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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蜀中成都

蜀地之行的最后一站,是成都。并不顺道,而是特意绕弯,为了进一步绕弯,去看都江堰,或者乐山大佛。因为只剩一天,所以只能看一地,且要额外付司机车马钱,每人一百五或二百大洋。导游在车上统计人数,三分之一者要去都江堰,三分之一者要去乐山大佛,剩下三分之一者哪也不要去,就逛成都。司机只有一个,于是都江堰和乐山大佛不了了之,自由行动。

我属“就逛成都派”。腻了、乏了、对山水麻木了之后,成都是最后的希望。据说成都美人如麻,据说成都火锅爽辣,所以在去成都的路上,巴巴地盼了几个钟头。

但是入成都境,首先没看到美人,看到了堵车。因为正是下班高峰,因为统计说自备车数量位居 ...

5、高地黄龙

尽管导游全程打预防针,说越往高处,饭菜越难下咽,事实上从进入九寨沟口到离别九寨沟,一路吃了若干家酒店,菜甚至堪称可口,饭也不夹生,每顿都要再添一两回,比平常吃得多。所以越吃到高处,越缺乏警备,终于在去黄龙的路上,应验了导游的危言。也许气压低了菜真不好做了,也许吃饭的地儿少了你爱吃不吃了,总之整顿午饭十分钟搞定,搞定之后,仍然饿,但瞅着一大桌徒有其表的菜蔬,愣是不敢再下箸。在饭店门口明知被宰还是花十五块买了四五根香蕉,继续上路。

在地图上,黄龙处九寨沟下方,在地势上,黄龙比九寨沟总体高出一千来米。车子开一一程,停一阵,午餐前,整个上午主要被导游安排了进专卖店。第一处是卖藏药的, ...

4、藏谜视听

我们所在的九寨沟口,有夜,但是没有███(ye sheng huo)。回到酒店,吃饭是唯一的节目。吃过饭,天没黑,已经无所事事。门口是山,山上有紫色的小桑格花,可是不够打发一整晚。因此同样额外花一百五,去看一出叫《藏谜》的藏族原生态歌舞乐。

去蜀地之前,刚看过一出福尔摩斯断案的话剧,构思与演技俱恶,视觉共听觉皆陋,险些在剧院睡着。跟上海话剧艺术中心不同,演出《藏谜》的剧院不演别的,只演《藏谜》,剧院也叫藏谜,公路旁边,老大一座,招牌闪耀。这意味着,一,《藏谜》牛逼,一剧撑起一片天;二,《藏谜》和藏谜是连体婴,哪天《藏谜》死了,藏谜也活不了,只能废宅利用,卖跟九寨沟里一样的小商 ...

3、九寨净土

看过大片《阿凡达》之后,最大的冲动是找一处潘朵拉似的净土,偶尔浸淫。树要古老,山要诡异,水要欢势。

九寨沟是首先想到的去处。

一早八点来钟,终于来到景区入口,登上免费观光车。先从沟底开始,导游一路解说,汽车一路往上匆匆行驶,好像欣赏画集正文之前,先大致浏览书前图录缩影。车厢后排坐了另一拨游客,听口音来自福建地区,才看了缩影,已经惊呼迭起,土鳖似的,不知真心还是装蒜。车暴走,二十分钟迅速到达沟顶。然后下车,自主行动,任意观赏,然后观光车开走。但别处还有车,一景走累了,逛腻了,就跳上去,直接跳到另一景。

九寨沟躲在岷山丛里,纵深40千米,最高处逾4千米海拔。景区呈规则的大写& ...

2、阿坝藏家

进入九寨沟口,已经傍晚,来不及立马进山,先在一个好酒家立脚,停留一宿。

导游在车上就说,九寨沟地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群首先是藏人,其次是羌人,然后才是零星的汉人。于是我们陡然之间移身换形,成为当地真正的“少数民族”。一路上除了山山水水,打量过藏羌民风的浮光掠影,例如清一色外墙雪白、造型奇特、上大下小仿佛倒着盖建的羌人住宅,“羌”字头上一只羊,各家各户墙上必画一个至若干个不等线条简明的羊头图案,车开得慢时,能透过住宅窗口,看见屋里挂着的真羊头,不是吃的,而是看的,受汶川地震影响仍在重建的各处住宅,也全是同样特征。再例如,两处中 ...

六月,赶在天气没有热透、梅雨没有完全到来之前,走了趟蜀地四川。山爬了,水看了,辣吃了,乡里城里粗粗钻了。跟游走其他任何地方一样,杜绝预习旅游资料,尽量不听导游解说,凭个人感官触摸,走马观花了这个介于现代与非现代间的高原之地。

1、蜀道山水

念小学就知道有个四川盆地,实际在地势上大部分属于高地。李白说“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时候,是一千好几百年前,那时候蜀地基本荒蛮,还没有水泥路,还没有大巴士,翻山过岭,行走沟沟壑壑,难免如履薄冰。一直以来,因为“上青天”三个字儿,我意识里整个蜀地就是个大悬崖,无比高,无比阔,蜀道之难,难在陡峭高直。现在知道, ...

再过三十年,想起三十年前大雪封山的那个夜晚,我一定还能记得我爷爷就着火盆儿给我讲的凌云入山的故事。到那个时候,再捉摸那些在我脑袋里零碎闪烁的断片,会跟现在一样,仿佛捕捉一个无比飘忽的梦。那些断片多少掺入了我的想象,给搅得越来越虚实难辨。可是我爷爷早已不在人世,我死无对证。

我亲眼所见的凌云,是入山后多年的凌云。凌云在新世纪的二零零一年死于肺癌,活了七十七岁。那一年我二十二岁,已经走出赋石山三个年头,从此再没回去过。据说凌云打小十二岁就开始偷着抽旱烟,一辈子抽过的烟叶烟丝蔚为可观,所以他不死于别的癌而死于肺癌,也算因果相依,死得其所。在这之前,我能经常看到,凌云提一只自制的张弓,一步一步到山上 ...

理论上,今天最后一天在公牛正式上班,又一段职业生涯告终。中午姚老师请我在楼下“季诺”吃饭,聊天儿。其实基本是他一个人聊,我嗯嗯啊啊,没有太多应和,心情也静得仿佛空气。此后自然还会来,但基本会出于个人串门儿、帮忙或合作,就像接下去跟汪老师的关系。

晚上去虹桥,跟汪老师把十号线那该死的烦人报价又合计了一下,准备帮他重新制作三份比价标书。此外,贺友直项目还要继续时不时帮他,包括帮他物色一个销售总监,让他分身,包括短期内我能做到的一切。完全出于晚辈情谊,因为我太厌烦跟他合作。他现在早已走到人心涣散的地步,跑的跑,表态的表态,连姚老师也相当于跟他坦白内外分家,各顾一摊儿了。在这 ...

跟所有做了什么职业就唤作什么人一样,当年阴差阳错一个趔趄,成了“广告人”这一怪类,到今年整十个年头。我一个网站供应商的小兄弟,给我建了个招摇过市的独立个人博客,用来盛放我除广告以外的一切文字。首页上,我写了几句简短介绍,核心部分是:“生于安吉,定居上海。广告人,写字人。业余时间,读着,想着,写着。”换句话说,十年里头,虽然一路纠结于各种事物,但归根到姥姥家,我首先还是个做广告的,就像演电影的潘石屹首先是卖房子的,写剧本的海岩首先是管酒店的,睡模特的陈逸飞去世前首先是涂油画的。

因为有自知之明,文案上写不赢李欣频,创意上做不成劳双恩,土法炼钢上狠 ...

峰子,本名高一峰(www.gaoyifeng.com.cn),跨七零/八零年代。生于安吉,定居上海。广告人,写字人。业余时间,读着、想着、写着。观其大略,自由表达。对于阅读有持久的执着和专一,说得轻松点,阅读早已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一种习惯和强迫症,仿佛睡前要去一趟厕所、回家第一家事是换拖鞋一样,成为生命中理所当然的事情。读过的书不计其数,范围广且杂。声称“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有另外一种乐趣能取代阅读”,掷地有声,很有震慑力。对于“好书”的定义,却很随意率性,认为只要自己喜欢的书就一定是好书。也许一本书在很多年后,你只记得当中的某一句话,但也就是那 ...

 

最为恐怖的极端的痛苦总是由单个的人、而不是群体的人来承受的——让我们为此感谢仁慈的上帝吧!

爱伦·坡:《提前埋葬》

 

“你家路边有一口老坟,靠你家很近很近,里面到底埋的是谁?

总编大人,我打开录音笔,飘忽忽第一句就传出这句瘆人的,是我问的。

这次充分利用长假,假私济公,加班加点作了次深度采风。现在继续加班加点,把录音整理出来。

“小溪口”不是一条溪,是我们老家安吉的一个村名儿。以前翻过县志,说唐末就有这个地名了。生活在这里的人,一年到头最常做的是三件事儿,吃饭,干活 ...

18:21:17

大概看了下你的博客

18:21:20

太色了

峰子 18:21:29

内容还没放好呢

18:21:32

从中能看出你是个很色的家伙

真的

峰子 18:21:41

你怎么看出来的

峰子 18:21:44

这么厉害啊

峰子 18:21:59

你过几天再看,内容全了,还要色呢

18:22:05

18:22:14

你就是这么一路色过来的吧

峰子 18:22:26

嗯,但是再也色不下去了

峰子 18:22:27

老了

峰子 18:22:40

你不色啊

峰子 18:22:44

不色才怪

...

何必赤膊打头阵,何必浪荡骂山门。

信手沽名君应笑,笑向夕阳斩黄昏。

写字好比手淫,写的时候无限快感,写完一篇,后悔一次。

 

就住在动物园边上,两年多了,快步走过去只花两分钟,却一次没去过,一定不是懒,更不是忙,很难说清楚。因为下个月就搬自个儿家去了,那时再想来,怕费周折,所以应昱儿要求,今天终于携她去了一趟。

最近一次逛动物园,是零五年劳动节长假,跟文静分手第二天。那会儿优优还抱在怀里,那会儿我还自己干,那会儿我头发还没这么白,那会儿我才二十五,那会儿地铁隧道还没挖到动物园门口,我还不知道十号线的施工会跟我关系这么紧密。

动物园也许是我小时候喜欢上海的唯一理由。河马的嘴真大,孔雀的尾巴真漂亮,黑猩猩真黑,白天鹅真白,关押狮子的笼子真高,我坐在童车里,或者我妈牵我在手里,我看那些栅栏,得仰着头,看 ...

我三年前在豆瓣网认识的山西小姑娘H,上星期从日本留学归来,不直接回山西,却赶在上海世博会之前最后一个月,跑到日本文化馆凑热闹,做实习生,然后约我见面。我请她吃了顿晚饭,她送我八页《盲臣纪》复印件,是从日文版《汲冢琐语》里弄下来的,另附她特地替我逐字逐句翻译的中文。H说,原文是战国时期的蝌蚪文,可惜寻遍了日本各大图书馆,始终没找着。我说,你历史读傻了吧,《汲冢琐语》在西晋太康年间出土,跟《竹书纪年》是同一批的,两宋时已经基本散失了,你自然找不着。她说,那你手上为什么还能拿着这篇日文版?她说她东京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告诉她,多年前政府组织专家研读的《汲冢琐语》,正是货真价实的竹书,他是参与内部交流翻译 ...

喜欢古龙胜过金庸有三个原因。原因之一,干净。古龙的文字简洁到极致,没有铺陈,没有废话,有的只是句与句之间的意念,散文诗一样地向下排,金庸花一个章回要叙述的东西,可能在古龙手里,一句话就搞定了,读古龙的文字,感觉就是李小龙的截拳道,目的只有一个:用最有效的方法,直接把你打倒。原因之二,现代。古龙也许是武侠作家里最有现代味道的一个,人是古代的人,事是古代的事,情是古代的情,但是怎么读怎么像海明威,尤其对话。原因之三,刚柔并济。古龙写阳刚的东西,刚到极致,脆得能折断,写柔软的东西,柔到极致,让人骨髓发麻,而不是肉麻。

下面这一万来个字,是这几天读《流星·蝴蝶·剑》时重新 ...

三月份以来,半个月快过去,每天肝火旺盛,忙得根本没有工夫没有精力写字,连每周一记的电子日记也不能保证了。手边的几部大书读不下去,想到距离乔迁的日子越来越近,有些原本舍不得处理的藏书,最好还是处理掉省事儿,于是从鲁迅开始,抽取零碎时间,重翻一遍,随翻随做记号,掐指痕、画红杠,翻掉一本,做些简单的札记,加些按语。日后有后代,假如也爱读书,假如也对我读的书感冒,最好叫他(她)别读鲁迅了,实在要读,再买新版的《全集》吧,读不完,陈列着也好看。

01:自己杂文的意义

我只在深夜的街头摆着一个地摊,所有的无非几个小钉,几个瓦碟,但也希望,并且相信有些人会从中寻出合于他的用处的东西。(序言)

按:鲁迅 ...

蒙田堡主大鉴:

       音问久疏,见字如晤。

写这封信之前十分钟,刚刚读完你的《随笔全集》中文新译本。过去几年,早已读过译林版的合译本,这次重读上海书店版马振骋的这个译本,三个原因:第一,据说马先生单枪匹马花十年功夫才认认真真把你翻译掉。人这辈子有几个十年,有几本书值得你花十年去翻译,凡是肯这样做的,比如翻译天竺佛经的玄奘,翻译莎士比亚的梁实秋、朱生豪,翻译吉本的席代岳,还有翻译普鲁斯特后来因为身体原因没有翻下去的周克希,我都佩服。二十一世纪,大家关心的是奥运世博、房市涨跌、人均GDP,读书基本读生活周刊、时尚芭莎、信箱传单 ...

2010年用掉两个月了,诸事不太顺,感觉这个而立之年是个考验。但是,列出来也就那么区区几件,辩证了看,一阴一阳,福祸相依而已。转个身,换个念头,山还是山,水还是水。

1、事业在动荡,恐怕有变动。但饭碗还在,还没看出下坡路的苗头。

2、婚姻在受阻,恐怕有波折。但感情还在,还没一拍两散劳燕分飞。

3、身体在变弱,恐怕会生病。但小命还在,还活着,闹着,屁颠儿着。

4、读得还是少,写得还是烂,这辈子恐怕就这样了。但还在读,还在写,还在较真儿,还有希望。

5、人心难测,世事如棋,睡一觉,睁开眼,全鸡巴变了。但心眼还亮,心态还好,理智还在,尺度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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