脸上蓄着胡须,留了一撮山羊胡子。他太太叫希拉里,最小的弟弟叫蒂莫西。警察找到哥哥的尸体后,他前去确认。他一眼就认出了哥哥的皮鞋:他穿着黑色高腰皮靴。他脱下一只带回家,放在了车库里,以示对哥哥的永久怀念。

   他知道很多有关那张照片的情况。他是纽约警察。哥哥死后,有人特意把刊登这张照片的9 月1 2 日出版的报纸放在了他的办公桌上。他一眼就看见了这张照片。出于愤怒,他合上了报纸,不再多看一眼。但他没有扔掉报纸,而是把报纸藏到了带锁抽屉的最底层。如同把哥哥的皮靴放在车库那样,以此作为对哥哥的怀念。

   布莱利的姐姐格温多琳也知道照片上的跳楼人。报纸刊登这张照片的当天,她就看到了。她知道哥哥患有哮喘,烟雾和热浪可导致他窒息。

   姐弟俩都知道哥哥一般穿着什么上班。他穿白衬衣和黑裤子,脚上是高腰黑皮靴。弟弟还知道哥哥有时侯会在白衬衣里套上一件橘黄色T恤。他喜欢那件橘黄色T恤,去哪儿都穿在身上。有一次,他跟哥哥开玩笑说:“你何时才能扔掉这破烂不堪的橘黄T恤呀?”

   但当蒂莫西前去确认哥哥的尸体时,他只认出了那双黑皮靴,衣服已经无法辨认了。9月1 1日早晨,布莱利很早就出门上班了。临走前,他亲吻了还在熟睡中的太太。所以,他太太希拉里在那天早晨并没有看到他穿的衣服。当得知丈夫去世的噩耗后,她把丈夫的衣服全都打包送走了,没有清点到底少了哪件衣服。

   那布莱利是那个跳楼人吗?也许是的。但他不该背叛挚爱从窗户上跳楼自杀。也许他在极度绝望中求得生命的解脱。也许他跳楼是为了早点赶回家与家人团聚。也许他根本就没有跳楼,因为人人都知道上帝并不欢迎跳楼自杀的人。

   哦,不!也许在那一刻,跳楼才是权宜之计。

   是的,也许布莱利正是那个跳楼人。迄今为止,我们所能确认的只是那最开始的一幕:2001年9月11日,9点41分15秒,一个名叫理查德·朱的摄影师抓拍了一个穿越时空从天而降的人。随即,这张照片刊登在了大大小小的报纸上。也许是出于上帝的意愿,此后它便销声匿迹了。再后来,这张在人类历史上最具震撼力的照片变成了一座没有标记的坟墓,而掩埋在画面中的跳楼人成为了一名战争中我们永远不知其名的无名烈士。照片是我们对跳楼人的仅有的一点了解,但这却让我们每个人在恍惚之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照片就是跳楼人的纪念碑,同屹立在世界各地的无名烈士墓一样,无休止地探究死者已经没有了意义。

(原文见《时尚先生esquire》2011年10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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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英语成为高薪的硬通货,疯狂英语便立即席卷全国;不惜榨取任何人际关系的传销在中国屡禁不止,更多的人愿意相信,一堂价格不菲课能让自己顿悟到成功的真谛,这些教材将机场的大部分书架都已占领……

疯狂的财富理想正在精神层面重塑这个国家,为了成功,人们被鼓励要懂得“厚黑”,熟识“潜规则”,要有“狼性”。

在成功学成为压倒性的全民信仰之后,我们担心,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正毁于疯狂。

 

【中国疯子】之

我让你哭就哭,让你笑就笑

 文:周雅婷   图:受采者提供

 

1

2008 年秋天,李阳刚结束在山西汾阳中学的演讲,坐在寒冷的太原机场等待飞往北京。他看起来一脸倦容,过去两天由于不断奔波,只睡几个小时。他把劲霸男装的立领往上拉了拉,对我说“:我有强迫症、记忆丧失症、抑郁症、躁郁症……”过去几天来,这是他第一次有时间和我面对面说话。“有什么外在表现?”我问。

“每天早上醒来,有半个小时的厌倦情绪,感觉这一切有什么意义?”

他接着说, “强迫症就是我在校对稿子的时候不断重复,想到有错误可能对我的事业有害,我就会反复看,不断看,即使明知道没问题,还是看。”

“有什么治疗手段吗?”

“很简单,立刻转移注意力。赶紧起来去上课,上讲台都好了。”

李阳是中国最著名的英语老师。

他的身份模糊地界定于英语老师、教材编辑、激励讲师、公众名人和商人之间。他的公司—疯狂英语培训机构自1997 年成立,已经在中国23 个城市建立分支机构。李阳声称,全球听过他演讲的人数超过7200 万。他曾在故宫、奥组委北京体育馆、八达岭长城等地演讲,最高演讲纪录是每天六场,受众十万。在奥运会期间,作为奥运指定培训机构,李阳负责培训一百五十万志愿者英语。他出版的教材上百套,全球销售总量超过百万册……

“疯狂英语”是1988 年,李阳读大学时发明的英语学习法。过去二十年来,他全心致力于推广这种学习法。《北京青年报》 曾将这种方法归结为“喊的英语”。而李阳自己认为它是激发潜能,克服自卑,建立信心,改造“中国式口腔肌肉”,快速发展成地道“美国肌肉”的学习方法。这种方法要做的就是每天重复地大声朗读英文句子。直到它成为你的潜意识,随时可以脱口而出,大脑不用参与语言过程。而学习英语背后的动力是为中华振兴做贡献。李阳的理想是让三亿中国人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让三亿外国人讲一口漂亮中文。

“疯狂英语”的真正核心是把英语学习转化为个人的某种激情,激情转化成毅力,毅力成就学习。李阳十分推崇毛泽东、爱迪生、罗斯福等人的名言,他在自己的演讲中掺杂爱国主义教育,励志激励或者感恩教育。他无所不用其极的教学方式激励过一些人,也激怒过一些人。

李阳曾把自己在内蒙古一所中学讲课的照片贴在博客上,引来骂声一片。照片上3000 名学生跪倒在操场上。很多教育学家指责李阳践踏学生自尊心。最严厉的批评来自新东方英语学校的股东之一徐小平,他在博客里抨击李阳为教育的无知和愚昧,是对教育核心价值的亵渎。而李阳认为徐小平反应过激,这是一种纯粹的谩骂,他所做的不过是教给孩子感恩。

有一点不可否认,李阳热衷于控制受众的情绪。他曾告诉我“:我让同学们笑,他们就笑,让他们哭,他们就哭!”。

 

2

汾阳中学是一所拥有百年教育传统的老校。早上八点,学生和老师们在操场上集合,站在巨大的“欢迎李阳老师莅临本校”的横幅下,看着李阳的团队开着两辆面包车进入校园。他们熟练快速地逐一把音响设备安装完毕。李阳上台之前,负责“暖场”的老师,已经带着同学们朗读了一会英语,做了会儿手部体操,并跟着音乐跳了一阵舞。当李阳穿着条纹的保罗衫出现在舞台上时,所有人都兴奋地哇哇乱叫,李阳受到摇滚明星一般的欢迎。他简单地向大家问好,并许诺说,如果所有人按照他的方式学习英语,成绩会在三个月内提高五到十分(由于这种优秀学习的方法,他被聘为全国500 所学校的荣誉校长)。学生们鼓起掌来。

“如果今天大家表现得足够好,学校也将得到奖励。我会送出一部价值2. 7 万的音响设备,设备就在车上!”李阳浑厚的声音一停,校长和老师们也都鼓起掌来。

在李阳的带动下,所有人翻开“疯狂英语”送出的《李阳疯狂英语五分钟突破》。李阳挑出其中的一句朗读起来:“Learning English is a physical work!(学习英语是体力活)” 学生们参差不齐的跟读。

“learning —”李阳把句子分成几部分,并加上手势:随着发音他高举右手在空中划了一条直线。

“learning —”台下所有人照做。

“English —”李阳把手掌在向后滑动,

“English —”几千个手掌滑动。

“Is a physical work...”李阳大喊着。台下的学生们跟随着笑着大喊起来。

半个小时后,学生们还在反复朗读这个句子。他们在李阳的指挥下,一会儿把书举向天空,伸长脖子朗读;一会儿把书从左手换到右手朗读,之后又全体向后转朗读。从舞台上看过去,几千本红皮的小书,高高举起,盖满操场,十分壮观。重复朗读期间,一名英语老师和一名外教被请上讲台领读这个句子。英语老师由于发音不准,几次被李阳纠正,最后他对学生们说:“为什么学生上课要给老师背课文?老师给学生背才对!”这时候一直站在我身边的郭老师(他教数学)面露愠色,他低声和我说:“他不应该这样用打倒权威的方式讨学生喜欢!”

之后,一位名叫Charles的美国外教也被请上讲台。李阳问:“鬼佬,懂中文吗?” Charles 摇头。李阳说:“那我就可以用中文侮辱你了!”台下的学生笑做一团。李阳又接着说:“我们学习英文是因为怜悯外国人学不会中文,对不对?”“对!”学生们的回应震耳欲聋。Charles 认为李阳很可爱,他在台上带领学生们读完英文,李阳得知他没吃早饭,就在讲台上送了他两个包子。他边吃包子边说:“学生们多兴奋啊,如果有可能我也要在自己的课堂试试这种教学法。”

接下来是感恩教育。伴随悠扬的轻音乐,李阳先是让学生们为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父母的养育之恩鼓掌,之后他让他们闭上眼睛,低下头。他说:“我知道山西多数的家庭还很贫寒。将来上大学每年的学费是五、六万元。想想你们的父母在为你们的学费奔波。亲爱的同学们,教室的灯光就是妈妈期待的目光,我们没有理由不刻苦学习!父亲在外打工,辛苦地累弯了腰,为的是不要儿子重复自己的生活!亲爱的父母,养育我们这么多年,我们给他们带去了什么快乐……”很快,第一排有个女孩子啜泣起来,之后更多的孩子哭起来,操场上到处是隐隐的哭声。

郭老师在这个时候离开操场。“受不了!”他穿着洗得发白的灰色中山装,看起来四十几岁。“这样的世面孩子们没见过,我们见过,六七十年代有,八十年代也有。这种短暂的冲动能留下什么?教育是细水长流的工作,他什么也改变不了,只是在利用别人的情绪赚钱。”

这时,学校喇叭广播让所有老师到教学楼和李阳开研讨会。“现在又要让我们帮他做销售了!”郭老师极不情愿的走向教学楼。与此同时,在操场上,很多同学涌上讲台和李阳合照,工作人员忙着向学生们介绍疯狂英语在汾阳当地的课程和推销教材。一个学生用380 元购买一套教材,他告诉我这是他一个月的生活费,但是他感觉值得。当然,这和曾经为了上李阳课程卖血的学员相比,实在不算什么。

离开汾阳的当天晚上,李阳请学校校长和外教老师吃饭,但他最终没有送出价值2.7万的音响。

 

3

42 岁的李阳两鬓头发已经全白(他又全部染成黑色)。二十年的奔波讲课,几乎把他累垮。“有时候我睁开眼,要想很久才想起自己在哪。”所有人都认为他太累了。我问他同一个问题,早上和晚上得到的答案都不相同。他隐约记得我早上问过,但是已经忘记如何回答我的。最后他说:“我现在思路是乱的,你有什么问题发短信给我。”

为李阳工作可能是世界上最辛苦的劳动。李阳在外演讲,随时贴身带着助理、摄影师、摄像师。任何关于他的精彩内容会被记录下来。助理们白天要保持警醒,夜里也时常不得休息,因为要整理白天的图片和演讲的精彩内容上传到李阳博客。跟随李阳,意味着几个月在外出差不能回家。但即使是这样,凡是在李阳身边待过的人,都对他表现出死心塌地的忠诚。“疯狂英语”不乏工龄十年的老员工。

李阳对下属从不吝啬。有时候他会和几个男助理挤在同一间屋子里睡觉,有时候会彻夜醒着写东西,为助理们做出表率。李阳如同水泊梁山里的英雄统领,为人仗义,凭着一腔肝胆,带着兄弟们闯出一片天下。组织里的每个人坚信,若是李阳赚了钱,一定乐于和大家分享。他们都认为自己不仅仅是为了钱,而是在为一个信念战斗。但这个信念是什么?

李阳经常在课堂上举行一种仪式。“我会带着他们做这个动作!” 他把两只手并拢胸前,微微张开,形成一个三角形。

“什么意思?”我问他。

“一种仪式,表示感恩。感恩我健康、活着,感恩一切。”

“就像宗教中的仪式?”

“英语学习就是一种宗教。为了让人们相信,我正在自创这种宗教。我拿点基督教的东西,国学的东西,成功激励的东西,混在一起,讲给所有人听,当然仪式也是宗教的重要部分。”

他最常带领大家讲的一句话是:“此时此刻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集中精力。与我共度此时此刻的人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4

有机构统计,目前中国英语培训教育产业的年产值200 亿左右。全国有两到三亿人口在学习英语,这差不多是美国的人口总数。全民英语热从九十年代开始,已经持续超过十年。这个过程中,英语被升华,超过一种语言或者工具,它象征和世界建立联系的纽带,是某种阶层的身份认同,也是衡量个人能力的尺杆。

李阳从最开始就恰当地把握这种情绪,他在演讲时总是把个人成就,民族自信和国家尊严扭在一起,他告诉人们一件事:学好英语,就可以拥有全部。演讲现场的群体效应,又将这个理念无限放大,这造就明星一样的英语老师。九十年代,王朔观看过李阳演讲后写道:“我见过这种煽动,那是一种古老的巫术,把一大群人集中,用嘴让他们激动起来,就能在现场产生一股排山倒海的力量,可怜的人也会顿时觉得自己不可战胜,这与其说是打气不如说是省事或说愚弄,中国的很多事都是这么办的,做一场梦,把所有问题解决掉。”

不过,尽管学习英语的人数众多,但中国目前大部分的培训机构,比如新东方、英孚、华尔街等只赚城市里人的钱。而李阳在过去几年却选择到农村去。他和各个乡镇学校建立合作关系,推销他的教材,并建议所有老师在上课之前都带着学生朗读“疯狂英语”一分钟。他在一次电视采访中说:“农村孩子比城里孩子更加刻苦,更需要通过英语改变命运。我的理想是在每个乡镇都有一所疯狂英语学习站。”

李阳的学生们经常在他的博客上分享成功经验。他们大多有辛酸的人生经历,或者身有残疾,或者来自贫困山区,或者曾经是社会底层,比如曾以捡垃圾为生。他们都通过掌握“疯狂英语”学习法改变命运,有一些最终成为疯狂英语培训机构的老师。

“如今城里的孩子热衷消费垃圾,游戏和电视,他们不单纯,不快乐,不兴奋,不相信,不努力,也懒得参与!” 李阳显得义愤填膺。他认为城里的孩子太早体验太多,他们的内心像长了茧,脑袋对所有狂热的东西免疫,当然免疫的不仅仅是孩子。

2010 年夏天,李阳在云南边陲小镇—腾冲为长江商学院EMBA 班的学员们讲课。参与课程的多是全国各地的企业家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人员。在云南的这个周末,对他们来说既是学习也是度假。

“我在广州讲课,一个富二代开着名车,叼着烟,和我一块吃饭。问我:做乜?我说:教英语!他眼睛一眯,手一挥,说:哎—教乜英语?多食点乜(多吃点吧!) !” 李阳吊儿郎当站着,学得惟妙惟肖,台下所有人大笑。他又叫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上台(他陪爸爸来上课)。李阳问他:“你将来想做什么?”孩子脑袋歪向一边,挠头说:“不知道!”李阳又问:“你喜欢做什么?”孩子想想说:“没什么喜欢的。”“我如果告诉你一个方法,让你一个月能说好英语,你相信吗?”孩子面无表情,看了李阳一眼说:“不相信!”全场一片笑声。

即便是李阳擅长的“仪式”,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也没有发生。李阳似乎感受到台下多数企业家们理性观望的态度。他没有在课程中加入任何激励或者感恩的演讲,只是逐一带着学员们朗读《十秒钟学英语》 教材上的词条,为了活跃气氛时不时讲些笑话。

一位穿着套装,化浓妆的女学员坐在我身边,她是北京某医疗器械公司的老总。她说:“我和美国客户有很多日常的交往,开口说英语对我不是问题,词汇量才是。我以前就听说李阳是传销式的销售方式,今天正好过来看看。”她只在培训的第一天上午和第二天下午出现,课程结束后我问她的感想,她说:“Interesting ! ( 有点意思 ) ”

每次面对不同的受众演讲,都是一场心理博弈。让受众接受和喜欢自己就必须满足他们的所需。李阳在讲课时敏感地摸索受众心理,谨慎地调整课程内容。一旦找到缺口,就狠狠按下去。商学院的学员们对爱国主义教育不买账,不需要励志讲座来画一个未来成功的大饼,交得起一年二十几万的学费,足够说明他们的社会地位。但多数学员已经组织家庭,他们关心孩子的教育和学习能力。

最后一天,李阳把自己的太太Kim 带来一起上课。Kim 留着干练的棕色短发,黑色套装紧紧裹住身体,身材苗条修长。他介绍说:“我太太是美国人,我们一共有三个小孩,她在英语和家庭教育都做得很好。我讲课的时候她可以提供家长一些教育建议,和大家合影,给大家签名,留言纪念。”带着孩子前来的家长开始感兴趣。他们怂恿孩子们和Ki m 用英文对话,以考核他们平日的学习。Ki m 不讲话的时候总是在微笑,讲起话来,两只手臂在体侧不安分地动来动去,显得活力十足,她的声调高,声音大,虽然中文不标准,但是语速极快。

Kim也许是李阳课堂上最和风细雨的一道风景线。李阳每隔一会儿,就问:“Kim 在哪? 把你给孩子们写的留言拿上来!” 有一次,他对台下的企业家说:“我们的婚姻有很多问题,我们经常爆发很严重的吵架,第二个女儿出生前,她几乎要去美国大使馆告我虐待。但是她从未在女儿面前说我一句不好。”他接着说,“我要感谢我的太太,这些年,她独自承担很多。”而刚才还很活跃的Ki m 异常安静,没有微笑也没有语言,只是站得笔直,从背后长时间注视着李阳。

 

5

李阳承认自己完全不懂得如何与女人相处。在家庭和婚姻方面,他是个彻底的失败者。他曾说:“只关注婚姻和家庭太狭隘。如果可以重来,我会选择不恋爱,不结婚”。

Kim 和李阳相遇是在1999 年。那时李阳每天在全国疯狂演讲,事业正稳步上升。27 岁的Kim 当时是迈阿密一所英语学校的老师,到中国访问的第一天中午,被当地学校安排和李阳共进午餐。午餐后第二天,李阳派一辆车来接Kim 去观看他的演讲。台下观众的热情彻底把Kim 融化。

“谁能想到这是英语课?Kim”对我说,“问一个语法问题,所有人要扑上台来回答。你知道当时在美国教语言有多难?你问一个问题,学生嚼着口香糖,白你一眼,说:ok, what ever(好,随便)。”之后整整半个月,Kim 作为李阳的助教跟随他在各地演讲。站在台上的李阳像明星,也像英雄。他传递信念,接受崇拜。而Kim 站在讲台一边,李阳需要的时候,她会按照要求朗读某个句子,或者用某词造句。1999 年的巡回演讲结束,Kim 变成李阳疯狂英语学校唯一的外教,同时负责编辑英语教材。“在广州总部,我和李阳开始每天疯狂工作17小时,当时李阳在外面还有大把女朋友,但他没时间和她们在一起,所以我们在一起顺理成章。”

Kim 远在美国的家人无法理解,为什么在中国英语老师会受到明星一样的追捧。Kim 不得不向他们解释,想象李阳是中国的安东尼·罗宾(美国激励大师)。但他和Ki m 在一起11 年,两人一直在为时间吵架。李阳永远不在家。即使他偶尔停留在Kim 和孩子们所在的城市,他也会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包个酒店套房。他需要时间独处。

李阳天生不属于家庭,多年来他和自己父母的关系也很冷淡。一次采访中他说:“我讨厌父母说一把屎一把尿地把我拉扯大,关我什么事情?你们生我因为责任、因为没办法、因为顺便,不是我要生下来的。我父母要拉我一下我会起鸡皮疙瘩。我都不理解别人的父母和孩子之间为什么会拥抱、亲吻。”

李阳的大女儿李莉,今年7 岁,长得和李阳很像,却很少能见到爸爸。一次她对保姆说:“我不希望爸爸妈妈吵架。爸爸不回家就不回家吧,他的学生们和他的国家需要他。” Kim在一旁为女儿的奉献精神流泪,“我为她骄傲,奥巴马的女儿也未必说得出这种话。”

李阳脑海中的雄心壮志,使他疏远家庭,但这也正是Kim 无法离开他的原因。一次他们在拉斯维加的餐馆吃饭,突然听见有人用中文叫:“李阳老师!”喊叫的中国人冲上来,握着李阳的手说:“你不认识我了?我是你学生!”李阳立刻停下吃饭,和这位学生寒暄、握手、拍照。

“这就是我为什么爱他!” Kim说,“这么多年,无论多累,他从没拒绝过一个学生的要求,无论是拍照,签字还是纠正发音。更重要的是他真的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Kim 跟随他去过湖南、甘肃很穷的农村。那些孩子在传统教育里的竞争中,无法胜出,英语可能是那里人们改变命运的唯一方式。最后,其中有些人到北京的大使馆工作,有人开了自己的外贸公司,还有人出国。

2008 年,李阳的父亲突然中风,母亲由于辛劳瘦了30 多斤。“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父母的不容易。”李阳在一次演讲时说,之后他开始把感恩的内容添加到演讲中,疯狂过后又添加了个煽情的尾巴。在很多地方,观众反应良好。现在,关于家庭,李阳换了说法:“我对家庭还是提不起兴趣,但是已经走到这一步,我也要学着体验家庭。”停了一会儿,他强调说:“另外,这也能帮助我提高事业。”

 

6

没有人会相信李阳不赚钱。疯狂英语学校的外教们时常凑在一起,讨论李阳到底赚多少钱?—才值得他用这样的方式透支健康。

“我们如何让疯狂英语更赚钱?”李阳对底下的员工们说,“我们一个月教他们十个句子,或者一篇文章,当他们彻底掌握的时候,我们为他们举行盛大的庆祝,鼓励他们,然后他们就会再付钱学习,我们就能又挣一笔钱。”他最后说,“成功的诀窍就是让我们的学员不断的付钱。”

2009年,李阳疯狂英语的总部从北京移至广州,在白云山下的元下田村租用了一片土地,耗资3000 万元。李阳准备将这里改造成“李阳疯狂英语国际语言村”。曾任李阳贴身助理三年的易家启,主持建设了这个项目。他们在七月开工,从整修土地开始,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完成通常半年才能完成的工程。只能承受一百多人的工地里塞进了五六百人,所有人通宵达旦,秉持着疯狂精神完成建设。

那年8月,“黄浦一期”要正式开课。它是李阳疯狂英语迄今为止最高端的钻石级课程,年学费五万元,全程军事化管理,一年封闭学习,保证完全突破英语难关。

24 岁的资波,来自湖南益阳,是一位退伍军人,在成为黄埔一期的学员之前,他曾经做过送水工,业务员各种工作。最后他选择通过英语改变命运。他回到老家,说服父母把多年来积攒的为他结婚的钱拿出来报名。我遇见他时他正穿着迷彩服,大汗淋漓地在国际语言村一角朗读英语。“Hell o! ”他对我挥手,声音厚重而低沉,听起来和李阳一样。

“你喜欢这种学习方法吗?”我问。

“道理李阳老师都讲过了,就是要千百遍的练习。”资波第一个月每天按时去听课,之后就不去了。他天天自己疯狂练习(改变口腔肌肉),“我现在能随时说英语,但只是说,我还没练习写。”

“五万块学习一种方法贵吗?”

“不贵!五万块是一种决心,心疼了,就知道学了。”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资波一样豁达。黄埔一期成功招生300 多人,学员构成十分复杂,有资波这样的社会青年,也有渴望突破的企业家,还有很多问题少年。父母总期望一年的封闭训练能挽救孩子,但完成课程的人数只有十分之一。学员们以条件艰苦和不见效果等理由,在课程的各个环节陆续申请退款离开。刚建成的语言村,变得空荡荡。语言村的租金每年六百万左右,日常的运营费用大概在三百万。但从没有人计算过,要大概以什么频率招生和每次招生多少,才能维持语言村的日常运营。

易家启站在语言村的教学楼下,听着空调机隆隆作响,“每分钟都用很多电,我好心痛。”他说。“无论你相信不相信,我们的机构有待成熟,现在我们是零利润运营。赚了的钱又都投入到公司运营中。我们现在印刷费都欠了几千万,不是恶意拖欠,是真的没钱。每个月我们凑出点钱,就赶紧还债。”

对李阳来说,新东方英语培训学校的董事长俞敏洪曾经是他最大的比较对象。九十年代,两个人几乎同时起步,都在街上发过小广告宣传自己的机构,也都在课程中掺杂励志作为激励手段。不同的是新东方更注重考试方法和成绩提高,而李阳着重口语。之后的十几年,两个机构在各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2006 年新东方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一夜间俞敏洪个人身家过十亿。2009 年,根据李阳提供的数据,疯狂英语的营业收入是1 亿人民币左右。现在,这两个人已经很少被放在一起对比。

 

7

熟悉李阳的人没有一个认为他是成功商人。他的个人影响力与日俱增,但李阳自己从未提及,疯狂英语作为一个企业,应该如何发展。不过,对许多人来说,这也许不太重要。他的助理张永涛告诉我,“李阳不是我们的董事长,他是我们的精神领袖。”

每当李阳给企业家讲课时,他会说:“我知道自己没办法把企业做成百年品牌。如果有什么人乐于买下我的企业,我会很高兴,或者有什么人乐意和我合作,再或者,有人想要来替我打理经营都好。”

李阳时常对学生们说:“苦难和失败就是最大的财富和资本,伟大是熬出来的!”他熬出来了吗?他的回答是:“我向往更大的成功。”但他现在对成功的定义是:“不见得要成名,能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有稳定的生活就很成功。”但随后,他马上话锋一转,又告诉我某个专注心灵成长的培训机构每年营业额能达到十二个亿。“厉害吧?他们一个班一千人,每人两万,三天完事!”

1994 年, 当李阳辞去广东电台的工作,成立“国际英语推广工作室”时,他可能根本没想到疯狂英语会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现在,他仍然不知道终点在哪里。他只是在惯性中疯狂前行。

“我最近开始理解什么是绝望。”我们离别前,李阳坐在五星级酒店里吃自助餐,他放下银色的叉子说:“我的品牌已经是中国最大的个人品牌,我的影响力已经极致化。但现在每天对我都是煎熬,我最希望、最简单的选择是放弃一切,和孩子们去旅游。” 他踩着松软的地毯站起来,背着手停在落地窗前,望着窗外,许久他回过头来,提高声音说:“但我决不能因为意志的薄弱而选择放弃,成功就是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原文见《时尚先生esquire》2010年10号)

一个美国作家在中国

文 谢丁 摄影 吕海强 MARK LE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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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何伟(Peter Hessler)拥有优异的写作天赋,独特的思考角度和观察方式。在描绘当代中国的作家地图上,很少有人能像他那样,见微知著,把普通人的故事写成一个时代的象征。

今年春天,我跟随何伟一起回到涪陵,他第一本书《江城》的故事所在地。许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何伟对这些正在中国上演的变迁,保持乐观态度。他的出现和写作,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而他自己,也是在涪陵“长大成人”。

 

1

何伟大概不会想到,他在涪陵住过的那套小公寓,如今快要成为一个景点。自他第一次从美国来到长江边的这个小城后,已经过去十五年,公寓的住户换了又换。但每当夏天来临,去往三峡的旅游轮船途径涪陵的码头时,总有几个好奇心旺盛的外国游客,会专门跑到涪陵师范学院。他们在绿树丛阴的校园里遛达,试图体会何伟曾经在书中描写过的样子。他们也许会记得何伟写过的那栋教师宿舍楼,破旧的混凝土墙面,颜色灰暗。何伟的公寓就在顶层。

在记述两年涪陵经历的《江城》一书中,何伟写道,从他六楼公寓的阳台望出去,是水流湍急而澄净的乌江,以及涪陵这座小城—竖立在河对面山坡上乱糟糟的一堆低矮结实的水泥建筑物。他的视野和听觉从不受阻挡。每天早上,他听到大楼后方的那只公鸡开始啼叫,晨钟在六点响遍校园,学生们昏昏沉沉跑过小路,然后是体操广播声,食堂的早餐声,第一堂早课的铃声。

2001 年在美国出版的《江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像写日记一样,何伟优雅、缓慢地叙述他在涪陵的见闻。半个世纪以来,从来没有美国人在涪陵居住过。何伟和另一个美国人,作为美国和平工作团的志愿者,在1996 年前往涪陵师范学院当老师。在美国,那些读过《江城》的人,对涪陵这座小城都心向往之。南卡罗莱纳州的查尔斯顿大学将这本书作为了解中国文化的唯一指定书目。他们甚至邀请了涪陵师范学院的一个英语老师李雪顺,前往美国做一次关于涪陵的演讲。他后来对我说,《江城》在那所学校受到狂热的欢迎。

在何伟的笔下,李雪顺被描述成一个刚刚得到权位的焦躁不安的年轻人。那年他27岁,是学校临时安排负责接待何伟的外事人员。他在书里出现的场景并不多。但在他得到一本何伟从美国邮寄过来的英文版《江城》后,他带领一帮人偷偷翻译成中文,并在校园里秘密流传。多年来,他一直和何伟保持着联系,但却从未告诉过他这件事。直到今年春天,何伟再次重返涪陵,他才提到此事。但他告诉我,那本书在流传中神秘消失了。

那是一个寒冷的下午,我们一起行走在校园里。在很大程度上,这所学校已经不是何伟当初描绘的那个样子。他们拆掉了许多老建筑,新建了办公大楼。为了应付扩招带来的将近两万名学生(十五年来,这个数字翻了十倍),他们在市郊又新建了一个庞大的校区。李雪顺个子矮小,擅于言谈,他似乎很高兴为我介绍何伟在这里经历的一切。

事实上,作为一个“何伟之旅”的导游,他已经非常熟练。《江城》出版后,一个美国教授自愿到这里当了半年的老师,一个澳大利亚学生指名要到这里留学。慕名前来的外国人将近100 个,他们大多都是通过学校或以国际志愿者的名义申请,而这还不包括旅行社组织的观光团。

当我们路过一幢漂亮的土黄色古旧小楼时,他说:“何伟前几天也专门来看了这栋楼,说拆掉了可惜。”路过操场时,他指着那个网球场说:“何伟刚到涪陵时,校方也打算专门为他们建一个网球场。但直到他们走了之后,才修建起来。”在文科教学楼的走廊上,他指着山下乌江边的一片空地,修建三峡大坝水位上涨导致那里的建筑已被拆迁,“那曾经是何伟吃面条的小饭馆所在地。”还有校门口的小广场,“何伟曾经描述过在那里进行的长征活动纪念仪式”。“这里是何伟的办公室。”“那里是何伟曾经上课的教室。”最后,当我们来到一个阳台,他指着对面一扇绿色木框的窗户说,那就是何伟住过的公寓。

那个外表破旧的顶层两居室,位置的确很好,从宽敞的阳台可以直接望向江水,泡桐和香樟树的枝叶弥漫在四周。这里刚飘过一场小雨,空气中好像猛然多了一丝怀旧的气氛。然后我们陷入沉默,仿佛各自欣赏了一会儿。“可惜了。”他突然说,“要是何伟这个房间一直留着不动就好了。但后来还有很多和平工作团的志愿者住进去。”

“什么?”在听了一下午何伟的故事之后,这大概是最让我吃惊的一句话。

“他离开的时候,如果我们把他用过的东西保存下来,原样留在那里,就好了。”

“你想把这里变成‘何伟故居’?”

“没想到他以后会成为一个作家。”他兴奋地说,“而且还这么有名。”

 

2

在中国,叫何伟的人太多了。涪陵师范学院就有一个体育老师也叫何伟。和平工作团成都总部的人给他取了这个中文名字,一年后,他就已经习惯用何伟去和涪陵人打交道。只有英文系的人偶尔会叫他的英文名字,Peter Hessler。

我第一次听说何伟,是2007 年的春天。我所工作的杂志想刊登几篇外国人对中国观察的文章。一个记者朋友提到了何伟,那时他已经离开涪陵,并且在北京做了好几年的《纽约客》特约撰稿人。我们尝试写信给他,询问他能否写一篇有关中国的文章。他很快给了我们两篇。我对其中一个故事印象深刻,那是他在涪陵当老师时,给英文系学生上的一堂莎士比亚文学课。

但在中国,你几乎很难看到英文版的《江城》。尽管何伟一直避免让文学政治化,但书中对历史和当代中国的某些描述,让这本书仍然很难公开上市。我从淘宝网买到了一本二手书。书的封面和内页都保存得很好,但仍可看出它的前任主人(武汉大学一个本科生)认真阅读却又小心翼翼的痕迹。那时,何伟的第二本书《甲骨文》也已在美国出版。在台湾,这两本书都被翻译成中文。

很长一段时间,我通过淘宝网购买何伟的书。无论英文版还是台湾版,阅读何伟都是一种畅快的经验,同时还带着一点拥有秘密的刺激。因为在中国的出版市场上,几乎很难看到他的影子。但就在这年的初夏,北京的《读库》刊登了一篇何伟的文章,那是他在北京一条胡同生活的故事。接下来,他们又陆续翻译了他发表在《纽约客》和《国家地理》杂志的文章。在对何伟做介绍时,《读库》的主编张立宪说:“我特别建议那些从事新闻工作的朋友好好读一下何伟的文章,看看他是如何采集事实、组织报道的。”

尽管没有特别突出的迹象,但你还是能感觉到,从这时开始,有关何伟的消息和文章开始在网络流传。在以翻译外国文章为主的译言网,出现越来越多何伟写的故事,它们大多都曾发表在美国杂志上。一些读者甚至把他们的热情重新投入到《江城》的翻译中。在中国最活跃的读书网站豆瓣网,几个忠实粉丝建立了何伟的讨论小组。当我在那年试图加入这个小组时,他们提示,必须先验证我的身份。那看起来就像拥有一件心爱礼物的小孩,很希望让人们看到,但却不愿意随便分享—某种程度上,这种对何伟的狂热也令人着迷—他们关心何伟的任何事情,就像对待一个摇滚明星。而在今天的中国,似乎没有哪一个作家能享受这种待遇。

到了今年3 月,这种狂热终于有了释放的机会。消息很快在网上散布出去 :何伟和他的妻子Leslie Chang(她是《工厂女孩》一书的作者)将重返中国,参加在北京、上海和成都举行的国际文学节。他的第三本书《寻路中国》刚刚翻译成中文出版。这付出了一点代价—出版社仍然删掉了少许内容,但这似乎是值得的。在北京,他演讲的门票很快被抢光。当人们听说他在单向街书店还有一场免费演讲时,一个朋友立即对我说:“我们必须提前去。”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何伟。他穿过拥挤的人群,将外套放在沙发上,略显疲惫。深陷的眼睛和长长的睫毛,他看起来的确像个新疆人—除了他的棕色头发,他曾在许多场合被误认为来自新疆。和大多数外国人比,何伟个子并不高,浑身上下最显眼的,是插在毛衣领口的那支钢笔,那仿佛意味着他会随时提笔,在随身携带的小笔记本上,记下你说过的话。

演讲的时间定在当天中午,何伟似乎很吃惊看到这么多人。李雪顺坐在他旁边。这一次,他名正言顺地成为何伟第三本书的翻译者。一叠新书搁在面前的茶几上。现场很安静,坐在前排的许多人手里都拿着那本新书,不再是英文版或台湾繁体字版。自从简体版在中国大陆上市以后,短短几个月,我已经看到许多书评。那些他曾经写进书里的人—许多都是小人物,如今终于可以看到自己在何伟眼中是什么样子。或者,在他眼中,中国到底是什么模样?__

 

 

3

对许多美国人来说,中国是最遥远的一片土地。整个青少年时期,何伟几乎从未关注过任何有关中国的东西。即便是1989 年,他刚上大学,美国之外的其他地方正在发生一系列今天看来非常重要的事件,但何伟对此没多少印象。他不太喜欢政治,甚至也不怎么喜欢新闻。在中学时他就给自己的人生确定了方向,那一定是有关文学。

何伟1969 年出生在美国密苏里州一个偏僻的小镇。虽然镇上有一所大学,但总体来说,那是一个比较封闭的环境—某种程度上,那有点像涪陵。何伟的父母都受过很好的教育。父亲是那所大学的社会学教授,母亲是当地的历史老师。在很多方面,父亲对何伟成为一个作家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他拥有一个作家必备的许多品质,强烈的好奇心,擅长与人交谈,还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作为一名社会学研究者,他常常每隔两三年就会去访问同一批人,有时候他带着何伟。这种对人物的长期关注,等待故事自我展开的社会学研究方式,在后来成为何伟描写中国的主要优势。

16 岁那年,何伟的高中英语老师鼓励他成为一名作家。事实上除了英语课,他成绩不是太好,还经常因为调皮被投诉到他父亲那里。但父母好像并不在乎儿子的学习好坏,让他随意成长。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有自己独立的房间,三个姐妹也在当地高中上学。大学入学考试的时候,他的聪明让他占了上风,他答题的速度比别人快很多—和中国高考不同,速度是美国的关键。他是当地一个考入普林斯顿大学的人。

在普林斯顿,何伟很快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尽管他在高中已经读过一些小说,但在知识背景上,他仍然落后很多。他比较穷—也许是因为父母对金钱原本就不太重视,他对钱没什么概念。那时他父母的年收入大约4 万美元,在美国那并不富有。何伟需要很多奖学金,并为此在业余时间工作。他曾经在大学食堂做服务生。他交的朋友大多是运动员和那些不怎么爱学习的人。

他喜欢读一本Ted Williams 的传记。那个棒球手有他独特的声音和哲学:“我想成为有史以来最棒的一个击球手。一个人应该有他的目标—一天的,一生的—而那就是我的目标。”大学第一年,何伟开始用功读书。普林斯顿的写作课在全美都非常有名,但那还需要进行一场考试。他一共考了三次才通过。他后来对我说,人一定要有梦想,而且你得有自信。“一般人如果考了两次还没通过,也许会考虑其他的路。”他说,“但是我的梦想就是写作。”

大三那年,何伟开始上John Mcphee的非虚构写作课,那成为何伟人生的转折点。他开始考虑从事叙事性非虚构的写作。John Mcphee 是美国最著名的非虚构作家之一。他从1975 年开始在普林斯顿教这门课,大约有一半的学生,包括Richard Pr eston,David Remnick, Er ic Schlosser,以及 Robert Wright—此后都在从事写作或出版业。他的成功鼓舞了整整一代非虚构作家,也包括何伟。

接下来的那个夏天,何伟申请成为凯洛格基金会的人种志研究员。他前往密苏里州东南部一个不为人知的小镇希克斯顿,研究那里的年轻人。这个珍贵的经验开启了何伟对小地方的研究写作计划。他逐渐知道,面对小地方的人,他应该去找谁聊天,以什么方式聊,不同的身份必须用不同的方式采访。他在《应用人类学期刊》上发表了研究论文—那实际上并不是学术论文,而是一篇叙事性的故事。他的本科毕业论文,也以这个小镇上的故事为基础。他写出长达150 多页的短篇小说集,将近90 个故事。

何伟希望在毕业后出国。他申请加入和平工作团,差点去了非洲。但这时他得到了牛津大学的Rhodes 奖学金。在美国,那是许多本科生梦寐以求的一个奖学金,每年全美的名额只有32 个人。克林顿也曾经是其中一个。与何伟一起在1992 年获得这个奖学金的人包括Bobby Jindal( 他如今是路易斯安那州的州长,人们说他在未来可能成为美国总统),Cory Booker(纽瓦克市的市长),他们都已是美国政治舞台上的明星。但很长时间以来,何伟很少对人提起他获得的这份殊荣。多年后,他一个朋友偶然对我提及此事。当我写信去问何伟时,他回信说:

“我从来不喜欢在这上面小题大做,它很容易让人分散注意力。普林斯顿和牛津大学都是如此。人们总喜欢假定你上过这样的大学,就认为你享有特权。”

在牛津大学,奖学金的组织方对何伟似乎很失望—很明显,他对政治毫无兴趣,而他们更喜欢那些有可能成为政治家的人。他在牛津学习创意写作,但对许多英国人来说,那不是一个正统的文学课程。某种程度上,其他的奖学金获得者都自认在未来会非常成功。但何伟认为这种妄自尊大,对于一个想成为作家的人来说,不是一件好事。一个优秀的非虚构作家最好让自己站得远一点,试着去理解别人。

牛津大学的经历,让何伟再也不想和Rhodes 沾上关系。1994 年夏天,他毕业离开英国。他准备从欧洲绕到俄罗斯,然后从东方回到美国。他对俄罗斯怀着文学憧憬,却碰到了糟糕的经济现实。他搭乘火车横穿西伯利亚来到北京,那是他第一次到中国。这里和俄罗斯迥然不同。中国的市场经济刚刚开始起步,空气中充满了交易的活力。

回到美国后,何伟将这趟旅程的经历写成故事,发表在报纸上。之后一年,他到处旅游,写一些旅行见闻。1995 年,他再度申请和平工作团。这一次他主动要求前往亚洲。他并没有对和平工作团的招募者说出他的真实动机。其实他很想有点时间写作,但又不想再回学校读书,而且他无法想像去做某种朝九晚五的工作。在涪陵,他如愿以偿。

4

艾米莉有一对细长的眼睛,眉毛清淡,颧骨高耸。在《纽约客》的那幅插画上,她就像美国人眼中的花木兰—何伟在那篇文章中讲述了她前往深圳打工的故事。她的名字来自《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1996 年,她是涪陵师范学院英文系三年级的学生。她说:“何伟上第一堂课时,我们就喜欢上了他。但第二天,亚当又来给我们上课,我们好像就更喜欢亚当—他又高又帅。”亚当是另一个和平工作团志愿者。但几堂课之后,她又变了:“何伟每一次给我们的作业批复,都非常认真,而且每个人都不一样。”

艾米莉也是何伟在涪陵第一个注意到的女生。她聪明敏感,和其他学生不太一样。在她毕业后去深圳工作的那段时间,她偶尔会给何伟打电话,写信。他们像朋友一样保持着联系。几年后,在何伟的第二本书《甲骨文》中,艾米莉的故事是最令人动容的部分。

今年春天的一个午后,我在涪陵见到她。我们坐在山顶上的一个公园,俯瞰着长江和整个市区。她前几天刚见了一次何伟。他们沿着江边散步,去新建的白鹤梁博物馆逛了逛,谈论这个城市正在发生的巨大变化。何伟问她为什么要从深圳回来。她说,在深圳也许思想会自由一些,但回到涪陵,她也许可以改变一些东西。她如今在涪陵一家小学当老师。对于这些学生的选择,何伟几乎从来不给出确定的建议。“但每当我走到人生的十字路口时,我首先会想到他。”艾米莉告诉我,“和他谈话之后,事情似乎就明朗起来。”

在北京居住时,何伟偶尔会回涪陵一趟,沿江顺流而下。在2002 年的一次返乡(他常说这里是他的第二故乡)旅途中,他写道,“许多东西都发生了变化⋯⋯移民城已大有进展,地貌明显地划分为过去和未来,在江岸附近,旧的滨江城镇和村庄几乎没有任何改善的迹象,破损的砖、肮脏的瓷砖,布满尘垢的街道,但新城区由水泥白瓷砖建造而成,高高坐落在河流上方的山丘上。”

仅仅四年,涪陵几乎变了模样。在《江城》里,何伟对涪陵的第一印象是那些开辟成梯田的山丘,他注意到人们如何改变大地,将它开垦成一阶一阶令人眼花缭乱的水稻田。他用一种巨细靡遗的方式去描述涪陵城里的大小人事,就像Gay Talese 笔下的纽约,那些石阶上的理发师和补鞋匠、道教算命师、牙医地摊、还有那个定期摆摊的江湖游医。他以好奇的眼光叙述这一切。

在涪陵的第二年,当新鲜感和少许的挫败感过去之后,何伟开始习惯这里的生活。一星期的每一天,一天的每个时候,他在城里都有例行的活动。早上,他会去南门山,坐在公园里看着这个城市醒过来。到了周二下午,他会找那个本地摄影师聊会天,然后去望州公园。周一晚上,他去中山路热闹的街道闲逛。而在星期天,他去附近唯一的教堂,和神父聊天,漫步到旧城区,看着铁匠在河边工作。在涪陵,人们已经习惯这个美国人到处晃荡。

但对何伟来说,他更多的乐趣和美好回忆都在学校。起初,他从美国带来的一切都令学生印象深刻:他老是带着一瓶水上课,总是喜欢在教室走来走去,他上课居然随随便便搔痒,他笑起来的声音也那么可笑,至于那只洋鼻子,它的长度和挺直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但何伟喜欢看到学生们提到这一切。他说,“我简直想不出,有哪一种工作比我的更好。”

在涪陵,何伟从未放弃他最初到这里来的动机。他相信这两年的经验,会让他成为一个优秀的作家。他希望写作这件事会自然而__然地发生—他用心观察,勤做笔记。最后,当他觉得准备好了,就动笔写。

1998 年,何伟回到美国。在密苏里州父母的家里,他花了将近5 个月的时间写完《江城》。每一天,他早早动笔,很晚收笔,记忆驱使他加速写作,他担心自己会失去涪陵生活的新鲜感。在这个过程中,他对这本书从未失去信心。尽管他已经感觉到某些压力,没多少存款,也找不到工作,他29 岁还和父母住在一起,但他一直试图专注在写作上。

但写完后,一连好几个星期,何伟什么都干不了。两年的涪陵生活和持续的紧张写作让他筋疲力尽。未来仍是不确定的。他后来告诉我,“那是我人生中唯一感到非常沮丧的时刻。”

 

5

没有人能真正了解中国。“假如我们现在说不清楚自己对中国的感觉,那么这也不足为奇。”在1990 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美国汉学家史景迁写道,“自从西方人踏入中国这块土地的那一天起,不管他们有多少人,也不管他们曾写下了多少有关中国的文字,但可以说西方人一直搞不懂中国。”

在《可汗的伟大国土:西方人心目中的中国》一书中,史景迁将西方对中国的写作和想象,从马可波罗到卡夫卡,做了一次全景式的综合概述。几百年来,西方人一直试图去了解这片土地,但他认为,一切事物都不是那么轻易被概括和理解。在整个西方世界,几乎没人比这位耶鲁大学教授出版过更为丰富的中国研究作品。但他说,“我们对中国的感觉越是迷惘、越是摸不着头绪,也许,我们就越接近那最有魅力的东西:真理。”

在涪陵,何伟最喜欢史景迁的一本书是《太平天国》。涪陵附近的插旗山这个名字,即来源于石达开和他的部队曾经在山顶插上太平天国的旗帜。他说,也许只有这么一次,涪陵这个小地方,快要接近中国大事的核心。在《江城》开篇的“作者说明”一文中,何伟提醒读者:“这不是一本关于中国的书,这是一本关于一个短暂时期里,中国一个小地方的书。”

尽管描述整个中国是如此困难—尤其是刚刚过去的二十年,那种频繁无情的、势不可挡的变化感往往成为许多西方人界定当代中国的特点,但这并不妨碍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开始在中国旅行,并试图用手中的笔去描绘他们眼中的一切。不过,如同何伟所说,这些作家所面临的一项艰巨挑战就是:笔触永远跟不上改变的脚步。

“对一位作家而言,没有多少主题像‘中国’这么大,这么令人望而却步。这个国家有30 多个省份,大约650 座城市。当然,还有那令人目瞪口呆的13 亿人口。”《金融时报》的记者Rahul Jacob 写道。去年夏天,当我第一次在北京见到他时,他正在计划写一本关于中国的书。也许是为了避免和这个庞大的主题正面冲突,他打算把印度也牵扯进来。但那年冬天,他似乎已经放弃这个计划。

西方媒体派驻在中国的记者们,也许是最有表达欲望的一个写作群体。他们的写作范围几乎涉及到各个重要领域:经济,社会,尤其是政治。从James Kynge 的《中国震撼世界》到James Falllows 的《来自中国的明信片》,前者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中国的影子,而后者则试图在一张画布上,展示整个中国是如何迅速的自我改造。

但并不是所有记者都有处理上述重大命题的天赋。多年来,在为《大西洋月刊》所写的一系列文章中,James Falllows 已经建立起他对人性弱点和政治泥沼有敏锐观察力的名声。但即便如此,“处理如此巨大的、具有很高价值的话题,其写作的难度在于,无论观察者多么仔细地想从飞逝的重要时刻抓住一点持久的东西,这个世界总是在他的读者眼前变化。”在一篇书评中,史景迁写道,“尽管James Falllows 的文章恰好满足现实的需要,但这本书的命运,也不可避免要被时代背后无法预测的年表和结构所决定。”

也许是意识到这种写作的难度,更多记者开始小心翼翼处理自己的写作计划。《华尔街日报》的记者Matthew Forney 在奥运前夕试图写一本关于中国的书,但他只写了一半就放弃了。今年4 月,我在北京东直门附近的星巴克见到他时,他已经辞掉记者工作,开了一家企业研究公司。自从1993 年来到中国,他曾是《远东经济评论》和《时代》周刊的北京分社社长。“但那年,我那本书没有卖出去。”他告诉我,“每个出版社都已经有一个关于中国的书,而那些书在美国其实并不赚钱。”

“那何伟的书呢?”

“噢,卖得很好。”他说,“何伟是个例外。”

 

6

写完《江城》后,何伟把书稿寄给美国几个大出版社。他们的回信颇为委婉:“这本书写得很好,但我们认为,美国人可能没有兴趣看这样一本有关中国的书。”那是1998 年,正是中国经济爆发的前夜。但对何伟来说,那意味着他要尽快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尽管他之前已给许多报纸撰写过一些旅行文章,但他并没有任何记者经验。

何伟给美国的几家主流媒体都投递了一份简历。他希望某家报纸能把他重新派回中国。涪陵两年的生活经历告诉他,他最好有一份固定的收入—一个稍微安全的物质保障。但几个月后,这个希望破灭了。在收到几封官方的拒绝信之后,《洛杉矶时报》的一个编辑写信给他:“你写得很好,又有中国经验,但你需要先从一个地方报纸开始工作。也许两年后你可以来洛杉矶。”这似乎是一个美国记者的标准式规划,但何伟意识到,等他再有机会回到中国,也许已是五六年后。而他清楚地知道中国正在发生剧变,这是最好的时机。他的老师John Mcphee 再次鼓励他独自前往中国,做一名自由撰稿人。

1999 年春天的一个夜晚,何伟回到北京。他带着三袋行李,一叠旅行支票和一张圣路易开出、没有写归期的回程机票。当他在东直门附近敲响Ian Johnson 的公寓大门时,后者正穿着睡衣,完全忘了何伟会在当天抵达中国。

《华尔街日报》北京站的站长Ian Johnson(张彦)比何伟大7 岁,他在1984年就作为交换学生到中国学习过汉语。1994年,他以《巴尔的摩太阳报》驻中国记者的身份回到北京。那家报社给予他非常大的写作自由。他们不需要最新的新闻,更喜欢让记者去大城市之外的中国寻找话题。他每个月至少有两周时间都在外地。他认为只有那样才能了解中国。因此,当他准备招聘一名助理时,何伟的涪陵经验吸引了他。

位于建国门外交公寓的《华尔街日报》北京站办公室,有两个卧室和一间厨房。何伟和一名司机共用那间厨房。作为一名剪报员,他的工具是一套裁剪刀,一把铁尺,一个有玻璃垫的书桌。当某一则跟中国有关的报道看似值得留存,他就剪下那则报道,再把它归档在办公室后面的柜子里。他月薪五百美金,在雅宝路北边租了间公寓。它太便宜,以至于没有电视,没有空调。大部分时间,他都待在外面,在办公室无聊地逗留,在北京街头骑车闲逛,或者,如果有充足的时间,他会出门旅行。

一个月后,张彦因事准备回美国。临行前,何伟对他说:“我写了一本和中国有关的书。”

“真的?”张彦心里暗自好笑,一个助理写了一本书?

“对。”何伟交给他一叠厚厚的书稿。

在回美国的飞机上,张彦一口气看完《江城》。他觉得不可思议。“这本书写得太好了。”他告诉我,“我想,应该是我们替何伟工作,而不是他替我们工作。”

初看《江城》,你也许会认为那是一种非常简单的写作。他看到什么东西,碰到什么人,像一本日记。“你也许会觉得自己也能写,但后来你会发现,这本书是很神的。它是学习中国,认识中国,同时也是认识自己的一本书。”张彦对我说,“它可能是最近二十年最有影响力的一本关于中国的书。”

何伟的写作有着迷人的音调和节奏,他不动声色的幽默感随处可见。对于许多西方人来说,在看惯了许多描写中国的宏观叙述之后,他们发现长江边的这个小城才是真正的中国。何伟把大学时在密苏里州小镇做人类学研究的写作采访经验,以更加生动有趣的方式运用到涪陵,他的观察充满洞见,敏锐而深刻地记录着中国人的变化。

“何伟和其他作者完全不同。”张彦说,“大部分记者认为,一本有关中国的书应该直接面向许多重大命题:环保、人权、经济,或者外交和政治,但他们却不一定能看到很深层的东西。而且像那样的书,是如此容易过时。几乎没有人会去看一本十年前记者写的书,但《江城》不同。虽然中国的变化这么急速,但何伟写的不是政策,他记录着人们的生活和内心是如何转变的。”

艾米莉在那年写信给何伟。在深圳校订这本书的书稿时,她充满感情地叙述她的喜悦:“你想象不到,我是多么喜欢读你写的关于涪陵的故事,它把那里的水、那里的山和那里的人又重新带回我的眼前。”透过这本书,中国人似乎重新发现了一个自己生活过的世界。我还记得我初读《江城》时那种强烈的感受。那仿佛看见一个陌生的世界在你面前展开,但你知道,那就是你所生活的地方。

1999 年4 月,何伟前往香港换签证。他在深圳见到了艾米莉,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两年。她看起来没什么变化,但那种学生时代的羞涩感不见了。自从回到中国后,何伟常有一种失落感。作为一名自由撰稿人,他不得不到处写信询问是否需要一些中国的文章。那些报纸杂志寄给他的任何稿约他都签。但是,只要以前的学生写信或者打电话来,他的迷失感马上烟消云散。

在中国到处旅行时,何伟仍用心记录着他的观察和感受。他偶尔会把一些故事发给他的老师John Mcphee 看。有一次,他把在广州吃老鼠的经历写在信中。那封信很快转到《纽约客》的编辑手中,并且刊登在2000 年7月的杂志上。到了8 月,他在辽宁丹东一家小旅馆被偷盗的故事,也发表了。编辑问他还有什么有趣的文章么,他提到了深圳和艾米莉,编辑同意了。最终,他决定辞去《华尔街日报》剪报员的工作。他下定决心要从事全职的报道

工作。

2001 年,《江城》在美国和英国同时出版上市。它很快登上《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排行榜,各种赞誉评论纷至沓来。十年后,我在香港的地铁里仍能看见这本书的影子。

 

7

2000 年春天,在投了一年多的询问信后,何伟终于接到《国家地理》杂志的一个稿约。他们让他去看中国的一些考古遗址。他在那里第一次接触到陈梦家的故事。那是一个在“文革”中自杀的考古学家。随后好几年,他一直在寻访认识陈梦家的人。有一次,当我问他为什么会对陈梦家感兴趣时,他回信说,“我觉得他似乎被遗忘了,或者,至少被忽视了。在那些认识他的人死去之前,去研究陈的故事无疑是非常珍贵的。”

陈梦家的故事刊登在2004 年2 月的《纽约客》,标题是《甲骨文》。那时他已经为这份杂志撰写了许多报道。但某种程度上,何伟并不是他们真正的记者。他对给其他报纸的日常新闻写作也并不在行。在《华尔街日报》当剪报员的头几个月,Ian Johnson 和他的同事认为,何伟也许想从这个低层职位干起,慢慢学习如何成为一名正式记者。有一次,一位编辑从美国到北京出差,与华尔街日报的同事吃饭。他对何伟说,也许你可以先学着写一些数码类的文章。Ian 又暗自好笑,他明白何伟应该把他的写作天赋放到什么地方。

在做自由撰稿人的那段期间,为了谋生,何伟几乎什么都写—有好几次他为世界经济论坛写一些宣传小册子。但他并不喜欢外国记者常常以第三人称语气写作的报道。他更偏好那些戏剧性的,长篇幅的故事。《江城》出版后,许多媒体都对何伟打开了大门。但只有少数杂志可以给他那样的写作自由,比如《纽约客》和《国家地理》杂志。他一年写两三篇文章,每个字的稿费就有两块多美金,够在北京吃一顿简单的午餐—一个句子也许够吃一个星期。但即便如此,何伟仍尽量保持着他的独立性。他从没写过一些传统主流的选题,即使编辑让他那么做。“我想他们因此对我有点失望。”何伟说,“但他们也拒绝了许多我写的故事。”

有一次,他向《纽约客》提出要写姜文的故事。那时《鬼子来了》被禁,姜文正在新疆拍摄一部新电影。何伟认为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通过姜文和他的电影来讲述历史。编辑同意了。然后他去了新疆,采访很顺利,但故事最后没有发表。当我向他问起这事时,他说,“没刊登的原因我很难公开说出来,但那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难以处理的事。”他很尴尬,因为姜文对他敞开心怀说了很多事。他之后再也没和姜文联系过。几年后,当他把这个故事收录进第二本书里时,他看到史景迁在《纽约时报》的书评里特别提到,有关姜文这部分写得很好。“那对我意义很大。”他说,“我想那证明《纽约客》应该刊登它。”

在和《纽约客》复杂的撰稿关系中,何伟后来承认,其中一些问题也许是他的错。他不知道如何去面对编辑和一个机构。他这辈子从没为任何人工作过,他非常独立,也许有点固执。“如果有人告诉我应该去做某件事,但我并不想做,我一定不会做。”他说,“那时我和《纽约客》之间没有任何变通。我认为我是对的,至少在写作主题的选择上—但我应该以更灵活的方式去处理,就像现在。”

但何伟在处理自己的写作计划时灵活多了。每年夏天,他会寄出上百封信给以前涪陵的学生,每年至少回涪陵一次。当他前往香港换签证时,会去深圳看艾米莉。当他去浙江旅行,会去看望一个叫威廉·佛斯特的学生。在河南的考古现场,他追访陈梦家的故事。在北京的雅宝路,他和一个叫波拉特的新疆人交上朋友。虽然这些长期的追踪和观察,都是在为他的第二本书做准备,但他相信,没那么急迫,就像他的老师John Mcphee 说的—你必须等待故事自己展开。

在北京,何伟搬到了菊儿胡同,那个地方比之前的公寓舒服很多。他经常跑到刚搬去丰联广场的《华尔街日报》新办公室聊天。他们一起喝酒,讨论任何有关写作的事。张彦那时正在写自己的第一本关于中国的书《野草》。他们都很看重文笔,喜欢谈论一篇优秀的文章应该怎么采访,怎么写,哪怕最细末的一个句子,一个单词。2001 年,张彦凭借一组关于中国的报道获得普利策奖。“在我写作的过程中,何伟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他对我说。

与涪陵时期相比,何伟在北京表现出更活跃的一面。他变得很爱说话,却不太注重打扮,常年是那条户外裤,一件T 恤,一顶棒球帽。在北京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他再也没有当初刚写完《江城》时的那种压力。在经济上,他也有了更好的物质保障。他爱喝可__乐,还从美国带回一整箱雀巢的谷物早餐Cheerious,足足30 包,直到他离开中国时,还没有吃完。

到了2004 年,写第二本书的时机似乎已成熟。他在给我的信中描述他最初的创作动机:“我感觉那像一次冒险—《江城》已经成功了,我知道最简单的事是写一本和它很像的书。但是我希望写点不一样的东西。”他对陈梦家和考古的故事是如此着迷,以至于他很想知道能否把它和当代中国联系起来。“但我仍然有点担心那是否能成功。”

2006 年出版的《甲骨文》很快就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它和浓郁个人叙述风格的《江城》完全不同,这本书在那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的提名。它复杂精巧的结构,主题的延伸度,处处都显示着何伟的写作野心。他试图去把握这个急速变化的时代,尤其是生活在这个时代里的小人物—他们是如何去回应这瞬息万变的中国。

对许多生活在城市里的中国人来说,如果说《江城》里的故事还有点偏远—许多年轻人无法想象有那样一个世界,那么《甲骨文》则充满了直面现实的场景。从四川前往深圳打工的艾米莉,在浙江教书的威廉,在雅宝路做黑市货币交易的波拉特,还有穿越时空去探索的陈梦家的故事。何伟成功地把历史和现实完美地结合到一起。我们每个人都能在这里找到一些熟悉而又陌生的故事。自2007年以来,尽管许多人无法看到这本书,但那些故事最终一个一个慢慢被翻译成中文,在网上流传。而最近二十年来,几乎从没有一个中国作家去认真描述过我们正在生活的世界。

在中国,许多优秀的作家流亡海外,他们已经无法对今天的中国进行精确的描述。而那些生活于此的作家,他们似乎有各种原因去解释。政治问题,各种审查—但何伟认为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在接受上海一家英文网站的采访时,何伟提到此事,他说自己接触到的中国作家对那些小人物毫无兴趣。

“有许多文化上的原因。”他说,“一方面,知识分子向来轻视农民和工人,他们对那个世界没有兴趣。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今天看到这么多寓言式的小说,它们往往沉重而枯燥。为什么这些作家不肯多花时间和打工者、工厂老板在一起,去写他们的故事?他们才是今天中国社会的活力所在。我想,在知识分子和普罗大众之间有一条鸿沟。”

某种程度上,我想这解释了为什么何伟会在中国受到如此热烈的欢迎。不止一个人告诉我,读了何伟才读到真正的中国。即便是外国记者,他们也很少像何伟这样,把注意力长期放在小人物身上。“何伟擅长把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写成一个时代的象征。”Mark Leong 对我说。他是一名华裔摄影师,也是何伟长年的工作搭档。

但对任何摄影师来说,何伟的文字都是一种挑战。《纽约客》的编辑常常对Mark Leong 说,去拍几张和何伟文字一样优美的照片—“但那非常难。大多时候你无法达到和何伟的写作一样的深度。”他告诉我,“有时候,观察同一个地方同一件事,何伟的思考角度都不一样。他还拥有一种天生的幽默感,擅长把一件无聊的事情变得有趣。”

有一次,当他们一起在蒙古采访时,乘坐一辆吉普车行驶在山路上。那天颠簸得很厉害,整个身体几乎都半跳在空中。他看见何伟依然把笔记本搁在大腿上,不停地记录着谈话。“他写东西太快了。”Mark 对我说,“每次他发邮件给我们,总是非常长。也许是某个故事的初步想法。但即便那只是一封信,也是非常优美的文章。”

“他天生是个作家。”

 

8

2011 年3 月的一个午后,200 多人听了何伟的讲座。涪陵师范学院(如今已改名长江师范学院)的报告大厅挤满了学生。为了限制人数,每个班只允许来三个人。他们几乎都是何伟离开这里很多年后才招进来的。面孔是新__的,讲台是新的,教室是新的,就连这个校区也是新建的——从这里再也看不到江水。

何伟在涪陵的行程安排得很紧凑。前一天上午,当我们在涪陵宾馆大堂碰面时,他已经在老校区做了一次讲座,和艾米莉去江边走了走,和几个朋友吃了饭,那天中午他还要和当地的几个官员共进午餐。但也许最令人期待的,是周五晚上和他以前的学生的聚会。如今他们大多都分散在涪陵的各个地方当老师。许多人毕业后再也没见过他。

何伟的演讲一半是中文,用来叙述他在中国的故事,一半是英文,朗读他的新书《寻路中国》。他曾告诉我,那可能是他写作技巧最好的一本书。在这本唯一翻译成简体中文的书中,何伟详细记录了他驾车沿着长城在中国西部的旅行经历。但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北京郊区一个名叫三岔的小山村。像他多年前对美国小镇和涪陵的观察一样,描述小地方仍是何伟最迷人的写作。

他在一封信里对我说:“某种层面上,三岔那个章节是我写过的最好的文字。试图去描述中国农村总是非常困难。你必须有很大的耐心,不得不观察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人们从不会坦率地告诉你他们的故事。”他接着写道:“但我和魏家发展出非常亲密的友谊。那对我很重要。如果不是因为这种友情,我也许在中国不会待那么久。”

何伟在2007 年离开中国。他和妻子各携带一个写作计划,在美国科罗拉多西南山谷里寻找可以写作的地方。在一篇给《纽约客》的文章中,何伟讲述了他回到美国后的种种奇特经历——有好几次,推销商品的人误认为他是一个中国人,因为他的妻子Leslie Chang 是一名华裔,而阴差阳错之间他的名字被叫为Peter Chang。他给那个故事取名为“Go West”。他那时才发现,美国人是多么喜欢讲述自己的故事,而中国人却很少谈论自己。他引用一个乡村音乐歌手Morris Mott 的话说: “你的故事是你能用到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不仅能对抗你的敌人,还能给其他人带来光芒。”

李雪顺负责安排了何伟在涪陵的两次讲座。即便大多数学生从未看过何伟的书,但他想让现在的学生听听这个美国人的故事。那天下午,他坚持要带我们去参观新建的白鹤梁博物馆。何伟曾在《江城》中用一个章节来讲述白鹤梁的故事,那是一块古代用来记录水文的岩石。他曾担心三峡大坝会毁掉这个古迹,但政府投资2 亿元在水下把它保护起来。

像往常一样,李雪顺不停重复着,哪一块石头被何伟写过,哪一段刻纹曾经出现在书里。然后他告诉我,他正在重新翻译《江城》。等待出版。我问他那会有问题么?“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他摇摇头说,“但这里的政府依然对它漠视。我认为,他们应该把《江城》放到新华书店专门介绍涪陵的那个板块。那是宣传这个城市最好的方式。”

对于《江城》,何伟有次在信里告诉我,有些地方可能写得有点过头了,但那并不会让他否定那本书。“我想,那本书的力量在于,它来自某个非常特殊的时刻——涪陵正处于一个关键的变迁中,那些学生也是。”他写道, “我也是在那个期间长大成人。”

1998 年6月底一个下雨的早晨,何伟乘快艇离开涪陵。他并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当船驶出港口时,他的学生一动不动站在码头上。“他们在过去两年已经改变了许多,但现在他们将踏上各自不同而无法预测的路。”但是,河流就不一样。何伟接着写道,“我和河流的关系很单纯:有时我顺流而下,有时我逆流而上。逆流而上比较慢,顺流而下比较快。河流就是这样而已—我们碰到了,然后分道扬镳。”

(原文见《时尚先生esquire》2011年7月号)

伊莎贝尔

“有脾气才能做野兽,野兽可以保护美女” 

采访 张晓舟 文 叶三 摄影 吕海强

造型 周延泽(阳乾造型) 编辑助理 吴辰 场地/灯光 中纺时代联盟专业影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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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致命的好奇心,让我们选择了一个5岁女孩作为采访对象。我们想知道,在女人们变得智慧而世故之前,她们究竟是什么样子,换句话说,她们是怎么变成了你前面看到的那样子——你不觉得这件事怪神秘的?

你看到的伊莎贝尔今年5岁,身高1米17,体重20公斤,每天要喝半公升牛奶,吃许多食物,说很多话,做无数动作。我们给她提了一些严肃认真的问题,她的某些回答证明了自己只有5岁,另一些则不。

 

Q=ESQUIRE A= 伊莎贝尔

Q: 你认为什么是和平?

A: 和平就是团结⋯⋯还有帮助。一个小朋友

摔倒了,另外一个小朋友把他扶起来。

Q: 你觉得世界有多大?

A: 地球比家大,世界比地球还大。

Q: 你认为男女的区别在哪里?

A: 男孩有小鸡鸡,女孩留长头发—什么,男孩也能留长头发?

Q: 你认为自由是什么?

A: 自由就是没人管,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特别轻松。

Q: 你喜欢自己的名字吗?

A: 不喜欢。我喜欢自己起的,大名叫朱雀,小名叫梅花。

Q: 你最恐惧的是什么?

A: 鬼,鬼指甲特别长,嘴张着,翻白眼,披着白斗篷,飘来飘去。

Q: 你认为结婚意味着什么?

A: 结婚,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就行了,不能是近亲!我还知道离婚,离婚就是公主在左边的房间里结婚了,王子在右边的房间里结婚了,如果他们想亲亲,只能亲墙。

Q: 成长意味着什么?

A: 成长就是小孩长大,大人长小。现在妈妈照顾我,将来妈妈长小了我照顾妈妈。

Q: 你觉得幸福是什么?

A: 幸福就是特别快乐,有人爱。

Q: 你认为什么是爱?

A: 爱,就是一定要,死了都要。

 

1

因为哥哥拒绝陪她做游戏,伊莎贝尔决定离家出走。

伊莎贝尔的哥哥比她早出生两年,名奥利佛。《星球大战:前传III》中,外星公主在结尾时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奥利佛和伊莎贝尔。伊莎贝尔于是有了这样一个衍生物般的名字。继“妈妈”、“爸爸”之后,伊莎贝尔第三个会说的单词是“哥哥”。

伊莎贝尔刚出生的时候,在哥哥看来,她是一只爸妈一定要养在家中的小动物。2 岁前伊莎贝尔完全靠上层力量的保护才能避免单方面挨打。而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痛苦磨合,他们发现彼此是同类,而互相攻击的成本很高:会被训斥、剥夺玩具和食物的所有权。3 岁后,伊莎贝尔和哥哥进入和平共处阶段,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划定势力范围:小房间属于伊莎贝尔,哥哥对客厅有第一发言权,电视机和所有玩具共享,选择电视节目必须经由双方协商。而对于家中的权贵,姥姥属于哥哥,姥爷是妹妹的上级,爸爸妈妈属于双方都有希望争取的中间力量。

伊莎贝尔和哥哥的关系在他们进入同一家幼儿园后有了质的飞跃。历史说明,在面对外来威胁的时候,人们会团结起来。伊莎贝尔明确对记者表示:“哥哥可以保护我”。不被欺负的时候她很喜欢哥哥,“哥哥最大的优点是画画好”,她中肯地评价。求哥哥帮她画画时,伊莎贝尔简直非常谄媚:“嘿,你这个倭瓜画得可真像。”—“别夸我,我会尿裤子的。”除了画画,伊莎贝尔还对哥哥掌握的其他技能羡慕之极,比如骑自行车,写字和滑旱冰,她时常缠着哥哥学这学那,对方厌烦时,她便用各种方式表示委屈,比如扬言离家出走。

为出门远行,伊莎贝尔准备了一个口袋装行李。她先把巧克力派和橘子汁放在里面,然后是梳子,最后又放了最喜欢的玩具“波尼”,那是一匹粉红色的玩具马,是五岁生日时她收到的礼物。每天睡前和起床时,伊莎贝尔都要为它梳理毛发。

天已经黑了,伊莎贝尔有点害怕,为拖延时间,她找妈妈要了一张钞票放进口袋:“好吃的吃完了可以再用钱买。”她决定找一棵大树在上面睡觉。想到老师和大人的叮嘱:“大人不在时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更不能跟他们走”,她又决定把妈妈变小放进口袋里,必要时用魔法变大。

“你打算去哪儿?”听说伊莎贝尔要出走,哥哥积极参与意见。“我去海边,养很多羊,很多牛,很多马和很多狗”,伊莎贝尔很有把握地回答。

伊莎贝尔1 岁时来到北京,从此生活在这里。对自己的出生地澳大利亚,她的记忆是“大海”和“捡贝壳”。她曾经以为澳大利亚只比她的幼儿园远一点,她可以“去海边捡贝壳,晚上再回来睡觉”,得知这做不到后,伊莎贝尔很伤感。在她看来海边是天下最好的地方。哥哥又问:“那你认识路吗?”伊莎贝尔不认识。她和哥哥在妈妈的IPAD上打开了地图,对世界指指点点。“你可以去这儿,你看,四周都是海。”“有树吗?我喜欢椰子树。”“有树,还有大老虎,老虎吃你。”“我不怕老虎,我是勇敢的小姑娘。”最后伊莎贝尔把地图也收到口袋里。

收拾完行李,天更黑了,伊莎贝尔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会儿,大声宣布:“我明天再走”。

 

2

伊莎贝尔对友情的渴望和追求非常热烈。她的第一个朋友是哥哥,哥哥幼儿园毕业进入小学后,伊莎贝尔有过一段时间的失落,后来她找到替代人琪琪。在上学路上遇到琪琪几乎是天下最幸福的事情之一,她向其飞奔而去,锐声呼喊对方的名字,并毫不保留地拥抱人家。但她不认为琪琪是“男朋友”,伊莎贝尔知道,男朋友意味着“结婚什么的”。伊莎贝尔选择男朋友的标准很高。《Hello Kitty》的第二集里,一只小猫对另一只小猫说:“我想要一个聪明、爱读书、喜欢运动的男朋友”,伊莎贝尔大为同意。

屡次与陌生人搭话被大人阻止后,伊莎贝尔将建立亲密关系的目标转移到小动物。她先后饲养过鸭子、兔子和乌龟,这些小动物的惨淡结局,部分要归功于伊莎贝尔不懂得如何与所爱保持距离。目前与伊莎贝尔最接近的动物是一条银龙鱼。她隔着一层厚玻璃关心它,它吃饭时敲着玻璃提醒它,“喂,这边还有小鱼”,还会细心地指出“鱼缸太小,银龙转不过身”。至今为止,他们相处得很好。

伊莎贝尔的动物玩具大都成双成对,她用颜色命名它们,譬如狐狸白白和黄黄。伊莎贝尔把黄黄放在白白的身边,说:“它们就爱起来了”。

伊莎贝尔最好的朋友是一只小蝴蝶。“它坐在小汽车里,风一吹小汽车就往前走。” 她说: “不能告诉你它的名字,不然魔法就不灵了。”小蝴蝶是透明的,住在伊莎贝尔的肩膀上,只有她能看到它,也只有她能听懂它说的话。

 

3

每次有人问她:“你是美女吗?”伊莎贝尔都会给出一个非常决绝的判断句:“是,我是美女。”完全无视事实但令人无法否认。

从3 岁起,伊莎贝尔逐渐抛弃了继承自哥哥的军械型玩具,转攻芭比娃娃。也是在这一年她开始为自己选择服装和发型,冬天她偏爱粉色毛衣,夏天喜欢白色纱裙。她的小技俩是饭后用自己不太喜欢的衣服擦嘴,以便很快地换掉。今年立夏一周前的早晨,套牛仔裤的时候,伊莎贝尔委婉地提出意见:“小朋友都穿裙子上学了”。

“我是美女”这一定位给了伊莎贝尔自信的基础。她非常勇于表现自己。她严肃地对待幼儿园举办的所有歌舞表演,平时自觉练习,演出时要求站在前排。上课时,只要老师提问,无论知不知道答案,她一定会高高举手—被叫起来后呆立半天,被老师劝“不然再坐下想想?”

在《时尚先生》的拍摄现场,伊莎贝尔的表现就像一个敬业的明星。她能够完成摄影师的所有要求,并在其技穷时主动出招,如:“我还会学青蛙跳”。她羡慕化妆师的装备和小把戏,每次改妆后都会对镜中的自己深深凝视一番。接受采访时,也像所有明星一样,伊莎贝尔很有技巧。对待一些简单的问题,比如当记者(《时尚先生》的总主笔张晓舟先生)掏出一张百元钞票让她辨认时,伊莎贝尔爽快地回答:“这是钱。钱可以买好吃的。”而对于一些显然不怀好意的提问,譬如“你觉得有钱好不好”“好朋友和男朋友有什么不一样”以及“什么时候结婚”,伊莎贝尔的回答则是矜持地笑而不语。

伊莎贝尔喜欢做女孩。“女孩比男孩好看”,在她看来,男孩除了身上多一个零件没有什么优势。伊莎贝尔告诉记者,她目前的偶像是迪斯尼动画片《美女与野兽》中的美女贝尔:“贝尔很漂亮”。“有脾气才能做野兽,野兽可以保护美女”,她说。她喜欢故事的结尾:“野兽变成王子和贝尔结婚了”。伊莎贝尔最后告诉记者她有许多“不能跟你说的秘密”。

采访结束后伊莎贝尔表示,记者是个“不错的叔叔”。“有时候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什

么”,伊莎贝尔说:“我是小孩”。

伊莎贝尔很清楚地知道她是小孩。在她看来,小孩与大人的区别是:小孩可以涂指甲油但大人还可以涂唇膏;小孩可以梳马尾辫但大人还可以烫发;小孩可以不认字不上班但大人必须做饭。张爱玲写“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伊莎贝尔认为这并不足以弥补长大带来的损失。她不想快快长大,一部分因为哥哥告诫她“你可不知道小学多可怕”,另一部分是她意识到,作为小孩,她可以有一些被世俗允许的特立独行,譬如晚饭时不吃米饭只喝汤,譬如午睡前独自在操场上跑几圈,譬如走在路上觉得累了就坐下直到被人抱起来。“我是小孩”是她经常用来对付指责的武器。

总体而言,伊莎贝尔很忙。她标准的一天是这样的:早晨7 点半醒来,喝一杯牛奶,看半小时动画片,8 点起床亲自刷牙洗脸,半亲自穿衣,随后被送去幼儿园,沿途检查花花草草。在幼儿园度过8 小时,晚上5 点回家,到家后自觉回房间看动画片,音量调到很小,给哥哥创造写作业的良好环境。7 点钟吃晚饭,饭后自由活动一小时,通常包括画画、听歌跳舞、喂鱼、浇花,以及和哥哥追跑打闹。8 点半钟,喝一杯牛奶,听一个故事,上床睡觉。

她的睡姿很自由,四肢坦然地敞开,嘴唇柔嫩,眉目纯良。睡梦中,她会发出轻柔的鼾声,有时还会发出笑声。每天早上醒来,她会安静地看一会儿这个世界,就像五年前她第一次睁开眼—不同的是那个时候,这个世界也第一次看见了她。

 

 

伊莎贝尔的10个瞬间

1> 出生第3 天, 第一次入浴,刚触到热水,马上收起膝盖,紧紧攥住操作者的手指,用惶恐的眼睛提问:“你们要对我怎么样?”

2>7 个月, 第一次坐飞机。飞机离地的刹那全身绷紧,一声大叫。几分钟后发现自己平安无事,遂沉沉入睡。

3>1 岁零1 个月, 勉强能走,在一次家庭会议后被决定断母乳。看到妈妈换鞋,颤颤巍巍地赶到门口,哀声叫:“妈妈。”妈妈绝尘而去,大哭,第一次体会到人生残酷。

4>3 岁, 某晚,因乱发脾气被剥夺参与游戏的权利。看到家中其他人乐融融地围坐在灯光下,趴在沙发背上小声啜泣—第一次为了食物之外的东西哭。

5>4 岁, 第一次理发,经各种说服诱惑,坐在铺好的报纸上,闭上双眼,准备经历痛苦。一剪子下去,发现不疼,惊喜。理发后蹲在地上观察良久,与一部分身体告别。

6>4 岁半, 第一次去医院补牙。哭闹不止,被医生捆绑在椅子上。后来认命,紧闭双眼,眼泪顺眼角缓缓滴下,状极凄惨。被医生释放后放声大哭,再一次体会到人生残酷。

7>4 岁半, 第一次被欺骗。买来养在家中的小兔子不幸身亡,被家人告知:“兔子长大,送去动物园上学了。”之后一年内时时要求去动物园探班,令人心酸。

8>5 岁, 第一次有目的地表达情感。清晨叫醒妈妈,先大声宣布“我喜欢妈妈”,然后要求去看电影。封死对方退路。

9>5 岁, 第一次体会生死。问姥姥:“什么叫死?”“死就是没了,再也看不见姥姥了。”想一会儿,紧紧抱住姥姥:“你别死。”

10>5 岁, 第一次作诗。耳朵贴着手腕,听半晌,道:“身体里有安安静静的声音。

 

 (原文见《时尚先生esquire》2011年6月号)

罗曼·波兰斯基:我不是受虐狂
文:JOHN H.RICHARDSON  图:CORB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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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电影中的阴影, 但生命中的阴影则不然。
我们必须忘却恐惧。 当科索沃的争端出现时,我们已然忘记了波斯尼亚的战争;而后者使我们忘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结束后,我的父亲离开了集中营,对我说:“你将会见证在50 年之内,人们如何把这一切忘得一干二净。”他说对了。
工作是这么多年以来我坚持生活的动力。
当我的第一个女人去世后(女演员莎朗·塔特,已有8 个月身孕,于1969 年8 月9 日被查理·曼森家族这一邪教组织残忍杀害),我只想就此认输,放弃一切。是什么让我改变了主意呢?我找不出答案。很简单,我幸存于难;于是我就这样做了;我的父亲同样也活着走出了集中营,并承受了我母亲去世的打击。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显然,他生存的意愿明显强于他人。
这与“蜈蚣综合症”有点相似:要是你让蜈蚣去思考它应该把哪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它肯定会被绊倒,没法前进了。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不想要孩子。 在一切发生之后,我不愿意再结婚了。 与一个你尚未确定是否将共度余生的伴侣孕育小孩是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当一件如此惨烈的事件发生后,当痛失了占据你生活全部意义的爱人之后,你能理解这样的想法与感受吗?
战胜厄运就如同踩下汽车的刹车踏板。 这是本能的做法。要么反抗,要么自欺欺人。
电影仅仅是电影。 生活是生活。
小孩们接受现实的本来面貌, 因为他们不懂如何将现实与其他任何东西比较。当看着我的女儿渐渐经历她生活中所有的阶段(这些也是我以前经历过的),我对这一点的理解要更深刻了,更敏感了。当我6 岁的时候我就发觉了。也正是我6 岁的时候,纳粹分子入侵了波兰。一年前我的父母带我去度假,可以说这是波兰的最后假期;一年后,我通过铁丝网的洞出入犹太人聚集地。透过他们的眼睛,我可以看到这些回忆;也正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了所有那一切是多么的可怕。但是那时我也仅仅是个小孩儿, 我没有真正理解那种恐惧。唯一悲惨的是与父母分离。也只有这样的离别才让我哭泣;而不是难以下咽或者布满虱子的食物,也不是满是苍蝇和臭虫的床铺。现在我明白,如果让我的女儿经历这一切将会是多么凄惨。
我并不认为好莱坞的那些家伙喜欢做电影。他们真正喜欢的是签署赚钱的合同。
完成一部电影制作的费用远远要高于预算的价格。 永远都是这样。
在司法面前,公众人物和普通民众并非享受同样的待遇(1978 年,波兰斯基被控猥亵少女罪;自此,他无法踏上美利坚的土地,因为法庭仍旧在申请他的引渡)。是的,如今我承认,并不存在任何针对我的阴谋。也不是安排好的。所有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认为我所做的事情是错误的,比比尔·克林顿犯下的错误还要糟糕。
狂欢过后,要么收拾残局,要么搬个新家。一般来说我都会选择收拾残局。
性并不是一种消遣。是力量,是动力,它改变你思考的方式。
女性主义有时候会到达荒谬的地步。这肯定是一种副作用。
为了找乐子而嗑药可以算作是合理的行为。但让我觉得好笑的是,有人竟然说嗑药是为了帮助他的艺术创作。毒品会变幻你的感觉。一个好的创作者往往也是一个细致入微的观察者,你需要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如果你的触觉失灵了,你如何塑造你的作品?
在美国,人们往往将自己看得过于重要。
如果你想赢得一名演员,那就恭维他吧,他们没有办法抵御赞美。
永远都不要扯费·唐纳薇的头发(波兰斯基与她在《唐人街》一片中合作)。你可以对着任何其他人这样做,但是千万别扯她的。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说真的。
我不是受虐狂, 但是我经常在早上用冷水冲凉。 用这个方式开始新的一天再好不过了。
冷水浴之后,再没有任何事物会再让你觉得可怕。

 

尼克·凯夫:我不相信灵感
文:ROBERT LINDSEY  图: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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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采访之前,我经常会问记者一个同样的问题:“你想听轶事趣闻,还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你们可以好好想象一下,通常的回答会是什么……
我们开始吧?真实的故事,来吧。当我的母亲得知我父亲的死讯时,她正在帮我交付第无数次的保释金(这次是因为暴力抢劫)。这类事情确实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痕迹。
人们认为我是反社会的。好吧,我的作品有关毒品、暴力、宗教、性、死亡……但是好莱坞成千上万的编剧也创作同样的题材,却没有人因此而指责他们。
爱情永远是一个承诺。并且对我来说,我喜欢许下承诺。
身为澳大利亚人,我来自一个没有自我文化的国家(除了土著人民的文化,这也是我们想扼杀的文化……)。这个事实逼迫我不得不在其他的国家寻根。我认为,无论如何,美国都是近年来许多悲惨事件的肇始者。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也孕育了当今许多伟大的文化现象。
我热爱摇滚,它是表达的方式和变化的模式。所以,那些打着摇滚的幌子却做不出成绩的人都滚开吧!
我不是布鲁斯· 斯普林斯廷,这再明显不过了。但总需要有人去干脏活累活,不是吗?
破坏一架钢琴比破坏一把吉他可要难得多了,不过钢琴会燃烧得久一些。
我不想也不能装作自己是“正常人”,我觉得那些“装正常”的摇滚明星都太可悲了。看上去正常,但内心却傲慢、强势,真是如履薄冰,一不小心就玩完了。我可不想这样结束。
艺术是媒介。因此对我来说,最动听的赞美就是我能够给予他人创作的灵感。
我承认,在我的脑海里永远都不会出现一个声音,并对我说:“嗨,你原本可以做得更好。”我从来不会有这种感觉。
我不相信灵感。只有在抱怨没有灵感时,灵感才真正存在。(实际上是因为缺乏天赋或者工作能力)。事实是,最好去商店给自己买11 首新歌,其中2 首是最热门的歌曲。
面对你创作的东西,你必须冷酷无情。在创作歌曲的时候,我总是写得很多,然后手持最锋利的手术刀把所有我认为多余的部分给切除掉。当然,场面很血腥,但是只有这样才行得通。
并不是所有的毒品都是同样好坏的。那些免费得到的自然是最坏的。
我想回澳大利亚。在这里我觉得很无聊。我思想在挣扎,想了一个月之后我想是时候该回去了,这样我又有动力了。
从毒品中我学到:它不会轻易杀死我;并且:你必须知道如何控制自己,不要陷得太深。
人们认为布莱顿是无聊且压抑的;但是我却很喜欢。在那里,我仅仅是“那个会唱歌的家伙”,我对此很感恩。
我的孩子们让我很是生气。让我惊讶的是他们居然可以那么残忍。也许所有的小孩儿都是这样。
你们从来都不让我给你们倒茶。 其实你们可以写,Nick Cave 给我们倒茶,不过很有可能他吐了唾沫在茶里面。
我是信徒。我不去教堂,我也不属于任何宗教,但是我相信上帝。这已足够。
让我觉得沮丧的是,大多数人都相信上帝的存在是为了服务他们和帮助他们。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不能够理解,上帝一直守护着是为了给我们机会和力量,让我们能够自己来解决问题。
失眠是创作时最好的毒药。
我发现,当我表现得十分理性时,人们往往会十分惊讶。我不知道该怎么去想。
我不记得我头发的真实颜色了。16 岁开始我就把它染黑了,针对小胡子和鬓角我甚至有一把特制的小刷子。因此,我非常讨厌别人问我什么时候会停止染发。靠,当我死了我就不染了,我向你们保证。
据说当你老去时,你的脑子里将只剩下性和死亡。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自己确实已经很老了。
一个建议?你们去听听贝多芬吧,答案都在那。

左小祖咒:天不尿我我尿天
采访:张晓舟  文:叶三  摄影:吕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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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谎有时候负担太重, 但撒谎是天生的,小孩儿一两岁就会撒谎,它是一种本能。到了成人就跟放屁打嗝一样。人都趋利附势。撒谎,贪婪是人间最大的罪过。
偶然撒谎不算, 不能撒一次谎就说他不是一个诚实的人。
比如,我相亲的时候就不能跟岳父说真话,我要说我初中没毕业,但出过多少本小说,出过多少张唱片,一个月挣几万块钱,他怎么可能相信呢?我这不是找抽么?当时我岳父灌我酒,我坐在农村的长条凳上,喝多了往后一倚,就掉到地上去了,我那时候醒了,醒了还是不起来,就此装醉拉倒。看我头撞到墙上了,我岳父赶快来扶我,说,你喝醉了,你还行么?我说我真的不行了,我不能再喝了。当时我太紧张了。我真有可能把我诚实的一面告诉他,说我是一个身体强壮,有信用,有经济基础的这么一个男人,但这不是神经病吗?要把这些信息有效地传递给我岳父,需要很多人生的技术。
人跟不懂行的人打交道最紧张。 当然我岳父不懂行,岳父也是第一次当岳父,对不对?
见到Bob Dylan 我也会紧张,我跟他很在行,但是我仍然紧张,因为我语言不在行,用肢体一顿狂拥抱也不行,人家跟我不熟,虽然我是个嬉皮士也不能谁都去抱。
人与人交往,就是他妈的眉高眼低见色行事。
我也见过卡斯特罗的女儿和格瓦拉的儿子,我不紧张。因为那时我是角儿,虽然我语言不会。我是大艺术家, 只要艺术家还没上场,场下就开始欢腾,那场演出就一定会好的——我只要去了就行。
对我来说,Leonard Cohen 的音乐不闹腾,Bob Dylan 的音乐比我闹腾,这是我认为的,很多不在行的人会认为我瞎说。Jimi Morrison 我会跟他一起喝酒聊天,我们可以不用语言, 因为他是个放松的人。Nick Cave 也是这样的人。我不太可能跟Michael Jackson 一起玩,感觉他是另一个星球的。Andy Warhol 也可以一块儿玩但不会玩得特别长。Lou Reed 是另外一种情况,我能跟他玩得来,他不说话,特别酷,但我可以说。
人与人交往是个性情, 有的人互相欣赏就够了,有的人可以又欣赏又做朋友,还有的人就是吃喝玩乐的朋友,比如我和艾未未。
男人和男人的关系更加长久,像一种没有肉体的爱情关系,也许就是因为没有肉体才更长久。
肉体对肉体是有要求的,肉体就像一块肉,时间长了就腐烂了。
钱啊,是一个美丽的东西, 就像食物一样。吃的时候认为它漂亮绚丽,出来的效果不一样。钱也是不干净的,不管是这个钱来得正道还是邪道。 重要的是怎么能用它让自己开心,同时和自己喜欢的人去分享它。
极端一点,我写过一个歌《恩惠》,讲一个女性叫阿丝玛带着她的情人和两个孩子走在塔克拉玛干——我想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最重要的就是爱人和孩子,父母不用再说了,其实每个人对父母真的不咋地—我为什么要让这四个人走在塔克拉玛干?故事前面还有一个员外,他爱说“多五百块我也不会富,少五百块我也不会穷”,那是我安排的另外一个角色,一个喜欢帮助别人的人。可是在塔克拉玛干,钱没有用,人只是要一杯水喝,然后走出沙漠。我写阿丝玛最后走出来了,但她是吃着三个人的血出来的。每段我都写了一句话:“含着她情人的血”、“含着她长子的血”、“含着她幼子的血”,语言上用得极其简单和隐晦。《恩惠》这首歌就是让阿丝玛扔掉爱情和两个孩子,因为她没有水喝,这几个人死掉了,她喝着他们的血走出来,活下来——在特定的环境里很少有人能做到,这是极大的勇气。
我觉得阿丝玛是个女神。
人生也是一样,从一个五六斤重的婴儿,长到一百多斤或者二百多斤。 人活得重的时候就应该卸东西。 有的老家伙到七八十岁碰到赚钱的机会还赚,存在银行,也不给孩子用,自己还省吃俭用的,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这种人真的很变态,还特别多。
我是愤世嫉俗到走火入魔的人了,但是我现在慢慢地开始改。
以前我住在景泰桥附近,景泰桥底下住着个大概80 岁的老人,我在那里待了两年,他一直住在那儿。我经常看到这个人,但不怎么理他,因为我知道他是千千万万个上访者中的一个,一跟他聊天肯定就是巨大的冤情,我既然帮不了就不要触动别人的伤心处。 而且当时我虽然出了三个专辑但还是没钱,给他个五十一百也解决不了问题。可是到了秋冬,看见老头在那儿捂着被子睡觉,黑黑的,有点受不了,我就轻轻地放了几块钱在他身边,那个老爷子突然惊醒了,一把抓住我——“干什么?”我说老人家不好意思,打搅你,给你几
块钱,没别的意思。他非常有尊严地说:“你把钱拿走,我不是要饭的。”我说我知道你不是要饭的,他说“我家里有巨大的冤情”,我说:“我知道,老人家我有事,我先走了。”我把钱拿走,在他不远处又放下了,让他早上起来能看见——看不见也就拉倒。
这是2003 年左右的事,我是1999 年写的《苦鬼》。有人问我歌里写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说,当然是真的了,我没那么大的想象力。
我想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就是励志。 我的书《忧伤的老板》再版的时候终于加上了“励志”和“流行文化”的标签。我要求把励志写在最前面。
活得明白的人都知道, 在一个乱糟糟的粪坑一样的环境里,只要取得了某些东西,就是成功,就是励志。
现在的年轻人为什么喜欢像我们这样敢于说真话的人?我很清楚, 他们根本不喜欢我的音乐,他们也不一定喜欢我的言行,他们是喜欢我成功了。 妈的这一套成功了!这个人有钱了,可以乱说话了,他们就喜欢这个。我恰恰这一点满足他们。
我说过, 有钱才能考验人。人有钱了政府都会找你,让你把钱交出来一点给社会作贡献,你不交它也会想办法把钱弄出来,黄光裕就是例子。
我的孩子四周岁了,我到现在都不想教育她,我只是扶持她,拉她一把,如果她倒下的话。在教育上我不是一个高手。如果我真是高手,我立马成立学校,培养人才。
人要跟人打交道,人类还是有圈子的。 音乐有音乐的圈子,艺术有艺术的圈子,他们还相互侵略斗争。我从小就知道这些。
小孩不把大人当做一个科类, 我让我的孩子跟同类玩,这就是教育。 至于洗脑教育——我想人生没有事情是全对的,弄点错的进去我才能告诉她:孩子,那个是错的,爸告诉你对的。
中国最牛逼的父亲是钱云会的父亲, 他80 多岁了,家里来一个人,他就卧倒一次,啪!“我儿子就是这么死的!”80 多岁,一个箭步就倒下来了!兄弟姐妹都没戏,没几个有种的,钱都能买,就这一个老父亲牛逼。
以前我写: 由于我一生带上了卑贱的烙印,在卑贱中堕落,带着卑贱又去责难他人的幸福,学会了用最恶心的伤痛来勾引他们的怜悯。 有人说有点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其实不是,我知道天高地厚。陀思妥耶夫斯基太牛逼了,我等之辈在他面前就是娃娃。
我不知道的事情,我会说不知道。我左小是一个谦卑的人。
我们喜欢的亨利·米勒还锻炼身体呢。而且他还写育儿手册,讲怎么教育孩子讲得头头是道。不懂的人会说米勒是个颓废的人,而亨利· 米勒感动我之处就是他什么都懂,他还那样生活, 他印书,挨家挨户地送,希望被人买。这事儿太牛逼了。
骄傲就是勇气和勇气的成功——必须要有成功。 因为人就是他妈的王八蛋啊,你不成功谁认识你?
我去年写了《英雄的亲戚》:左小成功了,谁都认识左小,“左小开裆裤是我买的,尿不湿也是我买的”——我小时候还没尿不湿呢。
人的成功有时候要激怒对方,同时要引起别人的讨论,但自己切不可轻易动怒,这是很难做到的。 我从来没有刻意地做这些事情,但只要是我的东西,肯定就会刺激很多人。
当你们听到《大事》的时候,一定是把你们刺激了—我总能想办法让你们兴奋起来。
我还说过, 不亲自做的艺术就是当代艺术,这也刺激了不少人。能接受我一半就很成功了,说全部接受的大部分都是假话。
以后我要在我们家玻璃门贴上“禁止现场微博”。相机全没收。
当进入这个游戏规则的时候, 微博是一个娱乐,也是一个自我宣传的工具。 我跟管理人员说,我这个人没什么思想抱负,最多转转钱云会啊,什么毛片之类的东西,绝对不会煽动抵制祖国的事情。再说我没有反动的能力啊,我又不会英语,反动肯定要依靠国外的势力。
男人最重要的是做了一定要承认。还有,当大哥的要勇于帮兄弟承担。
实际上我给身边所有人都写过歌。 但像把唱片献给父母,此歌写给父亲母亲这些事我都没有做。 我不是那么一个煽情外露的人。我觉得我具备了深邃的情感,超越了这些。
如果我在歌里写一个人,他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他的名字是合适的;第二在这个时代,他是一个很坏的和一个很好的角色,或者是他将成为这样一个角色;第三,他已经死去,他曾经是我尊敬的、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多乐趣的人。其他都不可以。
我的亲戚并不在乎这件事,他们认为我干的都是乱七八糟的事情。也许他们觉得被我写进歌里就等于把他们卖了。
一定不要跟一个不怕死的人打交道。当一个人有所畏惧而又可以去死,他才是真正的,靠谱的人。
最近我写了一首歌,可以说它是我们这个猥琐年代的杰作。其中有一句歌词是:“谁说人定胜天?天不尿我,我尿天”。


贾樟柯:我不需要答案
采访:谢丁  文:叶三  摄影:吕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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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荷兰大使馆拿了亲王奖。拿奖挺激动,有两万五欧元。 这种钱来了得做点公益。
很久没回家了。北京的山和水跟我没什么感情, 我必须回我老家那个山,这就奇了怪了。回去家乡山里走一走像看老朋友一样,北京的山走过去像路过谁家一样。
县城生活非常有诱惑力,让人有充沛的时间去感受生活的乐趣。 比如说整条街的小店铺小商贩都是你的朋友。修钥匙的,钉鞋的,裁缝,卖菜的卖豆腐的卖书报的,银行里头的职员,对面百货公司里面的售货员你都认识。中午吃晚饭睡个午觉,一直睡到自然醒,三四点骑个自行车去某个朋友那一坐,聊聊聊,然后聊到什么时候大家一起看电影去了,看完电影吃晚饭打麻将,一直到筋疲力尽睡觉。 这种生活是有美感的,人处在热烈的人际关系里面,特别舒服。 但是如果每天都不离开这片土地,还是相当枯燥。早上起来躺在床上,缝隙之间会有一种厌倦感。
县城生活是一个围城, 或许我一直有很强烈的离开的冲动,但离开后又有很强烈的回去的冲动。我现在回去的话过一段时间肯定又会想出来,我估计不会超过半个月吧。
我父亲很多次强硬地用父权来帮助我走了正道。 每到升学的时候我就有很多同学流失,他们基本上成了流氓跟小偷。初中时有的同学当武警,当兵,还有的进了工厂。我妈妈觉得银行工作特别好,就想让我去银行,我父亲说不行,他得考大学。我就按他说的考,果然没考上。我父亲其实也知道我考不上,我的数学都没有超过15 分的。最荒谬的一次,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道题,说贾樟柯你来做这道题。不会做。老师非常意料之中地笑笑说请问这是一道立体几何题,还是一道解析几何题?我真的分不清啊!!然后我们老师说,出去,就把我给轰出去了。 我中学数学老师想象我就是邮局门口蹲着的人。 我们学校的小流氓都是蹲在邮局门口的,类似小武那种。这是她们对我的一个判断。
我第一次高考的志愿不是我填的,是我爸。填的是南开大学。因为我爸高考报的志愿就是南开大学,然后正好赶上“成分论”,没上成大学。这一直是他很大的一个情结。他不管我是不是倒数第一名反正要填一个南开,就像父子都在做梦一样。落榜之后我爸爸逼我去读补习班,我就说我在创作。我很叛逆的,我高二先是热爱齐秦,后来又跳霹雳舞,头发到胸那么长。现在想起来非常荒谬。 我的张狂已经都耗尽了,之后我能看到长头发下的幼稚,真的开始拍电影时我看了长头发艺术家就有点“哎呀算了”。
高考落榜是1989 年,过了那一年我开始想写东西。我觉得70 年前后出生的这些孩子对热情的探讨,对民主自由公平公正这些问题的在意,都和那会儿有关。 那个时间让我明白了一些现代精神。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个教育是非常重大的。那一年之后我的表达变得自觉。90 年我写了一篇小说投给《山西文学》,当时我们那儿有一个老作家田中赞,他看了我的小说后说,这是个苗子。那年我去太原,是山西省作协搞了一个读书改稿班,全省十几个被认为有前途的年轻作家集中在一起,一些编辑过来启发诱导一下我们,作为山西作家的后备军。那时候有一种安排,就是我们写得再有一点成绩,就会让我们吃这碗饭了,包括可能变成太原户口,变成一个作家。
91年,我看了《黄土地》。看完后我真的找到一个想做的事情了,就是拍电影。之前我是风筝,爱干嘛干嘛。后来我跟田中赞说我想考电影学院,我想拍电影,他非常忧伤。
我为电影愿意输。电影学院考了三次,我没有想过放弃。那个时候我有一两个表兄弟开始做煤矿,不是黑煤窑,是真的批下来的,他们想拉着我一起干,我没去。后来是广告业起来了,很多画画的同学开始做广告,也说咱们一起来,我也没去。从落榜到23 岁考上电影学院期间,诱惑其实挺多的,有可能我对电影的爱好一降落就变成开煤窑的了。 我喜欢电影不是为了给生活带来转变。对我来说只有能拍电影和拍不了电影两种区别,是在精神层面上。 拍电影内心的东西可以讲出来,会有很多旅行,世界会变得很宽,会有话语的权力,这些当时都不清楚。当时我觉得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考上,要么考到超龄不能再考。真考不上的话,我再回到原来的生活也能接受,不会太痛苦。我知道自己的底线是什么。
我后来拍《站台》,片头就写献给我的父亲。那时候我父亲还在世。
我的性意识大概二三年级就有了,就是天然的好感。 初中开始谈恋爱,基本是秘密的,老师不允许,也不能让其他男同学知道,他们会觉得谈恋爱的男孩子比较面。那种感情的交流非常微妙,也非常敏感。
最美妙的是默契。 比如俩人有好感了,会发现每天变得一起上学一起下学,一前一后,不约的,完全靠默契,骑着车没人的时候并排说两句话。这多感动人。如果中午上完操一打开文具盒,发现里面有块巧克力,那已经是严重程度的恋爱了。 这种感情交流的方法对我后来的电影都有影响。
汾阳中学是百年老校,1907 年由英国传教士创建的。汾阳中学几任校长都非常有趣。那时候全国都在追求升学率,可我们下午只上两节课,课后学校所有的东西开放,图书馆、阅览室、美术教室、体育场,爱玩什么玩什么。我们那个图书馆藏书不多,但是它订的报纸跟期刊非常全,像那时很时髦的《新华文摘》都有。那种气氛,要是一个有心人的话,在那个学校跟时代完全不脱节。
最近我在汾阳中学的贴吧看到一个学生写的东西,说我们现在那个校长“早上,去了办公室,望着他房间里的奇花异草,陷入沉思;中午,去汾太园消费(我们那儿最好吃的饭馆叫汾太园);晚上,去罗浮宫泡妞;早上,望着他的奇花异草,想罗浮宫的女人。” 我觉得他可能会成为下一个贾樟柯。 现在汾阳中学的孩子也知道汾中出过一个导演叫贾樟柯,有时候也会谈,但基本上都是不屌。
我没有经历过巨大的贫富分化之下的贫困, 比如同学家里头有三辆悍马五辆宝马,然后我们家揭不开锅的那种贫困。现在的年轻人受到的压力不是贫困的压力,而是贫富分化的压力。我完全能理解他们。
我们上高中的时候就开始做生意了,整个八十年代是一个生意的气氛。 小孩子都模仿大人在做生意。我们有一个同学是卖钢材的,还有一个同学卖烟。我是卖酒。我妈妈是烟酒公司的。我就是倒条子,不惊动我妈,跟我妈的同事或者客户来往,每天很忙碌。中学时我手里最多有一万多块钱,所以也造成了我拍电影反而一点钱的概念都没有。 钱这个渴望很早就透支掉了。
我们70 年代出生的人还有一种黑社会崇拜,因为都是看那种电影长大的。后来发现其实都是一种经济模式,不光是情义的,还有很多外围。为什么出去那么多人能跟着你,为什么能摆平很多事情,因为你想摆一桌酒得摆得起啊。这些也都被高中时代透支了。我现在从来不去夜店,从来不混。因为我知道是怎么回事。黑咕隆冬的,七八个导演围几个老板在那弄几个女演员吃吃喝喝,称兄道弟感觉很有势力,那个我中学都试过了。我现在过得很素淡。我明白, 只不过那时我有一万块钱,现在他有两个亿而已,感觉是一样的。
我对财富从来不排斥,对电影的商业性和商业诉求也从来不排斥,但是不热衷,不认为它是证明某种价值的一个方法。 反正我觉得艺术是无穷无尽的,你不知道你会拍出什么电影,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故事,什么样的东西会出现在荧幕上。 拍电影就像一个看自己到底能怎么样的历险。
人的性格千差万别, 我有个同学最大的兴趣就是养兔子,然后养猫养狗,根本不爱看书,那就是他的性格,你不能强迫他去图书馆里面看书。我还有个同学今年刚买车,周末带着太太孩子去山里转一转,他觉得生活很好啊,他的人生也很有意义。 我越来越不在乎所谓小人物这个说法,胸中装着天下你就不是小人物。
我觉得《渴望生活》 这本书拯救了很多人也毒害了很多人。 那是一个伟大艺术家最糟糕的生存状态,但是遮蔽不了他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
做电影以来最困惑我的可能就是文化环境。我特别钦佩我们这个政治体制,因为它一直在产生它的文化。我从80 年代一直在反抗它,到现在我发现一代一代的年轻人都被它吸引了,我们基本完全失去抵抗力。它把真正的自由市场逼到了一个非常边缘的地位。它越来越强。 你会失望吗?一定会的。
我越来越理解我的工作,它很原始,我记录的是我自己,我留给世界的是我的一个看法,它有参考价值。我们为什么需要费穆,需要安东尼奥尼,我们为什么要看沈从文,要看张爱玲, 我不需要答案我都知道我工作的价值。没有过去就没法认定现在的自己。 我从来不会怀疑它。
人生有意义,我不是虚无的。人生的意义就是当人生结束之后,我有痕迹留在世界上。

周有光:我是很丰富的
采访/文:叶三  摄影:吕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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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近代多灾多难。 最大的灾难是日本侵略我们,打仗八年,中国死掉四千万人。接下来国共打仗打了三年,再加上后来三十年,虽然不打仗可是杀人也多得很。这四十多年当中都是不断地破坏。
根据中国古书,家庭生活有一个原则,不仅要爱,还要敬。一直到老,我们喝咖啡都举杯齐眉—人家举案齐眉,现在没有案了嘛。虽然是一个小动作,但相互敬重。 夫妇要相互敬重,就不会吵架了。
我的家乡在常州。 我曾祖父是清朝的大官。当时清朝有钱人都买土地,他不买,他思想很先进,退休后回乡办工业,他说这个对民生有好处。我曾祖父办的纱厂布厂可算是中国最早的。他是常州最有钱的人。到太平天国,常州城抵抗长毛,军费是我曾祖父出的,他帮助清朝打长毛,今天来讲叫反革命分子。结果常州城被攻破了,他就投身而死,他是清朝的烈士,被清政府封为云旗尉。
我没见过我的曾祖母。 我曾祖父有一个姨太太,脾气非常好,她喜欢养猫,训练得非常好,晚上要给它们洗澡,洗完澡那些猫都到床上睡觉。
常州最早的小学怎么建的呢?我家的男工带着我到庙里去看过,他们把绳子套在菩萨脖子上面,一拉,菩萨破了。把菩萨都打掉,庙就成了学校。我就进了这个学校。小学毕业上中学,当时江苏省每个府成立一个中学。中学生一定要住校,每天上午上三节课,下午上游艺课,有好多课程任选,不用考的,很轻松。我们的学习集中在三科:国英算。旁的课程不重要。所以我们读书很轻松。现在来比,我们的知识没有今天中学生广,可是三门基础课的水平要比今天高。现在的学生很苦。
我们读书一直是轻松地读,没有受到什么压力。父母向来不管孩子的, 教育是学校的事情。现在父母要来帮助小孩,这不合理,父母如果是文盲怎么帮助呢?不应当把责任放在父母身上。
我从外国留学回来后到上海,在复旦大学教经济学,同时在银行里工作。1955 年,我被调到北京开会—当时要建设新中国,老百姓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文盲,提高老百姓的文化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大事情。 我会英语,又搞语言文字学,他们找我去北京开会研究怎么教育老百姓,之后我就留在北京了。当时我自己并不想要改行,可是复旦大学的校长、我的好朋友陈望道告诉我这是一件重要的工作,我听他的。 想不到,我因此逃过了一个“反右”运动。 当时上海“反右”有两个重点,一是资本家,上海那时就有高楼,北京还没有高楼,上海资本家就从高楼上跳下来自杀,第二个重点是美国回来搞经济学的人,因为我们的经济学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完全不一样,所以我们这种人当时就是反动分子。我的好朋友和学生也自杀了,过了三年以后我才慢慢地知道,因为搞运动的时候不能通信。
文革当然逃不过。 文革时知识越多越反动,搞学问的人叫反动学术权威。我们单位知识分子成堆,于是整个下放宁夏,平罗,最最苦的地方,讲好一生不许回来。可是我去了两年半,林彪死了就回来了。我没有挨打,但对个人来说,这许多年不能搞学问是损失很大的。对国家来讲更是一个大大的破坏,历史上还没有那么长期的破坏。
沈从文这个人脾气很好, 他的小说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是很红的。他名气很大,但不懂政治,郭沫若就批评他,说他是粉红色的小生,因为写小说常常要写恋爱故事。“粉红色的小生”这句话当时无所谓,可是到了解放以后就成问题了,粉红色小生是不革命的嘛,像贾宝玉那样革什么命啊。于是沈从文就被派到故宫博物院去做解说员。他那么有名的大学教授去做解说员,还很高兴,说以后看古董方便了。他的人,就是这样子。
中国文字改革运动开始得很早。这个运动包括四件工作,第一普及普通话;第二简化汉字;第三普及白话文;第四定汉语拼音方案。这些工作从清朝末年就开始了,到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才基本成功。 语文现代化是学术,跟政治跟党派没有关系,可是因为党派闹得很厉害,有时候就不讲道理了。
我的婚姻是运气好。 当时我住在苏州,我的丈人在苏州办一个女子中学,我妹妹进了这个中学,跟我将来的老伴做了同学。我老伴那时常常到我家来玩,我就认得了。认得了做朋友,还没有恋爱。后来我到上海读大学,她也到上海读大学,就往来密切了,可还不是恋爱。一直到我大学毕业在杭州教书,上海那时候军阀打仗,她到杭州借读,这个时候就发生了恋爱。恋爱以后就结婚。
我进的大学叫圣约翰大学,毕业生都到美国留学的,可我家当时穷得很,没钱去。结婚的时候我丈人给了我夫人两千块钱,两千块钱在当时是相当大的一个数目,到美国留学不够,到日本够了。我们结了婚就一同到日本去留学。
沈从文的婚姻不平稳,他跟他的夫人是师生关系,需要去追求的。 许多男孩子追求女孩子,我就没有经过这个阶段,我很平稳,很自在。 后来结婚了以后生活也很平稳。
改革以后,我们的经济开放了,可别的方面没有开放。我们本可以发展得可以更好一点。
我的长寿没有秘密。我的秘诀就是一生不要做跟健康违背的事情。
我不抽烟不喝酒,宴会的时候我喝一点啤酒,啤酒不是酒。医生告诉我,假如遵守这个规律,每个人都能长寿。
我不吃补品,就吃很普通的东西。 不要吃古里古怪的东西,对健康没有好处。
我八十五岁离开办公室,回到家里面来随便看书。我是很丰富的。
我出了好多杂文集,今年还会出一本《朝闻道集》,这些都是面对年轻人的。我要写得让中学生能看懂,这一点我很注意。不过给年轻人推荐书,我推荐不出来。
我认为人生的意义在于,假如能做一点事情对老百姓有好处,或者这个好处能够传下去,那就很有意义。每个人的价值要根据他对人类有没有贡献。

小野洋子:我必须小心

采访:TOM JUNOD  摄影:CORB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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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不能把我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我必须小心。
我不知道自己是从人还是事上学到的更多。对我们而言,事件是最好的老师,你想学习他人,但总是磕磕绊绊。
你可以称之为自由,也可以称之为状态,极大影响了你同父母的关系,我觉得这就是生活,而且我只知道这种生活。
这么看,开始也并非那么重要。
约翰拥有最好的嗓音,这么说吧,他拥有最风趣的嗓音。
对我而言,失去这样一个最佳搭档显然是一件糟糕透顶的事情,他非常出色,非常强悍,非常漂亮,也是我的保护神。但他的文字和音乐都还在,还将影响着人们。不管怎么说,当他在世时, 这是他们唯一知道的事情。所以,这就是艺术家的宿命,还不是太差。只要你创造了自己,只要你想同世人分享,那你就活在人间。
除了艺术,我还有个了不起的工作:让他的声音流传芳古。
我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可以把这支歌换成“想象”—— 一首“不涉及宗教的歌”吗?信教的人喜欢这首歌。
我们现在都是安慰者。
有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反对我,我希望自己能借助这种力量做点善事,力量无穷,能量无限, 如果你拥有巨大的能量,那你就可以合理使用。
他40 岁时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我学到了我们必须懂得怎样把反能量转化成正能量,比如在一个非常小的范围内,人们曾叫我“龙女”,对此我从不作答。终于有一天我说,谢谢称我“龙女”,因为龙是一种力量无比的动物。从那以后,再没人叫我“龙女”了。
如果你把画涂成了红色,然后想涂成黑的会是怎样,对我而言这就是在浪费时间。
我觉得约翰比我消极。
真相永远对吗? 这点毋庸置疑。 一旦真相公之于众,一切就变得美好。我们害怕真相大白,这样做不对,结果也恰恰相反。
每个周日我都去公园,我看见男人推着婴儿,那样子太美了。但他们不知道约翰才是第一个推着婴儿的男人,至少是最早的那批男人之一, 约翰是第一个被人看见推着婴儿车的男人。
我觉得自己能活下来,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有种惊人的消极力量一直想干掉我, 说我拆散了披头士,这不是实情。
作为艺术家,当你创作东西时让人喜欢并不难,但不是因为作品本身,而是因为我是创作者,这真是一种不便。
你可以疯狂至极,同时也聪明透顶。
(我们的儿子)肖恩是半个日本人,半个英国人,所有这些身体里流淌着两三个国家血脉的人,以前经常出问题,而现在这样的人太多了,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了。
我依然认为我是个局外人, 两天前我还在想,认为自己是局外人,这本身就不对,我也是世界的一分子啊。
你不能永远敬畏某人的天赋,永远同他们一起生活。
我们都曾觉得自己是朋克。
我不认为自己是寡妇,也没人想当寡妇。我成为寡妇的那一刻,我开始明白了在这个社会,当寡妇要面对多少考验啊。
从音乐上说,保罗知识渊博,他写歌飞快,另辟蹊径,与众不同,这就够了。
我知道杰基(Jackie),但没和他聊过。女人相当喜欢他们演唱时的氛围,所以他们不聊天,我也没张嘴。
我们是一个超强系统的组成部分,为了生存不说话。
我明白一个万能法则:伤害他人大错特错。 如果我直言表达,也许会伤害一些人。即便他们咎由自取,但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子孙—不该为他们父辈的错误而悔恨。
阴谋论无所不在,我不是个精神错乱的人。
我内心一直有愧疚感,因为有些事我没能出手制止。
当时,我们太无知了。我看录像, 人人都吸烟,可真够烦人的。

 

 

玛丽安·菲丝弗尔:我厌倦旧事重提

采访:张晓舟、陈宁   摄影:廖伟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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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 Gaga 并不十分打动我, 我实际上并不太理解她的音乐。 她展示女权?但那又如何呢?我认为P.J Harvey 更有冲击力,我喜欢她。我还喜欢Lily Allen和Amy Winehouse。
追溯60 年代,坦白说我已对媒体一再提及和追问我与滚石乐队之间的渊源感到十分厌倦。我并非对他们有任何成见,我欣赏他们的音乐,我只是对旧事重提感到厌烦。几十年来我被一次一次问到同样的问题,而且每一次只要我说到任何和他们沾边的话,都会惹上某种程度的麻烦。 我想人们也听够了,我们都受够了这些老生常谈。
60 年代是永恒的传奇年代, 艺术,绘画,文学,音乐,科学,人文主义逐渐苏醒, 一切都在怒放。 那是一个崭新的开始,人们开始想知道如何生活才是对的,同时犯下许多错误。而且如今一切再清晰明不过了,酗酒吸毒不是一条正确的道路。
理想的生活状态是独立自主地工作,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但这些年来我学会了容忍与感恩,学会了不以自我为中心。感恩,耐心,宽容,这些并非易事。这关乎道德感。 当你老去,你想与自己还有自己的过去和解。
我喜欢蒙田。我欣赏蒙田的生活哲学:缓慢地生活;赋予每个生命足够的尊重,而非视他人为奴隶;当生命接近尾声追溯往昔,不要纠结于你曾憎恨的一切,而是告诉自己,我已尽力活好每一天。
我希望我在年轻时便懂得这些,但种种意外总是在我学会感恩和宽容之前发生。 如今我对生命心存感激。
莎士比亚永远是我最爱的诗人, 阅读方面我是杂食动物。这次香港之行我带了6 本书,并且已经快要读完了。
中国之行长久以来一直是我的梦想。对中国的第一印象来自马可波罗的游记,我一直感兴趣到底是马可波罗把面条从中国带回意大利,还是从意大利带到中国。聪明的中国人几乎发明了所有的东西,所以我个人认为
一定是中国发明了面条,再由马可波罗带回意大利,才有了现在的spaghetti。
我并未真正皈依佛门,但我会静坐冥想。最初是金斯堡建议我静坐冥想的, 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抽离肉身,在一定距离之外观瞻自己的思想,这样就避免了沉溺在自己的不良思绪里。
愤怒这种情绪对我来说实际上是件好事,它可以是一种动力,可以被运用到工作上。而怨恨和愤怒不同,怨恨和其他不良情绪一样是种毒药,只会带来不好的后果。
《as teaRs go by》 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80 年代我复出的时候,把这首歌唱得很悲伤, 现在我却唱得很快乐。 我欣赏一首歌有两个完全不同的版本。《Song for Nico》也是我很喜爱的一首歌。我和NICO并非密友,她的生活是悲剧性的,人们曾拿早年的我与她相比,但感谢上帝我挺了过来,而很遗憾她没有。
写《There is a Gh ost》 这首歌的歌词的时候,我住在爱尔兰。那时爱尔兰正在经历长期内战,歌里写到亡魂们希望冲破阴阳界线,回到爱人的身边,消逝的灵魂至今仍然游荡在世界各个角落, 战争和暴行仍然时有发生,每天都有尸体被掩埋,而那些亡魂的名字也许永远不会被世人所知。我先写好了歌词,然后发给了Nick Cave 谱曲。
相对于IPAD ,IPHO NE,我更爱黑胶唱片。我的唱片在黑胶唱片的年代卖得很好。但我也有IPHONE , 我并非抗拒新科技,我有电脑,我用E-MAI L,我用在线聊天工具。
我的儿子是个资深艺术记者, 他写了一本叫做《Inventing Money》 的书,他很优秀。 他刚完成了一本关于世界危机的新书, 他会拉小提琴,会弹吉他。我有两个孙子孙女,我不知道他们是否喜欢我的歌,我对他们来说更多只是他们的祖母,而不是大家眼中的Marianne Faith full 。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河马做爱不打仗

文:DANIEL ENTRIALGO 图:CORB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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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讽刺过了应有的度,或者是趣味低下;但这都是为自由付出的代价

如果我停止写作,那么我将成为行尸走肉。就如同我开始在生命中死去。我想一直活到最后,而不是成为化石。

你正在创作的作品必须永远都是你最好的作品,但是又差于你将要创作的作品。 如果你没有这个信念,你便迷失了自己。

我主张使用电脑,但有时我又害怕被网络吞噬。 有些人的确被网络分裂了。我喜欢使用最新的科技,但是我始终保持一定距离。

到现在为止,手机仍旧给我造成了不少困扰。我觉得它限制了我的自由,并且我不得不时刻关注我的口袋。

我们不能态度温和,因为言论自由处在岌岌可危的关头;它是民主文化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是批判的权利,甚至是不敬的权利都是西方文明取得的伟大成果,必须不遗余力地捍卫。

让所有人都怀着尊敬的心理进行批判显然是过于理想化的。然而不幸的是,我们居住的世界是属于人类的而不是属于天使的。

美洲是一个混血大陆:白种人、印第安人、中国人、黑白混血种人⋯⋯所有都混合在一块儿。并且时机俱佳,这是我们的财富。

现在的一些原著民运动企图传播这样的思想:只有那些土生土长的民族的成员才是真正的美洲人。 我认为将种族的因素引入政治往往是灾难性的。

拉美革命运动经常表现出对亚当派的痴迷;它们都是乌托邦式的空想——想要一块白板,从零开始。我认为这种想法是倒退的象征。

针对西班牙语的现状和西班牙语文学作品,我根本就不是悲观主义者。它仍旧活力十足,有许多新作家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存在着令人震惊的多样化。之前只有一个流派占主导地位,而如今所有都能占据一席之地:幻想文学、现实主义、通俗文学……我只是怀念一样东西:当今的作者们已经不再相信永生不朽了。

很少有人愿意花上10 年的时间去创作一部让未来的读者仍旧满意的作品。

现在的创作只是为了当下。那些非凡的努力和付出,那些大师级作品中标志性的诱惑,在如今都不存在了,或者很少存在。

我们西方人倾向于认为在民主国家投票的简单概念就是正确地投票;一个如此慷慨的想法,历史却不认同。

希特勒在选举进程中合法地获得了最高权力;而他一上位,就谋杀了民主。1991 年,在阿尔及利亚,当伊斯兰拯救阵线赢得了几次自由选举后,军方发动政变取消了选举。不幸的是, 往往是那些彻底反民主的组织通过民主的形式,到达了权力的巅峰。

当我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我的父亲就将我送进了军校,为的是让我穿上军装,并且治愈他所谓的"文学疾病"。

我成长在利马的一个富裕街区,米拉弗洛雷斯。因此我不知道在祖国其他的地方或者其他的社会阶级中,残忍的暴力统治了一切。

发现真实的世界是一次创伤性的经历。 在那里,周末漫长到似乎过不完,于是我开始囫囵吞枣地读起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系列、雨果的《悲惨世界》。于是我能够逃离出那些困住我的围墙。这完全是新的发现,并且大大的刺激了我的创作才能。

我可怜的父亲最后不仅没有达成愿望,反而收到了反效果。我对书本的热爱自此变得坚定不移。

我不太喜欢回首过去。一直以来我都喜欢当下。 甚至是在创作历史小说时(如他的新作《凯尔特人之梦》,由Alfaguara 出版社出版)我仍将它与现实挂钩。

我对河马特别有好感。 它们是又大又沉的动物,但是十分的安静。一整天就平静地嬉戏、吃东西还有交配。我在书上读到它们的交配可以持续好几个小时。谁不愿意成为它们其中的一员呢?

 我之所以觉得有趣是因为它们是唯一能够将70 年代的主题化为现实的生物: 它们确实只是做爱,而不是打仗

 

劳伦斯·布洛克:硬汉跟我没什么关系

采访/文:叶三  摄像:吕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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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岁时我第一次想要成为一个作家。 这个念头一出现,我就知道这是我想做的,我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可能当时我没意识到当个作家有多难,但后来证明直觉是对的。

18 岁时我发表了第一个犯罪故事,是关于一个性倾向模糊的年轻女人。这个作品给我挣了100 美元,怎么花的我已经忘记了。

写情色小说的秘诀还真不太好说, 我年轻的时候确实写过相当数量的情色小说。我写的时候挺开心,希望读者看的时候也开心。

我也挺想有坐下来,故事就朝我飞奔过来的好事,但是这种好事从来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

写作靠个人天分。指导对一些人来说很重要,但它并不能保证成功。 我从来没法把握故事的走向,写作是件神秘的事。

我最喜欢的部分是写对话。 写的时候,脑子里能够听到这几个角色正在说,然后我把它记录下来。当然,如果让他们一直往下讲读者可能会厌倦,所以在写的时候要有选择。 写好精彩对话的一个秘诀是多看一些其他作家的对话,然后自己去判断,从中扬长避短。 很多作家在结束一天的工作时,会把写的内容大声读出来,把文字变成声音。

在写雅贼系列的时候,我每本书都有意识地介绍某个领域的知识,比如《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里面有很多关于棒球球员卡的知识;《自以为是鲍嘉的贼》里又加入了跟鲍嘉的电影相关的知识。 我是想使这些书变得有意思,让读者愿意读。 伯尼(作者注:雅贼系列的男主人公,一个很有品位的小偷)就是喜欢闯空门,去偷东西,如果他每次都偷钱就没有意思了。有时读者会写信给我,说想到一个挺有意思的东西可以让伯尼去偷。实际上……这还是挺困难的,不是我想让他偷什么都行。比如有个读者想让伯尼去偷一瓶年头非常非常久,非常非常值钱的酒。我说,这个不能写,万一马修(作者注:马修斯卡德系列的男主人公,一个先酗酒后戒酒的私家侦探)知道了,马修可能就去偷来喝了。

我靠写作糊口已经50 年了,我不觉得自己是名人。 我有一些朋友是演员,他们才是真正的名人,每次去餐馆都会被认出来,这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有些难熬。只有很小一部分作家经常会被人出来,我不会。除了我认识的人,很少有人会在大街上拉住我。 我还有私人生活,这很幸运。

我没当过兵,没当过私家侦探,没当过警察,也没当过窃贼。我还写过11 个女人,我也从来没当过女人。

如果要我选一个最喜欢的人物,应该是马修。我们的共同点是都很老了。但他喜欢住在酒店房间里,我跟太太住在公寓里。而且他被认为是个硬汉, 这个世界上跟我最没关系的就是硬汉。

纽约的三个大优点是:一,纽约欢迎世界各地的人。二,在纽约,你可以成为你想要成为的人。三,纽约有很多中餐。

整个世界都是残酷的,生活也迟早要对我们做些残酷的事。

我从来提不起兴趣写完美的人,也从没见过完美的人。你见过吗?对我来说,我太太足够完美了。

我给集邮者杂志写专栏,还给个叫神秘景象的杂志写专栏,写给犯罪小说的作者和爱好者看。我还有一个专栏讲我已经去世的作家朋友的故事。 这些都是记忆。

我最喜欢的演员是杰克-布瑞吉和汤米-李琼斯,他们都是老演员,我也是老人。和年轻时相比我变了很多,这不错。看日历,看镜子,我能看到我在变老。

我的世界观跟马修和伯尼的可能差不多,是个中间偏灰的状态。每个人的世界观都会随着时间有点波动, 有的时候你觉得这个世界一团糟,有的时候你会觉得世界没那么坏。

我现在也像马修一样滴酒不沾。

我的很多朋友都去世了,这让我明白我也有那么一天,我没有前几年那么怕死了。有个美国喜剧演员活到了一百岁,人们问他死后想被葬在那里,他回答说,我还有选择吗?我写了《八百万种死法》,如果让我选择一种的话,我会说,给我个惊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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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或缺的人

文:Chris Jones      摄影:Ethan Hill      译:西马

 

罗杰·埃伯特(Roger Ebert)没了下颌、不能说话快4年了,现在这位蜚声世界的影评家已很少在电视上露面,人们再也听不到他说话,但他却从未停止过写作。

 

罗杰·埃伯特坐在雷克街16层的放映室观摩电影,圈里人都知道,这地方以前能直接通往一栋摩天大楼。艾伯特同芝加哥一些受人尊敬的影评家到这间小放映室看电影已有30年了。今天下午,十几个影评家聚到这里享受漆黑。有些人看上去像是要去野营,大衣、毛毯、午餐、笔记本电脑,都散落在了座椅旁边。

影评家一天要看三四部影片,他们有自己的规则和习惯,就着午餐也要看完影片。在这间狭小的放映室里,墙壁四周围着纺织物,地上放了49张紫色座椅。埃伯特一般坐在最后一排、紧挨屋门的过道上,他的太太查兹(Chaz)是“埃伯特公司”(Ebert  Company)副总裁,坐在隔他两个座位、靠近中间的位置,紧挨着一张小桌。她正用一个高纸杯喝着饮料。接替埃伯特主持“看电影”节目的麦克·菲利普斯,留着胡子,戴着眼镜,坐在另一边,和埃伯特隔了一排座椅。这位老兄先前曾用(黑社会头子)卡蓬的笔名,为“难道消息不够酷吗”网站撰写影评。乔纳森·罗森鲍姆和彼得·索茨斯基,穿着黑色正装,正襟危

坐在埃伯特的正前方。

“太靠近我了,”艾伯特在随身携带的精巧的螺旋笔记本上写道。

今天,埃伯特决定抽出时间和精力,观看佩德罗·阿尔莫多瓦导演的这部西班牙语电影《残破的拥抱》(Broken Embraces),主演是佩内洛普·克鲁兹。放映员史蒂夫·克劳斯正忙着从一个纸箱里拉出7卷胶片,然后把它们串在一对Simplex数字放映机上。

与其他人不同,67岁的埃伯特没有随身携带太多的生存工具,只有一小瓶粉红瓶盖的依云保湿喷雾水、面巾纸、一本旋转型装订的小活页薄、一支笔头尖尖的蓝色钢笔。他穿了一条耷拉在腰的牛仔裤,一双纽巴伦运动鞋,脖颈套着一件蓝色拉链羊毛衫,绷带露在下面。他的座椅经过常年使用,已变得非常柔软了,带着一点倾斜——他非常喜欢这把椅子。他还喜欢前排的座位不要坐人,就那么空着,这样他可以把左脚伸到前面的扶手上,否则他的后背和肩膀不能承受看完一部电影带来的压迫感。

灯光暗了下来,克劳斯开始放电影了。屏幕下面滚动着字幕。影片讲述了电影导演哈里·凯恩的故事。他失明后看书和做爱都要借助触觉,借助声音他创作和编辑了电影。“即便盲目行动,也要把电影拍完,”有人小声说道。影片拍得怪异和复杂,尽管是小制作,却拍得非常优美,艾伯特很喜欢,流露出了孩子般的喜悦。看片时,他感觉激动就即刻记下来——与其它影片的不同,对话片段,思考阿尔莫多瓦导演运用的象征主义表现手法,对红色的把控。埃伯特书写潦草,写了一页又一页,然后把写过的都从笔记本上撕下来,扔在脚底,可能扔了二三十次,从笔记本撕纸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灯光聚焦到了埃伯特这里,他坐在椅子上,仔细品味着电影,地上都是他撕下来的笔记,看上去他仿佛正坐在纸张堆积的云端上。当影片结尾出现了演职员名单时,他挺起身子,用脚把散落的纸张踢成一堆,缓缓地弯下腰把它们拾了起来,然后与太太查兹走出门,直奔电梯。他们手牵手,没有说话,就这样静静地走了很长时间。

 

罗杰·埃伯特不记得最后吃了什么,也不记得最后喝了什么,也忘了最后说了什么。当然,这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一个个最后都发生在了他的身上,只是这些警告不够严厉,没有引起他足够的重视——一但即便他知道自己吃的最后的晚餐,喝的最后一杯咖啡,同太太查兹耳语的最后一句话,那又能怎样呢?!医生曾说,他们可以恢复他正常吃饭、正常喝水、正常说话的能力,但现在他们全都错了,难道不是吗?在2006年某一天,上午或是下午或是晚上的某个时间,埃伯特咬了最后一口,喝了最后一小口,然后说了最后一句话。

埃伯特猜得到,他最后的归宿就在医院。他吃的最后一顿没什么特别的:用棕色塑料碗装的热汤,也许加了些燕麦片,也许还加了一块咸饼干或一些蜜桃罐头。那最后喝的是什么?最有可能喝的是白水,也许是果汁,掀去锡纸盖,嘴对着塑料袋嘴嘬着喝,这和以前喝的没大区别。那最后说了什么?埃伯特想了一会儿,然后透过镜片睁大眼睛,朝向窗外的天空,就此推断,答案正在空气中漂浮,但其实不是这样。他惊讶自己记不清事情,可他知道斯特兹·特克尔(普利策获奖作家)的太太艾达被轮椅推进手术室时跟他耳语的最后一句话(“路易斯,你怎么把我弄成了这样?”),但埃伯特却不记得自己最后说了什么。他觉得自己被推进手术室要摘除部分唾液腺时,一场手术旅行即将拉开序幕,他可能跟查兹告了别——但这绝不可能。术后他又出现在了电视上,只是不管怎样,他永远也忘不了电影独具的那一个个瞬间。他没有留下遗言,他能说话,只是后来才失去了说话的功能。

现在他用手说话。他的手小巧精致,手指细长,包裹手指的皮肤如丝绸一样轻薄和透亮。他的左手中指上,戴着结婚戒指。他和查兹1992年结婚,不久他的体重开始急剧下降。因为即便现在,他的双手也从不歇息,所以体重下降仍将延续,他会变得越来越瘦。他边上总放着一支钢笔和一本旋转型活页夹,另一边放着一本便利贴——如果在家,他就会用手指敲打苹果笔记本电脑上的键盘。

他开发了一种初级手语。如果他想递某人一张纸条,并想让他为屋里的其他人大声读纸条的内容,那他就张开和合上手指,那样子很像鸟嘴。如果他把手放在他穿的蓝色拉链羊毛衫的胸部,这是说他要谈论对自己有重要意义的事情,而且特别强调他说的都是实话。如果他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恰巧他们没在看他,或和他一样都在黑暗中,彼此看不见。那他就用指甲,噼啪噼啪地敲打坚硬东西的表面,那样子像是在发送莫尔斯电码。有时——如果他外出戴着手套——那他只能用手指在手掌上画字母,这是他的最后一招了。

康-卡-斯-特(C-O-M-C-A-S-T),他们夫妇看完电影,返家途中歇息时,他在手掌上写了这几个字母让查兹看。

“康卡斯特?”她说完,突然意识到——他在提醒她康卡斯特网络公司的人正在赶往他们家的路上,家里的网络已坏了3天,对埃伯特来说,这等于活埋了自己:康-卡-斯-特。但查兹还是想让丈夫散步,于是她打了电话,推迟了预约。她说话的声音不容置疑,她是律师出身,说话从不给人回旋的余地。她抓着丈夫的手,穿过公园朝有水的地方走去。

他们经过一扇铁门,上面有提示:阿尔弗莱德·考德威尔百合池。埃伯特已经围着这个鸭塘走了上百英里,石板路歪斜不平,大树成荫,每做完一个手术,他都要到这儿散步。埃伯特夫妇已经记不清他都做过什么手术了(除了他的第一次手术),2002年做了甲状腺癌的手术,2003年做了摘除部分唾液腺的手术。然后,他们对手术的次数和时间都出现了分歧。“其实,我们并不想纠缠这些东西,”查兹说道。她写有日记,记载了他们在芝加哥、西雅图、休斯敦的医院并肩战胜病魔的经历,但他们俩谁也不想翻开查看。只在个别情况下,当他们都同意试着回忆这些往事时,才发现他们已经忘了其中的每个细节,只好借助查兹的日记了。查兹记得她曾说“手术能改变一切”。埃伯特经常在病房里播放音乐,是一首深奥晦涩的数字合成乐,医生和护士都被吸引到了他的床头,过来听音乐的次数远远超过了他们例行的到访和查房。他曾反复播放一首歌曲:莱昂纳德·科恩唱的《我是你的男人》(I’m Y our Man),

这首歌挽救了他的生命。

 

7年前,他切除了甲状腺,术后恢复得很快,不久又开始为《芝加哥太阳时报》撰写影评,并和影评家理查德·罗坡联袂主持美国广播公司(ABC)的节目“看电影”(At  the  Movies)。一年

后,2003年,摘除了部分唾液腺后,他又重返工作岗位,接下来的一系列的放疗导致他的嗓音出现了嘶哑。2006年,癌细胞又浮出了水面,这次摧毁了他的下巴。他必须手术,切掉部分下颚。那段日子,埃伯特反复收听莱昂纳德·科恩演唱的歌曲。2周后,他收拾了病房的行李,医生和护士跟他道了别,凑巧也听了最后几支歌曲。当时,他的颈动脉已被先前的放疗和最近的下颌手术破坏,在悄无声息间颈动脉出现了破裂,鲜血从埃伯特的嘴里喷出,流到光滑的地板上,变成了一个池塘。医生和护士一跃而起,匆忙止血,勉强保住了他的命。假如他出了病房,是在返家途中出现这种状况,那他凶多吉少,很可能在湖滨快车道因失血过多而丧命。做完止血手术,他没了下颌骨,下巴松垂,像一扇拉上的窗帘,下巴后面留下了一个李子大小的洞。不久,为防止再次大出血,医生切开了他的气管。埃伯特醒来后,张开嘴,朝病房的镜子看去,他清楚地看见了下巴后面的洞口,还看见了裹着脖子的绷带——用来保护裸露在外的气管和呼吸管。他不能吃喝了,也彻底失去了声音。这是3年前的事了。

埃伯特在医院躺了15个月,呼吸管拔掉后,他通过胃管进食——吃的是一种液体酱,酱包吊在静脉输液架上,通过一根管子直接进入胃里。他现在吃饭的地方以前是图书室,在这栋褐色砂石建筑的房子的二层。(这栋建筑共有5层,包括顶楼的健身房、地下室带霓虹灯天幕的小影院。)在堆积书籍的走廊上有一个单独的书架,上面都是埃伯特收藏的爱德华·利尔创作的水彩画。他拖着脚穿过图书室和起居室之间的木地板,他大部分时间都呆在一个宽大的黑色皮革躺椅上,仰着头,翘着腿,笔记本电脑放在木头盘上,录音机放在手边。四周墙壁雪白,为烘托艺术氛围,挂着巨幅抽象画和电影海报(《卡萨布兰卡》和《陌生人》),还有土著人的葬礼柱。躺椅正前面,是一幅坐落在伊利诺斯州厄本那·香槟市的“汉堡奶昔店”(Steak'n Shake)的黑白照片,这是在家乡他最喜欢去的快餐连锁店。

他认为切除了下颌骨后,他还做了3次手术;而查兹记得是4次。每一次,就不管具体是几次了,医生都要从他的后背、胳膊、腿上切开骨头、软组织和皮肤,把它们移植过来修复他的下颌骨和喉咙。每次,只要他能吃能喝能说一点时,就充满希望和欣慰一两周。有一次,手术几乎就要近乎完美。——“像个电影明星,”查兹回忆说。但修复工作每次都出现问题,修复失败后,只能把已修复的全部剥离,洞口又要打开。实际上,这预示着癌细胞在继续吞噬他,吞噬旧的,也吞噬新的——他在劫难逃。他的右肩明显小于左肩,他的腿软弱无力,到处是疤痕。每次做完复原下颌的手术,他都要接受康复治疗和物理治疗,以弥补手术对身体的破坏。(一次,他在接受康复治疗时,突然跌倒在地,摔断了胯骨。)他不能长时间地坐着,也不能爬楼梯。他每天都在想怎样充分利用自己的双腿。

刚上碎石斜坡路,查兹就松开了他的手。“你可以自己走,”她说。当埃伯特用尽力气迈出第一步时,她鼓起了掌。后来,她爬上一块巨型圆石。“我要向宇宙祷告,”她说完,就开始拜日,朝北,朝南,朝东,朝西,都拜了一遍。埃伯特站在她身后,也举起双臂,朝向天空。

他们动身回家,遇见了康卡斯特公司的人,他们和查兹谈了一路。网络已修复,但要到明天才能使用。这简直是一场灾难。埃伯特乘电梯上楼了,一屁股坐在了躺椅上。当他慢慢地向后躺时,椅子突然跳了一下,一条椅子后腿重重地压向了地板,正好落在苹果手机的充电器上,充电器被踩碎了。埃伯特抓起木头盘和笔记本电脑,打了一行字,然后摁了一个按钮,扬声器说话了。

“还会有其他问题吗?”传来一个声音。这 声 音 叫 亚 历 克 斯(Alex),普通的美国口音,普通的音调,不含任何感情。最开始,埃伯特是同一个叫劳伦斯的声音交谈,他是英国口音。埃伯特是一个亲英派,劳伦斯的英音让他回想起那些美丽的夏日早晨,他和查兹从一年一度的戛纳电影节返家时曾在伦敦短暂逗留。但英国口音高高在上,那声音很难破解——有些是古怪发音,尤其是人名和地名——所以眼下,埃伯特用的是普通英语的声音。

埃伯特正在等一家叫CereProc的苏格兰公司,提供他一些自己以前的声音。他是在网上找到这家公司的,上网消磨了他的很多时间。CereProc公司专为不能说话的客户,量身定做文本转语音的软件,有了这套软件他们就不用听起来都像斯蒂芬·霍金了,他们有声音目录——希瑟,凯瑟琳,莎拉,安娜·苏——甚至有不同地区的苏格兰口音。他们也为那些有先见之明的客户定制软件,这些人知道自己要丧失说话能力,所以未雨绸缪,先大段地录下自己的声音,然后交给这家公司设计出软件。埃伯特曾在电视上干了那么多年,而且还录制了四五张高清晰数字音频的DVD影评。普通讲英语的人一天要使用两千个不同的单词,CereProc公司搜集到了埃伯特的电视录像带和DVD影评,想从里面找到这些单词,但结果却让他们大失所望,只好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拼凑在一起。当拿到CereProc设计的软件,埃伯特才发现这声音并不完全像他的,但比最早的那个阿莱克斯的声音强多了。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当他从隔壁的房间给查兹打电话,告诉她自己非常爱她,然后说晚安——他是个夜猫子,而她却喜欢早起——他们夫妇也许会装睡,假装一切宛如昨天。

 

在很多地方,埃伯特保持了原样,还是从前的那个埃伯特。2008年,当他与病魔战斗正酣、无法去家乡厄本那·香槟参加盛会时——其实,他非常喜欢这个每年都在春天举办的电影盛会——于是,他开始写网络日志。看他的日志,你感觉像是在目睹建造一座阿兹特克金字塔(Aztec pyramid)。首先,因为不能抵达州南部参加电影盛会,日志是他向影迷道歉的渠道。日志说的都是有关他的生活和健康,以及一些发自心底的祝愿,文字短小精悍,更新速度很快。然后,是一些欢迎到网络空间的链接。但随着时间推移,他的日志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追捧,上升势头强劲,埃伯特的信心也在增加。你们是我梦寐以求的读者,他写道。他鼓起勇气,开始写一些电影以外的东西,并对此津津乐道。存在来世,满书架书才唯美,自由派与无神论者和酗酒者,争论医疗保健,谈论达尔文,回忆已故的朋友和打架决胜负——超过50万字的内心独白倾泻而出,倘若他还在用其他声音说话,那这50万字的独白大概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现在,他的每条日志都有上千条跟帖,每一条他都仔细阅读,并经常做出回应。写日志已成为他一生的工作,不断地建造和维护这庞大的书面辩论的纪念碑——只要涉及到公民利益,争论就应受到鼓励——每天晚上,他都要斜躺在沙发椅上好几个小时,借着台灯照看自己的网上乐园。网上,他的声音还是原来的声音——不是一个合乎情理的复制品,就是他原来的真正的声音。

“快来解救我,”他通过扬声器开了口。

他访问了日志目录,因为这既节省时间又提高效率:当我写作时,我的问题就消失了,我又回到了从前,一切都那样美好,我就该是这样。

他是一个优秀的作家,现在他正在创作自己一生最好的作品。1975年,他成为了第一个获得普利策奖的电影评论家,他拥有大量的粉丝,但绝大部分都是通过电视喜欢上了他,他主持的电视节目家喻户晓,粉丝们好像都忘了他还是个作家。(他的普利策奖就挂在书房的镜框里,正对着客厅的玻璃大门,门上贴着镶了金箔的大字“埃伯特有限公司:优秀电影批评,创立于1967年”)。公司只有埃伯特一人,他是一个多产的作家——他发表过很多长篇特写,包括保罗·纽曼,格罗克·马克思,休·海夫纳的女儿,等等等等,在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Esquire杂志刊登了很多他的特写。除了为《芝加哥太阳时报》撰写影评,他还出版了十几本书——如果拿他的文笔和他的口才相比较,那前者便黯然失色。他每周都花一整天时间在电视上同基因·西斯克尔进行辩论,西斯克尔去世后,他又同接替者理查德·罗坡继续进行辩论,他们的节目家喻户晓,成为了电视台的王牌栏目。此外,他还是电视“脱口秀”的常客,经常走红地毯,面对欢呼的人群,他大声问好。他一生都与麦克风相伴。

但现在,必须记下他说的每一句话,无论是他在笔记本电脑上的开场白,还是他潦草写在纸上的个人嗜好。他的新生活经受了新罗马字体和涂鸦字体的考验。这么多的字,这么多的写作——简直就像他的褐色砂石建筑物的二楼发生一起爆炸,他不再为吃饭喝水而苦恼了——就像我曾痴迷乐啤露、牛排、奶昔那样,他现在也处在一个痴迷期,他在蓝色便利贴上写道——当他离去时,留给了后人多少文字啊。在这间起居室,码放着上千本书籍,文字是这个世界独有的最具价值的东西,文字才是金砖。写字时,空谈闲扯根本不存在,这如同用百万钞票点燃雪茄。写字时,只有换行和分页,只有隔开句子和段落,每个单词都有意义。

即使最简单的表达也承担着使命和权力。现在,他的大拇指已超越了商标的范畴,已成为埃伯特与外界交流的必不可少的工具。他突然咳嗽,于是竖起大拇指,意思是说他没事。大拇指朝下是要人叫他的全职护士米莉过来,在这栋褐色砂石建筑物里,米莉像个幽灵,随叫随到。

米莉有预感。她看见了幽灵,有时她晚上出来散步时会高声尖叫——她梦中的一切清晰可见。

埃伯特的梦要幸福一些。我从没梦过自己不能说话,他在另一张便利贴上写道,然后撕了下来。有时我发现——哦,我知道!我可以交谈!我刚才只是忘了。

在梦中,他能说话;在梦中,他可以说出憋在心里的话,他想讲笑话,他想把故事讲完;在梦中,他大叫、聊天、自语、感叹;在梦中,他从未患过癌症;在梦中,他是一个完整的男人。

事情来了,躲也躲不过去,他在另一张便利贴上,写了点有关他的癌症和疾病的事情。人生如梦。

我们对病魔打垮的明星,有一种发自心底的情感寄托——穆罕默德·阿里,克里斯托弗·里夫——把神秘的光环强加在了他们的身上。当然,与埃伯特并肩而坐,这几乎也没有可能,这时他又撕下了一张蓝色便利贴,但埃伯特并没感到超越了自我,他的手还是原来的那双手,他那宽大和表情丰富的眼睛,虽然见证了一切,但依旧含着笑容。

“不要怜悯我,”这是某个午后他在纸上写下的话,起因是有人见到他时心里伤感,等来人走后他写下了这句话。你看,我现在有多高兴啊。

事实上,由于他失去了下颌,失去了脸颊后面的一些部件,除了会笑,埃伯特真的做不了什么了。皱眉需要牵动很多块肌肉,但他再也不会拥有那些肌肉了。他的眼睛会掉泪,面颊也会变红——但如果他张开嘴,空荡的下颌就会产生一种向下的重力,下嘴唇从中间下陷,下陷得很深,上嘴唇的两边被拉高,然后像结了冰一样凝固了,无法动弹。这时,如果他真的生气了,他那张看似张开的笑脸也能缓和一下紧张气氛:他的上半个脸和下半个脸不对称,很多人都见过他的笑,这也是他留给人的第一印象,出于本能,人们对他也报以微笑。埃伯特表示愤怒的唯一方法,就是在便利贴上全部使用大写字母,或是开大扬声器的音量。表达愤怒不像以前那般容易了,他生气的时间太过短促,根本来不及用文字记下来。

 

《芝加哥太阳时报》即将举行欢迎新东家的招待酒会,对此埃伯特并不奇怪,他早就担心如果管理层不发生变化,这家报纸早晚要倒闭。埃伯特在新编辑部没有办公室(老编辑部拆了,唐纳德·特朗普要在这地方建造玻璃塔楼),但只要报纸存在一天,他就有地方发泄,当然他也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他的圆柱型水杯已经褪了色,前几次做完手术他还用过,但没了下颌后,就再也没用过了。他撰写的影评还是(报纸)副刊的重头戏。(一张报纸上可能就有他的6篇影评)。见到大家让他激动不已。米莉帮他穿好衣服,蓝色休闲上衣搭配了一条红色袋巾,脚上穿了一双黑色拖鞋。很多旧衣服他都不能穿了,“为成功减肥,”扬声器传来了声音,“我建议动手术和吃减肥流食。”这套新衣服是他从里昂·比恩(L.   L.   Bean)公司邮购的。

他和查兹朝南进入了市区,她驾车,他指点和敲击车窗指路。招待酒会的地点原是一家叫“里卡多”(Ricca-rdo)的酒吧,在“比利山羊“(Bi l ly  Goat)大街的拐角。那时,编辑记者们常常摇摇晃晃地走进各个酒吧,“里卡多”酒吧给埃伯特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但现在,这地方已改了名,叫“Phi l  Stefani’s 437 Rush”。他和查兹挪动到路边,他拖着脚,耷拉着肩膀,走了进去,老芝加哥的又一个遗迹消失了。

他不会在酒会逗留太久,也许就三四十分钟。椅子都是直背木制椅,坐在上面他很快就累了。于是,他走进为功勋媒体人准备的贵宾室——理查德·罗坡(影评家),林· 思威特——他们全都朝向他,用自发的掌声欢迎他。他们知道,这叫实至名归,但他们一点也不知道,今晚他花费了多少时间才来到这间贵宾室,又花费了多少时间才来到会场。但今晚的团聚,饱含泪水,充满了伤感。无论到哪儿,他都要面对悲壮。人们跟他告别的时间比以前长,对

他的照顾也过于体贴入微,而且总聚集在他的周围,跟他说话时都有意放慢速度。有个女人担心他听不清楚,居然把要说的话写在了他的记事本上。这些弄得埃伯特又是挠耳朵,又是揉眼睛。他最喜欢在屋子的角落同人聊天,讲李·马文、罗伯特·米切姆、鲁斯·梅耶的故事。(鲁斯·梅耶出席了埃伯特的婚礼。)但此刻,他站在屋子中央,倚着一把椅子,像个瑜伽大师那样,微笑,点头,当人们拍他的肩膀时,他努力保持平衡,保持身体不动。

但前不久,他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当罗坡宣布2008年辞去“看电影”节目后——迪斯尼想改版,但罗坡认为改版就是破坏,会毁掉节目——埃伯特也与这节目脱离了关系,并拿走了他的拇指商标。这样的结局不太令人满意,有些事还没处理干净。由于迪斯尼想改变原来的楼厅座席,打造一个新的造型,所以埃伯特觉得原来用的软垫座椅、摄像机轨道、小屏幕应送给史密森尼(Smithsonian)博物馆公开展览。这想法让埃伯特十分兴奋,然后他最后一次造访了节目现场,但现场已被破坏,所有东西都被扔进了街上的大垃圾箱。

和同事(还有“里卡多”酒吧)道别后,艾伯特和查兹出去吃晚餐,去的是他们夫妇最喜欢的一个地方,“芝加哥大学俱乐部”(University  Club  of  Chicago),隐身于另一栋摩天大楼里。餐厅是一栋哥特式建筑,到处都是石拱门和彩色玻璃,就餐的人大多白发苍苍——需要动员年轻人填补会员队伍中日渐增多的空缺,这是当务之急——人们朝他和查兹点头或挥手,他们的餐桌被安排在了大厅中央。

埃伯特默默地拒绝了服务生们的百般推荐和乞求,食物端上来了,是给查兹和一位刚赶过来的朋友吃的。埃伯特要做笔记。他从记事本上撕下纸,敲打合拢的手指,想让人朗读他写在纸上的话。每个人都笑了,笑这些老掉牙的交流方法。这就是埃伯特现在的真实写照,从感觉上,听觉上,味觉上,回忆过去曾经历的一切。当他的朋友对当着他就餐、当着他谈论黄油扇贝以及当着他说奶油、鱼、红酒混合在一起可制作美味熏肉,突然表示歉意时,埃伯特摇了摇头。他又写了字,从记事本上撕下这页纸。

不,不,上面写着,你是为我吃的。

 

基恩·西斯科尔(影评家)11年前、1999年2月死于脑瘤,享年53岁。在人生最后的几个月里,他经受了可怕的头痛,但他没向外界透露半点消息,从没说过自己生病、现在想什么、预料什么或期待什么,面对死亡他很冷静,很孤独,也很沉默。他和埃伯特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发福,秃顶,大嗓门,消瘦。西斯科尔处事也很低调,他曾开玩笑说,埃伯特的中间的名字叫“大曝光”。埃伯特的世界没什么秘密,但当西斯科尔知道自己来日不多时,却仍然严守着秘密,他和埃伯特从未聊过自己正面临死亡的威胁。

在这栋褐色砂石建筑物里,到处都是西斯科尔的照片——三角钢琴上,厨房里,书架上,最大的那张放在了起居室,埃伯特坐在躺椅上就能看到。在几乎所有的照片中,西斯科尔和埃伯特——切勿说埃伯特和西斯科尔——都站在一起,肩对着肩,露着微笑,竖起了两根粗壮的大拇指。那张挂在起居间的照片上,他们俩都穿着晚礼服。

“哦,基恩,”查兹只说了这些。

提起西斯科尔的名字,埃伯特的上半部脸就浮现出了悲伤之情,透过镜片泪眼汪汪。终于,哭战胜了笑,这是他的第一次。他开始在电脑上敲字,速度很慢,非常小心。他摁了一个钮,扬声器的指示灯亮了。“我以前没说过,”传来了声音,“我们天生就是西斯科尔和埃伯特。”他想了一会儿,接着是长长的沉默,然后他又开始敲字。  “我只是太想这家伙了,”那声音又说道。埃伯特又摁下钮,“我只是太想这家伙了。”

去年2月,为纪念西斯克尔逝世10周年,埃伯特在网上发了一篇题为“怀念基恩”的日志。他调出这篇日志放到了屏幕上。写得十分精彩,很多都是他们发生争吵、甚至打架的事,但每件事都包含着挚爱和幽默。埃伯特一段一段地在屏幕上滚动着,眼里含着泪,但他在笑,笑又一次战胜了哭。最初搭建的楼厅座席很简单,摄像机的轨道支架用的是汽水瓶。西斯科尔买了公牛队的比赛门票,位置很好,靠近球场,他认为菲尔·杰克逊主帅才是圣人。他的一对美丽女儿凯特和凯利,是埃伯特婚礼上的持花少女。

然后,风向就变了。基恩在赶往莱诺主持的“今夜秀”的路上,脑袋撞到了一辆豪华车的屁股,他感到了头疼。面对观众,西斯科尔对埃伯特说的什么都表示了赞同,他们聊的很搞笑,全场乐翻天。当天晚上,西斯科尔去看了公牛队的比赛,因为是季后赛,所以他必须看。第二天,他去医院做了检查,不久就动了手术,但他没告诉任何人他在哪家医院做手术。出了院,他继续和埃伯特搭档主持节目,在录制现场他的侄子搀扶他坐下,每次都是在清场以后。

 

我们彼此看着对方,那声音继续念着埃伯特的日志,沉默无语,我们也从未公开过他的问题或诊断结果,这是他想要的,也是他的权利。

基恩·西斯科尔录完最后一期节目,一两周之内就离开了人世,从此埃伯特失去了自己的另一半。

他滚动到日志的最后一段。

“我们曾同迪士尼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谈过一个情景喜剧,名叫《最好的敌人》。是关于2个影评人之间的爱和恨的故事,这种事再也不会有了,我们俩都认为这主意不错。问题也许是,他人无法理解这种关系——爱充满激情,恨全无所谓。”

埃伯特继续往下滚动,他在日志下面嵌入了一段他单独主持节目的视频,穿过走廊,楼厅坐席空无一人。这视频是对过去表达一种敬意,分3段播放。他想现在看,因为他想恢复记忆,但在页面底下出现了3个巨大的黑色方框,方框中央写着白体字:“内容被删除,视频无法播放。”埃伯特靠近屏幕,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朝查兹的方向看去。他的上半个脸变红了,又一次泪盈满眶,但这次他并不是因为悲伤,而是因为他全身在颤抖,他生气了。查兹从他的肩膀朝屏幕看。“这些该……”她戛然而止。他们认为这又是迪斯尼干的——他们曾删过这个视频,理由是违反了使用条款。

这次,埃伯特生了很长时间的气,足够他写下来。他在正文至语音转换程序里打开了一个新的页面,一整页白纸,他使用大写字母,用他那精巧并颤抖着的手敲打键盘:“献上我的敬意,”几个字出现在光标后面的左上角。“在他走后第一次主持节目的现场,”但埃伯特没有摁开启扬声器工作的按钮,而是摁了另外一个按钮,这按钮可以让字体变大。他不停地摁这个按钮,字体变得越来越大,最后出了屏幕,只剩下字母了,但他继续摁着按钮,字母越来越大,变成了二维形和三角形,最后3个黑方块填满了屏幕,变成了几何图形。埃伯特开始颤抖,整个身体都在颤抖,他还在使劲摁着按钮,砰,砰,砰,他在大声喊叫——这是他站在大街的拐角,弓着背,拼足力气发出的呐喊。

 

医生曾想再做一次手术,想再有一次机会治愈癌症挽救他的生命,恢复他说话的功能。查兹想让他再试一次,但却被埃伯特回绝了。即便癌症又回来侵扰他,他可能也要放弃重大的医疗干预了。最后一次手术是他可以忍受的极限,但手术结果却弊大于利。问他是否再做一次手术,他摇了摇头,然后摁了按钮。

“一切都已结束,”扬声器传来了声音。

埃伯特就要走了,他本人也感觉到了。

“我知道早晚都要来,我不惧怕,因为我相信死亡没什么好怕的,”他在日志上写道,并取名“轻柔地进入那个美好的夜晚”。“我希望在通向死亡的路上,尽可能地少一些疼痛,我对前生心满意足,我认为死亡也是同样一种状态。我很感谢智慧的恩赐、感谢生命、感谢爱情、感谢奇迹、感谢欢笑,你不能说一生乏味,我一生的记忆就是旅途返家,我带回了什么。我想要的是永恒,而不是我从巴黎带回家的小纪念品埃菲尔铁塔。”

目前尚未有“死亡之路转换”,他还尚未找到上帝,在某种程度上还在忍受挨打,但自从他失去了味觉后,其他的感觉却在日益增加,他同生活相处得更和谐了。有些事不是原来想的那般重要,有些事却比以前更加重要。他为自己建造了一个崭新的宇宙。埃伯特一点都不神秘,但他知道我们不明白的事情。

“我相信凭借个人之力,最终如果能让他人高兴,能让自己高兴,这就是我们能做的最好的事情了。让别人不高兴是一种罪过,让自己不高兴是所有罪恶的根源,我们必须要为世界带来快乐。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包括身体,我们也要坚持,这才是真理。”

但现在天已晚了,也就是说埃伯特还有自己的事要做。查兹睡觉去了,此刻米莉还没有被夜晚恐惧所抓住,褐色砂石墙壁很安静,几乎变成了漆黑一片,只有他床头的台灯在闪着光亮。他靠在沙发椅上,浏览了一下“卡洛琳电台”(Radio  Carol ine)——以前的一家私人电台——然后开始写作。什么都淡出了,只有文字例外。他敲字很快,美好的句子,巧妙的句子,闪亮的句子,全都一股脑地涌出,他敲字的节奏滑稽可笑且又让人嫉妒,有时他的指头跟不上他思维的节奏。

今天早些时候,出版商邮寄了两本他的新书,《伟大电影之三》(Great Movies I I I),套银,有塑料袋包装。他拿在手里,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书中的很多文章都是他在病房完成的——然后他把两本书都放进了自己书房的书架上,因为挡着写字台,他不能再坐在书架后面了。他写的书已装满了第三层的书架,这两本正好挤在了一个空挡。很多读者要他下次出版一本自传,他从笔记本电脑上抬起头,对这想法耸了耸肩膀。他已经在网络日志上写了很多关于自己的事情,叙述了他的童年,谈论了他的家乡,讲了很多他在电视上做节目的事情,也披露了他住院的情况,他从不愿意说两遍同样的事情。

西班牙导演佩德罗·阿尔莫多瓦痴迷电影已到了发狂的程度,他把贪婪、遗弃、性技巧全都运用到了电影中,《残破的拥抱》就是一部酒色之徒的电影,醉倒在红、黄、蓝三原色彩中,亲昵地爱抚佩内洛普·克鲁兹,运用希区柯克的拍摄技巧给人制造悬疑。

埃伯特给它打了4星。

 (原文见《时尚先生/先生读本》2010年9月刊封面故事)

我和刘翔

文   严小琰

不会有下一个刘翔,即便这一个,也已不是过去的那一个。

青春若有张不老的脸,但愿她永远不被改变。在28岁的当下,常常会哼起这样一句歌词,这是对不再青春的感叹,也是对曾经二十郎当岁的自己的怀念。属于80后的我们,在被议论了一整个学生生涯后,终于有被90后甚至00后取代的自觉了。然后学着像曾经嘲笑我们的70后那样去嘲笑他们。不得不承认,奔三的我们的青春已经快烂到尾巴了。不过,这不是腐烂,而是灿烂。

我们同年,因为一个月的差距,刘翔是顾家的巨蟹,我是骄傲的狮子,这注定了我们对奋斗的理解截然不同。二十岁时这场相识,对刘翔也许意义不大,但对我实在是一场剧变。

那时候的刘翔,清新单纯得在我的记忆里仍旧泛着金子般的光芒。他散乱着头发,努力撑起眼皮,从睡梦中被叫醒不是件愉快的事,他的脸上写着起床气。不过没敢向一个无冕之王的记者明显表示出来,他只是一个没多少人认识的小小九运会冠军而已。于是,端了把小凳子坐在我对面,小心翼翼地等待着我的提问。而我,坐在沙发上,距离他大概一米多点,在跑道上算来不足他的一步。我只是一个实习记者,更确切地说只是一个大二学生,而他是全运会金牌得主,一个站在亿万人之上的全国冠军,我小心翼翼地寻找话题。陌生,让彼此都感觉遥远。

那是八年前的第一次采访,现在看起来实在太过业余了点。没有录音笔,甚至连采访提纲都没有做过,而且我笨到连笔都是问刘翔的爸爸刘学根借的。我依然记得我所问的那些问题,其中最好笑的就是有关电脑游戏的那一段,因为乖乖的我从来没有接触过游戏机,也就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喜欢玩游戏吗?”“我不太玩网络游戏,就打单机版的奇迹。”“单机版?奇迹?……那你觉得自己玩得水平怎么样?”“现在我玩到女神加祝福13级。”“额……什么意思?”然后我就纠结在这些游戏名词里,让他解释了半天。这种鸡同鸭讲的对话让我感觉,自己生平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采访真是尴尬得要死,好像两个人完全不在一条跑道上,他在跨栏,而笨拙的我却是在旁边的三角区里等待着投掷铅球。正是这第一次不够格的采访改变了我许多,因为刘翔的一句话,让我产生了职业信仰。我问他,对于将来,你有什么打算,有什么梦想。我以为他会说,要拿更多金牌,要跑世界第一或者当奥运会冠军之类的。而他实惠得让我吃惊,“我想让爸爸妈妈住上大房子。”

2002年,刘翔所在的上海市普陀区海棠苑的房子,地段不算太好,但绝对不能算差。那个时候上海的楼市已经开始显现出了向上拔高的苗头。房子的单价大约在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所以买一套房子,就意味着得有好几十万的存款。这对一个没太大花头的小运动员或者一个还没毕业的小实习记者来说实在是太过远大的理想了。一样是二十岁的人,一样拥有健全的身体和健康的体魄,家庭环境也差不太多。我的眼光只停留在怎么和英语四六级死磕,从来没有想过要为我的家庭做些什么。

我甚至有时候把刘翔的这句话拿来鞭策自己,倒不是说我也要买大房子,只是这样的方式确实很催人奋进,让我有混吃等死的罪恶感。我紧紧地盯着,看着他成长,仿佛要看看,他要如何实现梦想,而我也居然就这样悄悄地跟着长大。他从巴黎世锦赛季军跑到了雅典奥运会冠军的领奖台上,最后居然还成为了世界纪录保持者,这是我所预料不到的。而我始终追随着他的脚步,写了一篇又一篇的报道,从校刊慢慢爬上正规报纸,然后我进入全国最大的体育专业报纸,成为一名专业的田径记者,甚至有人戏称我为刘翔专线记者。

我确实看到了刘翔为父母赚来了好几套大房子,为师父孙海平也赚来了一套。他们家从50平米大的海棠苑离开,搬进了毗邻市中心的一百多平米的苏堤春晓,到后来买下海棠苑附近新开的独栋别墅祥和名邸,面积跳至三四百平米。虽然上海的房市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连翻数倍,原来单价五千的海棠苑现在已经能卖到两万左右,但房市没有跑过刘翔的速度,他的收入已经可以让他不必太在意房价就能为父母买下任何他们想要的大房子。

有许多人羡慕像我这样的记者,很多时候我也乐于享受这种羡慕,因为能够接触到这位全民偶像的人全中国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凡是认识我的人,多半都会向我讨要刘翔的签名,大到老年长辈,小到刚上幼儿园话都还说不清楚的我的小侄女,问她最喜欢谁?“嗯……我喜欢‘牛强’!”而我自己多少也是有些崇拜刘翔的。

那个时候也很少有人不喜欢刘翔。看着他在各种各样的赛场上打败约翰逊和阿诺德,还有稍微年轻一点的特拉梅尔,他那句振奋人心的“中国有我,亚洲有我”似乎让很多人觉得,刘翔代表着亚洲消灭了美国。那时候记者们只要逮到有日本韩国人参加跨栏比赛,总喜欢兼带着得意地去采访两句,问问人家是不是也像中国人一样崇拜刘翔。其实,真的有很多华人地区以外的亚洲人喜欢刘翔,他有着一张比较典型的偶像剧男一号面相,百分之五十李小龙,百分之五十王力宏,浓眉大眼又很会搞怪,非常讨好观众。如果说刘翔脖子里的金牌和头顶的多项纪录是他成名的前提条件,那么出色的外形和张扬的个性,则为他红遍全中国推波助澜。在一个实力派与偶像派对立的时代里,能走出这么一个粉面英雄,不群情激动才怪。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是在雅典奥运会后的全国锦标赛,那是在江西宜春,比赛前一天,刘翔与师兄谭春华和曹靖一起到比赛场地做例行的适应训练。起初老旧的田径场里很安静,三兄弟在孙海平教练的指挥下轻松地拉伸、慢跑。田径场附近有一所中专学校,学校里大多是住宿生,宿舍楼就建在看台后边。突然有一个眼尖的学生发现了刘翔,高声地喊叫起来。很快,消息走漏了出去,越来越多的学生涌到了窗台前朝着场地里大声地叫起刘翔的名字。而附近的居民和街道上的路人都听见了呼喊,老旧的田径场没有门,人群就从看台的各个入口通道、从四面八方涌了进来,不出十分钟就将靠近刘翔的半片看台全部占满。男人们高喊着“刘翔!刘翔!”学生们则更夸张地尖叫着“翔哥!”妇女们则抱着小孩兴奋地笑着,孩童们则欢快地奔跑着寻找观看刘翔的最佳位置。刘翔忍不住笑着继续跑步,偶尔朝学校的方向挥挥手,朝距都能引来更大的反应,最后不得不被匆匆转移离开田径场。那时的全国比赛,只要刘翔确认参赛,根本不必担心门票,他就是金字招牌,童叟无欺,老少通吃。

“其实我也真的很想出去走走,那些找我签名拍照的人,我都想满足他们的要求,但我真的不可以。”刘翔不是没有试过,在他训练基地附近有个大型购物超市,刘翔曾央求基地的一个教练带他去逛逛,教练不同意,告诫他这样会引起骚乱,但刘翔保证自己会低调,于是拗不过刘翔,教练就带他去了。结果可想而知,在有人发现刘翔后,他们迅速就被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围了,最后还是这个教练当了恶人,拒绝了所有的签名要求,凶着张脸把刘翔护在身边突围。那个教练后来也戏说,刘翔想逛超市的愿望,要等退役好几年之后才能实现。对上海,刘翔的认识全部停留在了2004年8月之前,成名之后的他甚至不知道地铁造到了几号线。他像是一个身处尘世之中却远离尘嚣的修行者,这样确实很难找到女朋友。而他身边的女孩子也只有几个小他许多的女队友。

说起女队友,不得不提王丽,她是在和刘翔一起训练了很多年以后才在去年突然被香港媒体定性为绯闻女友,是标准的“被女友”。当王丽还只是十来岁小丫头,跨栏组里的男生都喜欢逗王丽玩。她就像我们常说的一群企鹅的故事里的那个豆豆,“打豆豆”是训练之余的规定动作,纯属小孩子间的玩闹。在这个小女孩眼里,刘翔不是什么大明星大英雄,他就像个学校里的高年级男同学,平时训练会罩着自己,生活中就反过来欺负人的一个家伙。当然,多半时间里,被女队友们称为大师兄的刘翔总是很有师兄的样子,很懂得照顾人。和女孩子们玩牌,他体贴地不愿玩大赌注,因为他知道女生们没多少零花钱,于是一盘斗地主两毛钱的注,玩一个晚上也不过几根冰棍的钱,他却打死都不肯往上加注,还装出一付抠门得要命的样子,最后也多半是他自己掏钱请大家吃。

基地里为他专开的营养小灶和单独用餐间他都不领情,总会端着饭盆到外头的大食堂里和队友们一起分享,他还经常把自己多余的鞋和衣服拿给和自己同一脚码的小师弟们。队友们经常感叹,他们的跨栏组和别的组太不一样了,有兄弟姐妹一家亲的感觉。刘翔的解释是,他当小运动员的时候被欺负多了,不希望自己的师弟师妹也受这种苦。所以香港媒体曝刘翔照顾小师妹王丽实在算不得什么新闻了,因为在莘庄基地里,刘翔这个老大做的“模子”(沪语里有‘很上道’的意思)的事情多了去了。

2007年德国卡尔斯鲁厄室内赛后,一身疲惫的刘翔在赛后的招待酒会上自在地吃着自助餐,偶尔会有几个外国人走来要求刘翔签名,他都停下刀叉礼貌回应。后来人渐渐多了,还有些要求合影留念的,刘翔接受了小孩子,拒绝了大人,尤其是一些年轻女子的合影要求。我坐在他的对面,看着他的选择,有些明白了。他明明可以有很多选择,明明可以接触到许多仰慕他的异性,明明可以谈个恋爱交个女朋友,但作为公众人物的无奈让他错过了太多太多。刘翔说过,谈恋爱比跨栏难多了。那个时候的他其实已经懂得了舆论的强大,在舆论面前他只能妥协。只不过在北京奥运会后,刘翔才真正体会到它的杀伤力和破坏性,而他居然连妥协的机会都没有得到。

北京奥运会后,刘翔一直沉默寡言,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伤害。那种排山倒海的背叛和被黑暗吞噬的滋味,我想应该没有第二个人可以体会了。我有个为国际田联工作的意大利女朋友劳拉,她不止一次带着完全不能理解的口吻问我,为什么你们中国人那么奇怪,曾经那么热爱过刘翔,现在却可以如此恨他?现在全世界都在同情他,因为一个国家英雄的结局居然是被自己的国人抛弃,这太离奇了!

对于这个问题,我一直找不到最好的答案。后来读到一篇故事,如有所悟。故事说的是苏轼和佛印面对面盘腿打坐,佛印问苏轼看自己像什么,苏轼很猥琐地说像一坨屎。苏轼转而反问佛印,佛印说看苏轼就像一座佛。佛印曰,心中有佛,才得见佛。苏轼羞愧难当。我以为,在刘翔退赛这件事上,什么人抱着什么看法,跟苏轼与佛印的故事略有些相仿。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像个小孩一样爱说俏皮话了,他知道了这些俏皮可爱并不是所有镜头后面的人都受用,他不能再继续天真下去了,镜头后面都是些大人,板着脸不太好说话。终于有一天,在封闭了好几个月之后的一次公开训练课上,刘翔疲惫地训练、木然地康复疗伤,不肯开口对任何人说一句话,甚至连镜头都不看一下。始终拉长着的一张脸让我心里咯噔一下,说不上是哪里多了条皱纹还是哪边脸颊的皮肉松了,只是惊觉刘翔居然也老了。回家以后,我将拍到的照片和过去的比对,那些被网友当作头像带到记忆前沿的更早以前的刘翔,在2008年后的刘翔旁边像是另外一个人。

时间悄无声息地流淌而过,在认识刘翔的第八年,我们都经历了太多、改变了太多。刘翔说,他现在就当自己一无所有,面对没有太大把握的伦敦奥运会,他要从头再来。刘翔渐渐成了脱离头版头条的人物,有关他的稿件也不再是必杀技,领导不再像过去那样频频找我谈话,领导把举重摔跤柔道分拨给我。我也要从头再来。

我记得几年前网络上经常有人跳出来说,刘翔身边尽是些年轻的女记者,这帮女记者个个都对刘翔有非分之想。我们私下里还开玩笑地讨论过,谁是真的有喜欢上刘翔的趋势。后来,我们这些女记者们,要么结婚要么早已成了几个孩子的妈。但对于这个特殊的采访对象的喜爱依然没有改变。不仅仅是我们,还有为数不多的几个长期跟随刘翔的男记者同样也把刘翔当作了老朋友。不然我们不会集体在北京奥运会上大哭。毕竟那么多年了,刘翔的对手从约翰逊、阿诺德,换成了罗伯勒斯和奥利弗,而我们却依然紧紧跟随在他的身边,即使曾经走到过僵持的地步,也逐渐由时间将我们推向了同一条跑道。而终有一天,我们还是会分道扬镳。伦敦奥运会后,刘翔可能退役或者渐渐淡出,我也许会为了柴米油盐继续留在没有刘翔的田径场上,寻寻觅觅下一个刘翔。但我相信,没有下一个了,何况这一起走过的无法复刻的八年青春,必将是我们彼此生命中空前而绝后的了。

(原文见《时尚先生esquire》2010年9月刊)

我和姚明

文   王猛

我不高,只有1米74,我希望我的儿子比我高。姚明2米26,他希望他闺女比他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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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头,姚明已经到了丰田中心的地下车库门口。
暑假尚未结束,除了时不时的演唱会,这座硕大的建筑总很安静。夏天里来球馆的人不多,零零星星,几个球员,几个教练。来的最频的,是姚明。依旧处于恢复期的他,一周五练,从不耽搁。
一个粗粗的嗓音钻过电话听筒:“嗨,姚,早上好。”听语调,应该位黑人大哥,应该是车库前的保安。丰田中心的保安就这么些个,数个岗位,轮班排。这已经是姚明在休斯敦火箭队的第八个年头,更衣室里,他的队友换了一批又一批,人来人往,可丰田中心里的保安还是那么老几位,和姚明都熟了。尤其是总守在车库门口的这几个,每天都见,人车相错,隔着车窗吆喝着打两声招呼。有时候,姚明也停车。保安都有亲戚朋友,知道他们干这个,就找过来帮着要签名。姚明一概答应,签完了,摆摆手,硕大的墨镜往鼻梁上一架,搁在油门上的脚尖一使劲儿,马达轰鸣着钻出车库。

有时候,我搭着他的车子往外走,遇到这事,保安一边笑咪咪地看着姚明龙飞凤舞地签名,一边冲我伸出大拇指,说:“姚是个好人。”八年来,这座城市里的人爱用“好”这个字来形容姚明,最开始,“好”后面跟着的是“男孩”,这几年,“男孩”变成了“男人”。中国人讲究谦虚谨慎,讲究中庸平和,讲究四平八稳,美国人没这么多形容词,能细致入微了解姚明的人也实在不多,一个“好”字,就全概括了。

这天早晨,保安和姚明多聊了两句:“姚,闺女好吗?”
 “那当然了。”
“叫什么名字啊?”
“艾米(AMY)。”
前些日子,姚明的队友巴蒂尔来中国,接受网站采访时,一不留神,把姚家闺女的英文名透露出去。他哪知道这是个秘密,到现在为止姚明闺女的姓名,照片一直没有公开。姚明知道后,皱皱眉头:“没事儿,没事儿,幸亏这哥们不会中文。”从2002年起,姚明的生活就在聚光灯下被无限放大,他知道寻得一片安静实在不容易,所以努力保护着女儿。
2002年,没去NBA之前,姚明已经是CBA的球星,已经打上了国家队。那时候,他还敢在大街上溜达。看着他庞大身躯吃惊的人多,认出来他的人,不多。在北京,他敢去电脑城买游戏,买光盘,迎面走来的行人没做好准备,一昂头,看到这么个庞然大物,惊着了:“我靠,这人谁啊,也忒高了。”
那年十月,他以状元秀的身份飞赴休斯敦火箭,登陆NBA。他那宽宽的国字脸,变成了中国篮球在世界舞台上的面孔,后来,他身上的责任越来越重,他代表的不只是中国篮球,还有这个国度,这种文化,和他的同胞。法国作家埃里克?伊兹拉莱维奇写过一本名为《当世界改变中国》的书,他这样描绘姚明:“在休斯敦,姚明就代表了中国,而不再是毛泽东。年轻的得克萨斯人早已经不知道毛泽东的故事—不知道他在上个世纪70年代初用乒乓球恢复了中美关系。他们将异乎寻常的热情倾注于姚明,关注他在NBA每一场令人难忘的比赛。作为休斯敦火箭队的明星球员,这位来自上海的年轻人已经在美国成了中国整体形象的代表,他用自己的活力,自信,富有,集体精神和微笑赢得了公众的赞赏,几年内,他成了名副其实的民族象征。媒体指出,他的姓氏—YAO—已成了一个大众符号……”
2008年的夏天,我到上海他的夏季训练场,晚上我们和另外一位朋友出去吃饭。姚明提出,别开车了,溜达着出门。在美国,他一直思乡。他想的上海滩,不是外滩上的流光溢彩,灯红酒绿,是弄堂里的家长里短,是清晨城市苏醒的慵懒状态,是油条滚进油锅里的滋滋声和冒出的香气,是傍晚归家时的车铃声,邻居的问好声……
我告诉他,谁买单,听谁的,你想溜达就溜达,不过后果自负。出门的时候还好,吃完饭之后,八点已过,上海滩最热闹的时候,从姚明迈出餐厅的那一刻起,一条长龙就在他身后涌起,数百名群众掏出手机相机,尾随而行,一开始只是远远地跟拍,可只要有一个人上前要求签名合影,长龙的轮番冲刺就开始了。看着姚明,都高兴,顾不得那么多礼节,体面,拉衣服拽袖子,上去就抱,再冲着远处的朋友比着V字手型的比比皆是。姚明越走越快,到最后不得不小跑着往前,真有人跟着跑,全民健身的盛况就此诞生
……终于跑到小区门口,姚明高2米26,重三百磅的身躯灵活地钻进小区铁门。他身后,保安拦住了尾随的众人。这时候,人潮终于平静,也终于彬彬有礼,隔着铁门,冲姚明摆手。有时候,距离就是产生美。动物园铁笼子恐怕不仅是用来保护游客的,更主要是为了保证狮子老虎大象们的生活空间不被打扰,不信打开笼子门试试,先受不了的一定是狮子老虎和大象。
后来姚明说:“我真想知道是谁给手机加了照相功能,自从这个发明诞生,我的眼前就没消停过。”
他的生活已经如此,他希望闺女能过得安静点。
当上爹,人一下子就不一样了。有事儿,没事儿,一天到晚咧着嘴傻笑,莫名其妙的幸福感就这么昏天黑地地当头罩下来。
打电话聊天,我觉得那头的这个巨人,美得快化了。他总说:“抱着闺女幸福啊。”
我逗他:“就你?会换尿布了吗?”
“当然,我现在能一手抱孩子,一手换尿布。”
“废话,这是基本程序,你也不能两手抱孩子,用舌头换尿布。”
他急了,一急就拿出嘲笑的本事:“跟你说,你也不明白,有本事自己生一个,你有这能力吗。”
“回头生一儿子,扣了你家闺女。”
“嘿嘿,就你那小高度,你儿子能够着我闺女吗?”
我不高,只有1米74,我希望我的儿子比我高。姚明2米26,他希望他闺女比他矮。
我2004年认识姚明,从那时起,我一直驻扎在休斯敦采访火箭,赛季开始了飞过去,赛季结束了飞回来,一待就是六七个月。每年十月,我从北京飞过去,他从上海,一见面就感叹:“又来休斯敦这个大农村了。”其实休斯敦一点都不农村,在美国算是大城市了,能找到大城市该有的一切,却没有纽约,芝加哥,洛杉矶那般嘈杂急躁。可我们都思乡,都念着国内的好,凑一起没事儿就埋汰休斯敦,当玩笑说。
2004年,我24岁,姚明也是。
那一年,他带着中国男篮在雅典苦战。我在上海漂泊。那时候,我跑足球,没事儿就在康桥训练基地里混,看申花的比赛,把精力耗费在一种叫做“中国足球”的东西里。那时候我效力的报纸叫《南方体育》,一份让人惊艳,让人怀念,却也能把人折腾疯了的报纸。那时候,《南方体育》的春天早已远去。我不知道这家报纸的未来如何,我只知道,奥运来了,而我一个体育记者每日无所事事,只能打打篮球,看看电视。
那个夏天,姚明打得很累。后来他跟我聊过,只是不再激动,用的是回忆往昔的平淡语调。他说他骂人了,在更衣室里流泪了,砸了桌子,得罪了不少人。可他也做成了一些事,带着中国男篮干掉塞黑,杀入八强。
我清楚的记得,一场比赛之后,姚明从更衣柜里抽出一张刻录好的DVD,冲着我一扬,笑出一脸褶子。我还以为他弄到了《金瓶梅》、《███》或者《草灯和尚》这些经典的文艺作品。他骄傲地冲我喊:“知道这是什么吗?我们赢塞黑的比赛录像,多牛的比赛,回家看去咯,爽去咯。”我笑了,我知道给他一千盘《金瓶梅》也换不来这张碟。
24岁,是我们的本命年。杀进八强,恐怕是他那一年里最美好的记忆。而我,在这一年跳了槽,从上海的虹口体育场去了休斯敦的丰田中心。
六年前,在我看来,那座建筑的底层通道如同迷宫。走出电梯左转,过一个门再左转,进第二个门,是媒体工作室。出电梯右转,直行,左转,再直行一百米,就是火箭队的更衣室。第一次,是朋友带着我走的。之后的六年,我也带着很多初到丰田中心的中国记者,一点点介绍,我知道,无论怎么说,第一次进来的人,会跟我当初一样晕的。
姚明坐在衣柜前,更衣室的最里角,跟身边的记者们嘻嘻哈哈地说笑着,他爱聊天,上天入地的闲扯,几乎成了他准备比赛的一部分。我见过他不闲扯的时候,2009年春天,在波特兰和开拓者打季后赛的第五场,赢了就出线,姚明就职业生涯第一次迈过季后赛第一轮的门坎。那场比赛之前,他不闲扯,不聊天,捧着之前的比赛录像,使劲看。他的身子紧绷着,仿佛一张拉满的弓,我猜,他的神经也是一样。那场比赛,火箭发挥失常,败了。后来我们聊天,他说确实太紧张了,第六场,他恢复了正常,平时比赛之前怎么样,还怎么样。他告诉我:“就是今晚了。”果然,他笑着赢了。
六年前,我不知道该跟他说些什么,走近了,生硬地自我介绍:“我叫王猛。”
他嘿嘿一乐,回答:“哟,长的还真挺卡通的。”
原来在我抵达休斯敦之前,我的领导,姚明的朋友杨毅给姚明打了个电话。后来杨毅告诉我,他是这么跟姚明说的:“我不去了,王猛去,他长得很卡通,你见到就知道了。”
在姚明夸赞了我充满童真乐趣的长相之后,我回击了。这么些年过去,我实在记不清究竟说了些什么。我好像说他比我卡通多了,全国人民都觉得他卡通,我不记得当时有没有告诉他,他的脑袋确实让我想起来灭绝的恐龙……
从那之后,我看了他每一个主场的比赛,绝大部分的客场比赛,还有每一场季后赛。那时候,我们还都是光棍,他有固定的女友叶莉,手腕上带着定情的红绳,我的感情生活比他复杂多了,当然,几乎所有人的感情生活都比他复杂。2007年八月,他把红绳换成了戒指,从那之后,见人就说:“没戏了,哥们已经退出市场了。”比他晚五天,我也跟太太合法了,我告诉姚明:“咱现在都是MBA,MARRIED BUT AVAILABLE。”这个名头说起来,就痛快多了,至少嘴皮子痛快了。
很多人羡慕我的工作。可圈子里的,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儿的,都问:你怎么就熬了这么多年。
我不喜欢在美国生活,每年赛季开始,从到来休斯敦的第一天起,我开始想,想簋街彻夜不息的红灯笼,笼罩整条街的火锅味,想闲了就凑在一起打牌,扯淡,喝酒的朋友们,这和姚明想念生煎馒头,想念狮子头是一个意思⋯⋯我跟大伙儿说,之所以能那待这么久,是因为这工作真有意思,篮球在眼前旋转,把我面前的世界越转越大。
我记得那个晚上的很多细节。
那是和开拓者比赛的第六场,在休斯敦。距离比赛结束只差1分30秒,姚明被替换下场。他留着胡子,布满伤疤,已经有些浅浅皱纹的脸上露出了孩子般的笑。转过身,冲着身后的看台使劲儿挥舞了一下左手。看台上,距离球队替补席大概二十几米高的地方,坐着他的父亲姚志源和他的妻子叶莉。他们是姚明最亲的人。2002年起,他父母就跟着他来到美国,姚志源一直戏称:“我们的任务就是做好后勤工作。”叶莉是2007年开始到休斯顿生活的,姚明戏称:“她是火箭队派驻我们家的助理教练,我回到家,躺床上,她给我分析今儿打得哪儿好,哪儿不好。”这些年来,他们一直陪在姚明身边,承担着点点滴滴,也承担着一切。
姚志源也冲着儿子挥了挥手。叶莉则一直站着,默默的,不停地给丈夫鼓掌。和身边疯狂的球迷们相比,他们看起来太冷静了。可没有人像他们一样体会那时候姚明的心情。
回到更衣室,一位工作人员分开众人,挤到姚明身边,把一个杯子塞进他手里。那不是什么功能饮料,而是一杯啤酒,庆功用的。
杯子很大,姚明一口气灌了一半。坐回到靠背椅上,低头沉默了几秒钟,把剩下那一半灌进肚。然后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再次笑开了。
同一个工作人员,也塞给我一瓶啤酒,说:“为了这些年。”

 

(原文见《时尚先生esquire》2010年9月刊)

 

我和你
摄影 吕海强 范欣 见涛 视觉 李佳

他们是谁?他们在做什么?他们在想什么?抱歉,这些答案我们无法在沙发上杜撰出来。这里是6 个中国男人,他们的职业与身份毫不关联,但或多或少或好或坏,他们都是部分的我们—先别急着否定,身处此世,并没有人真正独立于这个沸腾的时代。

时尚先生

艾未未 艺术家
十几年前,和朋友一起吃饭对于艾未未来说是件很重要的事。现在不了。
2010 年7 月16 日,艾未未六点钟准时起床,打开电脑,上推特,直到十点。随后是会客和处理日常事务时间—他上午通常比较有谈兴。下午艾未未休息。晚上,继续上网推特,四小时或者更长。
艾未未的三餐由工作室负责家务的阿姨解决。他不读书、不看报、不看电视,不参与趴体。上网除了去推特不干别的,“够了,没有其它需求”。也没有娱乐。“推 特就是新闻,也是娱乐”。艾未未的生活,几乎天天如此。艾未未第一次正式接触网络是在2005 年底,被新浪的名人博客生拉硬拽去,他的第一篇博文是“表达需要理由,表达就是理由”,除了这个短句,当时他写不出其它的东西。那时候艾未未不会打字,很 有名士风范地手写成文,由助手整理输入。然后他开始觉得不过瘾,写完的东西不能马上看到让人着急,于是速成打字。到2006 年,艾未未的网络文本量已经堪比任何一名沉迷网络的宅男。
2005 年,艾未未兴奋地意识到,人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你不是你,除非你表达了什么”。互联网将人与限定人的诸多条件剥离开来,人单纯地成为表达的载体,“实现自己”这四个字,降低了门槛。网络媒体有一篇圣经般的文献,名为《The media is message》(《媒介即讯息》),艾未未同意,他说:“写博客的时候,人有一种跋涉的或呕心沥血的感觉,因为这确实是一种孤独的行为。但是你也能感觉到在被别人看着—在黑暗之中,被另一个孤独的绝望的人看着,而这个人可能你永远也不会认识”。这让他感到激动。
随后这又让他焦急,“天上掉下这么一个宝贝,全世界的资源都在这儿,又不用花钱,第一次把你放在一个特别平等的舞台上,灯光照着你,你发不出声来,急死了!”—然后有了2007 年的《童话》。一千零一个中国人去德国,召集、申请、签证,所有的手续都通过网络完成,艾未未做到了,做完后他感到自己网络本领大增。
进入2008 年,矿难、地震、奥运,中国大事不断。艾未未熟练地利用网络做成了一些事情。之后,他的博客被封了。“从山上往下跑,虽然跑得很high,但是肯定要栽的。我有过预感”。
再之后,推特脚踏祥云来到了中国。“上推以后我觉得更好使,因为不用准备一篇文章,直接在上面跟别人聊天就行。对于我们这种从小就喜欢冷言冷语,动辄就有一堆牢骚的人,这个太好用了。”
2010 年8 月,艾未未宽大的工作室正在重新刷墙,他在院子另一侧的办公室里坐着,庞大的身躯压在椅子上质量非凡。他对着显示器,眉目肃穆地舞动手指,键盘响成一片,在他身边围坐着几十个80 后、90 后的年轻人,每个人都对着显示器舞动手指,表情如出一辙。整个办公室看上去活像网吧,墙上的电视正在播放哀悼日节目,画面闪着,声音被调到零。
艾未未在推特上发起的最新活动是“如果你说出自己的名字,跟我交流,我就会送你礼物。”很快涌现出3000 个真实姓名,其中90 后占三分之一。 截止到2009 年底,全世界有网民14.6亿,中国网民3.16 亿。目前艾未未在推特上的关注者是46032 名。“人多人少不是问题,”艾未未说,“延安当年也没多少人,最后还是百万雄师过大江。毛主席说过,路线正确了,没有人也可以调。”这两天他忙着准备三千份礼物,给那些小他几十岁的网友们。
当一个人可以独立获取他所有的知识资源,能够架构这个资源,同时又能够完整表达自己的时候,人才能成为人。如是说来,80 后90 后是中国第一批可以被称之为人的人—这是艾未未的看法。有人认为90 后乃至80 后是“没有历史的一代”,艾未未则说“我们不需要有历史,我们可以离开历史向前走—但实际上每个人都会像一个掉在地上的汤圆一样,没有人可以摘得掉历史的尘埃。”
去年十月绿坝上线,艾未未在工作室举办了罢网美食节,跟一帮年轻人玩得很开心。在虚拟世界中关注、争论,在现实世界里吃吃喝喝,是不是过于形式化?艾未未说,形式就是内容,我们要求的内容太大了,没有什么东西能代替它,所以当下,对我们而言形式不仅是内容,还是行为。
“这是崭新的时代,互联网给了我们很强的调度空间”,艾未未的看法是:“今天,如果我们还感到绝望的话,那就太不应该了”。( 文:叶三)
我所知道的最重要的事:
最重要的事情,我觉得还是传播,让事实能够展现出来,能够以新的方式来面对旧有的体系或者是习惯。还有,年轻人是必然要长大的,他们会在每一件事情上做出决定和判断。我现在就是用各种手段腐蚀下一代。我寄希望于年轻人—因为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希望。

时尚先生1

刘德华  香港演员

香港,东方明珠。九龙城寨,香港的城中之城。九龙城因其英属、国有而三不管的特殊身份闻名于世。说到九龙城,看过电影《重案组》和《功夫之王》的人会想到黑社会、大烟馆、地下妓院和犬肉食堂,而真正的香港人则情绪复杂。
刘德华说,我记忆中的九龙城不是那样。
香港人刘德华出生在大浦,六岁前没出过九龙。高五那年,他考到无线的艺人训练班,想当编剧。入学半年后,校长刘方刚对他说“你该当演员”。刘德华说他不知道为什么, “那时候我是个胖子”。从训练班毕业后,刘德华减了肥,成为帅哥,每天奔来跑去,演一些嫖客甲或打手乙之类的小角色。那时候他二十岁,热爱二十岁男孩热爱的一切,比如整漂亮的女演员或者惦记别人的女朋友。对于演戏,对于未来,他没什么憧憬。
四十年前的香港,演员只是一个职业,明星就是天上的星星,还不会衣冠不整地出现在八卦杂志上。那时,九龙城里有座茶餐厅名叫“洞天”,港人形容它是“骨致 企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意思。在鱼龙混杂的九龙城寨,这里是演艺界人士的聚集地。七十年代,常有开戏公告在“洞天”贴出,一群一群未成名的演员就蹲在 楼面上,翘首盯着墙,点上一杯“全港最正”的奶茶,等开工。
他们其中的一个,就是后来的周润发。
1982年,到了刘德华去那里喝奶茶的时节,周润发已经红得如日中天,刘德华会为在片场跟他说了一句话而激动好几天。
就是在这一年,刘德华拍了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江湖再见》,出演以贩卖妇女为生的小混混阿龙。剧集播出后的某天,他去参加无线的“百万行”公益活动,举着TVB 的大牌子在街头站着,有个女孩从人群中挤出来,满面通红地冲到他面前打开笔记本—他激动地以为,练习多次的签名终于要派上用场了—结果姑娘大声说:阿龙,给我签个名吧!
刘德华签的第一个名字是“阿龙”。全香港都认识了流氓阿龙,但没有几个人认识演员刘德华。
于是还是跑龙套。跑完龙套后,去“洞天”喝奶茶。“洞天”有点戏班子的味道,围坐在一张桌子旁的,有导演,有还没红起来的演员,有码字的编剧,有灯光师和 场工,也有大报小报的记者;没有谁的椅子高过谁,也还没有谁想到该提防谁,或者谁能利用谁。哪个演员上了新戏,大家一起叫菜庆祝,新戏不上座,大家七嘴八 舌关心,出主意,唏嘘。
《江湖再见》里的阿龙俘获了不少女人心,导演黎大炜以此为思路筹拍电影《靓妹仔》,邀请刘德华过去试镜。刘德华心想,自己演自己,这一次肯定没问题。他穿 件蓝色混合纤维西装,颈项上绑一条红色牛仔巾去了。念了几页台词,黎导演告诉他“你回去吧”。最后当上男主角的是个新人,后来红了。
刘德华说他不懊恼—“那个年代,很少有为不红而懊恼的人”。
这一年晚些时候,刘德华演了他的第一部电影《彩云曲》。第二年他受TVB 力捧,与黄日华、梁朝伟、苗侨伟和汤镇业合称“五虎将”,从此彻底红起来。
1993 年,刘德华出演了他的第七十五部电影《天长地久》,并获得“国内最受欢迎男歌手奖”。这一年,九龙城寨被政府拆掉改建公园,与之一同逝去的是旧国际戏院、无牌牙医、造面工场和“洞天”茶餐厅。
“我没有变,是年代在变”,刘德华说。就像刘德华不是个被称为天王的明星,不是出演过一百多部电影、得奖无数的演员,不是有粉丝为他要死要活的偶像,不是几乎每个香港人都认识的刘德华。
他说他唯一的变化是没法再自己去旺角买球鞋。人人手持相机的今天,在公共场所脱裤子脱鞋是很大的冒险。看到他出现,马上会有人打电话,然后一小时内媒体会到,左拍,右拍,上拍,下拍。他怕自己发脾气。 刘德华说,再也不会有帮票房低迷的演员出主意的记者了。
2010 年8月6 日,刘德华早上十点多起来,上网,研究演唱会资料,中午到公司,开了一下午会,七点钟去录音棚编歌,十二点多回家睡觉。其间吃了一个甜酸排骨,两杯咖啡—很无聊的生活,跟普通上班的人没什么两样,他这样说。
刘德华今年四十九岁。他说他最宝贵的财产是家人。他不愿意谈婚姻。 他坐辆房车走了,车牌号ALXXX——Andy LouXXX,全港唯一的一辆。
刘德华的故居九龙以北,有街名界限,界限街通往启德机场,启德机场北面便是九龙城寨旧址。现在,九龙城旧址上的公园游人如织,刻有“九龙城寨”的花岗岩石额在博物馆里讲述旧日故事。
几十年前,刘德华曾自己开了个发廊,还为两部电影做发型师。那时候他不红。
那时候,他可以像普通人那样,随手推开自己的窗户。 ( 文:叶三)
我所知道的最重要的事:
我觉得这问题是个陷阱。 那么我只讲讲粤语。举个简单的例子,外国人说“点心”,发音“DIM SUM”,就是广东话“点心”的音译,全世界都听得懂,如果把粤语取消,你让外国人怎么点菜呢?中国人,保持自己的传统最重要。好了,我想我成功地绕过了这个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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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   作家、赛车手、杂志出版人

2009 年4 月23 日,华师一附中举办高中二年级语文考试。十八岁的学生李红豪写了篇热情讴歌教育制度的作文,从此被逐出校园。一年后,他将出版自己的第一部小说——这一切看上去是那么地眼熟,那么地引人联想、比对、追忆。
2010 年8 月17 日,韩寒对此事发表看法:“李红豪像不像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文章写得好不好”。非常有杂志主编的口吻。今年二十八岁的韩寒正在闭门为自己的杂志撰写小说,这段时间,他每天下午两点起床,写字到傍晚,吃个饭出去走走,回来接着写字,玩《使命的召唤V》,凌晨上床睡觉。
十年前,韩寒希望自己是一个自由撰稿人,有一个汽车可以让他天南地北地开,周末和朋友聚一聚,去哪里都有人留宿他。现在他的生活情况差不多是十年前理想的 优质版。可是提到“成功”这两个字,他依然很谨慎。“我还不懂生活,不懂爱情,”他说, “许多事情我没有系统地想明白,我的价值标准一直在变。”以自己的低标准来衡量,韩寒十几年前就已经成功了,但用高标准, “我远远不算成功”。要求他给“成功”下个定义,和以往一样,他拒绝做这类输出价值观的事情,而是更乐于把智慧挥霍在言辞趣味中,例如:“你没事时干什 么?”“没事时干谁这个不能告诉你。”韩寒的杂志《独唱团》刚刚出了第一期,收支基本持平。什么时候出第二期,不在他的控制范围内。
“许多事情都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内,”韩寒说,“包括生几个孩子和在什么地方生活。”对于自由,他慷慨地下了定义: “自由就是没有对莫名事物的恐惧”。一个中国人要获得自由,“必须强大”。强大需要条件。韩寒说:“对于诱惑,每个人的防御程度不一样”。说是高薪养良, 高薪确实可以禁止做一些事情,但高到何处才算高,每个人的标准不同。对他而言,一年开车的奖金有几十万,完全可以做到衣食无忧,因此被邪恶势力收买的可能 性很小。但对于其他人则未必,“这与性格、欲望和生活的圈子有关”。
2010 年4 月,韩寒入选《时代》周刊“全球最具影响力一百人”娱乐类排名第二,得到近一百万投票。 截止到2010 年8 月18 日,韩寒新浪博客的访问量是412360887,关注人数230852,他的最新博文《心里暖洋洋,背后凉飕飕》阅读人次为153989。
韩寒甚至也会像一个熟练的明星那样,要求采访者允许他“保留一些神秘”,而对于刺探隐私的问题,他的回答显然更为高级和诱人: “最近发生在我身上的最重要的事?这个问题我不回答你,但我会空着,我想当事人看到这本杂志的时候她自己会知道。”公共汽车站台上的大幅广告牌上写的是“爱网络,爱自由,爱晚起,爱夜间大排档,爱赛车,也爱29 块的T-SHIRT,我不是什么旗手,不是谁的代言,我是韩寒,我只代表我自己。我和你一样,我是XX。”亲民无比。
谁也无法否认韩寒对年轻人的影响,包括他自己。至于是什么样的影响,他说“你应该去问那些年轻人”。韩寒倾向于认为,自己粉丝群中的傻逼比重较之明星艺人的粉丝群应该小一些。但这并不代表他很关心这件事情。韩寒说,被追随不算什么重要的事, “当粉丝是一种态度”。和所有人一样,他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他, “被讨厌的人喜欢了当然会不好意思,但喜欢总比不喜欢好”。
然而,一旦被提到“神”的层面,就可怕了。在中国, “神”这个字等同于邪教。中国人有乐于造神的优良传统,以往是从上至下的造神,底层人民被迫接受,现在,从上至下的降神运动之外,人们学会了从下到上,自 产自销,百姓和上层各有一套,完全不重合。甚至有人开玩笑让韩寒当上海市长。对此,他的回答是“真若如此,依现在的环境,虽然我不会贪污受贿一分钱,但我 们还是得秦城见”。
这确实很危险。那么让我们换一个词:青年领袖。
韩寒依然警惕:“在社会主义国家,插上领袖这两个字的都不会是什么好东西”。以滑入语义调侃的方式,他再次拒绝下定义—给“领袖”这个词。他承认他的今日 具有容易效仿、但难以复制的偶然性,他认为自己只是个聪明正常的青年,他也同意中国人的标准太低。他强调个体特征。他规避“旗手”和“引导”这样的词。他 暗示被动。但最终,韩寒说,如果将他放到正常的、高标准的环境中,“过程会波折,结果还是一样,必然如此”。
——至此,我们终于成功得到了韩寒的八个字“:当之有愧。舍我其谁”。 ( 文:叶三)
我所知道的最重要的事:
什么都重要,什么也都不重要。昨天是全国哀悼日,我承认,汶川地震的新闻一百条我会看九十条,玉树看三十条,轮到舟曲,我看不到十条。我不怕别人说韩寒冷血,思维和情绪任何人无权都追问。现在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当下最重要的事,就是不要让任何文艺工作者活在别人的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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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敏君  画家

光头、闭眼、张口大笑、满嘴白花花的牙齿。这是岳敏君笔下的脸,也是岳敏君自己的脸。
“我的脸不清晰可人,像个土豆”。岳敏君这样说:“嘲讽别人不行,拿自己开刀总可以吧?” 在岳敏君的画中,老者、青年、领袖、流氓、刽子手、罪犯,所有人都只有一张脸,所有的脸上都有鼻子、眉毛、耳朵、眼睛、嘴,然后皮下有脂肪,里面有骨骼。“就像土豆,发了芽,蹭上泥,依然是土豆。”
1978 年,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代表改革伊始。那一年,一位老人邓小平站在中国的南海边,点了一根烟,画了一个圈。中国开始改变。那一年,岳敏君是天津海洋石油公司的一名电工,没想过要当画家。
十四年后的1992年,岳敏君在北京的圆明园艺术村卖出了第一幅油画,价格一千五百美元。当时他已然经过了美院毕业、辞去公职、漂在北京等现代艺术家必经 的一系列手续,正住在租来的农民房中,经济拮据,常常靠借钱度日。卖出这幅画一周后,一个美国人来到圆明园,花五千美元买下了岳敏君的另一幅油画。 从那一天起,岳敏君脱贫了—更官方的说法是“获得了国际认可”。
“一群人走过来,从一百米开外看过去,所有的脸都一样。可如果再走近一点,你就能够分清,这张脸是来自中国还是世界,来自城市还是农村。”岳敏君从九十年 代起确立了起单一的艺术意象—他说是他自己的脸,然而在评论家、艺术品消费者和众多观看者眼中,那张讥讽、愤怒同时又麻木不堪的脸,代表了某种程度上的中 国。这充满了中国式的狡黠和吊诡。
“玩世现实主义”这个被用来形容岳敏君及与其相似艺术家的名词,在遭到赫胥黎引用的时候定义为: “聪明人在无法忍受的情形下不做事的最佳借口。”岳敏君对此不置可否。
岳敏君笔下的人脸永远在大笑。“没有人会拒绝你的笑。”他说, “在我脑子里全是脸。我画不出千姿百态的脸,所以我画笑脸。”在岳敏君看来,中国人的习惯是在公共生活中善于自觉地回避自我表达,笑正是最佳的掩饰方式。
与七八十年代的压抑相比,当下我们的笑容放松了一些。不是因为来自意识形态的压抑有所缓解,而是我们在长期的习惯作用下,稍遇松懈即灿烂非常。“二十多年 来没变过,还笑着。”笑脸包含了无数种情绪,又以一种最无侵略性的形态呈现出来。然而,从九十年代笑到现在,免不了肌肉绷紧,唾液风干—笑,也是很累人 的。
2006 年4 月初,纽约苏富比举行的“亚洲当代艺术”拍卖会上,岳敏君的《狮子》最终成交价为四百六十七万人民币。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叶起,他与方力钧、张晓刚和王广义被打做一包,以极富政治隐喻和艳俗特征的作品及在国际艺术品市场上走向良好的价格,被合称为中国当代前卫画家四大金刚,艺名“前卫F4”。
现在,圆明园艺术村早已被遣散,岳敏君居住在宋庄,他的私人工作室占地七亩,院子里有草坪、池塘、和小篮球场。 2010 年7月1日,岳敏君早晨十点起床,喝一碗家人煮好的稀饭,出门,去王府井书店找一本资料书。他身穿条纹短袖T 恤,白色亚麻长裤,脚上的黑皮鞋是打折时在北京的新光天地买的。中午,他在麦当劳吃了个巨无霸套餐。下午趁着光线好,去工作室画画。到傍晚,打车回家吃 饭,路遇堵车,他依次收听了国际广播电台和新闻台,最后调到了通州台。当晚十二点,岳敏君上床睡觉。他说现在不能熬夜,力不从心。
岳敏君上一次喝高是跟《新周刊》的封新城在簋街吃饭,喝了许多白酒,出来之后一头栽在马路上。喝醉前谈了些什么,他不记得了。除了画画,他不太知道别的。 他养猫,养许多猫。抽烟,以前抽杭州的“利群”,现在品牌不拘,控制在一天十支。他不像其他的画家一样开饭馆,搞实业,也不怎么弄装置和行为艺术,出门时 常揣着相机,但想不起来拍照。他以前钟爱的女演员是陈冲,后来在一次发布会上见到了真人,“有点幻灭”。
岳敏君生于1962 年,对现状还算满意,除了觉得工作室的光线还不够上佳。但岳敏君的行程排得很满,香港、美国、云南,短时期内,他找不出时间改造。
崔健说“我放眼看看世界,快放松你的下巴”。岳敏君很听话地放松下巴,拍了张面目严肃的照片。听说我们要在他的脸上做文章,他说“变成章子怡比较有意思,美女嘛。弄成别的人,没有冲击力吧?”。
而笑脸,当然还是会画下去。为什么不呢?产生笑脸的所有条件都还在,并没有本质上的改变—“画到它寿终正寝的那一天”。 ( 文:叶三)
我所知道的最重要的事:
目前最重要的事是要建立新的文化和新的思维方式。我们很善于摧毁传统但很不善于在废墟上破旧立新。我们还习惯于孤立地看待自己。将西方的传统和全世界的文化看作自己的东西,意味着找到所有文化中根本相通的、最本质的东西。将人看作人,将中国人也看作人,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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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益中  媒体人

2010 年7月25 日上午7 时许,程益中在老宅子里醒来。听到鸟叫,看到树叶映在窗子上的绿影,他心生欣然。这是他一直想念的、郁郁葱葱的广州。他从床上爬起来,下楼,扫了扫院子里的落叶,然后坐下来泡一杯茶,翻开《南方都市报》。
1997 年,程益中的儿子出生那一年,他在广州做《南方都市报》的副总编。作为日报的《南方都市报》当时只有十六版,前一年亏了超过八百万人民币。他那时预测《南方都市报》会成为全国发行量最大的和最挣钱的报纸,让头头们大笑不止。
六年后,《南方都市报》发行量突破一百四十万,广告收入超过十亿元人民币。 也就是在这一年,《南方都市报》对“孙志刚案”的报道震惊全国。当年12 月,程益中的同事、南都总经理喻华锋被捕。喻华锋被捕十天后,程益中刊发了广州SARS 报道。2004 年3 月初他被勒令辞职,随后不久被拘留。
回想那段日子,他的最大感受是,自己面对的是一个隆隆的机器。有人曾很直白地对他说: “程益中你有几个钱,你准备打官司打到哪一步?”—就像一头大象问一只蚂蚁:你他妈的要颠覆我?程益中在看守所里呆了五个多月,后来被无罪开释。在这期间,他的儿子一直以为他在美国出差,有一段时间听说美国和中国关系紧张,他儿子也很紧张。
后来,程益中被禁止参与他一手创办的《新京报》及《南方都市报》的编辑工作。2006 年3月,他离开南方报业集团来到北京,就职《体育画报》出版人。他说,北京灰扑扑的冬天太过漫长,让人压抑难受。
比起“孙志刚”案爆发的那个时期,很多人认为,舆论环境松弛了。而程益中说“实际上,为了突破实现这一点,新闻工作者付出了太大的代价,不停冲突,不停争 取,最重要的是现在有网络的存在—中国的一切看似在一点点进步,但这种进步并不是主动发生的”。南都旧部的聚会常常在北京举行,饭局上,程益中不抽烟,喝 酒少,话也少,实在必要的时候,他坚决举杯,坚决干掉,从不犹豫。说到令他激动的话题,他的语气慢慢火热,筷子上夹的菜停在半空变凉,听着他措辞赶不上情 绪的大段落论述,以及论述中不由自主加入的脏字。
程益中说,以前读哈维尔,当时不理解他说“政治的最高境界是良心”,但是现在想通了,最高的政治它就是良心。说完这话,一时间饭桌上无人出声,空调发动机发出隆隆的背景声,这是2010年北京灼热的夏天。
今年程益中的儿子十三岁,是个正宗的球迷。完全不懂球的程益中陪儿子去鸟巢看巴萨,儿子从头喊到尾,他却睡得不亦乐乎。他说,他儿子这一代90后,是“没有历史的一代”。70年代、80年代出生的人知道这个世界会荒唐到什么地步,但是90后一点都不知道。这让他悲观。
“中国人的孩子,从降生的那一天就开始冒险,”他说, “首先是一种物质的冒险,打疫苗、喝牛奶,呼吸空气……更大的冒险是要把他送到社会中进行教育: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这个过程是我控制不了的。我的小孩送到学校那一天开始,我就知道自己是在冒险。”
程益中问他的儿子“你为什么没当班干部?”儿子回答,想当班干部就要向老师告密,我不愿意做这种事,所以当不了。国庆六十周年,他儿子写出来的作文老师不敢批不敢改,只是用很异样的眼光看着他。
这也让程益中头疼。
程益中这一辈,兄弟姐妹共七人,他总排行老五。读高一那年因为母亲生病,他辍学去建筑工地打工,干了一年活没拿到工钱。后来靠姐姐的资助,程益中回到了校 园,两年后高考,他被中山大学调走了档案,最后在广州成为一个文艺青年。在那个常识回归的时代,他爱文学,迷恋尼采、叔本华和福柯。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最 喜欢的电影是《肖申克的救赎》。
2010 年7月25 日下午,广州回北京的国航班机上,程益中看的是《教父》第一集。回到家他又陪儿子看了开头一小段,给他讲黑社会、道义和好人坏人的难以区分。
做大事的想法总是做着做着才会有的,他说。目前他就职《东方企业家》,每天间或在网络上发表一些寿命很短的言论。他最怕的事情是“知识精英们最后连说话的力气和欲望都没有了”。
离开南都的时候,程益中曾说过,最可怕的事情是不再有梦想。现在他说“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的生命算什么?你能耗10年,你能耗20年,你能耗40年、50年么?人,最后都会发现自己很渺小”。
1989 年6月,程益中从广州中山大学中文系毕业。在那座灯红酒绿的城市里,他当时满脑子都是养家糊口的想法。他在东莞实习,公安局缺个笔杆子,女局长看中了他。 一个傍晚,程益中回学校办手续,在去宿舍的路上被同学拦住,让他快去找班主任。他的班主任李伟江有个大学同学正在南方报业集团工作,需要找个作家苗子做文 艺编辑。
—那个傍晚让程益中最终没能成为一名警察,而是成为了程益中。( 文:叶三)
我所知道的最重要的事:
目前最重要的事?我还是希望中国人能够良心发现,至少要解决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整个社会需要充满一种正义感,形成一种公平正义良知的取向。富人没有公平,穷人没有尊严,这样不行。中国人至少需要有一点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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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 建筑工人

下午七点天已渐凉,他趿拉着拖鞋出了工棚,穿过马路,走到对面小广场上。此时的广场被一群青壮年男子享用着,乍看过去很难分辨彼此:领口宽松的褪色T 恤、黑色裤子、沾满粉尘的拖鞋。他径直走向花坛,在两名工友旁边坐下,开始说笑话。面前马路上,汽车一辆辆驶过。
这是张胜每天下班后的生活—和工友们在三里屯幸福二村的小广场上乘凉。到了九点半,他们陆续返回工棚睡觉,为第二天的工作养好精神。
张胜,四十二岁,来自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大封镇大屯村,目前是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三村工地的一名建筑工人。
在工地旁小巷的一家大排档,我们围绕油腻的桌子坐下,要了四瓶冰镇燕京啤酒、一份凉拌素菜和一碟卤猪手。张胜给我递了一支烟,给自己也点了一支,笑起来露出一口被烟熏黑的黄牙:
“说什么好呢,我不会说啊。奥运会前来的,才干了一个月的活就被送回去了,因为当时不准外地务工人员留在北京。我也很想看看奥运会。今年我还路过了鸟巢!”他对于未能在北京感受奥运感到遗憾。
奥运结束后,他重返京城,在前门的一处建筑工地干活。后来辗转京城工地,先后为房山、昌平、海淀和通州添过砖瓦。几个月前来到现在的工地。
每天早晨五点半,张胜准时起床,洗漱,然后吃工地上提供的早点——稀粥加馒头。六点整,上工,他在相对凉快的室内给楼房地面铺混凝土。十一点半到十二点半 是午餐和午休的时间。每天的午餐都让人缺乏食欲:主食是米饭,菜是水煮土豆、冬瓜、茄子、豆角。“唉,这样的生活最赖了,土豆连皮都不削!”张胜抗议, “菜煮好了就在上面浇点油,偶尔吃到两片肥肉。”
下午五点半,下班。洗澡,吃晚饭—重复午饭一次,去广场乘凉,然后回去睡觉。
一天下来张胜有七十块的收入,但在工地吃饭要扣去十块钱伙食费。“那样的饭菜成本最多五块钱!”张胜很不满,但他很少和其他工友出去改善伙食,那样花得更多。
去年在房山干活的时候,张胜花三百八十五元买了一只带手写输入功能的红色山寨手机。他每隔几天就给在老家务农的老婆打个电话,有时也给同样在外打工的三个 孩子打电话、发短信。“手机可以手写,所以会发一些短信。如果是打字发短信,我不会。”这只手机的第二大功能是看电子书,张胜无聊的业余生活就靠它们打 发。“电子书都是在卖手机的店里下载的,不过我看书都不看名字。”这群建筑工人下班后没有电视、没有报纸、更没有网吧(也根本不会用电脑)。他们无处去了 解这个国家目前在发生什么。当得知世博会五月份就开幕时,张胜还很惊讶: “啊,都开始了?好几个月啦?”
艾未未、程益中这些名字不属于张胜的世界。“我喜欢听蔡依林的歌,还有凤凰传奇,他们唱的《自由飞翔》不错,”张胜还听过很多刘德华的歌,甚至知道费翔, “那年他唱冬天里的一把火,把大兴安岭给烧了,哈哈!”
张胜初一没读完就离开了学校,一边帮家里干农活,一边给人打短工。那时打短工一个月可以挣九十。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将近十年,直到张胜经人介绍和邻村的一位女子结婚。张胜一张口就能报出自己大喜的日子,一九八九年农历六月二十九, “那是最热的时候啊!”那一年,他的记忆是自己办了人生中第一张身份证以及婚后一个月邻村放了一场《少林寺》。还有,大女儿出生了。
后来,二女儿和小儿子先后出生, “女儿罚了三百,儿子罚了二百,后来上户口的时候又罚了二百。”张胜也从干农活的短工成为一名建筑工人,不停地出现在郑州、洛阳、巩义等地的工地上。“我去过洛阳看牡丹花,去过白马寺,去过龙门石窟。”1996 年,他花六百块在郑州给老婆买了一条项链,这是他送给老婆的唯一的礼物。四十岁那年,他跟一个同乡来到北京, “听说工资高就过来了。现在觉得也不高,郑州都有六十块一天的工资了!”来京之前,有人给他推荐了一份“高薪职业”——去山西挖煤。
“山西煤矿瓦斯爆炸每次死很多人,挖煤太危险了,太危险了,给再多钱也不干。”
在北京的工地干活倒算不上特别累,晚上也不用加班,就是有时生活“太赖”。他很怀念去年在六里桥的一处工地干活的日子,五一放假,每人发了一百块过节费, 啤酒随便喝。在外务工,能否按时拿到工资是他最牵挂的事情。来北京两年,张胜有两次被拖欠工资的遭遇。第一次是在大红门一处工地,干完活老板没发全工资就 跑了。还有去年春天,张胜在房山给一个保定的老板干活,快发工钱时此人消失。无奈之下,张胜等人求助于劳动局,劳动局让他们先回去,到时帮他们追讨回来。 工程总承包商给每人付了二百块路费。过了些日子,那个老板出现了,支付了一部分工资,并给每人打了欠条承诺等这批农民工回家秋收返京后补齐。后来此人彻底 没了踪影。尽管不到一千块钱,张胜依然不平: “如果再遇到那个老板,肯定要打他一顿。”
在现在这个工地干活已经几个月了,张胜连劳动合同的影子也没有见到: “我们问了要不要签合同,工地上说登记一下就行,”他好像也不太担心工资和安全问题, “这里负责的是我们老乡,出了事找他就行。”
除了胡锦涛和温家宝,张胜苦思了好一阵子也没能再想出一个领导人的名字。首都对他们来说就是工地周围方圆一里的地方——晚上散步的范围。他赞扬了政府的农业政策: “现在农民种粮不交钱,还给补贴。小孩上学也不用交钱了。”
在这条位于三里屯的路边不时有老外走过,张胜对他们并不感冒。“美国不是打了伊拉克嘛,我知道我们中国是支持伊拉克的,所以我不喜欢美国人。”可能他眼中 的外国人统称美国人,白皮肤黄头发。但是,他也承认美国在“钱,工业,农业和军事”各方面都超过中国,如果有机会出国,最想去的还是美国,尽管他说不出任 何一位美国总统的名字。他讨厌日本,因为日本侵略了中国,《狼牙山五壮士》和《地道战》里日本人都很坏。“不过我觉得日本这个国家还是比我们发达。”这些 知识是他从电视里学到的。
张胜说准备在外面再打两年工,就回家做小买卖—“搞食品加工,做点饼干、鸡蛋糕之类的,”他还表达了想买车的愿望, “想买一辆奥迪。不过可能会先买一辆送货的金杯。如果能去旅游,最想去杭州看看,那里的西湖风景很好。”
喝完酒,我们道别,他多次问我什么时候能把杂志给他,他要在秋收的时候带回家给老婆看。(文:邹蔚)
我所知道的最重要的事:
这个国家最大的问题是人口太多,这样可以种的地就少了,种地很难养活这么多人。国家以后会怎么样我不好说,但有钱的人肯定更有钱,穷人肯定越穷。以前毛主 席在的时候,都是大家一起种地干活,算工分,每个人都要劳动,干得多的就得到的多。我听说那个时候吃肉都不要钱,每个人都有肉吃。但是后来我们河南就变穷 了,很多人去山西要饭。

(原文见《时尚先生esquire》2010年9月号)

美国心理学界在本世纪初开始兴起一个新的门类,叫做积极心理学。顾名思义,它研究的是人类心理的积极部分:勇气、关注未来、乐观主义、信仰、职业道德、希望、诚实、毅力和洞察力等等。积极心理学认为过去的心理学往往专注于对心理损伤、缺陷和伤害进行研究,结果心理学逐渐窄化成消极心理学,对人类自身存在着的可以抵御精神疾病的积极力量却视而不见。
我初接触到积极心理学的概念是在前年,当时刚入职《时尚先生》,我们提出了“光明面”这个词,并把它作为评选“年度时尚先生”的一个关键词。李宗盛有首歌名叫《希望》,歌中唱道:“如果这纷乱的世界让我沮丧,我就去看看他们眼中的光芒。”当我们周围的世界在转型中动荡,难免满眼恶形恶状,心生恨意。可是,你仍然会看到这个世界有积极的力量在行动,在坚持,所以,一年一度地展示这个时代的光明面,不光是为了表彰他们,更是为了鼓舞我们自己。
这一期应该是《时尚先生》15 年来第一次制作女人特辑,不光是拍她们美丽的面庞和身体,还企图放弃作为男人的偏见,向她们了解我们所不了解的那些事。另外又因为是六月—好像这个月从来都是属于孩子的,于是我们也试图放弃作为成年人的偏见,认认真真地采访了北京市一所普通小学的几位小朋友。
可是我们制作这期杂志的时候,却正赶上这个时代最惊骇的时刻—一起接一起的儿童杀戮案。而最新的新闻是,广东佛山一男子在连砍六女后跳楼自杀。
这一切令人如此震骇,以至于你根本无法去评论,最激烈的谴责也都显得轻飘无力。包括在这篇卷首里提到它们,我都感到无以复加的沉重。本来,我的卷首打算配合这期杂志的主题,讲一讲女性对于男性的意义,但是,我该如何开口呢?面对这些血,这些黑,这些沉,写什么都会坠入沉重的、无边的、黑暗的虚无中去。
从这黑暗的时刻妄图获得救赎的努力就像揪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困难,但这却是我不得不去做的动作。
返回开头,一本时尚杂志如何与这个时代的惊骇相处?是否可以挪用积极心理学的理念呢?
摊开即将印刷的页面,女人和小孩,美丽的身体,自信的笑容,风趣的对话。在无力感丛生的时刻,在危机的时刻,女人和小孩总能展现出另外一种柔软的力量。
好了,我看到四年级八班的同学马雨辰说:“我相信世界会越变越好,因为好人会教育自己的孩子成为好人,坏人也不会教自己的孩子成为坏人。”
我相信他。

                                                                 

                                                                      钭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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