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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与伦理:再谈google和百度

有几位朋友在博客或者twitter上都留言提醒我注意google事件的“商业道德或伦理”,不能只用利益来看问题。这里我来谈谈这个问题,并就此说说我对百度孙云丰文章的看法。

我上文开篇说的清楚:认为google讲道义,这种态度是一厢情愿,有戏剧效果,但分析上走不远”我当然承认有商业道德这回事,但我说的是这分析走不远。如果用商业道德为分析起点,那要解释的现象是google和百度为什么行为不同,分析的原因最后是商业道德不同,或者再加一层“判断”:google就是刚正不阿,百度就是奸佞小人。

这分析框架原则上没问题,但选择这个角度,许多重要的问题解释起来会很困难,比如为什么google“好”百度“坏”?为什么google时坏时好?要用道德为起点回答这类问题,分析基本上逃不出同义反复或者套套逻辑。而如果你认为商业伦理归根结底是人的道德问题,那如果把百度和中国谷歌的所有员工对调一下,两家公司行为会有不同么?

基于这些困难,我选择“利益”来看问题,这是经济学的分析。选择一个角度切入不等于否认其他角度的存在,而是一个理论的取舍:坚持一个基本出发点才可能逻辑一致地想下去,否则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就不能称之为分析了。更重要的是,选择“利益”做角度不仅能帮助回答以上三个我认为很重要的问题,而且“利益”的角度包含了“商业伦理”,选了前者,我不需要再考虑后者也不会遗漏重要的分析结果。最后,相对于商业伦理,长期和短期利益都更容易观测和估计,不一定观测和估计的准,但可以观测和估计(股价就是干这个的)。这是个优势,因为可以据此回答更多的问题,比如“利益变动多少行为会变化多大”,但“道德高低多少行为区别多大”这问题就很难回答。

1.   1. 为什么google“好”百度“坏”呢?

因为中文业务对google来讲远远不是生命线,现在不是,将来也不会是,所以它有选择的本钱;而中文业务几乎是百度的全部,是它的生死存亡问题,二者行为自然有别。我不认为google就比百度更道德,都是利益至上的商业机构,二者面临的局限不同所以行为不同罢了。

如何回应百度孙云丰的质疑“如果谷歌占据了中国80%的搜索市场份额,google的高管,还会这么高调的宣称要do no evil,从中国退出吗”还是那句话,就算占据中国80%的市场份额,中文业务也只是google全球业务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它永远有根据全球利益来调整中国市场上行为的能力,而这能力,要比百度强很多。如果中国的业务是google全球业务的80%以上,那google的行为就会和百度趋同。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孙云丰有道理。但这句话应该引发更多的思考:1)为什么google在中国的利润空间有限?当然,百度的竞争是一方面,在这方面百度做的不错,但也不要由此就狐假虎威起来。如果没有强大如幽灵般的宣宣,我想google断不至于因为百度的竞争而考虑放弃中国这个巨大的市场。2)为什么google在中国的业务可能和它的全球盈利起冲突?宣宣只是一方面,毕竟宣宣大约也不管你卖“搜索排名”,也不直接插手google book的版权问题。更多的经济政治因素造成google在中国的困境,值得深思。

我也不认为google比思科等公司更“道德”,只是google的业务范围或者赚钱手段更明确地依赖于信息自由流动,在这一点上和当前的环境起了大冲突,所以看上去就有些“斗士”和悲情的意味。再加上google声明书中揭露的某些细节,这意味更浓。正所谓时事造英雄。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帕玛拉特牛奶不是在2005年退出中国市场,而是在三氯氰胺事件爆发时离开,那个转身恐怕也会相当华丽和高洁。但其实谁离开都是因为无利可图,成本太高,利润前景不明。只是时局不同,我们不明真相的群众感受便不同。

说过很多遍了,比起这些道德感受,事件背后的经济政治力量变化会带来更多实际的变化,这是我关注的问题。

2.  2. 为什么google时“好”时“坏”呢?

google还是那个google,人还是那群人,口号也还是那个口号,伦理没变,环境变了。你可以形象地说当局太过分了,连老实人都忍不了了。但是别忘了,当局在欺负人这件事上,通常是一视同仁的,欺负google的同时不会忘了百度,但由于二人抵抗力不同或者成本收益结构不同,反应不一样罢了。

你可以嘲笑百度,比如没有“鸡吧”等等,我也常常嘲讽它。但当我们认真思考的时候,问题就不是谁可笑,而是为什么百度更可笑。

是因为百度从上到下,总得来说人品有问题或者“软骨头”特别多么?当然不是的。把这茬人都放google去,一样大义凛然,因为中国业务不再会伤筋动骨。所以二者的差别还是业务和利益的差别。

你当然可以继续赞扬google谴责百度,说百度也应该当英雄不当太监,最差还可以选择倒闭,选择不为虎作伥。你这么骂政府是没问题的,因为政府强制纳了你的税收了你的钱,你天经地义的可以骂它。但外推到别的事物身上,要多想一想是不是苛责了。

3.   3. 个人道德和商业伦理

有位MBA的朋友留言说“商业伦理是个人道德的最大公约数”,这句话我特别喜欢,一个“最大公约数”道尽了“妥协的艺术”。个人的道德观念不能简单外推到集体行为,本质的原因就是因为集体行为是各种单个利益和力量角逐和妥协的结果,这角逐和妥协结果不是简单的个人观念的加加减减(“简单外推”)。

单个的人,可以意气用事怒发冲冠壮士断臂玉石俱焚,但集体行为通常会减少这类极端情况(在有些情况下有可能加强变得更极端,典型的比如战争),因为要照顾各方面的利益。以商业公司看,大家是为了利益结合在一起,“逐利”是结合的根本,利益虽不等于商业道德,但商业道德比如诚信合作等根源还是长期利益。没有利益,这公司根本不会存在,商业道德也就无从谈起了,这是公司和个体的重要差别。所以壮士断腕这种事发生在商业世界时一定是原因的,或者断腕能换来一条腿(以退为进或丢车保帅),或断的是别人的腕,或者你以为是“断腕”其实不过是“拔毛”,像google这样


4. 4. 孙云丰的困难

百度孙云丰的文章我看了,有几个地方非常不解。

第一、  在商言商,大家都是为了赚钱,而一家商业公司的高管批评另一家商业公司的理由竟然是“市侩”,这让我很无语。google摆个Pose就“市侩”,百度天天屏蔽就不“市侩”了?至于用什么借口,都是老商人了,何必当回事。Google拿一个高管制国家的民众感情来做台阶”就是“极其不道德”,其他包括百度天天喊着“保护民族工业”然后抬高价格朝民众兜里猛捞钱就“道德”了?都是老江湖了,用“恶心”来撒娇,不合适。

第二、  他又说搜索引擎最大的社会政治意义是为老百姓提供透明的信息。反思自己的人生和意义,没问题,但之后的说法就太离谱了:“从这个角度而言,尽可能的设法为百姓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取技术服务,提供切实的价值,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宣称自己do no evil和政府撕破脸皮搞壮烈,才是一种真切的负责态度

人家是来赚钱的,你也是来赚钱的,“切实的价值”就是真金白银,扯那么远,怎么听都不像是诚实的商人,而像不诚实的“三个代表”。政治家应该为选民负责,公司应该为股东负责,这才是“一种真切的负责态度”。扯什么老百姓啊,人家又没强制纳老百姓的税,和老百姓是平等交换关系,对老百姓有个鸟责任。是不是受压迫太久了,看谁都像是救世主?幻觉破灭了就说人家不是好人?

第三、  通篇都是这样的胡话,不多说了。在商言商有事儿说事儿,别老占据道德制高点,又不是竞选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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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以为世界上最文明的事就是在重视彼此利益基础上的相互妥协,对抗是为了利益,谈判也。重视利益没有贬低道德的作用,只是换了个说法,在现象上,“道德规则”的背后永远有利益,无论用传统的经济学分析社会现象,还是用更新的进化论心理学分析个体行为;无论分析的单位是经济学的“自利的个人”,还是进化论和生物学的“自私的基因”,都会引致类似的结论。

如果你觉得讲利益不谈道德让人感觉不舒服,那我还可以讲讲更让人不舒服的,比如爱情中女人的直觉,还有一见钟情命中注定意乱情迷。这种种神秘和浪漫,根据2009年最新的女性性(进化论)心理学的集大成之作《why women have sex》,都有极度不浪漫不神秘的进化论和基因解释,那解释和种种实验结果,说实话比经济学“自私自利”多了。但转念一想,正如黄舒骏唱的“虽然结果颇令人伤心,了解之后也没什么了不起。” 其实只会让你更赞叹世界的丰富,有规律的层次井然的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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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学托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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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65) 按反序排列
[匿名] 亚特兰第斯 [122.224.160.*] @ 2010-1-14 8:06:23
令人信服。

[匿名] zzy [218.1.103.*] @ 2010-1-14 8:09:29
对文章观点颇为认同,但Google声明所传达的多过退出二字,假使从利益分析,其实并没有必要和一个“大国”如此这般决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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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NBC [122.229.169.*] @ 2010-1-14 8:20:50
楼主说的对。

google并不天然代表民主言论自由抑或其他正义,否则也不会出最近Rahul Krishnakumar Vaid和另外一个Shivaji PS门事件。

这两天全都是骂人的东西,难道这样思路清醒文章。



[匿名] 假小胖子 [222.171.71.*] @ 2010-1-14 8:32:42
你最后冷静的令人钦佩,不过怯怯的想:你这么冷静,爱情啊,生化全都这么理智,生活还有乐趣么。
我想转载,不过这篇太长了。
孙云丰的文章看了,如鲠在喉,越想越恶心。
让我解脱。用道德评判这个标准通用性差,用利益为标准,好。我用的标准太差了。
博主回复 @ 2010-1-14 9:29:34
这个问题有意思,呵呵,不过如果我是值得同情的话,外科医生、心理学家、以及其他很多职业研究人类行为的人,都值得同情。

[匿名] 晕 [79.85.89.*] @ 2010-1-14 8:41:10
在这个事情上,是不是除了纯理性还有感性的成份在起作用呢?公司做决策的总不是采纳全体员工的意见,最后的决定是否也有决策层个人的情感在里面呢?我实在看不出G.CN撤出给GOOGLE的利益会大于损失.假设损失和利益可以计算并且相等,理性无法指挥的情形下,这种决策又会如何做呢?

[匿名] CC [61.180.253.*] @ 2010-1-14 8:54:01
博主的观点不是完全赞同。但即使从利益的角度来看,目前的种种管制措施也完全是自相矛盾。这才是比较让思维正常的人对之恶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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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kuno [114.82.0.*] @ 2010-1-14 8:55:07
自私的基因可以解释你身无分文时的行为,但当你身家几百亿,完全没有生存忧虑的时候的行为,也能用基因来分析?

[匿名] zero [114.92.64.*] @ 2010-1-14 9:04:13
想起柴静说过的:宽容是认识,不是道德

[匿名] ishavet [122.105.189.*] @ 2010-1-14 9:04:55
优秀商家从不忌谈道德,区别仅在于谈的时候脑子是否清楚。

《华尔街日报》登麦金农文章盛赞Google,标题《Google站到了历史正确的一边》:
http://online.wsj.com/article/SB10001424052748704362004575000442815795122.html?mod=WSJ_Opinion_LEFTTopOpinion

“在商言商”,聪明的商人懂得未来的方向。


[匿名] 初级潜水员 [94.136.16.*] @ 2010-1-14 9:07:31
天朝和世界的游戏规则差别太大,google要是能在天朝玩好了,google就废了,就不是现在这个技术第一的googl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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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core [116.3.199.*] @ 2010-1-14 9:10:44
如果有人把正义当作一种商品来卖,你说这人好还是不好?

[匿名] NBC [122.229.169.*] @ 2010-1-14 9:11:15
[匿名] ishavet [122.105.189.*] @ 2010-1-14 9:04:55
优秀商家从不忌谈道德,区别仅在于谈的时候脑子是否清楚。

《华尔街日报》登麦金农文章盛赞Google,标题《Google站到了历史正确的一边》:
http://online.wsj.com/article/SB10001424052748704362004575000442815795122.html?mod=WSJ_Opinion_LEFTTopOpinion

“在商言商”,聪明的商人懂得未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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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同时,google却出卖了他的印度同行,Rahul Krishnakumar Vaid,
并把他丢进了大牢。我看不出道德在何方。
http://binaryday.com/2008/05/18/is-the-arrest-of-rahul-krishnakumar-vaid-an-attack-on-free-speech/

只能说谷歌确实聪明 在不同的地方做同样的事,却能收到不同效果

[匿名] CC [61.180.253.*] @ 2010-1-14 9:23:34
如果从纯粹利益的角度分析,不排除谷歌确实在赌这一局,尽管风险非常之大。谷歌目前的优势除了技术和创意之外,有相当一部分就是来自它能为用户提供百度所不能提供的东西。从这次博文打出的“猛牌”来看,“更自由的言论信息”已经成为一个被谷歌自己默认的“特色产品”,当然还包括其后更现实的分享及运作模式。即使没有谷歌,需要这些产品的国内用户还是会想办法用自己的渠道去获取,而非就此改用百度。说是一种商业上的“无形资产”也不为过。假设是一个正常竞争的市场,那么谷歌以这些优势完全可以取得形象和利益的完胜。如果输掉,失去的当然是中国市场的份额,但形象和主要利益不会受损,特别是“无形资产”并没有丧失。百度预言的“划洋而治”从现象上完全可以实现,然而它也不可能让那些不想使用它的人没有其他选择。

[匿名] ishavet [122.105.189.*] @ 2010-1-14 9:40:45
To NBC [122.229.169.*]:
少扯鸡巴蛋。Rahul Krishnakumar Vaid 被捕是怎么回事,看这里:
http://timesofindia.indiatimes.com/Pune/One_held_for_posting_obscene_Orkut_message_on_Sonia/articleshow/3049971.cms

为什么被捕的仅仅是这个散布邮件的22岁的个人,而不是"我恨甘地"论坛的组织者和其他参与者?因为依法办事。

真讨厌跟你们这些傻逼费劲。我就告诉你,言论自由的法律界线是个难题,但不是公司考虑的问题。一个公司必须尊重当地法律,必须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配合警方。这次Google在中国的事也是这个道理。如果你现在自愿用这个网站散布触犯法律有“颠 覆 国 家 政 权 罪”嫌疑的言论,就算那法是恶法,而你明知故犯,那么公安问网站要IP地址网站必须给,你自己求仁得仁,不存在谁邪恶谁“出卖”你,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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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ishavet [122.105.189.*] @ 2010-1-14 9:49:39
妈的真累。Google为什么以这件事为导火索?为什么直接向美国法律部门和立法机构汇报(而不是情报部门)。傻逼们注意到没有,Google 发言人答记者问时候特别说了:“说到这里我要小心”,我们从没有直接指责中国政府或其代理发动了这一攻击,我们能确认的是被攻击者是中国人权活动家。
你明白吗,潜台词就是,有人犯法了,谁犯法了?中国人权活动家和异议人士的某个(群)敌人犯法了。谁呢?这次是谁在中国犯了中国的法呢?你丫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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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裤裤 [211.144.222.*] @ 2010-1-14 10:02:43
为什么从google的声明中,我觉得似乎暗示了中国其他的所有邮箱都遭到了监控?
想想的确大有可能。

ac54321 [124.42.81.*] @ 2010-1-14 10:02:55
[匿名] zzy [218.1.103.*] @ 2010-1-14 8:09:29
对文章观点颇为认同,但Google声明所传达的多过退出二字,假使从利益分析,其实并没有必要和一个“大国”如此这般决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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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为了10%就会影响其余90%,甚至影响公司的未来,你选哪一个?

独浊 [58.246.181.*] @ 2010-1-14 10:05:44
我喜欢这样的分析文章。顶!

[202.101.44.*] @ 2010-1-14 10:06:18
大赞!
特别是最后一段,当我们把一些尚无法解释的选择归于“天意”、“缘分”等时,无非是找一个暂时的理由解脱思考。
人的自然行为和动物的自然行为有什么本质区别?既然动物学家可以研究并总结动物的行为规律,谓之动物学,那么,人类学也是与此相似相通的。

五月之星 [59.62.135.*] @ 2010-1-14 10:29:43
你说的大部分,我觉得没问题。
Google在中国的利益岂止没有80%,根据月光博客的数据简直可以忽略不计。然而,这不是因为中国市场不挣钱,可以看到Google.cn的收益,仍然是非常可观的,虽然市场份额不到百度的一半,但是收益差不多已经到了百度的一半。我觉得,说Google在中国赚不到钱是不成立的。我不知道Google在全球其他地方的公司盈利到了什么程度,是否谷歌中国垫底?
看不见未来这也是一方面(而且我认为是最重要的一方面),但是,请您不要忽略,这种考虑从2006年进入中国起就一直存在,我敢说,Google在过去的三年里,无论什么时候转身姿态都异常华丽。不信可以看看CnBeta这个网站06年Google进入中国的新闻的评论。什么时势造英雄啊,2002年以来,中国不都处于这种“时势”之中吗?

在谈论Google事件的时候,利益当然是重要的因素,但是我希望您能把道德也作为一种“利益”考虑进来。请问在美国被控告,在中国被众多网民鄙视不应该作为一种利益损失吗?在我看来,正是这种道德利益的损失,已经超过了她在赚钱方面的收益才促使总部作出了这种决定。

我不知道兰小欢老师对Google有多少了解,大概不会比我少,而你对其他企业的了解绝对不可能比我更少,我想请教您,在您的认识中,能够像Google表现出来的对“不做恶”这个原则重视的企业有几家?在赚钱的同时,把事情当作公益事业来做的企业又有几家?请不要说什么我幼稚兼一厢情愿之类的话,Google就算在中国也是经受住“恶意软件”考验的公司,她“有道德”并不是只跟百度比才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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