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xamined Life 跳过导航链接
博客首页
给我留言
我的博客
注册
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

一个坚持在被墙多日的牛博更新日志的博主,不辞辛劳的翻墙出海写作攻击Google、忠党爱国的文章,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有链接有真相。

1.2009年11月18日: Google与百度:中国市场份额相差超过12倍 (新闻链接

2.2010年01月07日: 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在国务院请通讯科技界的重量级人物吃饭。来客有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 (Eric Schmidt)、Twitter联合创始人杰克·多尔西(Jack Dorsey)、微软首席研究与战略官克瑞格·蒙迪(Craig Mundie),以及Mobile Accord CEO James Eberhard, Cisco CMO Susan Bostron, NYU Professor Clay Shirky, Personal Democracy founder Andrew Rasiej等。 (新闻链接

3.2010年01月12日: 百度在美国的域名被篡改,导致长时间无法正常访问 新闻链接

4.
2010年01月12日: 谷歌考虑撤出中国博文:新的中国策略 新闻链接

我也提供一些链接供参考:

1,在传出谷歌因为再也无法“忍受”当地政府对信息检索结果的强制性干预,而考虑彻底退出中国市场的消息时,易观国际发布《2009年第4季度中国搜索引擎市场季度监测》报告。报告显示,谷歌09年第四季度的市场份额上升到35.6%。链接

2,一系列事件:2009年9月,美国表示测试新型网络技术帮助部分国家民众突破网络审查;2009年10月,中国新一轮网络整肃;2009年12月,GMAIL服务器遭到攻击。都这样了,吃个饭合计一下咋了?

3,关键词:“#CN4IRAN”。何况依百度的德行,真是亡我之心不死的帝国主义分子干的,能不早就叫唤到天上去吗?

4,“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GOOGLE吃饱了没事干、非要自觉自愿地在搜索结果里加上这句话?

去年无聊时帮朋友答疑解惑的知识普及性小文,今日稍加整理,放出来留此存照。

前些日子和几个朋友聊天,说到政治话题的时候,发现他们对于政治上“左”和“右”的概念存在着重大分歧,每当要给某某下定义的时候,就会出现各说各话、难以沟通的混乱局面。在此,我想结合自己这些年粗粗读过的一些政治学著作中的一些知识,给出我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

左和右的概念,最早出自法国大革命时期,与之有关的种种溯源,并不在今日的讨论范围之内。只需要大致了解:当时的左派,指的是要求革命、以激进的手段改造社会的一派,右派则是要求维护现有秩序、理念较温和的一派。马克思主义基本继承了这一概念,并进一步将左派宣扬为进步的力量、工人阶级的代表,而作为其反面的右派则成了反动保守的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代表。包括中国在内,一直到1949年共产党在大陆掌握政权,这个定义都是说得通的。这是因为:在共产主义政权成立之前,共产党自诩左派,和其在野反对党的地位,以及领导和发动革命、旨在政府更迭的要求是一致的。例如:造反的中共为“左”,不那么专心造反的陈独秀为“右倾”,被造反的国民政府为“右”,等等。

但是,一旦共产党掌握政权,那左和右的概念如果要在官方意识形态体系中继续成立,则必然要进行重大调整。因为,在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共产党对自身定义的“左派”身份的内在的破坏性倾向,将和现实中其实际掌握领导地位的事实发生重大冲突:莫非你要自我毁灭、自己革自己的命不成?

这里牵涉到两段历史思潮,就是托洛茨基的“世界革命论”和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众所周知,前者很快被斯大林灭了,所以苏联的左右概念的更换来得较早,同时很快也就稳定下来。而毛作为运动高手,从49年到76年,国内政治运动风气云涌,不断有他老人家可以攻击和打击的目标,左派身份所带来的破坏性也有了渲泄的出口;因此在中国,左右概念的历史定义和现实的矛盾要到78年国内政局稳定下来以后才出现。从那时候起,至少在事实上左右概念的定义已经出现混乱,但为何近十年间这个话题才开始热门起来呢(我以汪晖入主《读书》杂志作为新一场思想界的分裂和论战的公开化的标志)?这可能牵涉到所谓“共识破裂”的问题,此处按下不表,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google相关文章。

总之,为了进一步搞清楚这个问题,过去我们接受的那套苏共(布)简明历史教程提供的理论体系已经不够用了,显然我们需要引入新的理论框架来分析。那就是现代意义的政治学理论。这里给酒瓶同学要多说一句,目前在学术界,政治学一般被进一步划分为“政治哲学”和“政治科学”两个子学科;二者的划分简单阐述如下:“政治哲学”主要探讨“why”和“what”的问题,思辨和学术的成分要重得多,所以得冠上“哲学”的名头;“政治科学”则研究“how”的问题,实践意味很浓,特别是有关选举方面的技术性分支,很有点会计学或统计学的味道了。

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下左右概念的相对性定义不同的是,把政府看作一个既存事实、不将革命造反作为政治行动的基本前提下,现代政治学对于左右概念有着较为精确的阐述。我个人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北大未名版的中国政治倾向测试的制作者显然也是这么认为的),简单描述如下:1,政治领域:“大政府”理念、认为政府应当发挥积极作用为左,“小政府”理念、强调政府的消极作用和个人自由至上为右;2,经济领域:强调政府的积极作用、重视使用政府手段促成经济分配的结果平等为左,强调自由市场的自发秩序、反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为右;3,社会文化领域:平等宽容的对待各种价值取向的多元化理念为左,坚持传统保守的价值标准为右。简单说来,左派认为政府应该多管事,但道德问题除外;右派普遍认为政府本身就是个大麻烦,政府管的事是越少越好;右派中还有一个保守主义流派,就是坚持传统道德的价值,包括爱国主义在内——就是由于爱国主义的缘故,某一些右派会滑落到民族主义乃至种族主义的范畴内,一般就被称作极右翼了。(有趣的是,另一端的“极左翼”的概念近两百年内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从早期的无政府主义者,转变为现在的——最有意思的地方来了——国家主义者-_-|||,殊途同归啊——列宁就说过:“不停的向左转,总会碰到右边的同志。”——很寒啊!姑且理解为走了极端就会扭曲吧。至于这个转变的原因,可以从一百多年来国际冲突的起源的变化来考虑:古典国家的国家利益(一战以前)--意识形态和具有现代民族国家雏形国家的国家利益相交织(二战及冷战)--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利益(后冷战时期)。理解这一点对于后面讲到的中国现实的分析非常重要。)

需要额外注明的一点,这里的“极右翼民族主义”和“极左翼国家主义”都是富有争议的民间色彩很浓的称谓。其实我觉得,对于极端主义而言,无论是极端宗教主义、极端民族主义还是其他什么,都不适宜再放入“左-右”的这个政治态度框架下来考量。比如说,塔利班和哈马斯是左还是右?纳粹呢?斯大林呢?都有出入是吧?所以说,这个框架更适合放在一个正常的民主代议制国家的语境下使用,这也是为什么在中国这个左左右右的问题会如此伤脑筋的一个根本前提。

回到上面,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个典型的以欧美民主国家为样本的左右划分的分类系统。以美国为例,在这样的坐标系中,“新英格兰”民主党站在了中间偏左的位置,“深南”共和党站在了偏右的位置。(这里还有个容易混淆的地方,美国的“自由主义者liberalist”和“自由派者liberal”看上去字眼上没有什么不同,但内在含义确实截然不同的。自由主义者是右翼,自由派者则是民主党中的左翼,就是上面我说过的“新英格兰”民主党。)如果把这个标准放在欧洲,那北欧的社会民主党的位置比“新英格兰”民主党更左,而民族主义或基督教背景的右翼政党至少在社会文化领域则是比美国共和党还要右出许多。

还得多说一句,美国是政治思潮和政治现象的万花筒,所以近二十年来又出现了“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的概念。我尽可能简明的解释一下:二者在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的差别实际上并不大,分歧主要是在社会文化领域上,新保守主义更“右”一点,典型的例子就是小布什政府,有点原教旨基督教的感觉。从发展渊源上来说,新保守主义是对六七十年代蓬勃发展到达巅峰的过度泛滥的个人自由(主要是价值观的自由,比如68年的学潮,嬉皮士运动,性解放运动等一系列反传统的思想——和人权无关的概念)的反动,经常看到说近几十年来美国人逐渐回归了宗教信仰、越来越重视家庭云云,就是这样一种新保守主义思潮的社会认同的体现。

还得多说一句之外还得多说一句,仔细分析可以看出,右翼里的种种观点在整体上是相对统一的,而左翼的各种观点之间却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几乎可以看作是为了表示(对右翼观点的)反对而存在的大杂烩;相应的结果是,右翼代表的共和党较为团结,而左翼代表的民主党内部从理念上就存在不少分歧,很多分歧甚至是根本上的;这种分歧曾经造成过民主党的分裂,最著名的就是五六十年代四次参选美国总统的种族主义者乔治华莱士,最终率领一部分南方民主党人从民主党分裂出来,成立了“独立党”。因为在历史上,民主党曾经是南方邦联的主要支持者,这是今天力主种族平等民族融合的民主党简直是天上地下的差别了。希拉里克林顿及许多有实力的民主党政治人物,被称作“右翼民主党”,主要是因为他们在社会文化的领域上走的是相对中间的路线,在其他政策领域也更有中间派的色彩。其实现在的左翼民主党是很有理想主义色彩的,支持环保,支持民权运动,支持保护动物权益,和日本捕鲸船决战南太平洋、整天叫嚣要查封我天朝血汗工厂的也是这么一帮子人。正因为其政治宗旨中有如此浓重的理想主义色彩,所以被称作右派的共和党对华的态度反倒比左派的民主党要来得友好,这个地方说来话长,就此打住。

再把目光投回中国。酒瓶同学曾经以前朝朱总和李总为例,说明了左右概念在中国使用的混乱:从社会进步、锐意改革的意义上讲,朱为左,李为右;但从其政策的利益诉求上来说,旨在发展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言人”的朱又成了右了。酒瓶同学为此感到大惑不解。

我们可以看到,我们从小接受的官方的政治教育是如此的陈腐不堪不合时宜,和现实的格格不入之处自然比比皆是。我感觉只有抛弃过去的一系列关于左右概念定义的说教,才能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事实上,只要学习和掌握了上面所说的现代政治学对于左右各自概念的分类,这个问题就不是问题了,你所需要做的就是依样照描的做点填空的活,就能得到你想要的答案。你看,多简单。以一个“正常国家”的标准来衡量,我们政府的立场似左非左(因为对于社会公平的漠视)、似右非右(无孔不入的政府权力的存在),难以一言以概之。而对于现有的各种思潮进行分析,可以作如下归类:“铁血”“强国”之类论坛的战争贩子们,基本就是极左派的典型病例(上面提到过的,以所谓的“国家利益”为基本诉求者),俺们喜闻乐见的牛博里的多数博主,则或多或少都是相对来说偏向右翼的。说句题外话,我一直在想,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既然生在中国,就不可能不知道一个国家政权如果权力不受限制、能造出多大的孽出来。

就像现代科学基本的“归纳-演绎”的方法一样,只需稍有了解,现在就能明白中国知识界的“新左派”的主张的基本内容、理论的内在矛盾和现实困境。话说回来,在网上混久了,若没有点理论基础支撑的话,很容易被所谓的“左右论战”所拍昏头。比如常见的一个说法是“(中国的)左派要求反腐倡廉,右派要求经济发展优先还说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据说不知是厉以宁还是张维迎说的)”,这种就是典型的不学无术的狗屁了。从直接的方面上说,官员腐败是犯罪行为,左派右派的分歧根本就和要不要反腐败无关。从间接的层面上讲,右派认为应该对政府严加看管,像对待看门狗一样用沉重的锁链锁起来。大右派里根就说过:“政府几乎不能解决问题,政府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既然如此,那右派搞起反腐来是不是还要更胜一筹啊?

小结一下,当你想用“左-右”的政治框架来衡量某人或某种思想的时候,你得首先预设你的立场和思考的环境,是古典的,共产主义的,新马克思主义的,还是民主制度下的(即使同样是民主制,你还得分清楚是民粹式民主,还是代议制民主,是宣称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还是自由民主);因为在不同的语境中,左右的概念,有可能是大相径庭、甚至截然相反的。

男女之间所谓爱情是精心计算成本与收益的交易,父子之间所谓亲情是养儿防老的投资型分红保险(我们善于玩弄文字的祖先还创造了一个“孝”字来让这类投资听起来有点“赤道原则”的味道,套用现在流行的概念,那是相当的央企四万亿和节能减排啊),朋友之间所谓友情是互相利用和互相鄙视的勾心斗角心理游戏……我们算计一切,表面上津津乐道,喜不自胜,眉飞色舞,其实人人都特缺乏存在感,需要用肥皂剧和选秀节目让自己感觉比电视里上荧幕的傻逼还是要高出那么一点点,于是心安理得的上床洗洗睡了。人人念叨着人生理想就是农妇山泉有点田,无非是一再印证丘吉尔老师说过的那句至理名言:“我认识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事实上,谁都不喜欢你,就连你自己都越来越厌恶和鄙视自身——当然,一般你选择的是对该事实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 

哥发的不是牢骚,是寂寞……这道理,谁用谁知道啊。于是今年过年不收礼,收礼还是他妈的只收脑白金,没办法,电视上这么说,你中国再不高兴也得跟着做。春节晚会一样收视率傲视全年各档节目,即使春哥去了也不得不甘做裙下之臣。虽然他是那么的纯爷们,可后生可畏啊,这道理,你懂的。夜已深,我就简单的来给这个世道做个总结,就一个字:真没劲。算了,我还是改唱的吧:宽广的马勒戈壁,景色多壮丽~~~

此文是读了辉格先生的《关于苦难和责任》一文后产生的一些不成熟未整理的想法,匆匆写就而成。由于阉牛的评论字数限制在2000以内,不得不专门开一博客以作本人对该问题的陈述。

感谢辉格先生的答复文章。针对您文章的观点,我作出以下回复:

“……因此,把一项责任赋予政府,完全等价于把它赋予纳税人,所以,如果我们认为政府有责任消除苦难,就等价于我们认为目睹苦难者有责任消除苦难——果若如此,为何不直接去起诉那些见苦不救的有钱人?”我认为辉格先生在这个问题是有点跑题了。

首先,政府和纳税人,即人民,显然不是同一概念,谈不上完全等价;二者之间的关系,用“委托-代理”的关系来概括,似乎更为恰当,不知辉格先生认为如何?如果您认可这个观点,那么我们以股份制公司来打比方,作为代理人的管理层,和作为委托人的股东之间,显然是不能划等号的。安然公司涉嫌欺诈,不见把美国股民也送到监狱里不是?同样的,政府和“目睹苦难者”也显然不是同一性质的主体。因此,您说的“为何不直接去起诉那些见苦不救的有钱人?”并不成立。

其次,在我们辨清责任方以后,还可以进一步看到,如果政府见苦不救,从法理和政治上是应当承担责任的。政府,本身就隐含的被认定为是该责任的承担者。如果他见苦不救,在民主体制下,自然会受到惩罚:较多数情况下是被选票/民意——最近的例子是台湾的“八八水灾”,或新奥尔良的飓风;较少的情况,是被国内公民以救助不力的名义起诉至司法部门,我记得以前美国就有一个谁谁谁诉联邦政府案,类似这种情况,咱这里不是写论文,就不去搜索了。

多说一点,政府的福利义务,其法理根源,我认为可以追溯到所谓的“高速公路救助原则”(忘了术语了),大意是:当你驾驶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看见路边有人需要医疗或其他什么救助时,如果你没有停车,你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你下车对寻求救助者进行了询问,那你就对此担当上了救助义务——因为法官会认定:你的这个举措,导致你可能会让其他本来准备进行救助的人,在看到你的举动后,认为救助已经实施,从而放弃了他们的行为意图。相应的,政府的慈善义务,在于:一个特定的政府在特定的地区内是排他的、唯一的,政府的存在本身就隐含着包括慈善救助等在内的各种义务(这也是税收的理论依据之一),因此其存在让其他有心从事慈善者的善举,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不再如同他们假设没有政府存在时那么尽心尽力。

第二个问题是,赞同政府在福利问题上应当承担更大责任的人,未必如辉格先生所言先预置了一个主语:“社会”,再将这一主语偷偷置换为“政府”——就如同极权主义国家政治语境里的“人民(的无限民主)”那样。他们一开始就旗帜鲜明的表明:政府有义务在社会福利上承担责任。OK,这一点我上面已经提及过了,也不是我要说的重点,这里的重点在于:认为政府必须承担(而非垄断,这一点非常重要)慈善责任的另外一个原因并非是政府更聪明,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很多慈善工作只有政府能做到。辉格先生说:“有一种可能的辩解:政府的眼睛比公民更雪亮,公民看不到苦难,政府看得到。——是这样吗?”我的答案是:不是,但是作为个人,我们中的大多数往往对他人的苦难无能为力。只有政府掌握足够多的资源,能够大规模的兴办福利。

针对某些事务传统认为只有政府可以承担的观点,罗斯巴德曾经进行了充分的基于自由主义的论述,他得出的结论是这些观点都是荒谬的,没有政府,社会一样可以自行运作得很好。从逻辑上看,他的观点无懈可击。但这无法回答这样的质疑:既然这样,为什么政府不但没有走向消亡,反而“大政府”成为了一种趋势?原因之一,我认为,是因为我们生活在真实世界里:无论是政府包办一切的想法,还是政府完全可以被抛弃的想法,都是不切实际的。现实世界就是各种观点和力量调和的结果。

还是那句话,政府往往做的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某种意义政府的存在是一件坏事,但这是必要的“恶”,因为根本不可能存在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弱势群体能够仰仗的,主要还是政府。这是基于现实主义考量的不得已的选择。

事实上,政府主办的社会福利并没有那么不堪。有一项研究显示,在罗斯福政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以前,美国大约55%的退休老年人生活在典型的贫困状况当中,而在今天,这种事情基本上已经从美国绝迹了。

自由主义者对于无所不能的“大政府”的忧虑,我猜,是担心这是一条“走向奴役之路”。毫无疑问,权力需要制衡,政府的权力更是如此。但我认为这种制衡应当是以宪政的机制下,以权力分置、特别是司法独立等等的制度安排来实现,同时辅以足够的言论自由等。在福利问题上也如此忧心忡忡,是不是有点多虑了?毕竟没有哪个独裁者是以高举福利主义的大旗上台的。允诺充分就业的希特勒?不是一个好的反例,那是当时德国本身脆弱的民主基础与宪政体制、加上特殊的国际环境所导致的。相反,罗斯福并没有让美国变成一个极权主义国家——虽然当时很多共和党人是这么恐吓选民的,不是吗?在这个问题上,自由主义者是不是有点反应过度了?

进一步的,福利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在讨论“如何令永远处于相对稀缺状态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率”的经济学问题,我们认可福利问题的存在,它本身就隐含了对人的价值的前置判断,那就是“每个人都应当有权利过上更好的生活(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未必能很好的实现)”。当目睹苦难,善意的人们下意识的就会想做点什么、至少是希望有人出来做点什么。我们将这种同情心称为“人性”。人性会伴随着人类的发展一直存在,就如同人类的苦难永远无法被彻底消除一样。辉格先生的前一篇文章《慈善业的商品、供给方和需求方》中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在贪婪的驱使下,有权者因为慈善事业的存在反而有可能人为的制造出更多的苦难。这是充满悖论的事实,我无法辩驳其存在(虽然在这一点上大作文章是没有意义的,福利工程的赞同这可以轻易做出如下质问:如果没有慈善那苦难就会消失吗?显然不会),我也读过《在发展的迷雾中求索》和《白人的负担》等几本讲述有关人道主义援助为何收效甚微的书,也目睹了很多生活中周围那些“制造并贩卖痛苦”的活生生的例子,还有去年地震的善款……毫无疑问,这些都会让善良的人们对慈善事业感到怀疑甚至是失望,但当类似的情况再一次发生时,我们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从一次次的希望,到一次次的失望,再到重振希望继续前行,世界就是这样一小步一小步的被“零星的社会工程”改造得更好。在这个“半空还是半满”的问题上,辉格先生是不是太愤世嫉俗了?

一个什么都不做的政府不能自然的彰显其正当性,或称之为执政的合法性——它们是通过选举、受独立的司法机构的制衡、在法律框架和民众认可下合法转交权力给下一届政府等其他一些条件所体现的。

暂时就想到这些,一口气写完,肯定很混乱,还请辉格先生宽恕则个。不过,咱俩的不同意见,不就是诺齐克和罗尔斯的意见分歧在一个具体领域的表现吗?正义优先于善,我的理解是罗尔斯式的:个体的“正义”(生存,自由,追求幸福)优先于对个人财产保护的“善”,对生命和自由的漠视就是最大的“不义”。呵呵,拉大师做虎皮给自家脸上贴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