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悦读馆 Skip Navigation Links
博客首页
给我留言
我的博客
注册
一朝倚马,三千青云道。 纵使功名路好,也把官摘笏弃了。

 

    2011年6月28日,众多游戏玩家在Twitter、Facebook、电玩论坛上传递着一条喜讯:“我们赢了!”这一天,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布朗诉娱乐业商会案”(Brown v. Entertainment Merchants Association)中宣布,加利福尼亚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含暴力内容视频游戏的法律,因违宪而无效。消息传出,玩家们欣喜若狂,各大游戏厂商也舒了口长气。

   每年7月,美国最高法院将进入夏季闭庭期,所以,重大案件多放在6月宣判。而且,越是重要案件 ...

 

1745年,英国人约翰·克利兰因为欠人840英镑,被关进伦敦债务人监狱。为卖文还债,克利兰在狱中撰写了《欢场女子回忆录》一书。小说主人公芬妮·希尔是位乡下孤女,因向往都市繁华来到伦敦,却被骗入妓院,几经辗转,最终幡然悔悟,从良嫁人。此书的奇特之处,在于未用一句淫词浪语,却以“被翻红浪”之类引人遐想的语句,描述了自慰、偷窥、男同、女同、群交等香艳场景。此书出版后,受到广泛追捧,不仅拥趸如云,民间还出现了许多“手抄本”,因主人公形象实在深入人心,书商干脆将这本书易名为《芬妮·希尔》。

克利兰 ...

     中国有“跨省追捕”,美国也有“跨州控诉”,而且告的百年老店《纽约时报》差点儿破产。当年,若非联邦最高法院力挽狂澜,估计现在轮到我们取笑老美“批评不自由、赞美无意义”了。

    安东尼·刘易斯是《纽约时报》最受欢迎的特约撰稿人之一,从1983年起,就在哥伦比亚大学教授“新闻与宪法”,佳作屡出,算是以平实文字普及大众的高手。《批评官员的自由: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刘易斯以一起案 ...

 

“豆瓣读书”的朋友请我推荐20本2010年值得一读的书,简单做了个豆列,并做了点评。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给点意见。

http://book.douban.com/doulist/913205/

《南方周末·阅读版》2010年10月28日

2010年6月,九十高龄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斯蒂文斯宣布退休,大法官席位出缺。依照宪法,递补人选应由总统奥巴马提名。提名宣布前,共和党参议员奥林·哈奇公开威胁:“如果总统提名一位司法能动主义者,共和党将发起全力阻击!”有记者问哈奇:“您心目中的司法能动主义者,是指动辄推翻国会立法的法官么?”哈奇想了想,笑着说:“那要看推翻的是什么样的法律了。”

哈奇的话传开后,政界人士颇有时空错位之感。不少学者感慨:“看来在当代共和党人心目中,司法能动 ...

 

电子资讯年代,谁的电脑、手机里没存点儿个人秘密。如果有一天,老板对你说,既然通讯设备都是单位配发的,所以我有权检查你邮件、短信,你会乖乖就范么?面对这样的要求,美国加州警长杰夫·库昂选择了奋起抵抗。他以隐私受侵为由,将雇主安大略市警察局告上法庭,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今年6月,大法官们终于给出定论。

2001年10月,安大略警局为方便紧急联系,给本局特警队全体配发了短信寻呼机。发放设备前,局里特别声明,队员们业余可以用呼机收发私人讯息,但个人隐私及秘密不受保护。此外,每人每月发送短信的额度有限,超额费用自理。包括库昂在内的全体队员均在声明上签名。之后,多数队员都 ...

 

说了算

   博主按:此文为《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后记,这本书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8月上市。

   2009年4月,译完《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对联邦最高法院这个话题,仍觉得言犹未尽,很想再说点什么,却不知从何说起。朋友说:你这是用力过度,无法自拔,患了“译书综合症”,可以考虑换换脑子,读点古书中和一下。
  5月初,圣贤书还未翻开,戴维•苏特大法官突然宣布辞职。我的第一反应是:演出开始了。因为随之展开的,将是民主党总统15年来第一次大法官提名、驴象两党新一轮政治角力、最高法院两种意识形态的 ...

   

   前几年,国内网络曾流传过一段“虐猫”视频。视频中,一名女士用高跟鞋碾压小猫,惹得动物保护者们义愤填膺,不仅“人肉搜索”出事主,还查出生产、销售这类虐畜视频的“供需链条”。不过,由于我国缺乏相应立法,此事最终不了了之。相比之下,早在1999年,美国国会就出台过一项法律,规定“凡是基于商业目的,故意制作、销售、持有记录虐畜内容制品的行为”,都是犯罪,最高可判入狱5年。然而,今年4月20日,联邦最高法院居然在“美国诉斯蒂文斯&r ...

 

如题,不是粉丝,就是坏人啊!

 

承大家支持,《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已加印两次。不少陌生或熟悉的朋友写信指出书中错字、错译漏译之处,令我十分汗颜。上月,利用北京、武汉、广州、沈阳往返时间,对第一版进行了细致校改,若再次加印,应是“纠错”后的版本了。

 

另外,用一年时间写毕的《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已经交稿,7月中旬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除了收入美国司法界的趣闻八卦、最新判例,我还为现任九位大法官一人写了一个近万字的小传(当然不是《九人》的重复),并收入了自己重译的2006-2009年的联邦司法年度报告,希望不会令大家失望。业余时间,陆续开始翻译勒尼德·汉德法官《 ...

假如你的律师欺骗了你

    ——帕蒂利亚诉肯塔基州案(Padilla v. Kentucky)(2010

 

一个人面临刑事指控时,惟一能仰仗的,是他的辩护律师。可是,如果连律师也不说实话,甚至误导客户,使其陷入更为不利的境地时,当事人该怎么办呢?20103月,美国最高法院在一起名为帕蒂利亚诉肯塔基州(Padilla v. Kentucky)的案件中,正式回应了这个问题。

洪都拉斯移民乔斯·帕蒂利亚(Jose Padilla)是一名司机,已在美国合法居住40多年。越战期间,他曾参加美军, ...

 

   博主按:本文为《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译者序。

                                          ...

19434月的一天,一封密电来到23岁的海军上尉约翰·保罗·斯蒂文斯案头,等待他的破译。斯蒂文斯很快译出密电内容:“老鹰一只,麻雀两只。”几天后,空军根据这项情报,在所罗门群岛上空将日本海军大将山本五十六的座机击落,斯蒂文斯因此获得一枚铜星勋章。然而,斯蒂文斯并未因此感到欣喜,也很少炫耀这段经历。

20103月,距离山本五十六被击毙已有63年,还有一个月就满90周岁的斯蒂文斯大法官在接受《纽约客》记者杰弗里·图宾采访时,坦陈了自己当时的真实想法:“山本五十六在美国海军待过,还在哈佛学习过,我许多同僚 ...

 

 

长假漫漫,做一道逻辑推理题打发时间吧。题目是这样的:

 

“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一切可能成为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有权在回答我们的问题前,先与律师进行交谈。如果你无资力雇请律师,我们将免费为你指定一个。和我们谈话期间,你有权在任何时候行使上述任何权利。”根据这句话,下面哪项不是你的权利?

A、警察问你任何问题,你都可以缄口不言

B、你有权等律师来了再回答问题

C、警察问你问题时,你可以让律师在场

D、上述三项都是你的权利

 

其实,这不是一道测试题,而是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们2010223通过佛罗里 ...

 

 

美剧中,大片里,常听到警察对嫌犯说:“你有权表示沉默,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你有权聘请律师在场……”这样的宣告,又被称为“米兰达宣告”。被告人的这项权利,也被称为“米兰达权利”,它来自联邦最高法院1966年就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Miranda v. Arizona)一案作出的判决。

 

米兰达案判决中,大法官们要求,警察在讯问嫌犯过程中,嫌犯只要表示不愿接受讯问,或有意与律师谈话,讯问必须立即停止。不过,此案之后,个别警察仍不自觉,经常在嫌犯 ...

 

2010年2月,美国新泽西州费尔利厄·迪克森大学“民意项目”的研究者对1002名登记选民进行了电话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60%的受访者认为,对最高法院的庭审过程进行现场直播,将更有益于民主。

  在此之前,C-Span(公共事务电视台)也进行过一次民意调查,三分之二的受访者希望摄像机进入最高法院。与民意风向相对应的是美国各大报刊、杂志2009年陆续发表的数十篇社论,内容全部是呼吁最高法院开放庭审,允许广播、电视进行转播。《洛杉矶时报》一篇社论甚至公然调侃大法官:“大法官阁下,别害臊了,对着镜头笑一下吧!&rdquo ...

2009625,美国最高法院在梅伦德斯-迪亚兹诉马萨诸塞州案(下简称梅案)中,以54票宣布,犯罪实验室专家也属于证人,今后必须出庭与被告对质。判决做出后,不仅检察界怨声载道,哥伦比亚特区也联合其他26州提出反对意见,希望最高法院尽快转变立场。反对者认为,若严格依循梅案判决办事,今后但凡遇到毒品、醉驾等涉及化学检验的案子,科学家们都得出庭,徒增成本不说,更不利于有效打击犯罪。

 虽然大法官很少轻易迎合民意,细心的人们还是发现,只要具备天时人和,并非没有翻案机会。首先,最高法院的案件受理表上,突然出现了一起与梅案案情相似的案件, ...

 

在美国,如果你问一个人,企业、工会是否与公民一样,拥有言论自由权?这人没准儿会答“Yes”。那么,企业、工会的资金,能否介入政治选举宣传呢?考虑到选举的纯洁性,此君可能会说“No”。那么,回到上一个问题,企业、工会花钱打广告为候选人助选,算不算行使言论自由权?如果是,限制企业、工会资金投入选举宣传,有没有侵犯它们的言论自由?

好吧,我承认,这确实不是简单的一问一答,而是可能决定美国民主走向的重大问题。1月21日,联邦最高法院以5∶4票,给出了上述问题的答案:企业、工会与普通公民一样享有言论自由权,政府不应限制它们对选举宣传的资金 ...

  

谁说美国大法官不重视民意?但凡争议较大的案件,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都会以“民意支持”、“举国共识”作为裁判依据。然而,到底谁代表民意?举国共识又该如何判断?九人从来是各持一词,甚至在判决意见中相互斗嘴。这类情形,在死刑案件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判奸淫幼女者死刑也违宪?

2008625,联邦最高法院宣布了肯尼迪诉路易斯安那州一案的判决意见,大法官们以5-4票判定:路州关于奸淫幼童可判死刑的法律因违宪而无效。笔者听到这则新闻时,正与几名法官同行一起吃饭,大家的第一反应是:美国最高法院这次步子 ...

首页 前页 后页 末页 1 2 3 4 
转到 共63行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